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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1日,星期日,上午11時左右,遠在南京做「特種兵」的夫人連續打我微信語音,沒接通,又打我手機電話。 原來小區內某個快遞員突發心梗去世了。 她囑咐我們沒事不要外出瞎晃,太熱了。 我自然十分震驚。 但大致也能猜到是什麼原因。 01 這幾天,天氣實在是太熱了。 原本我午後1點鐘左右就要到小區外邊的河邊走一圈,大概10分鐘,鍛煉自己的抗熱能力,也讓自己出點汗。 由於河邊有一排樹,陽光遮掉很多,一圈還是能走下來的。孰料,第一天走了就發現手臂裸露的地方發疼,有點晒傷的意思。 第二天,我特意穿了件防晒衣,在知了發炸的鳴叫聲中繼續我的午間散步。沒走3分鐘,半圈也沒走完,感覺人被熱浪環繞,陽光耀眼,心裡發慌。 趕緊回家洗臉吹空調。大口喝水,冷飲雖然很饞,也不敢立即吃。 就是在這樣的天氣里,早晚時分,我總是碰到這個快遞員和他的老婆在辛勤地卸貨。 這個快遞員,姑且名之為王六。 第一次遇到他們夫妻倆,是2022年「大決戰」剛結束。那個時候小區來了很多陌生的快遞員,有的忙完那一陣就回老家了,有的則留下來了。 他們的勤勞不必說,做事動腦子也值得肯定。他們是較早在小區門口把快遞聚起來叫顧客來拿的。這麼做的快遞員其實也不少,他們的不同之處在於,對於顧客還是十分尊重的。 他們搞了個遮陽篷,把快遞遮起來;他們也接受顧客的要求送貨上門;而且,他們能夠體諒顧客的特殊需求。 王六去取貨的時候,他老婆就守在遮陽篷那裡,等待顧客來。晚上結束得也很晚。顧客的體驗感還是不錯的。 我這個人對於規則比較敏感。一直覺得快遞就應該送貨上門。有幾次打電話給他們,王六也毫無怨言地送來了。不像有的快遞員,啰嗦個沒完,還要吵架,甚至動武。 有一次,一個快遞丟失了,責任也不清楚。也就是說,根本搞不清楚究竟在哪個環節丟失了。王六主動上門和我說,意思是,快遞多少錢,他賠給我,也不要投訴了。聽得我十分不好意思。這事也不了了之。 一來二去就熟了。 一次帶著兒子去散步,在小區門口正遇到他們夫妻倆吃晚飯,桌子上擺著一些水果。我兒子多看了幾眼,王六便客氣地招呼他吃。 我想,或許如此善良也是他在高溫天發生不測的一個重要原因吧。 02 後來小區群里熱鬧了一下,因為居然有人把快遞驛站開到了小區里,並且就在小區小門那邊。從此很多快遞就直接放到快遞驛站了。 討論、爭論自然很多,我們也能猜到大概的內容,比如擾民問題,比如是不是從此快遞就不上門了,等等。但是,似乎很快,很多人便感受到了某種便捷。 由於不是放在快遞櫃,可以不去管超時的問題。由於就在小門那邊,等於上下班順便可以取快遞。更重要的是,似乎快遞員也不拒絕顧客要求送貨上門。 等我第一次去快遞驛站,才發現原來是王六夫婦承擔了這個生意。他們在一樓租了兩室的樣子,月租四五千。既當快遞驛站,又當住宿落腳點,一舉兩得。不得不承認夫妻倆還是很有做生意的腦子的。 驛站那裡便更忙了。我去取貨的時候,時常看見王六開著三輪車拉來滿滿一車車的包裹,賣力地卸貨。他老婆則負責一日三餐,以及幫忙顧客取貨。她手裡拿著個機器,耐心地詢問顧客取件碼。如果沒有取件碼,手機尾號也行。 一次,我的一個快遞到站,我正好要出去走一圈,實現我這個文字工作者每天的運動量。到了驛站,王六老婆說,貨物有點大,王六準備傍晚給我清貨上門。 貨物正放在驛站門口。我知道那只是一箱水,雖然重,也能承受。便拒絕了他們的好意,抱起箱子慢慢走回家。 大件送貨上門,或者一切快遞送貨上門,自然是規則,也有實際考慮。但是,如果是今夏這樣的酷暑,緩一緩也是可以的。 不會拒絕顧客的要求,或許也是考慮到投訴之後的代價,在高溫天依然持續辛勤勞作,無疑是造成猝死的一個重要原因。 王六夫婦估計是山東濟寧人。我之所以知道,因為一次我人在外地,他打我電話告知去取快遞,電話號碼顯示的是山東濟寧。他們的孩子沒帶在身邊。 當王六無數次地從三輪車上搬下快遞的時候,他心裡憧憬的是什麼,我也沒和他聊過,不可知。 或許換一個更大的快遞驛站,加快吞吐量? 同時換一輛更大的貨車,加大承載量? 也或許是僱傭一兩個幫手,把生意做大? 但一切,都在2024年7月21日這一天戛然而止。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獨角鯨工作坊
用了一個上午的時間,終於細細聽完了微博博主@人大維泉博士生王D 發的視頻。這個視頻很長,有58分42秒,接近一個小時的內容。 在視頻中,微博博主 @人大維泉博士生王D 自稱是中國人民大學文學院在讀博士生王迪,實名舉報她的導師——人大文學院原黨委書記兼副院長、博導王貴元教授,對她進行性騷擾且強制猥褻。王迪在視頻中說,王貴元要求與其發生性關係,被拒絕。在之後的兩年多時間,王貴元多次對其進行打擊報復,並威脅不能畢業。 視頻的錄音中,那個老男人的各種厥詞,不堪入耳,令人噁心反胃。 「嘴唇好了?我親一下試試。」 「我身材還可以吧?肌肉還好吧?」 「等你結婚了,我們再轉成父女關係。」 …… 網路圖片 這是一起非常惡劣的事件。在另一則微博中,王迪發出了一段文字。她感謝大家的關注,也請求網友轉發,她說: 假如擴散不開 我就只有死路一條了 網路圖片 這段文字令我震驚,甚至有些不寒而慄。是一股什麼樣的勢力,讓一個女生維護自己的權益,需要冒著有可能「死路一條」的風險?而在選擇公開舉報以前,她是鼓足了多大的勇氣,有做過多少心理建設? 到晚上的時候,看到中國人民大學發的一則情況通報。通報稱舉報情況屬實,給予王某某開除黨籍處分,撤銷教授職稱,取消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解除聘用關係。 網路圖片 這則通報給了受害者一個交代。王迪本人也在今天的微博中表示了對網友的感謝,對學校的「從嚴從速處理」表示感謝。 網路圖片 王迪終於可以長舒一口氣了,祝福王迪能在今後的日子裡擺脫困境,能安心讀書。 不向惡屈服,敢於站出來的人,應該得到善報。 對於公開實名舉報的王迪,我心懷敬意,雖然是被逼無奈,但她能勇敢站出來,仍然是值得尊敬的。對於每一個在權利受到侵害時勇敢站出來的人,我都心懷敬意。 我也無意去指責那些為了苟活而忍氣吞聲,對惡保持沉默的人。沉默是一個人的自由選擇。但是,對一個社會來說,忍氣吞聲和沉默的行為是非常危險的,無疑是對作惡者的縱容和鼓勵。 德國著名的法學家魯道夫·馮·耶林(Rudolph von Jhering,1818-1892)曾在其著作《為權利而鬥爭》中振聾發聵地指出:「人們對權利侵害的沉默無語,等於在自己的死刑判決書上畫押。」 這段話的含義包括兩方面,一是要勇於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不受侵害;二是當別人的權利受到非法侵害時,不要保持沉默。 清華大學的勞東燕教授也有過類似的表達,她多次呼籲,當受到不法侵害時,要敢於站出來維護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害時,自己首先應該出面,做有理有節的抗爭;遇到別人的合未能權益被侵害時,可能的話,盡量施一下援手。……不要總指望別人出面,自己躲在後面歲月靜好。 網路圖片 一個在自己的權利被侵害時忍氣吞聲的懦夫,是不可能擁有穩固公心,秉持高尚公德的。 對於這一點,耶林早就在《為權利而鬥爭》提出過忠告: 不習慣於勇敢捍衛自己權利的人,是不大會出現為了國民利益,而犧牲自己的生命與財產的衝動的。 出於貪圖安逸或膽小怕事而放棄自己正當權利的人,對自己的名譽與人格遭受理念上的損害而無動於衷的人,習慣於僅僅用物質利益的尺度衡量權利的人,當國家的權利與名譽受到損害時,又如何期待這些人運用不同的尺度,以不同的情感進行鬥爭呢? 「爭個人的權利,就是在爭國家的權利。」每一個勇於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人,都是值得尊敬的。他們為維護自身權益付出的努力,也藏著這個社會的公平正義。他們爭來的光,也照亮了我們。而那些習慣了忍氣吞聲,習慣了沉默的人們,終有一天會感到羞愧。 不向惡妥協,敢於站出來的人,都是值得尊敬的。寫公號這些年來,我用文字為那些受到不法侵害的人們發聲,為那些勇於維護自己權益的人加油鼓勁……我想,今天我沒有沉默,沒有對惡姑息縱容,將來老了,我會少一些愧疚。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玖奌雜貨鋪
據媒體報道,7月20日,陝西省商洛市S30水陽高速嚴坪村2號大橋受山洪衝擊,發生部分橋孔垮塌,我們來看一下。 一、概況及事發位置 S30柞水至山陽高速,起於商洛市柞水縣下樑鎮,止於山陽縣城關鎮,於2018年12月19日建成通車。事發位置位於柞水縣杏坪鎮嚴坪村,嚴坪村2號大橋跨越金錢河,垮塌部分位於4 * 20m一聯。 網路圖片 二、垮塌現象 網路圖片 三、垮塌過程推測 洪水較大時,可能攜帶有較大的漂流物(如較大的石塊),且速度較快,撞擊力較大(參見探討|石塊撞擊橋墩的第二個模型,子彈能不能擊斷橋墩?),即使撞不斷橋墩,也足以使橋墩發生較大變形。 梁體隨橋墩變形,伸縮縫位置梁端脫離墩頂,開始向下跌落,跌落過程中繼續擠壓橋墩繼續變形。由於橋墩未完全失去支撐,梁體最大內力位置並未出現在墩頂,該處發生截面開裂。梁體繼續跌落,橋墩被壓斷。梁體在開裂處發生斷裂,梁端跌入水中,梁體發生二次斷裂。 網路圖片 四、幾點感想 (一)跨河橋應注意橋墩防撞問題,對於通航河流,應注意防船撞和防漂浮物撞擊;對非通航河流,應注意防漂浮物撞擊。 (二)防撞措施有:適當增加橋墩截面尺寸,增加緩衝設施。 (三)還應增加縱向防落梁措施,在漂浮物撞擊時,梁端不至於從墩頂脫離。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SoarNewSMTH
打開朋友圈,被一條消息刷了屏。 中國人民大學文學院原黨委書記兼副院長、博士生導師王貴元教授被一名在讀博士生指控強制猥褻。據該博士生稱,她拒絕與王貴元發生性關係後,王貴元對其進行打擊報復,以畢業為威脅。 網路圖片 看到這條消息,我感受到深深的無力。 想起來我某一次接受採訪,採訪者覺得,國內的性別工作已經做得夠好了。 我:「夠好了?如果一個女性遭到性騷擾,她要怎麼維護自己的權利?」 她:「她可以通過微博曝光啊。」 我:「在一個保護受害者權益的社會,受害者根本不需要在公眾面前展示自己的傷疤。 當微博變成了受害者求助的唯一途徑,恰恰說明了社會系統的失能。」 01 高校反性騷擾制度的現狀 高校反性騷擾並不是一個「新鮮」的議題。2018年的「陳小武」事件(同樣是博士生導師對學生的性騷擾)之後,全國六十多所高校的同學都曾致信自己的母校要求建立反性騷擾制度,我也曾是該運動中的一員。 這些年的進步是,2020年通過的《民法典》中規定,「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應當採取合理的預防、受理投訴、調查處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係等實施性騷擾」。新《婦女權益保障法》針對廣義性騷擾、校園性騷擾和職場性騷擾做出了規定。 但,這些之後,現狀如何呢? 我引用一條2020年7月的微博吧。小組【一些力量】致電全國多所211大學的招生辦,詢問反性騷擾制度建立情況。接通的55通電話中,得到的答覆大部分是: 「我們學校師德好,沒有性騷擾」 「這個主要靠學生自我保護」 「校內安保措施做得好,很安全」 明確有反性騷擾培訓教育、申訴渠道或調查處理機制的學校為零,許多工作人員也不認為學校有這些責任。 網路圖片 哦,對了,我還搜到一篇文章。一位同學經歷了兩次性騷擾,騷擾者分別來自中國人民大學和喬治城大學法律中心。每一次她都選擇通過學校的流程維護自己的權益,結果是: 人大基本沒有任何反應,喬治城大學按照流程為其處理。 雖然從我自己的經驗來看,即使是在相關制度健全的海外高校,性騷擾相關事件的處理,也會受到流程漫長、證據不足等相關因素的制約,結果可能依舊不盡如人意。 但,最起碼得先有這個制度。 02 報警會遇到什麼困難 高校的反性騷擾制度之外,還要依靠司法制度對加害者進行進一步懲戒。 但從受害者報警流程的角度,會發現,他們依舊面臨著層層阻礙。**** 1. 缺乏相關的證據 由於性騷擾發生的隱蔽性,很多性騷擾行為發生時,受害者並沒有辦法保留相關的證據。 證據包括:監控、體液、第三人的目擊等。如果侵害行為發生在無監控的密閉空間、未留存體液、無第三人在場,受害者面臨著極大的舉證困難。大家可以想想,這樣的情況有多麼的常見。 2. 二次傷害 由於要回憶、複述自己受到傷害的情景,許多受害者不願意、甚至不敢進行報案。而部分基層派出所民警由於未受過相關的訓練,其提問方式也很容易對當事人造成二次傷害。 實際上,無論在哪個國家和地區,這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相關社會力量的輔助性工作、針對性暴力事件的處理流程的相應調整都尤為重要。 比如,香港公益機構風雨蘭的網頁中,會提前寫明報警可能遭遇的情況和注意事項,幫助當事人判斷自己是否要報警。 網路圖片 香港公益機構風雨蘭對於性侵害受害者的報警指引 此外,在香港/台灣等地區,受害者可尋求專業社工機構等陪同到醫院/警局完成醫療/司法程序。台灣亦設有「婦幼警察隊」,由女警察專門跟進相關個案。 網路圖片 香港平等機會委員會的反性騷擾資源平台 而我們這裡,無論是社工資源還是民警辦理性暴力相關案件的情況(比如,受害者遭遇什麼樣的行為才會得到立案),都極大取決於地區和個體。 3. 即使完成法律程序,贏得訴訟 即使受害人克服心理障礙,保留所有證據並且贏得司法上的勝利,她能夠獲得什麼? 有時候連一句道歉都沒有。 比如「明星社工」劉猛性騷擾案,成都市武侯區法院認定其構成性騷擾,並判令其向受害者賠禮道歉。 結果,受害人經歷了860天的煎熬,兩次離職;劉猛還能到處當專家給別人講課。 網路圖片 03 社會公益機構的支持 上文也提到,在香港、台灣等地,受害者可以尋求社工幫助陪同其到警局、醫院等進行相關程序。公益機構亦會向當事人提供法律諮詢/心理諮詢等服務。 而我們這裡呢? 我曾經寫過一篇匯總文章,匯總了國內在做性別暴力相關支持工作的公益機構。 但是,這些機構中,能夠陪同受害者報警的,幾乎沒有;而這些僅有的機構應付全國的巨大需求,完全是超負荷運轉。而我們許多受害者在受到傷害的時候,也根本不知道這些機構的存在,更何談尋求幫助。 而這些機構中工作人員的專業水平呢?我自己的觀察來看,大多數從事相關工作的人員還是極其依靠機構中工作範式的規定和其他人的經驗傳授;而一個標準的專業工作流程,並不存在。 04 我們還能做什麼 那說了這麼多,我們還能做什麼?繼續習得性無助嗎? 在相關制度的建立還不完善,社會支持系統尚為薄弱的時候,希望大家能夠補齊社會支持這一環。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做一些小事托舉其他人。 1. 傳播相關求助途徑 這篇文章里,我匯總了國內比較專業的做性暴力援助的相關公益機構。她們會為受害者提供較為專業的支持及法律援助,希望這些途徑能夠讓更多人知道。 如果你或孩子遭遇了家暴/性暴力,這些機構可以幫助你 2. 如果當事人在身邊 你可能會覺得壓力很大,不知道該說什麼做什麼。 其實說起來都很簡單,但需要大家真的開始去做: 傾聽,支持,觀察,阻止。 網路圖片 以上內容來自繪本《這不是沒關係》 3. 督促你的所在單位/高校建立反性騷擾制度 查詢你的所在單位/高校是否有建立相關制度,過往是否有相關性騷擾事件發生。 如果沒有,可以通過各種渠道督促他們。如果你擔任HR或者管理相關工作,更加建議你推動相關制度的建立。 制度的細節及範本可以參考: 4. 不放棄對相關事件的關注 作為行動者,以及女性議題的關注者,我發現,其實大家很容易對這些事件感到疲憊。尤其是當看到,一次又一次的憤怒和抗爭過後,似乎什麼都沒有發生改變。當太多的同類型事件發生之後,好像大家已經脫敏了。 但我還是希望大家,能夠保持關注,保持憤怒。越是現狀沒有改變,越是要繼續質問,怎麼會這樣?相關的社會支持系統為何不在場,為什麼需要一名又一名受害者在聚光燈下撕開自己的傷疤才能受到關注。 在這次事件中,舉報王貴元的博士生的講述相當理性克制,甚至製作了將近一個小時的視頻展示相關證據和事件經過。但是,每個受害者都有這樣的講述/保留證據/製作視頻/傳播事件的能力嗎? 我們不應該期待一個受害者十八項全能全然證明自己的無辜。我們應該,努力讓每一名受害者都能受到托舉。 而我們每個人,都是這個社會支持系統里的一環。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艾大荀
商洛一大橋被山洪衝垮,目前已發現11人遇難,還有20餘輛車、30餘人失蹤。 這些人大概率也是遇難,這讓人感到悲哀和不安。不久前廣東梅大高速發生的悲劇,印象中也是三十多人遇難。 看上去不可避免。今年很多地方暴雨,都是「百年一遇」,這樣的事情可以歸結為「自然災害」。 但是我仍然有三個疑問: 在當初規劃的時候,有沒有考慮到暴雨、山洪等自然災害的影響,是否存在為了政績工程,在規劃的時候就忽視風險的情況? 日常維護的時候,有沒有提前發現一些端倪?上次梅大高速悲劇後有不少質疑,沒有看到後續的調查結果。 有沒有什麼辦法,能夠在垮塌後更及時地發出預警?梅大高速事故後媒體報道,有司機「下跪攔車」避免更多人掉下去。這很感人,但是也很讓人生氣。 很多人都對中國大基建的成就感到自豪。確實,我們現在有發達的高鐵、高速公路和地鐵系統,這讓美國人都感到羨慕。大基建不僅推動了GDP增長,一度也創造了就業機會。 但是很多人都忘了,這些東西其實都很貴。 修建的時候花錢,但是能看到「壯麗的成就」,而維護,不僅花錢、花時間,還需要一定的道德、真正的責任感。真正的「貴」甚至不在錢,而在人心和時間。 「維護」是一種哲學,也是一個社會系統。在紐約的時候,一位朋友買了一個公寓,那棟大樓馬上迎來一百年慶典。 過去一百年,很多房子都換了業主,現在不但運營良好,沒有破舊感,甚至有點奢華。這不僅需要過硬的建築質量,還需要不斷協商——這是人心和制度。 很多人看不上紐約地鐵,因為地鐵站連廁所都沒有。但是,國內城市的地鐵,不要說修建成本,光是運營都在嚴重虧損,都靠財政補貼——這是很大的負擔。 如果取消補貼,也坐一次地鐵需要十幾塊,那種「先進感」就會慢慢消退了。從這個角度看,中國城市還沒有迎來真正的地鐵時代,而是身處「修地鐵」時代。 大建設時期的自豪感是一道景觀。人們為奇蹟所感動,而「維護」則是一種「日常」,是生活。它需要長久的耐心。 中國的大建設放在人類史上都堪稱「宏偉」,但是因此它也需要更大規模、更長久、更有耐心的維護。 這兩年的一些「事故」都讓人痛心。不僅需要更深入的調查,也需要更深入、公開的討論,只有這樣,才有構建「維護」型社會系統的可能。 現在就應該開始。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城市的地得
怎麼今年雨下到哪裡,事就出到哪裡!從5月份的華南暴雨開始,隨著雨帶一路北移,從桂林、梅州,再到長沙、黃山,又到成都、鄭州,現在到陝西。才前天,寶成鐵路的老橋被沖跨,今天又突發高速公路橋樑垮塌。 高速公路的垮塌比起鐵路老橋嚴重多了,高速是在開放中,很多車輛來不及反應,就在垮塌處掉落,截止上午10點,已經搜救發現車輛5輛,還有近20輛失聯,根據通報,19日20時40分左右,陝西省柞水縣境內突發暴雨山洪,導致高速公路橋局部垮塌,設想後面的場景,甚是心驚! ▼公路是線性工程,開著開著,路斷開了,斷點就是墜點,無法躲讓 暴雨山洪的發生時間是19日20時40分左右,橋局部垮塌的時間不詳,20日上午,應急管理部已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救援處置,垮塌發生而沒有發出警示的這個時間段模糊。夜間行車碰到這個情景是難以有反應時間。 我們看一下這個情景,分析一下,問題可能出在哪裡?總不能說高速公路建起來是經不起水流衝擊吧?意外的因素,還是自然的因素?或者說哪裡可能有什麼疏忽。 01 找到準確的位置 通報描述事發位置「丹寧高速公路水陽段上陽方向K46+200處嚴坪村二號橋」,這個描述很清楚了,在百度地圖上一下子就找到位置,就是位於陝西省商洛市的「柞水至山陽高速」,也就是柞山高速。 ▼柞山高速嚴坪村2號橋位置 然後在嚴坪村位置,可以看到,高速公路是在這個河谷地帶順著河流蜿蜒而過的,結合高速公路的轉彎半徑設計要求,公路線路在河谷地帶的兩側或流中來回穿過。在嚴坪村有一個嚴坪村特大橋和嚴坪村2號大橋。發生垮塌的就是這個嚴坪村2號大橋位置。 網路圖片 02出乎意料的特徵 在地圖上仔細看,由於高速公路選址在河谷地帶,公路和河流基本呈現纏繞蜿蜒的形態特徵。平時河流都是乾涸的狀態,只有河床底的小流。暴雨山洪的時候,溪流變大河,咆哮而下,平時穩噹噹的橋墩,在暴雨山洪之中,所受的衝擊力極大。 網路圖片 看到了嗎?這個橋墩橋樑和水流方向的大角度斜切的! 網路圖片 如果是平常看到的河流和橋樑垂直的那種情況,水流衝擊橋墩的時候,發生的位移方向是橫向的,梁和橋墩結合還能穩定。這個大角度的斜切,水流衝擊橋墩的時候,位移方向也是斜向,當對橋墩的衝擊和位移過大時,梁板就掉落了。可以看到,一端是完整脫落。 ▼河流衝擊方向和橋墩的方向 另一端的,更值得關注,這裡不是在橋墩位置脫落,而是在前面一點硬生生折斷。 ▼河流衝擊和兩端斷面 03柞山高速建成通車不足6年 柞山高速編號S30,是陝西省級高速公路,起點山陽縣,終點柞水縣,全長79.09公里,2018年12月19日建成通車。整條線路都是在山谷的河流邊穿過,山谷,亦是兩岸群山的匯水之處,工程建設難度是遠大於平原地區。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CityMark城市尋蹤探秘
強制絕育手術,強制墮胎、引產……這樣的「計劃生育」法律曾在日本實行48年,直到1996年才廢除。 在此期間,日本政府累計依據《優生保護法》對24993名殘疾人實施強制絕育手術,包括上環、切除子宮、卵巢、睾丸等,對58972名孕婦實施了強制人工流產或引產。(數據來源:日本國會調查統計) 日本一名接受了強制子宮切除手術的受害者 直到2024年7月3日,日本最高法院終於做出裁定,判決《優生保護法》違憲,認定政府強制剝奪國民生育權的做法嚴重侵害人權,判決政府賠償每一位受害者1500萬日元(約70萬元人民幣)。 7月17日,日本首相岸田文雄在首相官邸會見了曾被日本「計劃生育」迫害的人們,並代表政府向已經日漸凋零的受害者們鞠躬謝罪。 網路圖片 岸田文雄向受害者們表示: 「我向許多遭受巨大身心痛苦的人們表示悔恨和歉意。作為舊《優生保護法》的執行者,政府負有極其重大的責任,我謹代表政府向大家謝罪。」 所謂《優生保護法》於1948年起在日本施行,明面上的原因是優生優育,避免智力殘疾或身體殘疾的人將疾病遺傳給後代,避免給家庭帶來沉重養育負擔,所謂「利國利民」的好政策。 背後真實的原因則是二戰後的日本執政者並沒有完全摒棄軍國主義與大和民族至高的觀念,希望沿用「納粹優生學」的做法「改善」日本人的基因,同時也有意控制和減少人口,以度過糧食短缺危機,維持政府統治。 網路圖片 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強制絕育的手術不僅針對那些患有遺傳性疾病的殘障人士,還有明顯的隨意化、擴大化,更加暴露了日本政府開展「計劃生育」的真實目標。 據日本媒體報道的案例,宮城縣一名1946年出生的女子飯冢淳子就是絕育範圍隨意化、擴大化的受害者。 由於父親失明,家中貧困,作為長女的飯冢淳子沒有上過學。經過福利事務所的智力測試,她被判定為智障人士,被強制關進當地的收容所,後來又被送到了政府指定的寄宿家庭,每天都受到虐待。 16歲時,飯冢淳子被送到醫院強制接受絕育手術,並因此終身未育。 飯冢淳子向媒體講述其被強制絕育的遭遇 作為有能力連續向政府維權長達30年的人,飯冢淳子不需要任何測試來證明她不是智障人士。 網路圖片 即便她真的是,即便認可政府有許可權制遺傳性智力障礙者的婚育,也沒有任何理由給一名16歲的未婚少女強制實施絕育手術。 不需要任何法律層面的辨析,任何正常人都能得出結論,這種給16歲未婚少女強制絕育的做法本質就是四個字: 喪盡天良! 作為其他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受害者的家屬,我一直有兩個問題想不通: 第一,為什麼日本慘絕人寰的「計劃生育」法律實施了48年之久,這麼多年裡發生的慘劇不計其數,就沒有人覺得不對嗎?! 第二,自1996年廢除「計劃生育」法律至今已經28年,受害者才終於等到了徹底的平反,可其中絕大多數人早已含恨離世。一聲道歉,一句認錯,怎麼就需要等這麼久?! 通過日本的案例,我想可以嘗試做出解答: 第一,施行「計劃生育」的思想根源其實是「政府利益至上」。 他們首先將政府利益包裝為「崇高的」國家利益,再將這種利益置於國家之中每個人的生命權利與人格尊嚴之上,並以此光明正大地傷害生命、踐踏尊嚴。 這一套障眼法因為捆綁了國家、民族等宏大的概念,所以很難被識破。 第二,日本政府廢除「計劃生育」之後之所以二十多年拒不認錯道歉,根源上還是為了逃避賠償的責任,逃避被問責的可能。 直到當年的受害者絕大部分已經去世,當年的執行者大多已經退休的時候,繼任者才有勇氣去揭開瘡疤,直面歷史慘劇。 然而,遲到的正義既不能很好地撫慰受害者,也很難讓整個社會真正接受教訓、走向文明。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建設性意見
指定地點監視居住已異化為更嚴重的「超羈押措施」。「指居」執行過程中缺少制約與監督,一些辦案人員為了獲取口供,會對犯罪嫌疑人刑訊逼供。 魏曉娜認為,在看守所管理日漸完善的情況下,有些破案心切的偵查人員轉而「開發」新的可能性。 不久前,全國人大法工委刑法室工作人員曾到人大法學院就刑訴法修改聽取專家意見。當時在場的學者大都認同廢除指居的觀點。但在法學界,也有學者認為應該是改良,而不是廢除。 暴欽瑞死亡642天後,2024年4月22日,家屬見到了最高檢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屍檢報告。 結論是,暴欽瑞死於肺動脈血栓栓塞引起的急性呼吸循環功能衰竭。這與他生前遭受長期限制性體位、反覆機械性損傷、電擊損傷等有關。 2022年7月20日凌晨,34歲的暴欽瑞在石家莊新樂市醫院死亡。這是他因涉嫌尋釁滋事,被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簡稱「指居」)的第十三天。 除了暴欽瑞案,近年來,嫌犯在指居期間死亡的事件頻頻見諸媒體。某科技公司總經理邢燕軍在內蒙古呼倫貝爾指居期間死亡,湖北某連環盜竊案犯罪嫌疑人袁時宏也死於指居期間。此外,江蘇泰州還有一名嫌犯在指居期間被限制飲食和睡眠,患韋尼克腦病後成為植物人。 現行刑事訴訟法對強制措施的設計中,指居本是強制力大於取保候審,又弱於拘留、逮捕的一項半羈押措施。但實踐中,已異化為一種比羈押更嚴重的「超羈押措施」。 一些涉案看管人員已被起訴、獲罪的案例顯示,指居執行過程中缺少制約與監督,一些辦案人員為了獲取口供,會對犯罪嫌疑人刑訊逼供。 刑訴法自1979年制定以來的第四次修訂已提上日程。現有的指居制度在立法上需要改變,已成為學界共識。不過,是廢除還是改良,學者間有不同的主張。 1、最高檢督辦,刑訊逼供者即將受審 「完蛋,電疵(音)了」。2022年7月19日晚上,在指居點,暴繼業聽見屋內保安低聲議論。 雖然蒙著眼罩,他還是能透過縫隙窺到指居點屋內的情況。半個多小時前,他的小兒子暴欽瑞被辦案人員帶走訊問。一開始,隔著房門,他還隱約能聽到慘叫聲,後來聲音消失了。 此時,距他們被執行指居已過去12天。 2022年7月7日凌晨,暴繼業和兒子暴韶瑞、暴欽瑞,兄弟暴紀濤等9人分別被警察從家中帶走,他們被認為參與毆打民工、放高利貸、非法拘禁等活動。此案被命名為「5·25」專案,由石家莊市公安局裕華分局、新樂市(石家莊代管的縣級市)公安局和高邑縣公安局三方組成專案組,聯合辦案。 從保安那句話里,他判斷齣兒子大概是被用了電刑,但也沒再多想。7月19日那晚,暴欽瑞一直沒回房間。暴繼業安慰自己,沒回來也好,省得兒子在眼前被打,更難受。 接著,發生了一些反常的事:那天深夜,有人進屋卸下了他的腳鐐和手銬,第二天早飯,破天荒地有了牛奶、蛋糕,中午還有肉包子。 大約4天(暴繼業推測的時間)後,他被帶到一個房間,才從新樂市公安局刑警大隊隊長口中得知暴欽瑞死亡的消息。 之後,同案8人陸續被解除強制措施,原因是「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他們都向南方周末記者表示,自己在指居期間遭到了毆打、電擊。暴繼業回憶,到指居點沒幾天,一次提審中,一民警說要「換換樣式」,就用夾子把一台老式手搖電話機的兩根電線夾在他的左右手,再搖動電話機。暴繼業感覺到電流通過了全身,「雙手不受控制地顫抖,全身抽搐」。 在不審訊的時間裡,他們被要求戴著手銬、腳鏈坐在鐵制審訊椅上。按照多名同案人的說法,每頓飯是一個小饅頭,比雞蛋略大一些。一天只能上3次廁所,小便30秒,大便60秒,超時會被直接拉回指居室。 暴紀濤曾在指居期間被送入醫院治療。他被確診為左側肋骨骨折,「左膝蓋皮膚損傷已結痂,右下肢片狀淤青,雙小腿可見紅色斑疹」。 直到2023年6月19日,暴欽瑞過世近一年後,暴繼業才在石家莊市檢察院看到了第一份屍檢報告,報告由山西醫科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結論是,死因排除機械性損傷、中毒,不排除竇房結疾病引發心電活動紊亂、心臟驟停。 暴繼業沒有在這份報告上簽字。 2023年9月19日,南方周末報道此案(詳見《被「指居」者離世,公安稱其餘同案人員「不應當追究刑責」》)。 2023年11月25日,「5·25」專案辦案人員涉嫌瀆職犯罪一案經河北省檢察院指定,由保定市檢察院異地管轄。南方周末記者了解到,此案由最高檢督辦,並由最高檢司法鑒定中心作出了第二份屍檢報告。 對暴欽瑞等人施加刑訊逼供的訊問者們,即將接受審判。 暴家代理律師、華東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佀化強告訴南方周末記者,2024年8月,新樂市公安局8名「5·25」專案辦案人員涉刑訊逼供一案將在保定市蓮池區法院開庭審理。2024年6月底,裕華公安分局3名公安民警涉刑訊逼供案已移送保定市下轄的望都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2、「惡意」解釋法條 「特別嚮往看守所。」一名被執行指居的嫌犯在見到律師後說。「指居,還不如去看守所」,亦成為刑辯律師的普遍觀點。 現行刑訴法規定,當一個人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機關可以採取的措施有5種,按強制力由弱到強分別是: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與逮捕。 拘傳是強制嫌犯到案接受訊問的措施,在其餘時候,嫌犯可以自由活動。一般情況下,拘傳不能超過12小時。取保候審狀態下,嫌犯活動範圍被限制在居住的市、縣內,且需有保證人或交保證金。 監視居住,進一步將活動範圍縮小到住所內。指居是監視居住的特殊情況,當嫌犯在辦案地沒有固定住處時,在指定的地點執行。 當嫌犯被拘留或逮捕時,意味著會被送進看守所,完全剝奪人身自由,兩者被統稱為羈押。 這5種措施自1979年第一部刑事訴訟法制定時便已確立。不過,不論是取保候審還是監視居住,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使用度並不高。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計劃分析《中國法律年鑒》的數據發現,1990 年至2009年的20年間, 高達 94.84%的刑案嫌犯在審判前就被逮捕。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永生記得,審前羈押率過高,在21世紀初成為刑訴法學界的研究熱點。 2012年修改刑訴法時,立法者對監視居住制度進行了改造,一個原因便是為了回應對降低審前羈押率的期待。全國人大常委會領導當時在作法律草案說明時就提到,要將監視居住定位於減少羈押的替代措施。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魏曉娜告訴南方周末記者,2012年的修改,監視居住的變化是「脫胎換骨」的,顛覆了以前的制度設計。一方面,監視居住仍是取保候審的替代措施,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找不到保證人或無法提供保證金的,適用監視居住。另一方面,這項措施又承接了逮捕,成為其替代措施。 2012年刑訴法規定,符合逮捕條件的,有5類情形可以採取監視居住。5類情形中,除基於人道主義的考量外(如患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期等),還有出於案情的考慮,其中一項是,「因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 作為監視居住的一種特殊情況,指居的適用,除無固定住所這一條件外,還增加了一種情況: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這三類犯罪的,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即便有住處,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2018年監察體制改革後,貪污賄賂犯罪被劃歸監察機關管轄,適用指居的三類犯罪還剩下前兩類。 2012年刑訴法修改時,學者們對指居制度的憂慮更多在於,新法規定的「三類案件」這一例外條款可能會被濫用。不過,陳永生髮現,實踐中指居的濫用,更多因「無固定居所」而起。 例如,A地警方辦理B地案件時,以B地嫌犯在A地沒有固定住所為由,將嫌犯在A地執行指居。更有甚者,某些地方的警方在辦理本地案件時,為了促成指居,會使用嫌犯無住所地縣、區警方的文號發出指居通知。 「5·25」專案就採用了這種方式。案件由石家莊市公安局裕華分局、新樂市公安局和高邑縣公安局聯合辦案,暴欽瑞等人在裕華區、高邑縣都有住所,唯獨在新樂市沒有住所,指居通知書便由新樂市公安局發出。 接受南方周末記者採訪時,陳永生認為,這種做法是對法條的惡意解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編寫的刑訴法釋義中對「住處」的解釋是,辦案機關所在地的市、縣內生活、工作的合法住所。在他看來,暴欽瑞只要在石家莊市內有房產,就不符合適用指居的條件。 網路圖片 3、被濫用的「方便」 實踐中,指居為什麼會被濫用?江蘇靖江市(泰州代管的縣級市)公安局一派出所原教導員仇某對南方周末記者坦言,從偵辦案件角度講,指居的確是項「方便的」制度。 2019年4月,他負責一起涉惡案件的偵查工作。同年8月,此案中一名嫌犯夏俊濤(化名)在指居期間患韋尼克腦病。司法鑒定意見顯示,這是因攝入不足等原因導致的代謝性腦病,夏俊濤後遺植物生存狀態,評定為重傷一級。 攝入不足,可以通俗地理解為沒有吃飽飯。仇某因此被判故意傷害罪,獲刑3年半。2024年2月29日,他刑滿出獄。 仇某向南方周末記者道出指居的「方便」之處:刑訴法規定,偵查階段指居最長可以持續6個月,而逮捕一般情況下只能羈押2個月。對比而言,指居的審訊時間更為充分,「辦案有好多證據要收集,尤其是涉黑涉惡案件,逮捕的期限是來不及的」。 其次,指居地點通常在醫院、賓館、招待所等地,看守者與訊問者同屬一個辦案組管理,這也讓訊問時間可以靈活調控。在仇某的筆記本上,記錄著夏俊濤等人專案中,一天長達16小時的審訊安排:早上9點至下午5點,晚上9點至次日凌晨5點。 反之,嫌犯要是被羈押在看守所,辦案人員提審時,還要按照看守所的上班時間來,中午還有午休時間,有時一次訊問只有個把小時。仇某覺得,這對辦案人員來說,「很不方便」。 在魏曉娜看來,指居的濫用,有口供主義的影響。但口供的取得,往往以直接控制嫌疑人人身為前提,在看守所管理日漸完善的情況下,使得有些破案心切的偵查人員轉而「開發」新的可能性。 她提到,2010年前後,媒體報道了多起看守所在押人員非正常死亡事件。為此,公安部監管部門出台改革舉措,提高了看守所管理的規範化水平,提升了在押人員權益的保障水平。 2012年刑訴法修改時,對羈押訊問制度也進行了完善。例如,規定嫌犯被拘留、逮捕後要立即送看守所羈押。入所後,訊問應當在看守所進行。在這種情況下,「在看守所羈押對嫌犯來說,反倒成了一種保障。」 對於指居期間的工作規範,現有法律中並無明確規定。如何對嫌犯進行管理,看管人員與辦案人員應當遵守怎樣的行為準則,均由辦案人員自行把握。 在辦理夏俊濤等人涉惡案時,按照仇某的說法,對於嫌犯的生活標準,他的要求是,每餐提供餐盒一半的飯量,不夠再添;每天上床睡眠的時間保證4小時,分兩段睡眠,每次2小時。仇某此前至少有過四五次在指居點辦案的經歷,他覺得,這樣的標準是辦案慣例,被認為能滿足嫌犯基本生存需要。 從偵查工作牽頭人仇某,到負責看守工作的警察、輔警,隨著一級級的信息傳遞,即便是如此限縮的標準,也被越降越低。 判決書顯示,夏俊濤每餐只有半小碗稀粥或稀湯帶飯,三五口吃完。每次上床睡覺時間只有半小時,平均每天床上睡眠時間兩三個小時。一個直觀的數據對比是,2019年4月23日,剛被拘留時,他的體重是80公斤;同年8月17日送至醫院治療時,體重只有50公斤。 仇某稱,他在指居點的管理中,給嫌犯供應飯量多少與其認罪態度、看守期間是否服從管理沒有關聯。不過,在案證據顯示,十多名看管輔警都覺得,一個默認的準則就是,嫌犯態度好的,就能多打點飯,態度不好的,就得少打些。 出獄後,仇某選擇了申訴。在他看來,指居有利於提高辦案效率,但也增加了辦案民警的責任與風險。 他在申訴材料中寫道,「到指居場所絕不是為了讓嫌疑人吃得好、睡得好,大家都心知肚明。」 網路圖片 4、「黑箱」 不論是暴欽瑞案,還是夏俊濤案,指居期間,嫌疑人的房間內24小時都有輔警或安保人員看守。 夏俊濤案中,嫌犯們在泰州「田園牧歌」賓館被執行指居。仇某介紹,每個嫌犯單獨住在酒店房間,看守人員兩人一班,每天三班倒。也就是說,看守一個人需要6名輔警。由於輔警從各個派出所調配,更換頻繁,且看守工作枯燥,到後期沒人願意去,只好從安保公司招聘了一些人員填補空缺。 仇某說,他雖然提出規定,看守時不允許帶手機,也不能與嫌犯交流,但還是有兩名輔警用自己的手機讓嫌犯和朋友通話,輔警接收了嫌犯朋友發來了微信紅包,數額約上千元。 這樣的情況並非個例。2023年3月,在江西省玉山縣,陳禮艷因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被執行指居。3個月後,他的女兒接到輔警毛俊的電話,毛自稱在指居點看管陳禮艷,並以此索要財物。 彼時,律師雖多次向辦案民警提出會見要求,但已有一個多月未能與陳禮艷見面。家屬覺得無奈,「我們也不知道裡面情況,不敢得罪他(毛俊)。肯定是被他牽著鼻子走,有什麼辦法?」 之後的2個月內,毛俊7次向陳禮艷家屬索要財物,共計21萬元。2024年4月22日,毛俊涉嫌受賄罪、詐騙罪一案已由玉山縣檢察院向玉山縣法院提起公訴。 律師會見難,讓指居期間嫌犯的狀況成為「黑箱」。 刑訴法規定,律師持執業證書、律所證明和委託書要求會見在押嫌犯,看守所應當在48小時內安排會見。辯護律師會見被監視居住者,適用與被羈押者會見、通信相同的規則。在學者們看來,對於強制力弱於羈押的指居而言,律師可以會見是不言而喻的。 實踐中的狀況則不然。2024年江蘇省兩會期間,江蘇省政協委員、律師任潔提出了有關保障律師執業權的提案,其中就包括被監視居住的嫌犯不能及時甚至不安排律師會見。江蘇省司法廳答覆稱,這一情況在「部分基層單位確實一定程度存在」。 關於如何會見指居中的當事人,北京大成(福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鄭文鑫摸索出了方法。2023年以來,鄭文鑫代理過3名當事人被指居。一開始,他向辦案機關申請會見,都未及時得到回應。之後,他向檢察機關控告,按規定,檢察機關需在10日內答覆。 鄭文鑫控告後,其中一起案件,公安機關安排他會見了指居中的當事人。另兩起案件,當事人都在控告提出的10日內移送看守所羈押——在他看來,移送看守所之後,就沒有會見阻力了。 刑訴法規定,檢察機關對指居的決定和執行是否合法實行監督。不過,實踐中,除律師主動進行控告申訴外,檢察機關很難主動對指居進行監督。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李奮飛,曾在最高檢刑事執行檢察廳任掛職副廳長。他向南方周末記者解釋,由於看守所的地點固定,檢察機關可以實行派駐檢察和巡迴檢察,從而能夠實現常態化監督。而指居地點並不是固定的,甚至每個案件的指居點都不同,這就導致檢察機關很多時候未必能準確掌握指居信息。並且,採取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自行決定,不需要通過檢察機關審批,這也導致了檢察機關可能對指居的發生不知情,客觀上造成了監督缺位。 5、改良還是廢除? 指居在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從2012年刑訴法修改之初就開始顯現。 早在2015年,時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孫謙就在一篇文章中指出,有的地方將指居視為突破案件的「利器」,認為具有空間隔離、信息阻斷、時間獨佔等優勢,青睞使用。 近來,指居的濫用變得愈發顯性,李奮飛對此感觸頗深。2024年6月末,參加法學院的畢業典禮時,他遇到幾位其他專業領域的的同事,閑談時都有提到指居的濫用現象,還問起他,這次刑訴法修改,指居制度會不會有所改變? 2023年9月,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了五年立法計劃,刑訴法修改被納入「條件較為成熟、任期內擬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 多位參與過全國人大法工委立法調研的學者告訴南方周末記者,目前刑訴法修改仍在徵求專家意見階段,能否在2024年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不好說。 不過,刑訴法修改已成為各方關切的話題,現有的指居制度在立法上需要改變,已成為學界共識。 一種聲音認為,指居應當廢除。 中國刑訴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卞建林撰文稱,指居自立法之日起便「飽受詬病,爭議不斷」。他指出,應廢除指居制度,恢復監視居住原有的非羈押性質。 李奮飛也持同樣的觀點。他認為,對指居的執行,難以引入外部監督。他擔心,若僅對這項制度進行「小修小補」,怕不能解決根本問題。 不久前,全國人大法工委刑法室工作人員曾到人大法學院就刑訴法修改聽取專家意見。當時在場的學者意見也基本一致,大都認同廢除的觀點。 陳永生則覺得,指居制度廢除的可能性不大,客觀上這項制度仍有存在的現實需要。有些人在辦案機關所在地的確沒有固定住所,也沒錢租房,只能適用指居。當然,要嚴格規定是否有住所的情況,當嫌犯能在辦案地租房時,應適用一般的監視居住。 他認為,應參照一般的監視居住,對指居制度進行徹底的改造。也就是說,在嫌犯住所執行監視居住,嫌疑人有多大的自由度,指居期間,也應該有多大的自由度。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建偉也支持對指居進行法律修正:指居是限制人身自由,而非剝奪人身自由,應釐清兩者的差別。 他認為,要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允許被指居者享有一定的行動自由。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嚴厲一些的,不能離開指定居所。比較寬鬆一些的,可以出門工作、購物,「對於合理的暫離指定居所的請求,如果執行機關拒絕,應當明示理由」。 「指居是一種准羈押措施,而不是羈押措施,更不是超羈押措施。」陳永生強調。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南方周末
–李醫生的死,不會改變什麼,悲傷只留給愛他的人 今早,李醫生遇害的帖子在醫生圈裡大量轉發,但可悲的是也僅限於醫療圈,一個普通醫生的死,不能換來什麼,「自嗨」的只是兔死狐悲的同道們,與他人無關。像這樣的惡性傷醫事件,在我從業十幾年來,從未間斷過。從哈醫大當年轟動一時的研究生被殺、到疫情前後楊文醫生被殺、陶勇醫生被傷……,每年有多少傷醫事件,我們不得而知,因為偶爾掀起波瀾的幾起,也很快消失在滾滾的浪潮中,這些年,唯一的改變,是北京很多醫院開始加強了安保和安檢的功能,但實際上,起到的作用,也微乎其微,許多時候,安保,也只是形同虛設,因為,保安沒有執法權利。而我們的根本問題,在於政策以及政策的制定者們,是他們從未在乎過醫務工作者的生命安全。 說到底,傷醫事件都是刑事案件,可是和醫療有關,就總是要被另類化,執法部門也好、行政職能部門也好、管理部門也好,他們統統都以和稀泥為本。為了避免輿情、為了避開敏感話題、為了不引起所謂的公憤和不必要的麻煩,總是以醫院賠點錢、醫生扣點錢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遇到刑事案件,只要不出人命,讓醫生吃點虧、讓患者不鬧事,就是最終解決問題的辦法。 有沒有管理部門把醫院當做一個公共場所?我們不需要什麼特殊照顧,我們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為大眾服務的公共區域。我們需要的是合理、安全的秩序,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我們僅僅希望依法處理擾亂秩序的人。 作為一個法制國家,依法辦事是基本原則。我們每個公民都享有個人生命財產安全的權利,在醫療機構,擾亂秩序,帶來傷害的不僅僅是醫務人員,同樣還有其他患者。我沒有看見過,誰會膽敢在政務大廳鬧事、也沒有人在銀行鬧事,同樣,傷醫事件幾乎不會在部隊醫院出現,是因為什麼?是因為人們在這些地方沒有不滿?是因為他們把為人民服務的理念落到了實處?是因為人們不敢吧!砍刀,只會砍向手無寸鐵的弱者! 作為急診醫生,我時常面對很多激烈場面,被失去理智的患者家屬辱罵,不能說是家常便飯,也並不罕見。而我們似乎已經習慣於這種狀況,並不「往心裡去」。我曾經因為夜間急診拒絕給一個姑娘驗孕而被打110報案(急診有很嚴格的分級診療制度,而現在很多醫療資源都被浪費,僅僅為了避免投訴),以至於警察來處理事情,耽誤後續患者就診;也因為跟一個心絞痛患者說她需要去做冠脈造影,而被她女兒摔了診室血壓計,揚長而去,理由是我嚇到她媽;當然,被等候半小時的患者問候八輩祖宗以及罵醫院、再到罵共產黨也不是一次兩次。在老急診樓,我們的分診台是全封閉的,因為那裡的檯子被砸過好多次。作為急診科大夫,我們每每自嘲是見慣大場面的人,我們要有一顆強大的心臟,和超強的自我修復能力。我有時候開玩笑和同事說,我們不需要門口煞有介事的保安,我們只要有一位穿制服的人民警察駐守在分診台,就可以杜絕99%無理鬧事。 我為李醫生的死感到憤慨和惋惜,他的死一點價值都沒有,他的死只會給他的家人帶來無盡的痛苦和悲傷,而其他所有人都不會有任何改變。當我們的管理制度不變,這樣的事情永遠也不可能杜絕,李醫生不是第一個,李醫生當然不是最後一個。當社會對於疾病、健康、死亡,對於醫療資源的有限和不平等性沒有一個正確的認識,當主流媒體、管理部門被一幫非醫療專業人士把持,以取悅大眾、博取眼球為目的的宣傳、引導和改革,最後犧牲的就只能是這個行業里最普通、最弱勢、最底層的醫務工作者,他們沒有為自己發聲的權利、他們更沒有反抗制度的能力,默默承受超負荷的工作強度、和勞動價值不匹配的勞動收入以及所有莫須有的污名。他們常常被一些專家污名為看病難、看病貴的根源,而一幫小大夫,豈能有這樣大的權力和這樣的大影響。要知道,在這個行業里,制定政策、掌握資源、決定醫保報銷比例、報銷範圍的,絕不是每日坐在診室給人看病的人。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愛寫寫的二娃媽
七月中旬的北京,通常並無政治大事,那是每年的北戴河休假以及順帶的務虛會議日程,但今年夏天,從7月15日開始,中共三百餘位中委和候補委員們在京西賓館參加一場「二十大三中全會」。 如此刻意的安排,儼然消解了拖延九個月的「三中全會」的意涵。在7月15日當天「求是網」發布的最新一篇基調文章,強調的還是「自信自立」,似乎北京之外中國人民的水深火熱、經濟大蕭條、還有最近牽動人心的暴民襲擊外國人和食用油污染問題都變得無關緊要了。連帶兩年前「二十大」上才呼籲面對的中國社會的基本矛盾問題,也在會場內自信滿滿、老神在在的氣氛中模糊了。 集體躺平 這就是外界等待良久的「二十大三中全會」召開第一天的氣氛,彷彿中國社會當下並不存在諸多嚴重的問題、危機和衝突,中共領導人在不久前的延安軍隊政工會議上渲染的嚴重國際挑戰和內部腐敗問題等也不屑於公諸世人。所有跡象都表明,北京當局正在採取一切措施防範本屆「三中全會」的任何外溢效應。 或者他們害怕的,是本屆「三中全會」不僅暴露出中共過去12年路線的根本失敗,而且可能暴露出中共領導層內部的真正危機——或許不是改開時代中共集體領導制下常見的派系或者路線分歧,而是有關政治動力喪失的根本問題,也就是中共內部的集體躺平。 換言之,相對民眾身處的各種災難性的失業、破產和大旱、水澇等等,他們看到的地方官員的兩個極端表現——無所作為和橫徵暴斂的背後,已經常態化地發生在中共體制內部,正是與民眾的躺平類似的集體躺平。這種集體躺平的現象不僅包括基層和中層幹部,甚至瀰漫到中共管理層核心。這才是「三中全會」遲遲不能召開的關鍵。 就在北京宣傳機器開始動員抨擊年輕人的躺平心態和社交媒體上「垃圾時間」的同時,從中共管理層發出了一個最新也是最具指標性的躺平信號,莫過於李強總理在月前的夏季達沃斯論壇上的講話。他在論壇開幕式上引用了領導層2012年以來多次提到的「固本培元」,以此暗示「三中全會」的經濟路線。中國坊間輿論一時驚詫,股市也跌破三千點,民眾普遍認為這是李強總理對中國目前陷入經濟危機如同病入膏肓一般的暗示。 如果對比十幾年前無論李克強總理的「克強經濟學」、還是當時在經濟內閣直接向總書記彙報的副總理劉鶴鼓吹的「供給側改革」,從中共負責經濟事務的總理口中說出與經濟學術語毫不相干的政策名詞,表明兩重意義:其一,李強並無自己的經濟思想,完全唯「老大哥」是瞻;其二,「老大哥」身邊的智囊、智庫、筆杆子們已經黔驢技窮,拿不出一個稍有經濟理論支撐的政策術語,中南海的工具箱和理論庫已經枯竭。 對於馬克思主義理論傳統深厚、依靠筆杆子立身的中共來說,這種「理論的貧困」是前所未有的。這種困境,一方面,固然可歸因為中共目前的「理論的貧困」,即面對過去十數年以來的錯誤和失敗,其經濟官僚們已經汰剩下平庸之輩,無力提出任何實用、有效的經濟對策,在中南海內的形勢與湖南地方當局面對洞庭湖大水的束手無策並無二致。 另一方面,毋寧反映了在新冠疫情結束之後一年半的時間裡,中共經濟官僚整體退化的同時,中國的最高領導人在經濟對策問題上也採取了放任的姿態,如美國經濟學家甘思德(Scott Kennedy)不久前在中國的訪問印象,即所謂「不聽、不知、不願、和不在乎」的「四不」傾向,形成一種自上而下的集體躺平,對應著中國青年在疫後奉行「不結婚、不買房、不買車、不消費」的躺平態度。 這或許才是中國真正的集體「新冠後遺症」吧。三年的「動態清零」瓦解了中國統治集團和人民之間的所有社會契約,也耗盡了所有與改革開放有關的政治動力。 「深化改革」? 重要的,只有從這種來自最高層的「躺平」,外界才可能預測和理解本次三中全會的召開時機和走向,即所謂「自信自立」和「深化改革」的實質和指向到底是什麼? 如果對比中共建政以來的前兩次重大歷史關頭,中共以中委全會然後擴大會議的方式自我糾錯,也就是1962年初的「七千人大會」和1978年底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人們都能清晰地看到中共內部的政治動力如何運轉,即在中共自身堅持階級鬥爭的意識形態框架下通過高層鬥爭實現自我糾錯、從原教旨主義回到實用主義的路線上來,那麼,在已經肅清所有黨內派系和「團團伙伙」以及黨外民主力量和公民社會的今日中國政壇,已經不存在任何引導性或者對抗性的政治動力和政治可能,足以讓中共黨內形成某種實用主義路線的經濟政策共識。 這種對大蕭條的集體恐懼,不亞於12年前營造的「顏色革命」恐懼,或是中國領導人能夠長期擱置中委,僅僅通過各種領導小組和政治局就主義發號施令並且避免任何集體決議的內生原因,以至於「三中全會」的召開實質上變得可有可無,理論上只剩下時間線上的需要,需要在今年秋天的「四中全會」前做一個形式上的召開。 然而,過去半年中國堅持以製造業為中心的復甦計劃在海外和國內遇到雙重挫折:一方面,防範中國輸出「過剩產能」,特別是向俄羅斯的輸出,已經成為歐美和北約組織的頭號議題,也引起越來越多的「一帶一路」國家對自身經濟的擔心。上周剛結束的北約75周年峰會對中國發出的警告在這個意義上可謂軍事和經濟的最後通牒。而另一方面,中國國內的大規模失業和企業破產以及空前的貧富差距,不僅造成中國勞動和資本的消費和投資意願低迷,而且根本改變了普通民眾對政權的認知和信心。北京大學的一份最新社會調查證實了這一點。 這才是「三中全會」不得不開的原因所在。 只是,中共高層的躺平固然是「三中全會」遲遲難以召開的滯力,卻也是在巨大的內外壓力下此次全會還能召開、還能做些改變的原因。因為,只有領導人心態上的躺平和理論的貧困,圍繞「產能過剩」的焦點議題,無論中共領導人對外如何否認,才可能在其具體化的層面,也就是國有-私營-家庭三個經濟部門之間做一些哪怕象徵性的分配調整,向位居世界主要經濟體家庭收入最低的中國家庭部門傾斜,並且適當調整國有和私營部門之間的關係,即所謂固本培元的含義——以國有為本,對私營部門休養生息,鼓勵其創新能力和稅收基礎。 這一切,圍繞國有-私營-家庭三部門之間的分配調整,都是以「自信自立」為前提,也就是所謂拒絕改革的深化改革,在自封「改革家」的名義下進行有限的調整,將所有些微的讓步歸功於所謂中國式現代化,一個聽上去像是1975年初周恩來和鄧小平在上一次躺平時代試圖擺脫毛主義的動員目標。 這種歷史的重複,固然再次顯示著中共高層的理論貧困,卻不妨礙「中委全會」作為一個統治精英集團的某種協商或者利益平衡發揮作用,譬如在中國式現代化名義下,為了拯救地方財政,通過有關中央-地方的財稅分配改革。對這種分贓式的內部利益調整來說,一個封閉的全會模式倒是非常適合。可以預期本次三中全會實難通過任何大規模的、有力度的、實質性的分配改革方案。 會議失焦 然而,中共高層的集體躺平還意味著另一種危險,即全會議題的完全失焦,完全不理會國際社會有關產能過剩的通牒,繼續以「自信自立」的姿態全盤推進民族主義的經濟目標,猶如1938年日本在華北事變後通過的《國家總動員法》,開始轉入戰時統制經濟模式。 這種危險的陰雲,始終籠罩在北京上空,也是今年全會氣氛中暗含的。相對於前兩次歷史轉折點發生的擴大會議和開放性共識,這周的「三中全會」是在空前嚴厲的鎮壓手段和封閉氣氛下召開的,「中宣部」甚至秘密下達了禁止所有媒體報道的「70條不準」,嚴防會議期間和前後黨內外的議論和批評,擔心全會的僵化保守所折射出來的黨內集體躺平的無能或者激進成為「中國式大蕭條」的導火索。 在這個意義上,無疑的,如同京西賓館內發出的動員令,「二十大三中全會」將是中共的又一次歷史轉折點。我們拭目以待。 全文轉自美國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