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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 前兩天,青海天峻縣法院在審理一起發回重審的刑事案件,被告律師在休庭時偶然發現,審判長的電腦上,一審、二審法院的領導們在微信群里遙控指導審判長進行庭審。 其中哈斯庭長直接給出了「口播文案」:「審判長現在說,僅是核實身份及訴訟權利,合議庭也相信翻譯人員能履行好職責。請尊重法庭的決定,服從法院的安排。」隨後他還補充:「硬氣點,不要隨意發言。」 對於這樣「掰碎了揉爛了嚼碎了,手把手、口對口」的指導,審判長竟然還能保持「獨立思考」,沒有把「硬氣點」這三個字也一起說了出去。 這件事曝光後,引起「國民驚詫」,因為上級法院指導下級法院審判,直接違法:違反了《憲法》、《刑訴法》規定的審判獨立原則,違反了《法官法》所規定的職業道德和紀律要求。 以往我們認為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的指導,可能是庭審前後的溝通,只能猜測,沒有證據。現在竟然現場直播,於是當場被「司法捉姦」了。 所謂獨立審判、司法公證,就這樣被他們玩弄。 但我今天要說的不是這個,而是指導方海西中級人民法院發出的《情況通報》。 網路圖片 這份情況通報的主要意思是,律師「違法捉姦」;律師和被告人把照片發到網上,讓我很沒面子;上級法院現場指導審判是符合規定的;當然我們也是有不對的地方,那就是「不規範」;你們再繼續說就是不遵守秩序了。 一個「不規範」,就把涉嫌違規違法給抹掉了。 所謂獨立審判、司法公證,又被他們玩弄了一次。 Part.2 我懷疑海西中院的通報,是「借鑒」了雲南箇舊市。 拍攝於5月10日的一段行車記錄儀視頻顯示,一輛車拐彎匯入道路後,從馬路旁衝出了5名身穿制服的執法人員,車輛減速時,一名執法人員直接撲到了車輛前機蓋上,隨後翻了個身,這時錄像中能明顯地聽到「啊啊……」的喊疼聲。 他碰瓷的演技,和很多老大爺一樣精湛,如不是有記錄儀,車主有怎能說得清楚呢?「妨礙公務」、「尋釁滋事」這些罪名,極可能就按在車主身上。 普通人碰瓷行為,妥妥的涉嫌詐騙、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務等等罪名。執法人員碰瓷,知法犯法,其後果更為嚴重。 英國哲學家培根說過:「如果普通人違法犯罪是污染了水流的話,那麼執法者違法犯罪就污染了水源。」 更可怕的是,箇舊執法人員違法,其目的是涉嫌「陷害」普通人。由人民授權的公權力被用於陷害人民,除了恐懼,我們又能怎樣呢? 隨後,箇舊調查組發了情況說明,主要內容是:張某(女)涉嫌非法營運,態度惡劣並辱罵執法人員;張某丈夫駕車(視頻中車輛)趕來,多次言語威脅執法人員,後又駕駛車輛欲掩護涉案車輛強行離開現場,執法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採取了「不當的」處理方式。 一個「不當」,就抹去了執法人員違法的嫌疑。 Part.3 我擔心,海西中院和箇舊政府的「情況通報」,已經成為權力機關應對執法人員知法違法時的一種「模式」。 這種模式包括以下要件。 一:指出受害者一方「情況惡劣」; 二:執法人員違法是迫不得已; 三:執法人員的違法行為被定義為「不規範」、「不當」; 四:必須加一句「不信謠、不傳謠」。 第一點是為了混淆視聽模糊焦點轉移矛盾,第二點是博得輿論同情,第三點是以退為進減輕責任,第四點是警告恐嚇,再繼續說就「網路不是法外之地」了。 比如前段時間內蒙古「鎮幹部阻擾春耕」一事,開魯縣官方的通報就包括:1、別人都交了新增的費用但他們不交;2、鎮幹部是執行政策;3、鎮幹部工作方式「不當」。 這個通報,把權力越界定性為「工作方式不當」,混淆了公權力介入承包戶與村集體的合同糾紛侵害當事一方利益的問題。 很可惜,開魯縣還沒有學會「不信謠不傳謠」警告。 按照這個思路,貴州省調查組對「女企業家討工程款被以刑化債」一事,可做這樣一個「情況通報」: 1:女企業家誇大工程欠款數額,以安裝定位器等手段惡意討薪; 2:經查六盤水有關方面依法展開債務化解工作; 3:六盤水警方在對待女企業家、律師維權時「工作不規範」; 4:媒體報道爭議事件需公正客觀,希望廣大人民群眾「不信謠不傳謠」。 當然,我只是舉個例子,我期待貴州省調查組歷經3個月還沒有出來的調查情況,是經得起檢驗的。 但是,以後很多違法事情被轉化成「不規範」,我們又能怎樣呢? 我想最可能的結果是,律師即使在休庭時也不能拍照、更不能拍審判長的電腦、審判長的微信群要及時退出、提高執法人員的演技水平和說話水平,這樣就逐漸規範起來了吧。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風慢慢
5月20日,第16任中華民國總統賴清德、副總統蕭美琴正式宣誓就職。同天晚間,雪梨僑界假Rhodes的囍鳳台酒家舉行慶祝餐會。 中華民國第16任總統及副總統就職 5名澳洲國會跨黨派議員也赴台出席5月20日總統當選人賴清德、副總統當選人蕭美琴就職典禮。將訪台的聯邦眾議員巴克霍茲5月18日在澳洲國會致詞,祝賀賴、蕭就職,並向將離任的總統蔡英文致敬。 澳洲國會跨黨派議員,包括工黨議員西科內(Raff Ciccone)、高斯林(Luke Gosling)、自由黨議員佛西特(David Fawcett)、錢德勒(Claire Chandler), 巴克霍茲(Scott Buchholz)將出席中華民國第16任總統、副總統就職典禮。 巴克霍茲在國會演說中表示,長期以來,台灣與澳洲之間相互尊重,共享同樣的價值觀,及對民主與人權的承諾。藉由經濟與文化交流、促進印太地區和平與穩定的共同心愿,台澳夥伴關係更加彭勃,台灣更是澳洲重要的貿易夥伴。 「我們期待賴清德總統與蕭美琴副總統的領導,我深信台澳關係將在賴清德的領導下更加茁壯」,巴克霍茲說。 巴克霍茲也向即將卸任的蔡總統致敬,讚揚她卓越的領導力與韌性。他說,很榮幸2022年訪問台灣時曾與蔡總統會面,「她對於維護區域和平與穩定的勇氣與堅定不移的承諾,有助鞏固台灣成為一個更強大的民主國家」。 巴克霍茲說,他期待賴清德與蕭美琴就職後將更加推進台澳關係,「在這個全球不確定的時代,我們比過去更需要合作,促進區域的和平與穩定」。
今天這個小文,聊一條很有趣的留言。 昨天收到一條這樣的留言,批評我從來不「讚美」: 「你們的問題,就是只有嘲諷和否定,絕無讚美,還美其名曰『若批評不自由則讚美無意義』,同樣邏輯,『若讚美不自由則批評同樣無意義』,做的不好的批評了,做的好的不讚美,是不是太過雙標?」 網路圖片 再一想更有趣,這天還是5.12,汶川大地震紀念日。 真是小刀拉屁股,開了眼了。 我得憋住笑,用事實說話。 因為當天我的那篇推文,本身就是一個讚美。 是讚美b站的公益片拍得很好,讚美它努力弘揚五四精神,教人求真求實,理性上網。 而且,聯合推出這條公益片的,還有中新社、檢察日報、正義網、環球時報、新京報、澎湃新聞、南方都市報等。 這就等於對它們幾家都是讚美,讚美它們有眼光,關心網路環境,敢行動,肯擔當。 在近期的推文里,我也有很多很多的讚美。 比如讚美了《海國圖志》的作者魏源,讚美了武當派的功夫,讚美了國產影視劇。 寫幼兒墜樓案,讚美了我親眼所見的一位民警的正義感。 讚美了重慶的鄉土美食,讚美了小米雷軍捐助母校。 讚美了女性兩癌防治的公益項目。 這些都是前不久的文章,很容易看到的。 我還經常讚美傳統文化,舊文里隨便找找都有,比如: 「我真心愛我們的文化,愛竹林里的嵇康,峴山上的孟浩然,愛北固樓頭的辛棄疾,黃葉村的胖子曹雪芹。」 事實上,眾所周知,我的這整個專欄,都是在讚美中國武俠作家金庸。 可是呢,這個人他看不到這些,非要抓瞎不承認,腚眼一看,認為這些統統都不算讚美,「絕無讚美」。 他一共留言有9條,哪怕是我讚美上述那些的文,他一樣不樂意,照懟不誤。 說明什麼?說明在他內心深處,文化不文化其實不重要,女性重疾和健康問題其實不重要,一兩個基層民警的熱血不重要,一些行業踏踏實實的進步也不重要。 都踏馬的不重要,都是細枝末節,所以讚美這些,都尼瑪不算讚美。 他認為只有「讚美」什麼才算「讚美」呢? 有一條留言,終於是讓人看懂了: 網路圖片 恍然大悟,原來,你是恨人不讚美這個哇。 你早說啊。 可是在我這裡,也是實實在在讚美了的啊。 隨便舉例,20年2月的文,讚美了信息通報上的進步。 同年3月的一個文,讚美了帶著病人看落日的醫護工作者。等等。 這些讚美的文,記得閱讀量都是百萬。 可是對他而言,不算。 要全盤、全部讚美。否則就不樂意。 平之你好疼人的咧。 看小刀拉屁股的傷,你肯定是全報銷吧。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六神磊磊讀金庸
湖南衛視一個綜藝節目,請了幾位外國歌手來同台切磋,多和諧多精彩的事兒。然而很快事情就起變化了…… 在前幾期節目中,兩名外國歌手暫時排名第一第二,而原本被寄予厚望的那英只排到第三。於是,一種莫名其妙但又預料之中的情緒就爆發了: 網路圖片 不止是韓紅,還有紀敏佳等多位歌手主動「請戰」,誓要把外國歌手「斬於馬下」,而網友們則在評論區瘋狂@他們認為實力強大的歌手,比如騰格爾,希望這些實力歌手代表「中國隊」出戰。 網路圖片 老實說,在當下的網路輿論環境里發生這種事並不算很意外。 但我就是有一點點不理解: 假如中國歌手在某綜藝決賽中輸給了外國歌手,會有什麼天塌下來的問題呢? 是說明了中國人唱歌不行,14億同胞都五音不全是『東亞啞巴』嗎? 還是代表了中國音樂文化底蘊薄弱,比不上西洋人千年傳承? 又或者暴露了華語音樂式微,從此歐美娛樂巨頭長驅直入摧毀民族音樂市場? 要這麼說,中國歌手如果輸給外國歌手,算不算喪權辱國的民族罪人,要不要自殺以謝天下? 你也覺得很離譜對不對?但如果不是這麼離譜的腦迴路,又怎麼會有現在這樣烽煙四起紛紛「請戰」的氛圍呢? 國家榮譽感,民族自豪感,這些本身都是挺好的東西,但也要看用在什麼場合吧…… 聽說有美國的百萬粉絲博主在Facebook上放話,說偌大的中國根本沒有專業的科普作者,真要是同題寫作,中國一個能打的都沒有! 那你說,我作為中國的科普博主要不要拍案而起,翻牆而出,去Facebook跟他大戰三百回合?到時我的粉絲比他多了是不是代表中國科普天下第一,要是我發的文章轉發點贊沒有他多,算不算丟盡中國人臉面呢? 我想,我還沒那麼大臉面……就算哪天我真成為公認的中國科普第一人,我寫文章的能力也只能代表我自己的姿勢水平,是輸是贏都不影響中國的國家榮譽,是好是壞都不影響中文的世界地位。 一名歌手,無論你演唱水平多高,無論你表演能力多強,無論你有多少忠實歌迷,都是你的個人能力,代表你的個人風格,參加比賽贏得的是你的個人榮譽,啥時候中國組了一支流行音樂國家隊了呢? 即便真是有這麼一支流行音樂國家隊,不管是官方組織的還是民間推選的,你們去音樂競技節目比賽總歸也是個娛樂圈的表演行為,怎麼就蹭上國家、民族、文化這些大詞了呢? 恕我直言,這一波「音樂救國」情緒背後就是深深的自卑。 不同語言和文化背景下的音樂,原本都是人類音樂藝術之下無可替代的瑰寶,每位歌迷有自己的偏好,但音樂本身並沒有高低之分。 具體到每一位歌手,音樂風格不同,演唱功力不同,臨場發揮不同,所以在音樂競技場上能排出一個暫時的名次來,但這種歌手臨場表現的排名和背後音樂藝術的高低是沒有任何關係的啊! 指望通過自己國家的歌手贏得比賽,來證明自己國家文化優越,這是多麼自卑的人才會擁有的觀念? 說得不客氣點,那英或者韓紅贏了,跟你我有一毛錢的關係嗎? 網路圖片 其實,不只是音樂領域,也不只是現在,從一百年前起,這片土地上就充斥著一種說不上是什麼滋味兒的集體情緒: 中國人必須在任何領域取得天下第一。 往好的方向說,這當然是一個勤勞勇敢拼搏向上的民族性格,是進步的力量。 但往另一個方向說,任何領域都輸不起,又何嘗不是深入骨髓的自卑呢? 真正強大的人,知道自己的優勢在哪裡,也一定清楚自己不可能是全能的人; 真正強大的國家,清楚自己的在人類社會不可替代的作用,也一定清楚自己的國家不可能是360度無死角碾壓其他國家的存在。 一點建設性意見: 是歌手就好好唱歌表演,是歌迷就好好享受音樂。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建設性意見
南通發生了車禍,就目前公開的官方通報來看,已有學生不幸離世。 渣土車出現在了它不應該出現的時段和行駛區域,責任很大。事實上,剛看到這則信息時,下意識,我的腦子裡就蹦出平日經常遇到的呼嘯而過的渣土車。每每看到這樣的車輛,心中不免罵娘——你們TM早晚得出事。 然而,昨晚睡前看到新華社發布的通稿,其中對事故與責任的描述: 初步查明,事發前大巴與渣土車均在直行車道,大巴由北向南通過路口時,直行信號燈因故障不亮,司機未仔細觀察路口情況,以30多公里時速通過,此時渣土車從西向東以50多公里時速直行,撞到大巴右前部。涉事渣土車涉嫌違反規定在限行區域內行駛,目前渣土車司機已被控制。南通市政府已於事故當日成立事故調查組,並在省相關部門和有關專家指導下進行事故責任認定,後續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新華社明確了幾個細節: 1、信號燈「故障不亮」。2、雙方均在直行車道;3、司機未仔細觀察路口情況;4、客車時速 30、渣土車時速 50;5、渣土車出現在限行區域;6、渣土車司機被控制;7、後續將追究相關責任人。 第一個問題,新華社通稿沒有解釋「故障不亮」是徹底「黑燈」了,還是「光亮度不足」。從微博上流傳的照片來看,大部分人認為信號燈壓根就壞掉了,不亮。但也有人說,老舊信號燈在強光照射下,拍攝出來 的效果同樣會近似「黑燈」。 「銀柿財經」在 11 日刊發了一篇《南通交通事故疑與信號燈故障有關,誰是交通設施養護方?》,文中提及: 銀柿財經留意到,多名南通市民反映,事故發生時,渣土車行駛方向的道路交通信號燈是綠燈,而大巴車行駛方向的直行信號燈不亮。 銀柿財經獲得的一段記錄事發過程的視頻顯示,在大巴直行方向一共有三個交通信號燈。從視頻中看,事故發生前,前方最左邊的交通燈隱隱可見是紅燈,因此有車輛停在左轉車道上等待。但是中間和右側的兩個信號燈並沒有看見有信號。大巴車經過這個路口時車速沒有變化,徑直向前開了過去,在信號燈附近被右側駛來的渣土車從側方撞擊。 如果「銀柿財經」的報道是真實的,那麼綜合新華社與「銀柿財經」的稿件,現場情況應該是,渣土車直行方向綠燈,客車方向信號燈的左轉指示燈正常工作、直行指示燈「黑燈」。 第二個問題,渣土車出現在限行時段和區域,肯定是最大的問題。一個簡單的道理——只要你不出現,一切都不會發生。因此,如果就案件談案件,我認為本案中控制渣土車司機,沒有問題,法律適用正確。 然而,然而,然而 新華社的官方通稿發出,很明顯,微博上的留言,絕大部分都在追問兩個問題:一是平日為什麼沒人查禁渣土車;二是為什麼對信號燈問題一帶而過。 對於第一個問題,依然是「銀柿財經」的《南通交通事故疑與信號燈故障有關,誰是交通設施養護方?》一文,也提到: 南通網友「小狐狸」告訴銀柿財經,自己上下班常開車走洪江路,經常能遇到渣土車經過,「這些渣土車無論空車與否車速普遍較快,目測時速高於80公里,偶爾還要『逼』一下小車,如果是兩輛渣土車有時還會互相飆車。」亦有多名網友證實,渣土車在該路段不受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 新華社通稿明確事發路段屬於「限行區域」,而接受「銀柿財經」採訪的當地居民又反應事發路段常有渣土車。於是,問題就來了,為什麼限行區域會如此頻繁地出現渣土車?平時沒人管? 對於第二個問題,事發時,如果信號燈正常工作,客車司機及時制動,也許就能避免悲劇。可遺憾的是,信號燈壞了。通稿對信號燈等問題也說得最少。 如果留心,會發現近年來已經多次發生一種現象——官方通報往往刺激出二次輿情,甚至因官方通稿所引發的質疑遠遠超越事件本身,比如我昨天也寫過《看完教育局的致歉,才真的讓我害怕》。著名的「長安街知事」也專文討論過《官方通報為什麼每每推高輿情》,提出如下一些問題: 姍姍來遲。「謠言已經跑遍半個地球了,真相還在穿鞋。」第一時間不發聲,錯過了回應窗口期,喪失了第一定義權,遲到的解釋在沸反盈天的輿論面前,顯得被動又羸弱。 避重就輕。或分不清主次,或顧左右而言他,總給人遮遮掩掩、答非所問之感。提供的信息增量拉不直外界心中的問號,反而在大家反感的內容上過多著墨,無異於自引炮火。 論據不足。對調查過程語焉不詳,對論證過程含糊帶過,通報結論自然顯得不夠給力,而「情緒穩定」「妥善解決」「達成和解」等粗線條表述,則免不了招致懷疑甚至陰謀論。 措辭欠妥。明明談的是社會悲劇,卻態度冷漠、言語生硬;明明講的是嚴肅問題,卻抖了機靈、夾雜網語;有的甚至違背人情常理,搞出「低級紅,高級黑」的鬧劇。 急於求成。忽視傳播規律,總想通過「一次性答覆」讓熱度散去,通過定性的話語給事件蓋棺定論。但公眾並不會聽一個結論就自動畫上句號,越想儘快平事越有可能招事。 我簡單搜集了一下南通事件的微博信息,近乎一邊倒地在關注信號燈問題。可惜,情理之外,又是意料之中,信號燈問題在通稿里果然「惜字如金」。 我在《看完教育局的致歉,才真的讓我害怕》中寫過的,作為曾經的記者,我至今還保持著「媒體屬性的職業觀察」,依然習慣性地去關注傳播現象。同時,作為今天的律師,除了傳播現象,當下的我更希望了解——問題的出路在哪裡。 趙宏老師的新書《權力的邊界》記錄一段趙、陳、羅、李四位老師的讀書小組: 吵歸吵,我們依然是朋友。我還擔心過,如果我們所有觀點都一致,會不會相看兩厭啊?目前看來那不可能發生。我們自己都在變化,年輕時我們讀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二十年後已經開始交流《貪婪已死:個人主義之後的政治》。我們也在琢磨另一個問題:公共權力除了守住邊界,它還能為身在其中的國民為人類福祉做點什麼呢?有些事情不管,會讓一部分人痛苦,管了又會讓另一部分人痛苦。當民眾既要求合格的產品質量又不能容忍職業打假人從中牟利,既要求生育自由又不能容忍傳統的婚姻家庭受到衝擊,當「權利」這個概念被無限延展……,政府權力到底要如何自我調適?這個問題,哈耶克可沒有給出答案,但社群主義的想法又讓自由主義者心生警惕。哪裡才有不負如來不負卿的兩全法? 當年我看姜明安老師的書,非常認同姜老師說:「公法就是限制公權力的法」。但隨著年齡的增長,當然,我依然打心眼裡認同和佩服姜老師的觀點,唯一的變化是——如何定義「限制」? 年輕時的我,對於「限制」的理解,就是不斷地說:「不能做,不能做,不能做」。 但今天的我,更願意把「限制」理解為「劃清楚權力的清單,不能越權而為,也不能怠權不為」。作為法律人,我們應該以何種方式去解決」越權而為「與「怠權不為」這兩個問題。就像趙老師書中說的: 公共權力除了守住邊界,它還能為身在其中的國民為人類福祉做點什麼呢? 當然,我知道有」行政不作為之訴「。但是,以南通事件等為例,法律人如何去發起一個訴? 平時渣土車亂跑,怎麼訴?誰來訴? 信號燈長期損壞,怎麼訴?誰來訴? 假設有熱心人真地訴了信號燈問題,如果恰好是一位南通附近的行政法學者或律師,成本尚不成為問題。如果北上廣的熱心人想訴一下,原告是誰?成本如何分擔?為了理想自行埋單? 此外,新華社通稿在最後也提到了「追究相關責任人」。那麼後續如何追究?是刑事責任還是行政責任?相關責任人是否包括行政人員?如果民眾不滿意處理結果,法律人和法律程序如何提出異議?還是法律程序根本無能為力? 我很好奇。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金宏偉
這兩天我和助理吳曇律師正在太原中院參加某涉黑案的二審開庭,庭審間隙,聽聞青海省海西地區的天峻法院突發一起震驚司法界的輿情:上級法官通過微信遙控指揮一審法院開庭,被諸多刑辯律師現場「捉姦」,聊天截圖被轉到了網上,鬧得沸沸揚揚。恰好,後天我們要去青海高院參加一個重大刑事案件的二審,所以對這起奇葩事件不關注都不行了。 執業十餘年來,對上級法院法官指揮下級法院開庭,多有揣測,只是沒有直接證據。記得在湖南某刑事案件開庭中,我目睹主審法官在主持庭審時戴藍牙耳機,時不時出神,似乎在暗自收聽重要訊息,就算懷疑有姦情,我還是不敢唐突地去揭穿。這回倒好,赤裸裸的床照甩在臉上,他們反倒急赤白臉地提起褲子就喊起來了,「你們侵犯隱私!」 網路圖片 事發5月11日下午,在索某等人尋釁滋事案開庭約一小時後,審判長突然宣布休庭,隨即與合議庭其他成員離開法庭。之後,辯護律師無意間發現,該案原二審審判長和天峻縣法院院長,利用微信群實時遙控指揮庭審,什麼「不用跟他商量」、「打斷」、「硬氣點」、「不要讓他發言」……觸目驚心。辯護律師認為,這種行為公然破壞兩審終審的司法制度,有關人員涉嫌瀆職犯罪。他們當場報警讓警方扣押、封存合議庭成員使用的電腦主機。 5月12日上午,部分律師前往青海省檢察院和青海省高院反映情況。律師們說,省檢方面對此十分震驚,不知道是對上級法官如此指揮下級法院庭審感到震驚,還是說這種事情被律師當場抓現行感到震驚。事實證明,可能是後者。因為今天中院就出了一份《情況通報》,矛頭直指律師,說律師不遵守法庭紀律,引發輿情,責無旁貸,他們的做法符合規定,只是略顯不規範,云云。 網路圖片 我實在不知道中院怎麼會有如此厚顏出此通報,而且把通姦說得如此清新脫俗。如果二審法官可以公然指揮一審法院開庭,那還要二審程序幹什麼呢,一審終審就好了啊,還節省司法資源。如果重大敏感案件或者借重大敏感之名的案件都可以這麼做,也可以取消基層法院,統一由中院或者高院把關定調。可《通報》中說中院派員指導下級法院審判工作是怎麼回事?有何依據? 海西中院認為,這是最高院規定的,最高院發布的關於四類案件理解適用:院庭長在分管領域、職務許可權範圍內,按工作程序採取上述監督管理措施,或者對下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四類案件」依法履行監督指導職責,不屬於違反規定干預過問案件。我認為,這完全是扯虎皮做大旗,是對最高法規定的「上級人民法院監督指導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業務工作」曲解! 網路圖片 根據憲法、人民法院組織法的規定,上下級法院在審判工作上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係。但審判工作的監督一般是個案的、事後的,而且必須依法、依程序進行,要確保審級獨立。這種監督和指導的方式,主要是上級法院通過審級制度和裁判案件對一審法院進行監督,並不包括上級法院直接參与下級法院的庭審,更不是手把手地教法官怎麼制止律師發言,這種「垂簾聽審」根本就不是「監督和指導」的本意。別拿什麼「四類案件」說事,《關於進一步完善「四類案件」監督管理工作機制的指導意見》第十條明確了院庭長對「四類案件」能夠採取的監督管理措施,涉及庭審活動的僅限於「(五)調閱卷宗、旁聽庭審」,並不包括實時指揮庭審。 海西中院和天峻法院應該知道,《關於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第23條明確規定,院長、副院長、庭長的審判管理和監督活動應當嚴格控制在職責和許可權的範圍內,並在工作平台上公開進行。院長、副院長、庭長除參加審判委員會、專業法官會議外不得對其沒有參加審理的案件發表傾向性意見。《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第四條明確規定:「司法機關領導幹部和上級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因履行領導、監督職責,需要對正在辦理的案件提出指導性意見的,應當依照程序以書面形式提出,口頭提出的,由辦案人員記錄在案。」二審法官都垂簾聽審了,都有傾向性意見了,還裝模作樣二審幹嘛?你們的這種做法真的不違背審級獨立原則嗎? 網路圖片 也許對輿情過於敏感,青海當地已經開展了「滅火」工作,海西中院《通報》下面清一色的青海IP,都是「不信謠不傳謠」。可是,這個事情是真實的啊!律師又沒有PS出一張假的聊天記錄,你們怎麼對聊天記錄的內容諱莫如深,閉口不談呢?對於這份《通報》,我還有幾點吐槽:公訴席和辯護席本來就屬於審判區,律師一直都在審判區,怎麼能叫「擅自進入審判區」?法庭紀律約束的是庭審活動中,宣布休庭後還有哪門子法庭紀律啊?法院工作人員通過遮擋屏幕、拔掉電腦電源線,並試圖搬走主機,是涉嫌轉移、毀滅證據的行為,律師拍照是屬於取證行為,怎麼就顛倒是非變成了「律師擾亂法庭正常工作秩序」,法院工作人員「制止」呢?堂堂人民法院,如此睜眼說瞎話,怎麼相信你們會明斷案件呢? 今天晚上,我注意到參加該案的全體律師有回應,稱:「我們希望海西州政法委、青海省高院、青海省檢察院向我們了解現場情況,不能聽信作為當事方的海西州中院的一面之辭,針對海西州中院、天峻縣法院暴露出來的嚴重違法問題,我們注意到有媒體報道稱,海西州政法委已牽頭組成調查組,青海省高院和青海省檢察院均已高度重視。我們希望海西州政法委、青海省高院、青海省檢察院向我們了解相關情況後,依法對這一事件做出處理。」好,這也代表我,一位研究刑訴法近三十年,又從事刑辯近二十年的一位老兼職律師的態度吧。此事若得不到正確處理,本就孱弱的司法公信力再遭沉重打擊!三思啊法官們,為司法保留一點顏面!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天下說法
/ 這是2024年的第12個想法 / 《歌手2024》很火,火到霸佔了幾百條熱搜。 這個節目今年有兩個亮點。第一個是主打「全程直播+不修音」,也就是說,內娛盛行的「半開麥」「百萬修音師」等科技與狠活都派不上用場了,歌手必須真刀真槍拿實力來拼。 第二個亮點是請來了兩位國際歌手,給華語樂壇結結實實上了一課。首戰之後,兩位國際歌手毫無懸念的佔據前兩名,大眾認可的實力派那英排在第三。 網路圖片 不得不說,這一課上得真好。華語樂壇承平日久,已經太長時間沒正面這種赤裸裸的對比了。 華語樂壇歌手們習慣了隨便唱一首歌,精修一下就發布出去,然後參加綜藝賺得盆滿缽滿;也習慣了抖音那種快節奏剪輯,中間十幾秒好聽就行,流水線作業取代了精雕細琢的音樂,口水歌層出不窮…… 我一直覺得現在的歌很難聽,打開QQ音樂還是習慣性找到周杰倫、許嵩、孫燕姿,抖音神曲聽多了總是想要洗洗耳朵,認為過去的音樂才有比較高的能量密度。 我以為是我過於懷舊,沒想到是華語樂壇日漸拉胯。當然,這其中也有我們親手摧毀了音樂版權市場的原因,在這就不細說了。 總之,感謝《歌手2024》,感謝一股清流。 網路圖片 不過,在熱搜之餘,總隱隱感覺有些不對勁。 那英拿到了第三之後,觀眾到處「搖人」,歌手紛紛站出來請戰。一時間,上不上《歌手2024》成為了衡量一個歌手敢不敢亮真章,有沒有愛國心的標準。 韓紅出來說「我是中國歌手韓紅,我請戰」,然後越來越多明星出來「請戰」、「愛國」。什麼「五旬老太守國門」、「八國聯軍」的梗,讓人眼花繚亂。 一個好好的音樂節目,就這樣扯上了「愛國」。 網路圖片 當一檔音樂綜藝節目被提升至國別對立的層面時,一切都變了味道。 沒有人在乎華語樂壇怎麼發展,大家都去關注中國歌手到底能不能贏了外國。觀眾不會在意雙方的真實差距,只會想盡辦法讓中國贏。 音樂失去了原有的魅力,更多人陷入了狹隘的民族主義。 愛國不對嗎?愛國當然對,但要分場合,也不適合把一切都和「愛國」聯繫起來,上綱上線。 昨天「不用華為手機」就是漢奸,今天「不支持中國歌手」就是不愛國,明天估計會演變成「對外國人笑一下就是崇洋媚外」。 現在的互聯網,恰愛國飯就有流量,誰不喜歡流量呢。比如香飄飄就公開重獎了諷刺日本排放核污水的店員,把愛國飯恰到撐。 但愛國流量,透支的是一個民族擁抱世界的可能性。 網路圖片 上海新開蘋果旗艦店,庫克到場,本來是中國擁抱世界的一個好事。結果門口出現大媽和蘋果消費者對線,說中國有自己的華為,買蘋果都是賣國賊,崇洋媚外。 蘋果消費者說,我們買喜歡的產品有什麼不對?難道蘋果沒有給中國貢獻稅收、工作崗位嗎?大媽憤怒地揮揮手,「不需要,都不需要!」 這種趨勢走下去,「愛國大媽」只會越來越多。 在一部手機、一個綜藝都上升到「愛國」的時代,誰還記得,一切的本質也只是一部手機、一個綜藝而已。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轔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