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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 前两天,青海天峻县法院在审理一起发回重审的刑事案件,被告律师在休庭时偶然发现,审判长的电脑上,一审、二审法院的领导们在微信群里遥控指导审判长进行庭审。 其中哈斯庭长直接给出了“口播文案”:“审判长现在说,仅是核实身份及诉讼权利,合议庭也相信翻译人员能履行好职责。请尊重法庭的决定,服从法院的安排。”随后他还补充:“硬气点,不要随意发言。” 对于这样“掰碎了揉烂了嚼碎了,手把手、口对口”的指导,审判长竟然还能保持“独立思考”,没有把“硬气点”这三个字也一起说了出去。 这件事曝光后,引起“国民惊诧”,因为上级法院指导下级法院审判,直接违法:违反了《宪法》、《刑诉法》规定的审判独立原则,违反了《法官法》所规定的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 以往我们认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指导,可能是庭审前后的沟通,只能猜测,没有证据。现在竟然现场直播,于是当场被“司法捉奸”了。 所谓独立审判、司法公证,就这样被他们玩弄。 但我今天要说的不是这个,而是指导方海西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情况通报》。 网络图片 这份情况通报的主要意思是,律师“违法捉奸”;律师和被告人把照片发到网上,让我很没面子;上级法院现场指导审判是符合规定的;当然我们也是有不对的地方,那就是“不规范”;你们再继续说就是不遵守秩序了。 一个“不规范”,就把涉嫌违规违法给抹掉了。 所谓独立审判、司法公证,又被他们玩弄了一次。 Part.2 我怀疑海西中院的通报,是“借鉴”了云南个旧市。 拍摄于5月10日的一段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一辆车拐弯汇入道路后,从马路旁冲出了5名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车辆减速时,一名执法人员直接扑到了车辆前机盖上,随后翻了个身,这时录像中能明显地听到“啊啊……”的喊疼声。 他碰瓷的演技,和很多老大爷一样精湛,如不是有记录仪,车主有怎能说得清楚呢?“妨碍公务”、“寻衅滋事”这些罪名,极可能就按在车主身上。 普通人碰瓷行为,妥妥的涉嫌诈骗、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务等等罪名。执法人员碰瓷,知法犯法,其后果更为严重。 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如果普通人违法犯罪是污染了水流的话,那么执法者违法犯罪就污染了水源。” 更可怕的是,个旧执法人员违法,其目的是涉嫌“陷害”普通人。由人民授权的公权力被用于陷害人民,除了恐惧,我们又能怎样呢? 随后,个旧调查组发了情况说明,主要内容是:张某(女)涉嫌非法营运,态度恶劣并辱骂执法人员;张某丈夫驾车(视频中车辆)赶来,多次言语威胁执法人员,后又驾驶车辆欲掩护涉案车辆强行离开现场,执法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了“不当的”处理方式。 一个“不当”,就抹去了执法人员违法的嫌疑。 Part.3 我担心,海西中院和个旧政府的“情况通报”,已经成为权力机关应对执法人员知法违法时的一种“模式”。 这种模式包括以下要件。 一:指出受害者一方“情况恶劣”; 二:执法人员违法是迫不得已; 三: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被定义为“不规范”、“不当”; 四:必须加一句“不信谣、不传谣”。 第一点是为了混淆视听模糊焦点转移矛盾,第二点是博得舆论同情,第三点是以退为进减轻责任,第四点是警告恐吓,再继续说就“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了。 比如前段时间内蒙古“镇干部阻扰春耕”一事,开鲁县官方的通报就包括:1、别人都交了新增的费用但他们不交;2、镇干部是执行政策;3、镇干部工作方式“不当”。 这个通报,把权力越界定性为“工作方式不当”,混淆了公权力介入承包户与村集体的合同纠纷侵害当事一方利益的问题。 很可惜,开鲁县还没有学会“不信谣不传谣”警告。 按照这个思路,贵州省调查组对“女企业家讨工程款被以刑化债”一事,可做这样一个“情况通报”: 1:女企业家夸大工程欠款数额,以安装定位器等手段恶意讨薪; 2:经查六盘水有关方面依法展开债务化解工作; 3:六盘水警方在对待女企业家、律师维权时“工作不规范”; 4:媒体报道争议事件需公正客观,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不信谣不传谣”。 当然,我只是举个例子,我期待贵州省调查组历经3个月还没有出来的调查情况,是经得起检验的。 但是,以后很多违法事情被转化成“不规范”,我们又能怎样呢? 我想最可能的结果是,律师即使在休庭时也不能拍照、更不能拍审判长的电脑、审判长的微信群要及时退出、提高执法人员的演技水平和说话水平,这样就逐渐规范起来了吧。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风慢慢
5月20日,第16任中华民国总统赖清德、副总统萧美琴正式宣誓就职。同天晚间,雪梨侨界假Rhodes的囍凤台酒家举行庆祝餐会。 中华民国第16任总统及副总统就职 5名澳洲国会跨党派议员也赴台出席5月20日总统当选人赖清德、副总统当选人萧美琴就职典礼。将访台的联邦众议员巴克霍兹5月18日在澳洲国会致词,祝贺赖、萧就职,并向将离任的总统蔡英文致敬。 澳洲国会跨党派议员,包括工党议员西科内(Raff Ciccone)、高斯林(Luke Gosling)、自由党议员佛西特(David Fawcett)、钱德勒(Claire Chandler), 巴克霍兹(Scott Buchholz)将出席中华民国第16任总统、副总统就职典礼。 巴克霍兹在国会演说中表示,长期以来,台湾与澳洲之间相互尊重,共享同样的价值观,及对民主与人权的承诺。借由经济与文化交流、促进印太地区和平与稳定的共同心愿,台澳伙伴关系更加蓬勃,台湾更是澳洲重要的贸易伙伴。 “我们期待赖清德总统与萧美琴副总统的领导,我深信台澳关系将在赖清德的领导下更加茁壮”,巴克霍兹说。 巴克霍兹也向即将卸任的蔡总统致敬,赞扬她卓越的领导力与韧性。他说,很荣幸2022年访问台湾时曾与蔡总统会面,“她对于维护区域和平与稳定的勇气与坚定不移的承诺,有助巩固台湾成为一个更强大的民主国家”。 巴克霍兹说,他期待赖清德与萧美琴就职后将更加推进台澳关系,“在这个全球不确定的时代,我们比过去更需要合作,促进区域的和平与稳定”。
今天这个小文,聊一条很有趣的留言。 昨天收到一条这样的留言,批评我从来不“赞美”: “你们的问题,就是只有嘲讽和否定,绝无赞美,还美其名曰‘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同样逻辑,‘若赞美不自由则批评同样无意义’,做的不好的批评了,做的好的不赞美,是不是太过双标?” 网络图片 再一想更有趣,这天还是5.12,汶川大地震纪念日。 真是小刀拉屁股,开了眼了。 我得憋住笑,用事实说话。 因为当天我的那篇推文,本身就是一个赞美。 是赞美b站的公益片拍得很好,赞美它努力弘扬五四精神,教人求真求实,理性上网。 而且,联合推出这条公益片的,还有中新社、检察日报、正义网、环球时报、新京报、澎湃新闻、南方都市报等。 这就等于对它们几家都是赞美,赞美它们有眼光,关心网络环境,敢行动,肯担当。 在近期的推文里,我也有很多很多的赞美。 比如赞美了《海国图志》的作者魏源,赞美了武当派的功夫,赞美了国产影视剧。 写幼儿坠楼案,赞美了我亲眼所见的一位民警的正义感。 赞美了重庆的乡土美食,赞美了小米雷军捐助母校。 赞美了女性两癌防治的公益项目。 这些都是前不久的文章,很容易看到的。 我还经常赞美传统文化,旧文里随便找找都有,比如: “我真心爱我们的文化,爱竹林里的嵇康,岘山上的孟浩然,爱北固楼头的辛弃疾,黄叶村的胖子曹雪芹。” 事实上,众所周知,我的这整个专栏,都是在赞美中国武侠作家金庸。 可是呢,这个人他看不到这些,非要抓瞎不承认,腚眼一看,认为这些统统都不算赞美,“绝无赞美”。 他一共留言有9条,哪怕是我赞美上述那些的文,他一样不乐意,照怼不误。 说明什么?说明在他内心深处,文化不文化其实不重要,女性重疾和健康问题其实不重要,一两个基层民警的热血不重要,一些行业踏踏实实的进步也不重要。 都踏马的不重要,都是细枝末节,所以赞美这些,都尼玛不算赞美。 他认为只有“赞美”什么才算“赞美”呢? 有一条留言,终于是让人看懂了: 网络图片 恍然大悟,原来,你是恨人不赞美这个哇。 你早说啊。 可是在我这里,也是实实在在赞美了的啊。 随便举例,20年2月的文,赞美了信息通报上的进步。 同年3月的一个文,赞美了带着病人看落日的医护工作者。等等。 这些赞美的文,记得阅读量都是百万。 可是对他而言,不算。 要全盘、全部赞美。否则就不乐意。 平之你好疼人的咧。 看小刀拉屁股的伤,你肯定是全报销吧。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六神磊磊读金庸
湖南卫视一个综艺节目,请了几位外国歌手来同台切磋,多和谐多精彩的事儿。然而很快事情就起变化了…… 在前几期节目中,两名外国歌手暂时排名第一第二,而原本被寄予厚望的那英只排到第三。于是,一种莫名其妙但又预料之中的情绪就爆发了: 网络图片 不止是韩红,还有纪敏佳等多位歌手主动“请战”,誓要把外国歌手“斩于马下”,而网友们则在评论区疯狂@他们认为实力强大的歌手,比如腾格尔,希望这些实力歌手代表“中国队”出战。 网络图片 老实说,在当下的网络舆论环境里发生这种事并不算很意外。 但我就是有一点点不理解: 假如中国歌手在某综艺决赛中输给了外国歌手,会有什么天塌下来的问题呢? 是说明了中国人唱歌不行,14亿同胞都五音不全是‘东亚哑巴’吗? 还是代表了中国音乐文化底蕴薄弱,比不上西洋人千年传承? 又或者暴露了华语音乐式微,从此欧美娱乐巨头长驱直入摧毁民族音乐市场? 要这么说,中国歌手如果输给外国歌手,算不算丧权辱国的民族罪人,要不要自杀以谢天下? 你也觉得很离谱对不对?但如果不是这么离谱的脑回路,又怎么会有现在这样烽烟四起纷纷“请战”的氛围呢? 国家荣誉感,民族自豪感,这些本身都是挺好的东西,但也要看用在什么场合吧…… 听说有美国的百万粉丝博主在Facebook上放话,说偌大的中国根本没有专业的科普作者,真要是同题写作,中国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那你说,我作为中国的科普博主要不要拍案而起,翻墙而出,去Facebook跟他大战三百回合?到时我的粉丝比他多了是不是代表中国科普天下第一,要是我发的文章转发点赞没有他多,算不算丢尽中国人脸面呢? 我想,我还没那么大脸面……就算哪天我真成为公认的中国科普第一人,我写文章的能力也只能代表我自己的姿势水平,是输是赢都不影响中国的国家荣誉,是好是坏都不影响中文的世界地位。 一名歌手,无论你演唱水平多高,无论你表演能力多强,无论你有多少忠实歌迷,都是你的个人能力,代表你的个人风格,参加比赛赢得的是你的个人荣誉,啥时候中国组了一支流行音乐国家队了呢? 即便真是有这么一支流行音乐国家队,不管是官方组织的还是民间推选的,你们去音乐竞技节目比赛总归也是个娱乐圈的表演行为,怎么就蹭上国家、民族、文化这些大词了呢? 恕我直言,这一波“音乐救国”情绪背后就是深深的自卑。 不同语言和文化背景下的音乐,原本都是人类音乐艺术之下无可替代的瑰宝,每位歌迷有自己的偏好,但音乐本身并没有高低之分。 具体到每一位歌手,音乐风格不同,演唱功力不同,临场发挥不同,所以在音乐竞技场上能排出一个暂时的名次来,但这种歌手临场表现的排名和背后音乐艺术的高低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啊! 指望通过自己国家的歌手赢得比赛,来证明自己国家文化优越,这是多么自卑的人才会拥有的观念? 说得不客气点,那英或者韩红赢了,跟你我有一毛钱的关系吗? 网络图片 其实,不只是音乐领域,也不只是现在,从一百年前起,这片土地上就充斥着一种说不上是什么滋味儿的集体情绪: 中国人必须在任何领域取得天下第一。 往好的方向说,这当然是一个勤劳勇敢拼搏向上的民族性格,是进步的力量。 但往另一个方向说,任何领域都输不起,又何尝不是深入骨髓的自卑呢? 真正强大的人,知道自己的优势在哪里,也一定清楚自己不可能是全能的人; 真正强大的国家,清楚自己的在人类社会不可替代的作用,也一定清楚自己的国家不可能是360度无死角碾压其他国家的存在。 一点建设性意见: 是歌手就好好唱歌表演,是歌迷就好好享受音乐。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建设性意见
南通发生了车祸,就目前公开的官方通报来看,已有学生不幸离世。 渣土车出现在了它不应该出现的时段和行驶区域,责任很大。事实上,刚看到这则信息时,下意识,我的脑子里就蹦出平日经常遇到的呼啸而过的渣土车。每每看到这样的车辆,心中不免骂娘——你们TM早晚得出事。 然而,昨晚睡前看到新华社发布的通稿,其中对事故与责任的描述: 初步查明,事发前大巴与渣土车均在直行车道,大巴由北向南通过路口时,直行信号灯因故障不亮,司机未仔细观察路口情况,以30多公里时速通过,此时渣土车从西向东以50多公里时速直行,撞到大巴右前部。涉事渣土车涉嫌违反规定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目前渣土车司机已被控制。南通市政府已于事故当日成立事故调查组,并在省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指导下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后续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新华社明确了几个细节: 1、信号灯“故障不亮”。2、双方均在直行车道;3、司机未仔细观察路口情况;4、客车时速 30、渣土车时速 50;5、渣土车出现在限行区域;6、渣土车司机被控制;7、后续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第一个问题,新华社通稿没有解释“故障不亮”是彻底“黑灯”了,还是“光亮度不足”。从微博上流传的照片来看,大部分人认为信号灯压根就坏掉了,不亮。但也有人说,老旧信号灯在强光照射下,拍摄出来 的效果同样会近似“黑灯”。 “银柿财经”在 11 日刊发了一篇《南通交通事故疑与信号灯故障有关,谁是交通设施养护方?》,文中提及: 银柿财经留意到,多名南通市民反映,事故发生时,渣土车行驶方向的道路交通信号灯是绿灯,而大巴车行驶方向的直行信号灯不亮。 银柿财经获得的一段记录事发过程的视频显示,在大巴直行方向一共有三个交通信号灯。从视频中看,事故发生前,前方最左边的交通灯隐隐可见是红灯,因此有车辆停在左转车道上等待。但是中间和右侧的两个信号灯并没有看见有信号。大巴车经过这个路口时车速没有变化,径直向前开了过去,在信号灯附近被右侧驶来的渣土车从侧方撞击。 如果“银柿财经”的报道是真实的,那么综合新华社与“银柿财经”的稿件,现场情况应该是,渣土车直行方向绿灯,客车方向信号灯的左转指示灯正常工作、直行指示灯“黑灯”。 第二个问题,渣土车出现在限行时段和区域,肯定是最大的问题。一个简单的道理——只要你不出现,一切都不会发生。因此,如果就案件谈案件,我认为本案中控制渣土车司机,没有问题,法律适用正确。 然而,然而,然而 新华社的官方通稿发出,很明显,微博上的留言,绝大部分都在追问两个问题:一是平日为什么没人查禁渣土车;二是为什么对信号灯问题一带而过。 对于第一个问题,依然是“银柿财经”的《南通交通事故疑与信号灯故障有关,谁是交通设施养护方?》一文,也提到: 南通网友“小狐狸”告诉银柿财经,自己上下班常开车走洪江路,经常能遇到渣土车经过,“这些渣土车无论空车与否车速普遍较快,目测时速高于80公里,偶尔还要‘逼’一下小车,如果是两辆渣土车有时还会互相飙车。”亦有多名网友证实,渣土车在该路段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 新华社通稿明确事发路段属于“限行区域”,而接受“银柿财经”采访的当地居民又反应事发路段常有渣土车。于是,问题就来了,为什么限行区域会如此频繁地出现渣土车?平时没人管? 对于第二个问题,事发时,如果信号灯正常工作,客车司机及时制动,也许就能避免悲剧。可遗憾的是,信号灯坏了。通稿对信号灯等问题也说得最少。 如果留心,会发现近年来已经多次发生一种现象——官方通报往往刺激出二次舆情,甚至因官方通稿所引发的质疑远远超越事件本身,比如我昨天也写过《看完教育局的致歉,才真的让我害怕》。著名的“长安街知事”也专文讨论过《官方通报为什么每每推高舆情》,提出如下一些问题: 姗姗来迟。“谣言已经跑遍半个地球了,真相还在穿鞋。”第一时间不发声,错过了回应窗口期,丧失了第一定义权,迟到的解释在沸反盈天的舆论面前,显得被动又羸弱。 避重就轻。或分不清主次,或顾左右而言他,总给人遮遮掩掩、答非所问之感。提供的信息增量拉不直外界心中的问号,反而在大家反感的内容上过多着墨,无异于自引炮火。 论据不足。对调查过程语焉不详,对论证过程含糊带过,通报结论自然显得不够给力,而“情绪稳定”“妥善解决”“达成和解”等粗线条表述,则免不了招致怀疑甚至阴谋论。 措辞欠妥。明明谈的是社会悲剧,却态度冷漠、言语生硬;明明讲的是严肃问题,却抖了机灵、夹杂网语;有的甚至违背人情常理,搞出“低级红,高级黑”的闹剧。 急于求成。忽视传播规律,总想通过“一次性答复”让热度散去,通过定性的话语给事件盖棺定论。但公众并不会听一个结论就自动画上句号,越想尽快平事越有可能招事。 我简单搜集了一下南通事件的微博信息,近乎一边倒地在关注信号灯问题。可惜,情理之外,又是意料之中,信号灯问题在通稿里果然“惜字如金”。 我在《看完教育局的致歉,才真的让我害怕》中写过的,作为曾经的记者,我至今还保持着“媒体属性的职业观察”,依然习惯性地去关注传播现象。同时,作为今天的律师,除了传播现象,当下的我更希望了解——问题的出路在哪里。 赵宏老师的新书《权力的边界》记录一段赵、陈、罗、李四位老师的读书小组: 吵归吵,我们依然是朋友。我还担心过,如果我们所有观点都一致,会不会相看两厌啊?目前看来那不可能发生。我们自己都在变化,年轻时我们读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二十年后已经开始交流《贪婪已死:个人主义之后的政治》。我们也在琢磨另一个问题:公共权力除了守住边界,它还能为身在其中的国民为人类福祉做点什么呢?有些事情不管,会让一部分人痛苦,管了又会让另一部分人痛苦。当民众既要求合格的产品质量又不能容忍职业打假人从中牟利,既要求生育自由又不能容忍传统的婚姻家庭受到冲击,当“权利”这个概念被无限延展……,政府权力到底要如何自我调适?这个问题,哈耶克可没有给出答案,但社群主义的想法又让自由主义者心生警惕。哪里才有不负如来不负卿的两全法? 当年我看姜明安老师的书,非常认同姜老师说:“公法就是限制公权力的法”。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当然,我依然打心眼里认同和佩服姜老师的观点,唯一的变化是——如何定义“限制”? 年轻时的我,对于“限制”的理解,就是不断地说:“不能做,不能做,不能做”。 但今天的我,更愿意把“限制”理解为“划清楚权力的清单,不能越权而为,也不能怠权不为”。作为法律人,我们应该以何种方式去解决”越权而为“与“怠权不为”这两个问题。就像赵老师书中说的: 公共权力除了守住边界,它还能为身在其中的国民为人类福祉做点什么呢? 当然,我知道有”行政不作为之诉“。但是,以南通事件等为例,法律人如何去发起一个诉? 平时渣土车乱跑,怎么诉?谁来诉? 信号灯长期损坏,怎么诉?谁来诉? 假设有热心人真地诉了信号灯问题,如果恰好是一位南通附近的行政法学者或律师,成本尚不成为问题。如果北上广的热心人想诉一下,原告是谁?成本如何分担?为了理想自行埋单? 此外,新华社通稿在最后也提到了“追究相关责任人”。那么后续如何追究?是刑事责任还是行政责任?相关责任人是否包括行政人员?如果民众不满意处理结果,法律人和法律程序如何提出异议?还是法律程序根本无能为力? 我很好奇。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金宏伟
这两天我和助理吴昙律师正在太原中院参加某涉黑案的二审开庭,庭审间隙,听闻青海省海西地区的天峻法院突发一起震惊司法界的舆情:上级法官通过微信遥控指挥一审法院开庭,被诸多刑辩律师现场“捉奸”,聊天截图被转到了网上,闹得沸沸扬扬。恰好,后天我们要去青海高院参加一个重大刑事案件的二审,所以对这起奇葩事件不关注都不行了。 执业十余年来,对上级法院法官指挥下级法院开庭,多有揣测,只是没有直接证据。记得在湖南某刑事案件开庭中,我目睹主审法官在主持庭审时戴蓝牙耳机,时不时出神,似乎在暗自收听重要讯息,就算怀疑有奸情,我还是不敢唐突地去揭穿。这回倒好,赤裸裸的床照甩在脸上,他们反倒急赤白脸地提起裤子就喊起来了,“你们侵犯隐私!” 网络图片 事发5月11日下午,在索某等人寻衅滋事案开庭约一小时后,审判长突然宣布休庭,随即与合议庭其他成员离开法庭。之后,辩护律师无意间发现,该案原二审审判长和天峻县法院院长,利用微信群实时遥控指挥庭审,什么“不用跟他商量”、“打断”、“硬气点”、“不要让他发言”……触目惊心。辩护律师认为,这种行为公然破坏两审终审的司法制度,有关人员涉嫌渎职犯罪。他们当场报警让警方扣押、封存合议庭成员使用的电脑主机。 5月12日上午,部分律师前往青海省检察院和青海省高院反映情况。律师们说,省检方面对此十分震惊,不知道是对上级法官如此指挥下级法院庭审感到震惊,还是说这种事情被律师当场抓现行感到震惊。事实证明,可能是后者。因为今天中院就出了一份《情况通报》,矛头直指律师,说律师不遵守法庭纪律,引发舆情,责无旁贷,他们的做法符合规定,只是略显不规范,云云。 网络图片 我实在不知道中院怎么会有如此厚颜出此通报,而且把通奸说得如此清新脱俗。如果二审法官可以公然指挥一审法院开庭,那还要二审程序干什么呢,一审终审就好了啊,还节省司法资源。如果重大敏感案件或者借重大敏感之名的案件都可以这么做,也可以取消基层法院,统一由中院或者高院把关定调。可《通报》中说中院派员指导下级法院审判工作是怎么回事?有何依据? 海西中院认为,这是最高院规定的,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四类案件理解适用:院庭长在分管领域、职务权限范围内,按工作程序采取上述监督管理措施,或者对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四类案件”依法履行监督指导职责,不属于违反规定干预过问案件。我认为,这完全是扯虎皮做大旗,是对最高法规定的“上级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业务工作”曲解! 网络图片 根据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上下级法院在审判工作上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审判工作的监督一般是个案的、事后的,而且必须依法、依程序进行,要确保审级独立。这种监督和指导的方式,主要是上级法院通过审级制度和裁判案件对一审法院进行监督,并不包括上级法院直接参与下级法院的庭审,更不是手把手地教法官怎么制止律师发言,这种“垂帘听审”根本就不是“监督和指导”的本意。别拿什么“四类案件”说事,《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第十条明确了院庭长对“四类案件”能够采取的监督管理措施,涉及庭审活动的仅限于“(五)调阅卷宗、旁听庭审”,并不包括实时指挥庭审。 海西中院和天峻法院应该知道,《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23条明确规定,院长、副院长、庭长的审判管理和监督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在职责和权限的范围内,并在工作平台上公开进行。院长、副院长、庭长除参加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外不得对其没有参加审理的案件发表倾向性意见。《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第四条明确规定:“司法机关领导干部和上级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因履行领导、监督职责,需要对正在办理的案件提出指导性意见的,应当依照程序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提出的,由办案人员记录在案。”二审法官都垂帘听审了,都有倾向性意见了,还装模作样二审干嘛?你们的这种做法真的不违背审级独立原则吗? 网络图片 也许对舆情过于敏感,青海当地已经开展了“灭火”工作,海西中院《通报》下面清一色的青海IP,都是“不信谣不传谣”。可是,这个事情是真实的啊!律师又没有PS出一张假的聊天记录,你们怎么对聊天记录的内容讳莫如深,闭口不谈呢?对于这份《通报》,我还有几点吐槽:公诉席和辩护席本来就属于审判区,律师一直都在审判区,怎么能叫“擅自进入审判区”?法庭纪律约束的是庭审活动中,宣布休庭后还有哪门子法庭纪律啊?法院工作人员通过遮挡屏幕、拔掉电脑电源线,并试图搬走主机,是涉嫌转移、毁灭证据的行为,律师拍照是属于取证行为,怎么就颠倒是非变成了“律师扰乱法庭正常工作秩序”,法院工作人员“制止”呢?堂堂人民法院,如此睁眼说瞎话,怎么相信你们会明断案件呢? 今天晚上,我注意到参加该案的全体律师有回应,称:“我们希望海西州政法委、青海省高院、青海省检察院向我们了解现场情况,不能听信作为当事方的海西州中院的一面之辞,针对海西州中院、天峻县法院暴露出来的严重违法问题,我们注意到有媒体报道称,海西州政法委已牵头组成调查组,青海省高院和青海省检察院均已高度重视。我们希望海西州政法委、青海省高院、青海省检察院向我们了解相关情况后,依法对这一事件做出处理。”好,这也代表我,一位研究刑诉法近三十年,又从事刑辩近二十年的一位老兼职律师的态度吧。此事若得不到正确处理,本就孱弱的司法公信力再遭沉重打击!三思啊法官们,为司法保留一点颜面!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天下说法
/ 这是2024年的第12个想法 / 《歌手2024》很火,火到霸占了几百条热搜。 这个节目今年有两个亮点。第一个是主打“全程直播+不修音”,也就是说,内娱盛行的“半开麦”“百万修音师”等科技与狠活都派不上用场了,歌手必须真刀真枪拿实力来拼。 第二个亮点是请来了两位国际歌手,给华语乐坛结结实实上了一课。首战之后,两位国际歌手毫无悬念的占据前两名,大众认可的实力派那英排在第三。 网络图片 不得不说,这一课上得真好。华语乐坛承平日久,已经太长时间没正面这种赤裸裸的对比了。 华语乐坛歌手们习惯了随便唱一首歌,精修一下就发布出去,然后参加综艺赚得盆满钵满;也习惯了抖音那种快节奏剪辑,中间十几秒好听就行,流水线作业取代了精雕细琢的音乐,口水歌层出不穷…… 我一直觉得现在的歌很难听,打开QQ音乐还是习惯性找到周杰伦、许嵩、孙燕姿,抖音神曲听多了总是想要洗洗耳朵,认为过去的音乐才有比较高的能量密度。 我以为是我过于怀旧,没想到是华语乐坛日渐拉胯。当然,这其中也有我们亲手摧毁了音乐版权市场的原因,在这就不细说了。 总之,感谢《歌手2024》,感谢一股清流。 网络图片 不过,在热搜之余,总隐隐感觉有些不对劲。 那英拿到了第三之后,观众到处“摇人”,歌手纷纷站出来请战。一时间,上不上《歌手2024》成为了衡量一个歌手敢不敢亮真章,有没有爱国心的标准。 韩红出来说“我是中国歌手韩红,我请战”,然后越来越多明星出来“请战”、“爱国”。什么“五旬老太守国门”、“八国联军”的梗,让人眼花缭乱。 一个好好的音乐节目,就这样扯上了“爱国”。 网络图片 当一档音乐综艺节目被提升至国别对立的层面时,一切都变了味道。 没有人在乎华语乐坛怎么发展,大家都去关注中国歌手到底能不能赢了外国。观众不会在意双方的真实差距,只会想尽办法让中国赢。 音乐失去了原有的魅力,更多人陷入了狭隘的民族主义。 爱国不对吗?爱国当然对,但要分场合,也不适合把一切都和“爱国”联系起来,上纲上线。 昨天“不用华为手机”就是汉奸,今天“不支持中国歌手”就是不爱国,明天估计会演变成“对外国人笑一下就是崇洋媚外”。 现在的互联网,恰爱国饭就有流量,谁不喜欢流量呢。比如香飘飘就公开重奖了讽刺日本排放核污水的店员,把爱国饭恰到撑。 但爱国流量,透支的是一个民族拥抱世界的可能性。 网络图片 上海新开苹果旗舰店,库克到场,本来是中国拥抱世界的一个好事。结果门口出现大妈和苹果消费者对线,说中国有自己的华为,买苹果都是卖国贼,崇洋媚外。 苹果消费者说,我们买喜欢的产品有什么不对?难道苹果没有给中国贡献税收、工作岗位吗?大妈愤怒地挥挥手,“不需要,都不需要!” 这种趋势走下去,“爱国大妈”只会越来越多。 在一部手机、一个综艺都上升到“爱国”的时代,谁还记得,一切的本质也只是一部手机、一个综艺而已。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辚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