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鍋賣鐵」是最愚蠢的方式,直接賣鍋不好嗎?

最近「砸鍋賣鐵」這個詞又火了,在多地的政府文件中頻繁出現。 印象中父母經常喜歡說這個詞,考上大學砸鍋賣鐵都要讓你讀。 其實我心裡一直有這個疑問,為啥要砸鍋賣鐵?直接賣鍋不是更好嗎? 賣鍋本來能賣10元,砸鍋賣鐵,不但多此一舉,還讓本來有用的鍋變成一堆廢鐵,可能只能賣一塊錢。 可能是父母輩經歷過大躍進時期的大鍊鋼鐵運動,為了增加鋼鐵產量,把家裡的鍋砸了,融化成鐵水,技術好點的地方可能會重新生產一些鍋,技術不好的地方就煉成一堆廢渣。 搞得好多家都沒鍋用,吃飯都是問題。搞得砸鍋還有一個潛台詞就是:誰都別吃了。 也許在那一輩的認知中,砸鍋賣鐵並沒有什麼不妥,於是在文件里又頻繁出現。 其中青海德令哈和重慶璧山的文件在網上廣為流傳。 德令哈因為海子的詩而火,其中寫到:姐姐,今夜我在德令哈,夜色籠罩……姐姐今夜我不關心人類,我只想你。 現在的詩人將其改為砸鍋賣鐵版本:姐姐今夜我在德令哈,砸鍋賣鐵……姐姐今夜我不關心人類,我只想砸鍋賣鐵。 我曾經路過德令哈,也寫過一首詞。 鷓鴣天 德令哈中秋正黃,陽光灑滿路邊楊。 因悲海子相思苦,更感荒原道路長。 余落日,剩蒼茫。 遠方山勢久低昂。 荒涼大漠無人阻,任我驅馳任我狂。 美麗的小城,為何要砸鍋賣鐵呢?為了償債何至於此? 回到這個詞本身,砸鍋賣鐵,恰如拆屋賣磚,殺人賣骨,殺雞取卵…… 以前看到過一些賊偷了倉庫的飲料,結果全部都把飲料倒掉,只為了賣空瓶子。面對這種人,我們會呵呵一笑,罵偷飲料的人愚蠢,或者格局低。 偷水賣瓶和砸鍋賣鐵有如此異曲同工之妙。其實這也暴露了砸鍋賣鐵之人的智商和格局。 一個企業好好扶持就是下金蛋的雞,但砸鍋賣鐵就是毀掉企業只為賣企業的廠房、設備等。這不就是殺雞取卵嗎? 昔人買櫝還珠已貽笑千載,現在的人教育程度普遍比古人高,為何還要砸鍋賣鐵呢? 如果想表達決心,可以說破釜沉舟,如果真想解決問題,可以說精兵簡政,別動不動就砸鍋賣鐵,砸誰的鍋?賣的鐵又歸誰? 砸了今日鍋,去還昨日債,誰為明日憂?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浣花溪杜甫

澳洲查封大量常見中國零食,因藏有窒息風險!華人需注意

悉尼警方突襲多個倉庫,查獲上萬種被禁中國果凍,這種充滿華人童年記憶的零食因含致命成分已在澳禁售多年。

官方闢謠了嗎?我還是有疑問!

昨天一則官媒發布的闢謠消息頃刻止住了房屋養老金傳言的沸沸揚揚,立馬讓許多人相信官方正式闢謠了。 苦命的我學的是話語分析,又是偏向批判理論這一頭,備受強迫症折磨。看到朋友轉發的消息,我第一時間習慣性地選擇了懷疑。 我看到的闢謠消息來自《解放日報》的微信公眾號。該消息就有關房屋養老金的傳言,明確指出「上海闢謠平台從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獲悉,該傳言不實。」 因為有提到上海闢謠平台,說明這是兩手消息。出於習慣,我便找到了《上海闢謠》,想了解一下完整的闢謠文本。不想讓我大吃一驚的是,《上海闢謠》網站上竟然沒有這條消息。首頁沒有,「頭條」沒有,「權威發布」沒有,「謠言終結」沒有,「求證實錄」沒有,「辟爾摩斯實驗室」沒有,「漲姿勢」沒有,「捉謠記FM」沒有,「闢謠報告」沒有,「聽他咋說」沒有,最後一欄「我有疑問」也沒有。查了「熱門排行」,所列的十條闢謠竟然也沒有!情急之下, 我鍵入了關鍵詞,竟然得到的是0條結果! 網路圖片 除了《解放日報》,還有《環球網》等許多官媒都轉發了。他們不可能無中生有吧?難道上海有兩個官方的《上海闢謠》平台嗎?當然,最大的可能是老夫雖然上了闢謠平台,但實在不懂如何查詢或查詢的路子完全不對! 假設我完全錯了,《上海闢謠》確實發布了這條消息,但我還是忍不住產生了兩個疑問。首先《解放日報》說「上海闢謠平台從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獲悉,該傳言不實。」闢謠平台的消息來源似乎很可靠。 可根據話語分析的基本假設,消息的可靠程度與消息源的具體程度成正比。「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似乎是蠻具體的源頭,問題是住建委或房管局哪個部門說的?誰說的?有文件嗎?這樣的引言源頭交代能讓人進行核實嗎?且不說,我在上海闢謠平台上根本沒有查到相關內容,消息源如此籠統,無法或難以核實的消息怎麼能讓我相信這就是官方態度呢? 其次,如果我們仔細看一下內容,所闢謠的只涉及個別傳言介紹的房屋養老金的具體收費!然而,收費這條消息為假並不能證明房屋養老金的其他傳言為假。 網路圖片 雖然我們懂官媒代表官方意志,但我們更有覺悟,能辨別官媒與官方並不是一回事。 其實,還有刊登在《中國建設報》的另外兩篇闢謠文章也廣為傳播。兩篇文章的作者都是專家,如閻建軍「 房屋養老金——公共賬戶政府建,不給群眾添負擔」。政策出台,專家出來解釋,指點迷津,這是太正常不過的事情。 問題是,儘管中國社科院保險與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閻建軍或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尹飛確實是這方面的專家,但專家解讀和官方闢謠卻實在是兩碼事情。解讀是個人的理解,本身並不體現官方的意志,最多體現的是這些專家根據自己的知識和經驗對長官意志的推測。就是推測錯了,也不犯法或有悖道德。 關鍵是:他們的解釋有官方授權嗎?或者他們是否具體參與了房屋養老金的策劃或論證?他們是否有看到具體的文件?都已經試點了,那一定有詳細的文件。他們對試點了解多少? 從他們寫的文章看,他們沒有透露他們是否具體參與,既沒有提到文件,也沒介紹試點。他們的理解似乎是建立在一般語境之上的。閻建軍所說的「除了公共賬戶之外,房屋養老金還設立了個人賬戶,個人賬戶是基於已經運轉二十年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制度,無需人民群眾在現行制度之外另行繳存維修資金」這話,實際上是住建部的那句「房屋養老金制度里的個人賬戶,通過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已經建立起來了」話的轉述而已。他不必對此負責的。 即便是轉述,我也還是有疑問。他的話也不完全一樣。他說「無需人民群眾在現行制度之外另行繳存維修資金」,他說的是的現行制度,即房屋養老金之前的制度。一旦養老金制度建立,所謂的「現行制度」應該就廢止了吧?一旦實行新的制度,名頭不一樣了,涵蓋的內容不一樣了,人民群眾繳納的錢會有增加嗎? 看到住建部領導有說「不增加個人負擔,不減損個人權益」。這話的理解是需要具體語境的。任何時候要求業主多繳費,都可以解釋為避免將來可能有更大的負擔和利益減損。也就是說,為了不增加個人將來的負擔,不減損將來的權益,現在多繳一定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按照住建部的意思,這次試驗的重點是公共賬戶。沒看到文件,我也不懂經濟。公共賬戶的資金從何而來?有專門的財政撥款嗎?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尹飛大筆一揮: 「目前,房屋養老金公共賬戶的款項來自公共資金,按照『不增加個人負擔,不減損個人權益』的原則,由地方政府探索資金籌集渠道。」 有點語文常識的人都知道,但凡只要用「探索」一詞,這就表明這資金還沒有著落。我的疑問是,如果地方政府探索不出籌集渠道呢?公共賬戶資金如果落實不了,那房屋養老該如何落實? 我這裡講的房屋都是商品房,也就是個人買下來的房子,是私人財產。我注意到尹飛有引用法律進行解釋:「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物上負擔由所有權人承擔的原理,該費用由房屋所有權人自行承擔。在區分建築物中,就業主專有部分,應由業主自行承擔;對於共有部分,則應當由業主共同承擔。對於區分建築物的共有部分維修資金,由於涉及眾多業主,其籌集和使用、管理也應由業主共同進行,因此需要建立維修資金的籌集和使用、管理機制。」  按照他的說法,根據法律,房屋各個部分的維修是所有權人或業主自行負責的事情。法律沒有提到動用公共資源為私人所有的房產進行維修。那籌措不到或無法建立公共賬戶好像不違法啊!反之,動用公共資源倒需要找點法律依據。 其實,我最初看到這消息時,最大的疑問是,為什麼不能沿用「房屋維修基金」的說法呢?「房屋維修基金」不是同樣可以開設個人和公共兩個賬戶嗎? Zipf曾用「省力原則」(least effort principle)來解釋人類行為。沒有額外的收益,為什麼要費盡周折地改個名稱呢? 看到了閻建軍「房屋養老金制度改革的關鍵是在政府支持下建立公共賬戶,主要用於公共體檢」這句話和相關討論,讓我產生了更多的疑問。 這應該是我小雞肚腸的胡亂猜測和錯誤領會:建立房屋養老金制度的主要目的之一也許是改變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款專用的性質。業主現在所繳納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該只能用於本住宅小區的房屋維修。一旦建立了房屋養老金制度之後,經費的支配和使用很可能與社保等類似,作為公共經費,不再只用於本小區房屋了。 回到闢謠的話題,住建部副部長的那句「個人賬戶通過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已經有了」的話只說明房屋養老金的個人賬戶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同一關係,並不能保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成為房屋養老金的個人賬戶之後,個人所繳納的比例不會發生變化。 官方的話還是一句頂一萬句的。我覺得很簡單,只要官方,也就是由具體部門的領導或發言人發布一個說明,說明房屋養老金的個人賬戶繳納比例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一致,大家的擔心不就沒了?公共賬戶不就成了讓業主心花怒放的錦上添花的美事了嗎? 當然,還有更簡單的。不是好些地方在搞試點嗎?這又不涉及國家機密。公布一個試點方案不就成了?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學問批判

關於房屋養老金,還有幾個問題沒說清

此事之所以引發廣泛關注,一方面是因為,房屋養老問題,涉及面廣,茲事體大,關係到民眾的切身利益。 另一方面在於,在缺少前期研究論證的前提下,一些地方就已經開展試點,步伐如此之快,難免引人質疑。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董建國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研究建立房屋體檢、房屋養老金、房屋保險這三項制度,構建全生命周期的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上海等22個城市目前正在開展試點。 住房養老金制度,是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之外,額外設立一個公共賬戶,類似於養老保險中的統籌賬戶,資金主要用於房屋公共部位的維修、保養。這一消息出來後,很多網友擔心,這是變相徵收房產稅,會加重民眾的負擔。 針對坊間的疑問,8月26日住建部官媒《建築雜誌社》微信公眾號發布社評文章稱,房屋養老金不是房地產稅,公共賬戶不需要老百姓出錢。個人賬戶通過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已經有了,試點的重點是政府把公共賬戶建立起來。 也就是說,個人買房時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後,不用額外再掏錢了。 這一表態讓很多人懸著的心落了地,但並未完全平息質疑。 房屋跟人一樣,隨著年限增長,也會衰老。幾年前一篇刷屏文章《當小區難以挽回地走向衰敗》,所描繪的小區老齡化現狀,曾引發強烈關注。那些外牆脫落、設施老化的老房子,不可能簡單推倒重建,要維修、保養,就需要大量的資金。 並且,中國的商品房建設浪潮,始於上世紀八九十年代,這意味著大量的房屋,樓齡已經超過了30年,接下來,住房老齡化的情況會越來越嚴重,維保的資金缺口會越來越大。 所以,房屋養老金針對的住房老齡化情況,客觀存在;未雨綢繆,提前完善資金籌措的制度體系,這本身沒有任何問題。公眾的核心關注點是,公共賬戶的錢從哪裡來? 有專家提到,既然是公共賬戶,使用的就是公共資金,如土地出讓金、財政獎補等等。 問題在於,像土地出讓金,也就是俗稱的賣地收入,隨著房地產市場進入存量階段,近幾年本就是在逐漸減少,受此影響,一些地方的財政收入嚴重縮水,未來哪來這麼多餘錢,來支持房屋養老金的建設呢? 另一方面,針對房屋養老的問題,現在已經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於住宅公共部位、公共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如果再額外增設一個公共賬戶,可能會造成功能的重疊,合理性和必要性還需要充分的論證。 事實上,有個人賬戶屬性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目前還遠遠沒有到「見底」的程度,相反,這筆費用交錢容易,但申請門檻高、手續複雜,導致大量的資金沉澱,沒有得到有效利用。 網路圖片 有研究報告指出,目前全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結餘超過 1萬億元,上海、北京、杭州等城市結餘超過百億元,但累計使用資金僅占累計歸集資金的10%左右,成都和深圳分別約為4%和5%。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本身就是房屋的養老金。所以民眾的一個疑問是,既然有大量的養老金,躺在資金池裡閑置,現在為何要急著另闢蹊徑,額外籌錢填窟窿?當務之急,不是應該優化審批程序,盤活沉睡的結餘資金,讓提取使用更加便利嗎? 哪怕新的制度設計,確實做到了取「財」於公共資金,但不需要民眾直接出錢,不意味著負擔不會間接轉移到民眾頭上。畢竟,財政資金切出來一塊,在民生福祉方面的開支,相應的也會減少。 而且,公共賬戶真的建立起來了,如何監督資金的使用?有人就擔心,會不會像過度醫療一樣,出現過度維修的狀況?有公共賬戶兜底,開發商會不會更加沒有動力,去修建高品質、耐久性的住房? 此事之所以引發廣泛關注,一方面是因為,房屋養老問題,涉及面廣,茲事體大,關係到民眾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在於,在缺少前期研究論證的前提下,一些地方就已經開展試點,步伐如此之快,難免引人質疑。 房屋養老金引發的擔心,理應得到正視。哪怕真的有設立的必要性,也應該深入研討、廣泛徵詢意見,一步一步從容推進,切勿操之過急。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四環青年

怎樣把躺平的年輕人拉起來?

人們觀察到,現在有不少年輕人似乎失去了奮鬥和創新的動力。因此當下對年輕人好一點、重建年輕人的信心至關重要,其中的關鍵是幫助他們(再)就業。 近年來經濟風雲變幻,各個年齡段的人都受到了一定的衝擊,其中年輕人遇到的困難尤其引人注目。 前一段時間,某投資銀行員工跳樓事件引發了廣泛討論。這位員工擁有高學歷,上的又是頂尖985名校,而且一直拿著高薪,實際上已經衝進了金字塔的頂端了,完全可以說是年輕人的「成功榜樣」,這樣的結局令人唏噓。 01 當年輕人失去奮鬥的動力 近期其他類似事件中的當事人,不少也是三四十歲的高學歷年輕人,他們受過良好的教育並且曾經擁有過薪酬相當豐厚的工作,但是在因降薪、失業和投資失敗等原因導致個人資產負債表失衡後,卻成了受挫感最強的一個群體,甚至在巨大壓力下崩潰。 這些名校畢業、原本拿著高薪的年輕人的悲劇,之所以特別能夠贏得人們的同情,是因為這種現象讓人產生年輕人「通過讀書改變命運」、「底層人實現階層躍遷」這種預期破滅的唏噓。 以往,這些優秀的人依靠自己的努力上名校、入名企、拿高薪並定居在大城市,說明還是有可能不憑出身、不靠關係取得成功的。因此生活是有盼頭的。 但是連這麼優秀的人也陷入困頓,更何況其他年輕人呢?人們觀察到,現在有不少年輕人似乎失去了奮鬥和創新的動力,要麼拚命考公(考編)求一份安穩工作,要麼躺平甚至啃老。 網路圖片 當然,這與時代變遷有關。在經濟高速發展的那些年,年輕人只要肯努力並能夠抓住機會,即便成不了巨富,也有可能改變階層。現在,即便有了一份比較穩定的工作,實現階層躍遷也難上加難。 但是,從另一個角度看,經濟低谷也有可能孕育著新機遇並倒逼創新,因此對年輕人好一點、重建年輕人的信心至關重要。 這幾年來,社會對年輕人可能並不是特別友好。年輕人不願意結婚、不願意生育(這尤其表現為嬰兒出生率的腰斬式下降),可能是他們一種無聲的反抗。如何對年輕人「友好」一點?本文試圖從社保制度的一個細節入手分析。不過,在討論之前,為了聚焦問題,可能還需要先界定一下「年輕人」。 在中國,沒有像日本那樣清晰的不同「世代」概念,在許多情況下,人們往往只用「年輕人」和「老年人」來說事,許多人實際上是把20世紀80年代以後出生的人都稱為「年輕人」。 但是嚴格來說,1980年代、1990年代和21世紀出生的人,是屬於不同世代的。王明遠先生在一篇文章中分析說,這幾年雖然人們普遍感覺到過日子都難了,但是對於不同年齡段,難的程度不一樣。退休一代受影響最小,他們旱澇保收拿著養老金,依然逍遙快活地旅遊、跳舞。 1964-1974一代,大多數都有了一定積蓄,基本完整享受到了時代紅利,即使行業不景氣,也可以安心等待退休。 00後的起步雖然是殘酷的,但是他們尚年輕,可以從容調整自己,等待下一步機遇。 受打擊最嚴重的其實是80後和90後。他們積累少,抗打擊能力弱。他們要麼面臨結婚生子,要麼是上有老、下有小,經濟負擔最重。他們處於事業關鍵期,如果一個下行周期維持十來年,可能事業黃金期就過去了。 這個分析很有見地,但是有兩點值得商榷。 第一,80後與90後其實是有很大區別的。1980年出生的人到2024年已經44周歲了,1989年出生的人也35歲了,而35歲在中國具有眾所周知的特別含義。因此儘管80後仍然可以說還是年輕人,但他們都成了家庭的頂樑柱,屬於最典型的「壓力世代」。相比之下,90後(特別是95後)中有一些人還不是家庭的真正的頂樑柱,因為他們的父母有不少還是壯年,因此90後萬一失業了,如果放得下身段,還是有後盾支持的。 第二,00後也沒有那麼「從容」。事實上,他們可能是更難的,因為80後、90後畢竟仍有機會抓住時代的部分紅利(或至少是紅利的尾巴),而00後則更有可能落入類似日本的「冰河期世代」的窘境。 日本的「冰河期世代」出現了嚴重的階層分化,能躋身精英階層的,是為數不多的、經過激烈競爭成功「上岸」的正式工,而更多的人難以找到穩定的工作,因此無法保持父輩的階層地位。 有研究者認為,之所以如此,一個原因是日本企業長期奉行的「應屆畢業生集中招聘」,即企業每年統一招聘應屆畢業生、並集中開展職業培訓的僱傭傳統,導致「應屆畢業生」身份成了求職必不可少的敲門磚,年輕人一旦失去了這個身份便很難再找到正式工作。 網路圖片 這種「往屆生困境」在中國同樣存在。 如果不能以應屆生的身份正式就業,那麼以後再找到專業對口的工作的難度就會成倍增加。這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因為無法在畢業之後立即就業,僱主可能會懷疑他的能力(同時他又沒有相關工作經驗);另一方面,在社會上「混了一段時間」後,僱主可能會覺得他不如應屆生好管理、易塑造。中國的考公(編)、考研熱,也與此相關。 因此,一個制度是不是對「年輕人友好」,也許最集中體現在了它對年輕人中頭尾兩個群體的「態度」上面:一是未能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就業的「頭部年輕人」,二是35歲之後失業的「尾部年輕人」。 02 為什麼說社保或許是促進年輕人就業的障礙? 上面討論了,「往屆生歧視」和「35歲歧視」的存在,使年輕人中一頭一尾兩個群體的(再)就業遇到了特別大的困難。本節將討論,現有的社保制度,對這兩個年輕人群體的(再)就業可能也不是特別友好的。 不久前,國家統計局公布了2023年全國城鎮單位就業人員的年平均工資情況。全國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120698元,比上年增加6669元,名義增長5.8%;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68340元,比上年增加3103元,名義增長4.8%。 截至2024年7月16日,除了吉林、上海、湖北、西藏、新疆外,其餘26省份均已公布2023年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部分城市也公布了相應數據,例如2023年,深圳城鎮非私營單位平均工資為17.18萬元,城鎮私營單位平均工資為9.42萬元。 社會平均工資是稅前工資,將其換算成月薪,可以得到深圳城鎮非私營單位稅前平均月薪為1.43萬元,私營單位稅前平均月薪為7800元。 網路圖片 社會平均工資在中國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指標,其中一個特別關鍵的作用是:國家規定,各省份應以本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 對於這個指標有兩點需要說明。 首先,平均工資只是在職人員的平均工資,也就是說,失業人員是不統計在內的。因此有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低薪員工大量失業,同時保住工作的高薪員工也降薪,但是最終根據仍然在職的人統計出來的平均工資反而會上升。因此,平均工資的上漲本身並不一定意味著好事。 其次,按平均工資核定社保基數可能會進一步抑制就業。以某直轄市為例,從2023年7月1日起,該市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690元,而其2024年3月起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定為7310元/月和36549元/月。假設一個年輕人為了就業,願意接受最低工資,那麼僱主需要承擔的社保費用是多少呢? 根據該市的政策規定,這種情況下需要由僱主承擔包括由員工支付的部分在內的全部社保費用,僱主和個人都必須支付養老、醫療和失業三項保險費用,僱主還需要支付工傷保險(費率為0.16%至1.52%,按最低的0.16%計),那麼僱主需要承擔的全部社保費用為7310元乘以(16%+9%+0.5%+0.16%)+(8%+2%+0.5%)=2643.3元。這就是說,僱主需要承擔的社保費用與員工的工資基本相當。 社保費用佔比幅度如此之高,很難鼓勵僱主僱傭更多員工。 更一般地說,社保費用在某種意義上相當於一種工薪稅,根據平均工資來劃定繳費基數,並要求實際工資低於平均水平的那些人及其僱主也必須至少按最低基數繳費,相當於對收入較低的人反而要多徵稅,這也許是不公平的,或者至少是不那麼友好的,對實際收入低於最低繳費基數的那些陷入困境的年輕人尤其如此。 在當前的經濟形勢下,對年輕人最大的幫助可能是幫助他們(再)就業。把有限的財政資源投入到穩定就業上,對穩定中國經濟、幫助年輕人可能更加有效。 因此也許,通過提供財政補助、讓社保對年輕人更友好一點來促進就業,是一個值得探討的思路。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風聲OPINION

房屋養老金一定會變成「房屋稅」的,勿謂言之不預也

這陣子,相信大家都聽說過房屋養老金了。消息稍微滯後一些的讀者可能聽說了一些「每平米收費100多元」之類的傳言,消息稍微靈通一些的讀者應該已經看到了有關專家的「闢謠」: 他們說房屋養老金不等於房產稅,個人賬戶以房屋維修基金來建立,公共賬戶則由政府財政負擔,通過各種方式歸集。不會向居民收取費用,不會給居民增加額外負擔。 一邊大力放風,一邊大力闢謠,作案手法可以說相當地老辣。 但是不好意思,我這人吧,就喜歡瞎說大實話,也是沒有辦法。 我要明確地告訴大家: 房屋養老金現在不是稅,但將來一定會變成稅。你別管它叫什麼名字,名字可以有七十二般變化,但潑猴的本質不會變。 在論證房屋養老金的本質之前,咱們先來看看大家都很熟悉的職工養老保險,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社保』。 社保真的是保險嗎? 回憶一下,你買社保之前,有沒有銷售瘋狂給你打騷擾電話?有沒有朋友圈裡的社保經紀逢年過節給你發祝福信息噓寒問暖?有各種保險套餐、不同保險公司給你選擇嗎? 你生活中所熟悉的保險的這些特徵,在社保里統統都是找不到的。因為社保的本質是稅,而不是保險。 稅收具有三大特徵: 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 社保,只要你在正規公司,但凡你想要在一座城市享有住房、教育、開車等公共服務,社保你是必須要交的。即便你自己不想交,你公司也不敢不給你交,因為查到就是違法。 社保必須要交,這是強制性。 有人說,社保賬戶里的錢終歸是我的,等我老了還要按月發給我的,所以不是稅。這就太天真了。 要記住兩點:第一,你什麼時候能領養老金,能領多少養老金,規則是由政府定的,而且規則是會變的,規則變化的時候是不需要經過你同意的。第二,錢是會貶值的,現在的1萬元錢並不等於30年後的一萬元錢,這是經濟學的基本常識。你現在交的養老金被現在的老人用掉了,你的賬戶上有個數字在累積,30年後按這個數字發給你,你連白菜都買不起。 自己交的社保,並不是用在自己身上,這叫無償性。 固定性就更好理解了,社保繳納基數是有最低標準(消費)的,社保繳納比例有幾個檔可以選擇,但是有最低標準的,你想只交1%意思一下,以後自願少領退休金,沒門兒。 以我所在的廣州為例,五險一金的每月最低繳費已經超過1000元(公司➕個人)。 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固定性的社保,你說它到底是保險還是稅? 再說回房屋養老金: 第一,很顯然,等全面鋪開之後,一定是所有城鎮房屋都必須有一個賬戶,都得有一筆錢。這就是強制性。 第二,住建部已經說了,房屋養老金分為公共賬戶和個人賬戶,很顯然,無論是哪個賬戶,錢怎麼花你都沒有發言權,是不是總在你的房子上也不一定。這就是無償性。 第三,錢不會憑空產生,政府財政的錢也不會憑空產生,最終肯定是依照房屋情況確定一定的交費比例,無論是買房子的時候交還是持有房屋的每年交,總之會有固定比例。這就是固定性。 那你說,房屋養老金,是不是稅?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建設性意見

你給儲戶賦紅碼,我們寫文秒被刪

昨天寫了一篇爆款,《從給儲戶賦紅碼的張琳琳身上,我感受到了組織的溫暖》,不到兩小時就突破了十萬加,然後就被刪了。 刪的很強勢,連申訴的機會都沒有,直接就給抹殺了。處理依據是「互聯網用戶公眾賬戶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於是,我認認真真地去讀了這項規定,把那些條款從頭到尾看了一遍,我給自己買保險都沒有這麼仔細過,然後我得出了一個結論:我到底錯哪了? 我寫的哪一句話,哪一個字違反規定了? 無論是張琳琳給1000多名村鎮銀行儲戶賦紅碼,還是她升任鄭州文旅局一把手,這都是公開新聞,我只是忠實的描述出來,不行嗎? 她犯下了那麼大的錯,把健康碼拿來做武器,做枷鎖,做限制公民合法出行的工具,做討好上級替領導分憂的手段,簡直人神共憤。但組織上依舊沒有放棄她,還提拔她成了鄭州文旅局一把手——我從中感受到了組織的溫暖,不行嗎? 這些事都赤裸裸地發生在老百姓的眼皮子底下了,然後老百姓就事論事地說兩句話,不行嗎? 難道非要把平台弄成老舍先生的《茶館》,到處都貼著「莫談國事」的牌子才開心? 更可況,我談的還不是什麼「國事」,只是一個被違規提拔的女官員而已,怎麼就讓那麼多人心驚肉跳? 如果說違規,那請問:張琳琳的提拔走的是什麼程序? 有媒體報道,在今年5月份,張琳琳便以鄭州市文旅遊局黨組書記的身份出席活動。 甚至還有鄭州文旅局的工作人員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印象中張琳琳書記是3月上任的。」 而張琳琳被處分的通報時間是2022年6月22日。無論她是今年5月份還是3月份上任,都還不到兩年,也就不符合法律規定的24個月。換句話說,她的提拔,是犯法的。 不是違規,是犯法,觸犯了《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 哎,事情就這麼弔詭,犯法的人步步高升,成了文旅局一把手;守法的人不能張嘴,否則就是違反規定。 還踏馬申訴無門。這個憋屈。 也許有人說,我的筆鋒只能寫到張琳琳這裡,不應該攀扯她的上級——但諸位,兩年前的張琳琳只是鄭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社會管控指導部的一個副部長,她即將要給一千多名儲戶賦紅碼——如果沒有上面的授意,別說她敢不敢拍板做這個決定,她連這一千多名儲戶是誰都不知道,如何精準的給每個人賦紅碼? 這一千多名儲戶,又不是去她家裡討錢,她為啥要火急火燎地給這些人賦紅碼,讓他們寸步難行? 但最後事情追究下來,張琳琳默默扛下了所有,沒有多說一句廢話,沒有攀咬一個上級,這份堅定和忠誠,領導們全都看在了眼裡。 俗話說,為眾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凍斃於風雪;為自由開路者不可使其困頓於荊棘;為領導背鍋者不可使其沉沒於官場。所以張琳琳才有了今天的回報。 但不管多麼感人,你們的提拔是違法的呀,這是板上釘釘的事實。 怎麼,現在連抨擊違法犯罪都要被限制嗎? 好,那我不說了行嗎?祝鄭州文旅在一個犯罪分子的領導下,越辦越好!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虯髯客好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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