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锅卖铁”是最愚蠢的方式,直接卖锅不好吗?

最近“砸锅卖铁”这个词又火了,在多地的政府文件中频繁出现。 印象中父母经常喜欢说这个词,考上大学砸锅卖铁都要让你读。 其实我心里一直有这个疑问,为啥要砸锅卖铁?直接卖锅不是更好吗? 卖锅本来能卖10元,砸锅卖铁,不但多此一举,还让本来有用的锅变成一堆废铁,可能只能卖一块钱。 可能是父母辈经历过大跃进时期的大炼钢铁运动,为了增加钢铁产量,把家里的锅砸了,融化成铁水,技术好点的地方可能会重新生产一些锅,技术不好的地方就炼成一堆废渣。 搞得好多家都没锅用,吃饭都是问题。搞得砸锅还有一个潜台词就是:谁都别吃了。 也许在那一辈的认知中,砸锅卖铁并没有什么不妥,于是在文件里又频繁出现。 其中青海德令哈和重庆璧山的文件在网上广为流传。 德令哈因为海子的诗而火,其中写到:姐姐,今夜我在德令哈,夜色笼罩……姐姐今夜我不关心人类,我只想你。 现在的诗人将其改为砸锅卖铁版本:姐姐今夜我在德令哈,砸锅卖铁……姐姐今夜我不关心人类,我只想砸锅卖铁。 我曾经路过德令哈,也写过一首词。 鹧鸪天 德令哈中秋正黄,阳光洒满路边杨。 因悲海子相思苦,更感荒原道路长。 余落日,剩苍茫。 远方山势久低昂。 荒凉大漠无人阻,任我驱驰任我狂。 美丽的小城,为何要砸锅卖铁呢?为了偿债何至于此? 回到这个词本身,砸锅卖铁,恰如拆屋卖砖,杀人卖骨,杀鸡取卵…… 以前看到过一些贼偷了仓库的饮料,结果全部都把饮料倒掉,只为了卖空瓶子。面对这种人,我们会呵呵一笑,骂偷饮料的人愚蠢,或者格局低。 偷水卖瓶和砸锅卖铁有如此异曲同工之妙。其实这也暴露了砸锅卖铁之人的智商和格局。 一个企业好好扶持就是下金蛋的鸡,但砸锅卖铁就是毁掉企业只为卖企业的厂房、设备等。这不就是杀鸡取卵吗? 昔人买椟还珠已贻笑千载,现在的人教育程度普遍比古人高,为何还要砸锅卖铁呢? 如果想表达决心,可以说破釜沉舟,如果真想解决问题,可以说精兵简政,别动不动就砸锅卖铁,砸谁的锅?卖的铁又归谁? 砸了今日锅,去还昨日债,谁为明日忧?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浣花溪杜甫

澳洲查封大量常见中国零食,因藏有窒息风险!华人需注意

悉尼警方突袭多个仓库,查获上万种被禁中国果冻,这种充满华人童年记忆的零食因含致命成分已在澳禁售多年。

官方辟谣了吗?我还是有疑问!

昨天一则官媒发布的辟谣消息顷刻止住了房屋养老金传言的沸沸扬扬,立马让许多人相信官方正式辟谣了。 苦命的我学的是话语分析,又是偏向批判理论这一头,备受强迫症折磨。看到朋友转发的消息,我第一时间习惯性地选择了怀疑。 我看到的辟谣消息来自《解放日报》的微信公众号。该消息就有关房屋养老金的传言,明确指出“上海辟谣平台从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获悉,该传言不实。” 因为有提到上海辟谣平台,说明这是两手消息。出于习惯,我便找到了《上海辟谣》,想了解一下完整的辟谣文本。不想让我大吃一惊的是,《上海辟谣》网站上竟然没有这条消息。首页没有,“头条”没有,“权威发布”没有,“谣言终结”没有,“求证实录”没有,“辟尔摩斯实验室”没有,“涨姿势”没有,“捉谣记FM”没有,“辟谣报告”没有,“听他咋说”没有,最后一栏“我有疑问”也没有。查了“热门排行”,所列的十条辟谣竟然也没有!情急之下, 我键入了关键词,竟然得到的是0条结果! 网络图片 除了《解放日报》,还有《环球网》等许多官媒都转发了。他们不可能无中生有吧?难道上海有两个官方的《上海辟谣》平台吗?当然,最大的可能是老夫虽然上了辟谣平台,但实在不懂如何查询或查询的路子完全不对! 假设我完全错了,《上海辟谣》确实发布了这条消息,但我还是忍不住产生了两个疑问。首先《解放日报》说“上海辟谣平台从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获悉,该传言不实。”辟谣平台的消息来源似乎很可靠。 可根据话语分析的基本假设,消息的可靠程度与消息源的具体程度成正比。“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似乎是蛮具体的源头,问题是住建委或房管局哪个部门说的?谁说的?有文件吗?这样的引言源头交代能让人进行核实吗?且不说,我在上海辟谣平台上根本没有查到相关内容,消息源如此笼统,无法或难以核实的消息怎么能让我相信这就是官方态度呢? 其次,如果我们仔细看一下内容,所辟谣的只涉及个别传言介绍的房屋养老金的具体收费!然而,收费这条消息为假并不能证明房屋养老金的其他传言为假。 网络图片 虽然我们懂官媒代表官方意志,但我们更有觉悟,能辨别官媒与官方并不是一回事。 其实,还有刊登在《中国建设报》的另外两篇辟谣文章也广为传播。两篇文章的作者都是专家,如阎建军“ 房屋养老金——公共账户政府建,不给群众添负担”。政策出台,专家出来解释,指点迷津,这是太正常不过的事情。 问题是,尽管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阎建军或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尹飞确实是这方面的专家,但专家解读和官方辟谣却实在是两码事情。解读是个人的理解,本身并不体现官方的意志,最多体现的是这些专家根据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对长官意志的推测。就是推测错了,也不犯法或有悖道德。 关键是:他们的解释有官方授权吗?或者他们是否具体参与了房屋养老金的策划或论证?他们是否有看到具体的文件?都已经试点了,那一定有详细的文件。他们对试点了解多少? 从他们写的文章看,他们没有透露他们是否具体参与,既没有提到文件,也没介绍试点。他们的理解似乎是建立在一般语境之上的。阎建军所说的“除了公共账户之外,房屋养老金还设立了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是基于已经运转二十年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无需人民群众在现行制度之外另行缴存维修资金”这话,实际上是住建部的那句“房屋养老金制度里的个人账户,通过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经建立起来了”话的转述而已。他不必对此负责的。 即便是转述,我也还是有疑问。他的话也不完全一样。他说“无需人民群众在现行制度之外另行缴存维修资金”,他说的是的现行制度,即房屋养老金之前的制度。一旦养老金制度建立,所谓的“现行制度”应该就废止了吧?一旦实行新的制度,名头不一样了,涵盖的内容不一样了,人民群众缴纳的钱会有增加吗? 看到住建部领导有说“不增加个人负担,不减损个人权益”。这话的理解是需要具体语境的。任何时候要求业主多缴费,都可以解释为避免将来可能有更大的负担和利益减损。也就是说,为了不增加个人将来的负担,不减损将来的权益,现在多缴一定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按照住建部的意思,这次试验的重点是公共账户。没看到文件,我也不懂经济。公共账户的资金从何而来?有专门的财政拨款吗?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尹飞大笔一挥: “目前,房屋养老金公共账户的款项来自公共资金,按照‘不增加个人负担,不减损个人权益’的原则,由地方政府探索资金筹集渠道。” 有点语文常识的人都知道,但凡只要用“探索”一词,这就表明这资金还没有着落。我的疑问是,如果地方政府探索不出筹集渠道呢?公共账户资金如果落实不了,那房屋养老该如何落实? 我这里讲的房屋都是商品房,也就是个人买下来的房子,是私人财产。我注意到尹飞有引用法律进行解释:“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物上负担由所有权人承担的原理,该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自行承担。在区分建筑物中,就业主专有部分,应由业主自行承担;对于共有部分,则应当由业主共同承担。对于区分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维修资金,由于涉及众多业主,其筹集和使用、管理也应由业主共同进行,因此需要建立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机制。”  按照他的说法,根据法律,房屋各个部分的维修是所有权人或业主自行负责的事情。法律没有提到动用公共资源为私人所有的房产进行维修。那筹措不到或无法建立公共账户好像不违法啊!反之,动用公共资源倒需要找点法律依据。 其实,我最初看到这消息时,最大的疑问是,为什么不能沿用“房屋维修基金”的说法呢?“房屋维修基金”不是同样可以开设个人和公共两个账户吗? Zipf曾用“省力原则”(least effort principle)来解释人类行为。没有额外的收益,为什么要费尽周折地改个名称呢? 看到了阎建军“房屋养老金制度改革的关键是在政府支持下建立公共账户,主要用于公共体检”这句话和相关讨论,让我产生了更多的疑问。 这应该是我小鸡肚肠的胡乱猜测和错误领会: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的主要目的之一也许是改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款专用的性质。业主现在所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该只能用于本住宅小区的房屋维修。一旦建立了房屋养老金制度之后,经费的支配和使用很可能与社保等类似,作为公共经费,不再只用于本小区房屋了。 回到辟谣的话题,住建部副部长的那句“个人账户通过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经有了”的话只说明房屋养老金的个人账户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同一关系,并不能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成为房屋养老金的个人账户之后,个人所缴纳的比例不会发生变化。 官方的话还是一句顶一万句的。我觉得很简单,只要官方,也就是由具体部门的领导或发言人发布一个说明,说明房屋养老金的个人账户缴纳比例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大家的担心不就没了?公共账户不就成了让业主心花怒放的锦上添花的美事了吗? 当然,还有更简单的。不是好些地方在搞试点吗?这又不涉及国家机密。公布一个试点方案不就成了?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学问批判

关于房屋养老金,还有几个问题没说清

此事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一方面是因为,房屋养老问题,涉及面广,兹事体大,关系到民众的切身利益。 另一方面在于,在缺少前期研究论证的前提下,一些地方就已经开展试点,步伐如此之快,难免引人质疑。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研究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这三项制度,构建全生命周期的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上海等22个城市目前正在开展试点。 住房养老金制度,是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之外,额外设立一个公共账户,类似于养老保险中的统筹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房屋公共部位的维修、保养。这一消息出来后,很多网友担心,这是变相征收房产税,会加重民众的负担。 针对坊间的疑问,8月26日住建部官媒《建筑杂志社》微信公众号发布社评文章称,房屋养老金不是房地产税,公共账户不需要老百姓出钱。个人账户通过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经有了,试点的重点是政府把公共账户建立起来。 也就是说,个人买房时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后,不用额外再掏钱了。 这一表态让很多人悬着的心落了地,但并未完全平息质疑。 房屋跟人一样,随着年限增长,也会衰老。几年前一篇刷屏文章《当小区难以挽回地走向衰败》,所描绘的小区老龄化现状,曾引发强烈关注。那些外墙脱落、设施老化的老房子,不可能简单推倒重建,要维修、保养,就需要大量的资金。 并且,中国的商品房建设浪潮,始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这意味着大量的房屋,楼龄已经超过了30年,接下来,住房老龄化的情况会越来越严重,维保的资金缺口会越来越大。 所以,房屋养老金针对的住房老龄化情况,客观存在;未雨绸缪,提前完善资金筹措的制度体系,这本身没有任何问题。公众的核心关注点是,公共账户的钱从哪里来? 有专家提到,既然是公共账户,使用的就是公共资金,如土地出让金、财政奖补等等。 问题在于,像土地出让金,也就是俗称的卖地收入,随着房地产市场进入存量阶段,近几年本就是在逐渐减少,受此影响,一些地方的财政收入严重缩水,未来哪来这么多余钱,来支持房屋养老金的建设呢? 另一方面,针对房屋养老的问题,现在已经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如果再额外增设一个公共账户,可能会造成功能的重叠,合理性和必要性还需要充分的论证。 事实上,有个人账户属性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目前还远远没有到“见底”的程度,相反,这笔费用交钱容易,但申请门槛高、手续复杂,导致大量的资金沉淀,没有得到有效利用。 网络图片 有研究报告指出,目前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结余超过 1万亿元,上海、北京、杭州等城市结余超过百亿元,但累计使用资金仅占累计归集资金的10%左右,成都和深圳分别约为4%和5%。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本身就是房屋的养老金。所以民众的一个疑问是,既然有大量的养老金,躺在资金池里闲置,现在为何要急着另辟蹊径,额外筹钱填窟窿?当务之急,不是应该优化审批程序,盘活沉睡的结余资金,让提取使用更加便利吗? 哪怕新的制度设计,确实做到了取“财”于公共资金,但不需要民众直接出钱,不意味着负担不会间接转移到民众头上。毕竟,财政资金切出来一块,在民生福祉方面的开支,相应的也会减少。 而且,公共账户真的建立起来了,如何监督资金的使用?有人就担心,会不会像过度医疗一样,出现过度维修的状况?有公共账户兜底,开发商会不会更加没有动力,去修建高品质、耐久性的住房? 此事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一方面是因为,房屋养老问题,涉及面广,兹事体大,关系到民众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在于,在缺少前期研究论证的前提下,一些地方就已经开展试点,步伐如此之快,难免引人质疑。 房屋养老金引发的担心,理应得到正视。哪怕真的有设立的必要性,也应该深入研讨、广泛征询意见,一步一步从容推进,切勿操之过急。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四环青年

怎样把躺平的年轻人拉起来?

人们观察到,现在有不少年轻人似乎失去了奋斗和创新的动力。因此当下对年轻人好一点、重建年轻人的信心至关重要,其中的关键是帮助他们(再)就业。 近年来经济风云变幻,各个年龄段的人都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其中年轻人遇到的困难尤其引人注目。 前一段时间,某投资银行员工跳楼事件引发了广泛讨论。这位员工拥有高学历,上的又是顶尖985名校,而且一直拿着高薪,实际上已经冲进了金字塔的顶端了,完全可以说是年轻人的“成功榜样”,这样的结局令人唏嘘。 01 当年轻人失去奋斗的动力 近期其他类似事件中的当事人,不少也是三四十岁的高学历年轻人,他们受过良好的教育并且曾经拥有过薪酬相当丰厚的工作,但是在因降薪、失业和投资失败等原因导致个人资产负债表失衡后,却成了受挫感最强的一个群体,甚至在巨大压力下崩溃。 这些名校毕业、原本拿着高薪的年轻人的悲剧,之所以特别能够赢得人们的同情,是因为这种现象让人产生年轻人“通过读书改变命运”、“底层人实现阶层跃迁”这种预期破灭的唏嘘。 以往,这些优秀的人依靠自己的努力上名校、入名企、拿高薪并定居在大城市,说明还是有可能不凭出身、不靠关系取得成功的。因此生活是有盼头的。 但是连这么优秀的人也陷入困顿,更何况其他年轻人呢?人们观察到,现在有不少年轻人似乎失去了奋斗和创新的动力,要么拼命考公(考编)求一份安稳工作,要么躺平甚至啃老。 网络图片 当然,这与时代变迁有关。在经济高速发展的那些年,年轻人只要肯努力并能够抓住机会,即便成不了巨富,也有可能改变阶层。现在,即便有了一份比较稳定的工作,实现阶层跃迁也难上加难。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经济低谷也有可能孕育着新机遇并倒逼创新,因此对年轻人好一点、重建年轻人的信心至关重要。 这几年来,社会对年轻人可能并不是特别友好。年轻人不愿意结婚、不愿意生育(这尤其表现为婴儿出生率的腰斩式下降),可能是他们一种无声的反抗。如何对年轻人“友好”一点?本文试图从社保制度的一个细节入手分析。不过,在讨论之前,为了聚焦问题,可能还需要先界定一下“年轻人”。 在中国,没有像日本那样清晰的不同“世代”概念,在许多情况下,人们往往只用“年轻人”和“老年人”来说事,许多人实际上是把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人都称为“年轻人”。 但是严格来说,1980年代、1990年代和21世纪出生的人,是属于不同世代的。王明远先生在一篇文章中分析说,这几年虽然人们普遍感觉到过日子都难了,但是对于不同年龄段,难的程度不一样。退休一代受影响最小,他们旱涝保收拿着养老金,依然逍遥快活地旅游、跳舞。 1964-1974一代,大多数都有了一定积蓄,基本完整享受到了时代红利,即使行业不景气,也可以安心等待退休。 00后的起步虽然是残酷的,但是他们尚年轻,可以从容调整自己,等待下一步机遇。 受打击最严重的其实是80后和90后。他们积累少,抗打击能力弱。他们要么面临结婚生子,要么是上有老、下有小,经济负担最重。他们处于事业关键期,如果一个下行周期维持十来年,可能事业黄金期就过去了。 这个分析很有见地,但是有两点值得商榷。 第一,80后与90后其实是有很大区别的。1980年出生的人到2024年已经44周岁了,1989年出生的人也35岁了,而35岁在中国具有众所周知的特别含义。因此尽管80后仍然可以说还是年轻人,但他们都成了家庭的顶梁柱,属于最典型的“压力世代”。相比之下,90后(特别是95后)中有一些人还不是家庭的真正的顶梁柱,因为他们的父母有不少还是壮年,因此90后万一失业了,如果放得下身段,还是有后盾支持的。 第二,00后也没有那么“从容”。事实上,他们可能是更难的,因为80后、90后毕竟仍有机会抓住时代的部分红利(或至少是红利的尾巴),而00后则更有可能落入类似日本的“冰河期世代”的窘境。 日本的“冰河期世代”出现了严重的阶层分化,能跻身精英阶层的,是为数不多的、经过激烈竞争成功“上岸”的正式工,而更多的人难以找到稳定的工作,因此无法保持父辈的阶层地位。 有研究者认为,之所以如此,一个原因是日本企业长期奉行的“应届毕业生集中招聘”,即企业每年统一招聘应届毕业生、并集中开展职业培训的雇佣传统,导致“应届毕业生”身份成了求职必不可少的敲门砖,年轻人一旦失去了这个身份便很难再找到正式工作。 网络图片 这种“往届生困境”在中国同样存在。 如果不能以应届生的身份正式就业,那么以后再找到专业对口的工作的难度就会成倍增加。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因为无法在毕业之后立即就业,雇主可能会怀疑他的能力(同时他又没有相关工作经验);另一方面,在社会上“混了一段时间”后,雇主可能会觉得他不如应届生好管理、易塑造。中国的考公(编)、考研热,也与此相关。 因此,一个制度是不是对“年轻人友好”,也许最集中体现在了它对年轻人中头尾两个群体的“态度”上面:一是未能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就业的“头部年轻人”,二是35岁之后失业的“尾部年轻人”。 02 为什么说社保或许是促进年轻人就业的障碍? 上面讨论了,“往届生歧视”和“35岁歧视”的存在,使年轻人中一头一尾两个群体的(再)就业遇到了特别大的困难。本节将讨论,现有的社保制度,对这两个年轻人群体的(再)就业可能也不是特别友好的。 不久前,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23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情况。全国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20698元,比上年增加6669元,名义增长5.8%;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8340元,比上年增加3103元,名义增长4.8%。 截至2024年7月16日,除了吉林、上海、湖北、西藏、新疆外,其余26省份均已公布2023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部分城市也公布了相应数据,例如2023年,深圳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为17.18万元,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为9.42万元。 社会平均工资是税前工资,将其换算成月薪,可以得到深圳城镇非私营单位税前平均月薪为1.43万元,私营单位税前平均月薪为7800元。 网络图片 社会平均工资在中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指标,其中一个特别关键的作用是:国家规定,各省份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对于这个指标有两点需要说明。 首先,平均工资只是在职人员的平均工资,也就是说,失业人员是不统计在内的。因此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低薪员工大量失业,同时保住工作的高薪员工也降薪,但是最终根据仍然在职的人统计出来的平均工资反而会上升。因此,平均工资的上涨本身并不一定意味着好事。 其次,按平均工资核定社保基数可能会进一步抑制就业。以某直辖市为例,从2023年7月1日起,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690元,而其2024年3月起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定为7310元/月和36549元/月。假设一个年轻人为了就业,愿意接受最低工资,那么雇主需要承担的社保费用是多少呢? 根据该市的政策规定,这种情况下需要由雇主承担包括由员工支付的部分在内的全部社保费用,雇主和个人都必须支付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保险费用,雇主还需要支付工伤保险(费率为0.16%至1.52%,按最低的0.16%计),那么雇主需要承担的全部社保费用为7310元乘以(16%+9%+0.5%+0.16%)+(8%+2%+0.5%)=2643.3元。这就是说,雇主需要承担的社保费用与员工的工资基本相当。 社保费用占比幅度如此之高,很难鼓励雇主雇佣更多员工。 更一般地说,社保费用在某种意义上相当于一种工薪税,根据平均工资来划定缴费基数,并要求实际工资低于平均水平的那些人及其雇主也必须至少按最低基数缴费,相当于对收入较低的人反而要多征税,这也许是不公平的,或者至少是不那么友好的,对实际收入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那些陷入困境的年轻人尤其如此。 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对年轻人最大的帮助可能是帮助他们(再)就业。把有限的财政资源投入到稳定就业上,对稳定中国经济、帮助年轻人可能更加有效。 因此也许,通过提供财政补助、让社保对年轻人更友好一点来促进就业,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思路。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风声OPINION

房屋养老金一定会变成“房屋税”的,勿谓言之不预也

这阵子,相信大家都听说过房屋养老金了。消息稍微滞后一些的读者可能听说了一些“每平米收费100多元”之类的传言,消息稍微灵通一些的读者应该已经看到了有关专家的“辟谣”: 他们说房屋养老金不等于房产税,个人账户以房屋维修基金来建立,公共账户则由政府财政负担,通过各种方式归集。不会向居民收取费用,不会给居民增加额外负担。 一边大力放风,一边大力辟谣,作案手法可以说相当地老辣。 但是不好意思,我这人吧,就喜欢瞎说大实话,也是没有办法。 我要明确地告诉大家: 房屋养老金现在不是税,但将来一定会变成税。你别管它叫什么名字,名字可以有七十二般变化,但泼猴的本质不会变。 在论证房屋养老金的本质之前,咱们先来看看大家都很熟悉的职工养老保险,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社保’。 社保真的是保险吗? 回忆一下,你买社保之前,有没有销售疯狂给你打骚扰电话?有没有朋友圈里的社保经纪逢年过节给你发祝福信息嘘寒问暖?有各种保险套餐、不同保险公司给你选择吗? 你生活中所熟悉的保险的这些特征,在社保里统统都是找不到的。因为社保的本质是税,而不是保险。 税收具有三大特征: 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社保,只要你在正规公司,但凡你想要在一座城市享有住房、教育、开车等公共服务,社保你是必须要交的。即便你自己不想交,你公司也不敢不给你交,因为查到就是违法。 社保必须要交,这是强制性。 有人说,社保账户里的钱终归是我的,等我老了还要按月发给我的,所以不是税。这就太天真了。 要记住两点:第一,你什么时候能领养老金,能领多少养老金,规则是由政府定的,而且规则是会变的,规则变化的时候是不需要经过你同意的。第二,钱是会贬值的,现在的1万元钱并不等于30年后的一万元钱,这是经济学的基本常识。你现在交的养老金被现在的老人用掉了,你的账户上有个数字在累积,30年后按这个数字发给你,你连白菜都买不起。 自己交的社保,并不是用在自己身上,这叫无偿性。 固定性就更好理解了,社保缴纳基数是有最低标准(消费)的,社保缴纳比例有几个档可以选择,但是有最低标准的,你想只交1%意思一下,以后自愿少领退休金,没门儿。 以我所在的广州为例,五险一金的每月最低缴费已经超过1000元(公司➕个人)。 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社保,你说它到底是保险还是税? 再说回房屋养老金: 第一,很显然,等全面铺开之后,一定是所有城镇房屋都必须有一个账户,都得有一笔钱。这就是强制性。 第二,住建部已经说了,房屋养老金分为公共账户和个人账户,很显然,无论是哪个账户,钱怎么花你都没有发言权,是不是总在你的房子上也不一定。这就是无偿性。 第三,钱不会凭空产生,政府财政的钱也不会凭空产生,最终肯定是依照房屋情况确定一定的交费比例,无论是买房子的时候交还是持有房屋的每年交,总之会有固定比例。这就是固定性。 那你说,房屋养老金,是不是税?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建设性意见

你给储户赋红码,我们写文秒被删

昨天写了一篇爆款,《从给储户赋红码的张琳琳身上,我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不到两小时就突破了十万加,然后就被删了。 删的很强势,连申诉的机会都没有,直接就给抹杀了。处理依据是“互联网用户公众账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于是,我认认真真地去读了这项规定,把那些条款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我给自己买保险都没有这么仔细过,然后我得出了一个结论:我到底错哪了? 我写的哪一句话,哪一个字违反规定了? 无论是张琳琳给1000多名村镇银行储户赋红码,还是她升任郑州文旅局一把手,这都是公开新闻,我只是忠实的描述出来,不行吗? 她犯下了那么大的错,把健康码拿来做武器,做枷锁,做限制公民合法出行的工具,做讨好上级替领导分忧的手段,简直人神共愤。但组织上依旧没有放弃她,还提拔她成了郑州文旅局一把手——我从中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不行吗? 这些事都赤裸裸地发生在老百姓的眼皮子底下了,然后老百姓就事论事地说两句话,不行吗? 难道非要把平台弄成老舍先生的《茶馆》,到处都贴着“莫谈国事”的牌子才开心? 更可况,我谈的还不是什么“国事”,只是一个被违规提拔的女官员而已,怎么就让那么多人心惊肉跳? 如果说违规,那请问:张琳琳的提拔走的是什么程序? 有媒体报道,在今年5月份,张琳琳便以郑州市文旅游局党组书记的身份出席活动。 甚至还有郑州文旅局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印象中张琳琳书记是3月上任的。” 而张琳琳被处分的通报时间是2022年6月22日。无论她是今年5月份还是3月份上任,都还不到两年,也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24个月。换句话说,她的提拔,是犯法的。 不是违规,是犯法,触犯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哎,事情就这么吊诡,犯法的人步步高升,成了文旅局一把手;守法的人不能张嘴,否则就是违反规定。 还踏马申诉无门。这个憋屈。 也许有人说,我的笔锋只能写到张琳琳这里,不应该攀扯她的上级——但诸位,两年前的张琳琳只是郑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控指导部的一个副部长,她即将要给一千多名储户赋红码——如果没有上面的授意,别说她敢不敢拍板做这个决定,她连这一千多名储户是谁都不知道,如何精准的给每个人赋红码? 这一千多名储户,又不是去她家里讨钱,她为啥要火急火燎地给这些人赋红码,让他们寸步难行? 但最后事情追究下来,张琳琳默默扛下了所有,没有多说一句废话,没有攀咬一个上级,这份坚定和忠诚,领导们全都看在了眼里。 俗话说,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为自由开路者不可使其困顿于荆棘;为领导背锅者不可使其沉没于官场。所以张琳琳才有了今天的回报。 但不管多么感人,你们的提拔是违法的呀,这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怎么,现在连抨击违法犯罪都要被限制吗? 好,那我不说了行吗?祝郑州文旅在一个犯罪分子的领导下,越办越好!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虬髯客好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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