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绝育手术,强制堕胎、引产……这样的“计划生育”法律曾在日本实行48年,直到1996年才废除。
在此期间,日本政府累计依据《优生保护法》对24993名残疾人实施强制绝育手术,包括上环、切除子宫、卵巢、睾丸等,对58972名孕妇实施了强制人工流产或引产。(数据来源:日本国会调查统计)
直到2024年7月3日,日本最高法院终于做出裁定,判决《优生保护法》违宪,认定政府强制剥夺国民生育权的做法严重侵害人权,判决政府赔偿每一位受害者1500万日元(约70万元人民币)。
7月17日,日本首相岸田文雄在首相官邸会见了曾被日本“计划生育”迫害的人们,并代表政府向已经日渐凋零的受害者们鞠躬谢罪。
岸田文雄向受害者们表示:
“我向许多遭受巨大身心痛苦的人们表示悔恨和歉意。作为旧《优生保护法》的执行者,政府负有极其重大的责任,我谨代表政府向大家谢罪。”
所谓《优生保护法》于1948年起在日本施行,明面上的原因是优生优育,避免智力残疾或身体残疾的人将疾病遗传给后代,避免给家庭带来沉重养育负担,所谓“利国利民”的好政策。
背后真实的原因则是二战后的日本执政者并没有完全摒弃军国主义与大和民族至高的观念,希望沿用“纳粹优生学”的做法“改善”日本人的基因,同时也有意控制和减少人口,以度过粮食短缺危机,维持政府统治。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强制绝育的手术不仅针对那些患有遗传性疾病的残障人士,还有明显的随意化、扩大化,更加暴露了日本政府开展“计划生育”的真实目标。
据日本媒体报道的案例,宫城县一名1946年出生的女子饭冢淳子就是绝育范围随意化、扩大化的受害者。
由于父亲失明,家中贫困,作为长女的饭冢淳子没有上过学。经过福利事务所的智力测试,她被判定为智障人士,被强制关进当地的收容所,后来又被送到了政府指定的寄宿家庭,每天都受到虐待。
16岁时,饭冢淳子被送到医院强制接受绝育手术,并因此终身未育。
作为有能力连续向政府维权长达30年的人,饭冢淳子不需要任何测试来证明她不是智障人士。
即便她真的是,即便认可政府有权限制遗传性智力障碍者的婚育,也没有任何理由给一名16岁的未婚少女强制实施绝育手术。
不需要任何法律层面的辨析,任何正常人都能得出结论,这种给16岁未婚少女强制绝育的做法本质就是四个字:
丧尽天良!
作为其他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受害者的家属,我一直有两个问题想不通:
第一,为什么日本惨绝人寰的“计划生育”法律实施了48年之久,这么多年里发生的惨剧不计其数,就没有人觉得不对吗?!
第二,自1996年废除“计划生育”法律至今已经28年,受害者才终于等到了彻底的平反,可其中绝大多数人早已含恨离世。一声道歉,一句认错,怎么就需要等这么久?!
通过日本的案例,我想可以尝试做出解答:
第一,施行“计划生育”的思想根源其实是“政府利益至上”。
他们首先将政府利益包装为“崇高的”国家利益,再将这种利益置于国家之中每个人的生命权利与人格尊严之上,并以此光明正大地伤害生命、践踏尊严。
这一套障眼法因为捆绑了国家、民族等宏大的概念,所以很难被识破。
第二,日本政府废除“计划生育”之后之所以二十多年拒不认错道歉,根源上还是为了逃避赔偿的责任,逃避被问责的可能。
直到当年的受害者绝大部分已经去世,当年的执行者大多已经退休的时候,继任者才有勇气去揭开疮疤,直面历史惨剧。
然而,迟到的正义既不能很好地抚慰受害者,也很难让整个社会真正接受教训、走向文明。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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