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逃亡?習近平任內中國尋求海外庇護人數直逼116萬人

國際人權組織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星期五(1月10日)發布報告稱,根據聯合國難民署(UNHCR)的統計,自中國領導人習近平2012年上任以來,中國人流亡海外、尋求庇護的人數連年創新高,總數已逼近116萬人。在他們當中,一位去年底逃往德國的中國民營企業主王守峰告訴美國之音,中共當局對企業主和維權人士的迫害是他遠走他鄉、「中國夢碎」的主因。 從建築承包商到流亡者:王守峰的故事 原籍中國河南省安陽縣的王守峰去年底逃出中國、現於德國申請政治庇護。他告訴美國之音,他原在安陽經營首峰建築勞務有限公司一二十年了,是個帶領幾十號建築工人的包工頭。 他說,中國房地產行業景氣紅火的那些年,他承包的民營建築項目個個都是價值數百萬人民幣的工程。即便近年來中國房市陷入低迷,他轉而承接當地電力和水利部門的公共工程,雖然利潤不如從前,但日子還算過得去。 然而,他的民主思想和與維權律師的往來最終為他帶來了巨大的風險。 他說,他是河南新公民運動和的主要發起人,與全國發起人、現身陷囹圄的維權律師許志勇等人往來密切,且自己也經常在網上發表支持民主的論述,這讓他時常受到公安和國保的嚴密監控。 2023年5月,王守峰因組織為一名北京維權律師病危妻子募捐,被河南當局指控違反慈善法,同時凍結其公司賬戶,致使高達150萬元人民幣的工程款無法到賬。 去年5月,王守峰因組織為北京維權律師周世峰病危妻子募捐醫療費後,被河南當局指控違反慈善法,同時凍結其公司賬戶,致使高達150萬元人民幣的工程款無法到賬,最後逼得他必須拿出長年積蓄、墊付工資給工人,一因對生活苦的工人良心過不去,二因若他不及時墊付,恐遭工人起訴,最終還是會成為違法之人,或引來牢獄之災。 王守峰還說,即便他已兩頭損失慘重,當局仍想盡辦法打算抓捕他,所幸一位受他啟發、有民主思想的公安為他通風報信,但也迫使他開啟海外逃亡之路。 王守峰說:「去年一個警察……提醒我說,我必須要逃亡,不然的話,國保讓他們警察羅織我的罪名,準備重刑關押我,所以我得到這個信息,來不及考慮,就立即逃亡了。」 匆忙中,王守峰先是買了機票飛往北京,接著轉飛德國並順利於去年9月24日抵達德國。他說,他目前正申請政治庇護中,希望未來可以活在自由的國度。 王守峰痛批習近平的獨裁夢是要14億中國人做他的奴隸,但這不是一般人的中國夢。 他說:「我的中國夢是希望中國能夠建成就像美國、德國這樣的民主社會、民主政府。我的中國夢是希望14億人民,每人有一張選票,我們(中國)可以選我們的政府,我們可以走向文明。」 王守峰說,雖然他在德國還處於前途茫茫的窘境中,但未來他會盡一己之力,把在中國經商的經歷、及他知道的地方官員貪腐情況一一說出來,讓更多人知道獨裁中共的統治真相。 中國大逃亡:數據揭示規模 像王守峰一樣的中國人越境逃亡、冒險「走線」已非個案,而是習近賓士下的主旋律。 「保護衛士」引述聯合國難民署的最新統計數據,發布最新題為《中國大逃亡》的報告指出,習近賓士下的2012-2024年間,總計逾115.8萬中國人在海外尋求庇護。 其中,聯合國難民署估計去年的總出逃人數至少17萬6239人,將創史上新高,恐不僅比新冠疫情爆發前的2019年增長169%,更比2012年、習近平上任的第一年,翻了14倍之多。 「保護衛士」的報告還說,單是2022年一年,中國出逃人數就高達116,338人,這一數字已經遠遠超過前中共領導人胡錦濤任內十年間的總出逃人數。 進一步梳理過去12年的年度數據,每年的平均年化增長率約為24%。值得注意的是,受新冠疫情封控措施的影響,2022年的出逃人數同比2021年略微下降1.8%,成為過去12年中唯一出現負增長的一年。 而這些中國人逃往何處呢? 「保護衛士」的報告顯示,主要逃亡目的地包括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和部分歐洲國家。僅2021年,有超過88,000名中國人落腳美國,佔比高達75%,其次是澳大利亞、加拿大、巴西、韓國和英國等。歐洲國家中,當年度分別有900、379和248人逃往西班牙、德國和法國,至於其他歐洲、亞洲和非洲國家則幾乎沒有中國人申請難民身分。 「保護衛士」傳播總監勞拉·哈思(Laura Harth)以電郵接受美國之音的書面採訪時表示,聯合國的統計數恐顯保守,因為「中共當局對特定族群的公民加大邊境管控」,讓更多人根本無法出境。 跨境鎮壓與中共高壓統治 哈思說:「這(波大逃亡)也符合我們看到(的趨勢),即北京越來越明目張胆地跨境鎮壓。」 哈思還說,習近平主政以來,中共一再主張的論調是錯的,因為中國人早已無法忍受犧牲自由和人權來換取經濟繁榮,尤其「有越來越多的中國人早在中國經濟滑坡前,就選擇逃離習近平的日漸高壓的統治。」 另一位因人身安全考量而不願透露姓名的中國籍企業家於去年12月4日逃至泰國。然而,由於泰國與中國簽署了罪犯引渡合作協議,是中共可以實施長臂管轄和跨國鎮壓的友好國家,他坦言自己在泰國並不感到安全,正計劃儘快逃往第三國。在抵達真正安全的地方之前,他不得不過著隱姓埋名、低調行事的生活。 他通過安全的即時通訊APP告訴美國之音:「我身上發生的,是徹底的展現了中國夢,我用24年時間夢醒時,我被家破人亡。」 這位民營企業主表示,自2000年以來,他多次創業成功,但最終都被地方勢力霸佔了產業,甚至老家所在小區的私房也被以「棚戶區改造」為名強行徵收。在拆除的前幾年,一家人想盡辦法上訪,但當局要麼在北京火車站截訪,要麼派流氓上門進行所謂的「維穩」。 他還透露,這些「維穩」人員甚至在他老家的屋頂上隨意加蓋了連樓梯都沒有的樓層,目的僅僅是達到騷擾效果。然而,讓他更加震驚的是,這些維穩人員後來竟然憑藉加蓋樓層的收據,在拆遷時以「公本房」的名義,換得一套約60平方米的房子,或者領取相應的貨幣補償款。這讓他感嘆道,地方當局的貪污程度之深,真是無法想像,非親身經歷者難以體會。

大逃亡?習近平任內中國尋求海外庇護人數直逼116萬人

國際人權組織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星期五(1月10日)發布報告稱,根據聯合國難民署(UNHCR)的統計,自中國領導人習近平2012年上任以來,中國人流亡海外、尋求庇護的人數連年創新高,總數已逼近116萬人。在他們當中,一位去年底逃往德國的中國民營企業主王守峰告訴美國之音,中共當局對企業主和維權人士的迫害是他遠走他鄉、「中國夢碎」的主因。 從建築承包商到流亡者:王守峰的故事 原籍中國河南省安陽縣的王守峰去年底逃出中國、現於德國申請政治庇護。他告訴美國之音,他原在安陽經營首峰建築勞務有限公司一二十年了,是個帶領幾十號建築工人的包工頭。 他說,中國房地產行業景氣紅火的那些年,他承包的民營建築項目個個都是價值數百萬人民幣的工程。即便近年來中國房市陷入低迷,他轉而承接當地電力和水利部門的公共工程,雖然利潤不如從前,但日子還算過得去。 然而,他的民主思想和與維權律師的往來最終為他帶來了巨大的風險。 他說,他是河南新公民運動和的主要發起人,與全國發起人、現身陷囹圄的維權律師許志勇等人往來密切,且自己也經常在網上發表支持民主的論述,這讓他時常受到公安和國保的嚴密監控。 2023年5月,王守峰因組織為一名北京維權律師病危妻子募捐,被河南當局指控違反慈善法,同時凍結其公司賬戶,致使高達150萬元人民幣的工程款無法到賬。 去年5月,王守峰因組織為北京維權律師周世峰病危妻子募捐醫療費後,被河南當局指控違反慈善法,同時凍結其公司賬戶,致使高達150萬元人民幣的工程款無法到賬,最後逼得他必須拿出長年積蓄、墊付工資給工人,一因對生活苦的工人良心過不去,二因若他不及時墊付,恐遭工人起訴,最終還是會成為違法之人,或引來牢獄之災。 王守峰還說,即便他已兩頭損失慘重,當局仍想盡辦法打算抓捕他,所幸一位受他啟發、有民主思想的公安為他通風報信,但也迫使他開啟海外逃亡之路。 王守峰說:「去年一個警察……提醒我說,我必須要逃亡,不然的話,國保讓他們警察羅織我的罪名,準備重刑關押我,所以我得到這個信息,來不及考慮,就立即逃亡了。」 匆忙中,王守峰先是買了機票飛往北京,接著轉飛德國並順利於去年9月24日抵達德國。他說,他目前正申請政治庇護中,希望未來可以活在自由的國度。 王守峰痛批習近平的獨裁夢是要14億中國人做他的奴隸,但這不是一般人的中國夢。 他說:「我的中國夢是希望中國能夠建成就像美國、德國這樣的民主社會、民主政府。我的中國夢是希望14億人民,每人有一張選票,我們(中國)可以選我們的政府,我們可以走向文明。」 王守峰說,雖然他在德國還處於前途茫茫的窘境中,但未來他會盡一己之力,把在中國經商的經歷、及他知道的地方官員貪腐情況一一說出來,讓更多人知道獨裁中共的統治真相。 中國大逃亡:數據揭示規模 像王守峰一樣的中國人越境逃亡、冒險「走線」已非個案,而是習近賓士下的主旋律。 「保護衛士」引述聯合國難民署的最新統計數據,發布最新題為《中國大逃亡》的報告指出,習近賓士下的2012-2024年間,總計逾115.8萬中國人在海外尋求庇護。 其中,聯合國難民署估計去年的總出逃人數至少17萬6239人,將創史上新高,恐不僅比新冠疫情爆發前的2019年增長169%,更比2012年、習近平上任的第一年,翻了14倍之多。 「保護衛士」的報告還說,單是2022年一年,中國出逃人數就高達116,338人,這一數字已經遠遠超過前中共領導人胡錦濤任內十年間的總出逃人數。 進一步梳理過去12年的年度數據,每年的平均年化增長率約為24%。值得注意的是,受新冠疫情封控措施的影響,2022年的出逃人數同比2021年略微下降1.8%,成為過去12年中唯一出現負增長的一年。 而這些中國人逃往何處呢? 「保護衛士」的報告顯示,主要逃亡目的地包括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和部分歐洲國家。僅2021年,有超過88,000名中國人落腳美國,佔比高達75%,其次是澳大利亞、加拿大、巴西、韓國和英國等。歐洲國家中,當年度分別有900、379和248人逃往西班牙、德國和法國,至於其他歐洲、亞洲和非洲國家則幾乎沒有中國人申請難民身分。 「保護衛士」傳播總監勞拉·哈思(Laura Harth)以電郵接受美國之音的書面採訪時表示,聯合國的統計數恐顯保守,因為「中共當局對特定族群的公民加大邊境管控」,讓更多人根本無法出境。 跨境鎮壓與中共高壓統治 哈思說:「這(波大逃亡)也符合我們看到(的趨勢),即北京越來越明目張胆地跨境鎮壓。」 哈思還說,習近平主政以來,中共一再主張的論調是錯的,因為中國人早已無法忍受犧牲自由和人權來換取經濟繁榮,尤其「有越來越多的中國人早在中國經濟滑坡前,就選擇逃離習近平的日漸高壓的統治。」 另一位因人身安全考量而不願透露姓名的中國籍企業家於去年12月4日逃至泰國。然而,由於泰國與中國簽署了罪犯引渡合作協議,是中共可以實施長臂管轄和跨國鎮壓的友好國家,他坦言自己在泰國並不感到安全,正計劃儘快逃往第三國。在抵達真正安全的地方之前,他不得不過著隱姓埋名、低調行事的生活。 他通過安全的即時通訊APP告訴美國之音:「我身上發生的,是徹底的展現了中國夢,我用24年時間夢醒時,我被家破人亡。」 這位民營企業主表示,自2000年以來,他多次創業成功,但最終都被地方勢力霸佔了產業,甚至老家所在小區的私房也被以「棚戶區改造」為名強行徵收。在拆除的前幾年,一家人想盡辦法上訪,但當局要麼在北京火車站截訪,要麼派流氓上門進行所謂的「維穩」。 他還透露,這些「維穩」人員甚至在他老家的屋頂上隨意加蓋了連樓梯都沒有的樓層,目的僅僅是達到騷擾效果。然而,讓他更加震驚的是,這些維穩人員後來竟然憑藉加蓋樓層的收據,在拆遷時以「公本房」的名義,換得一套約60平方米的房子,或者領取相應的貨幣補償款。這讓他感嘆道,地方當局的貪污程度之深,真是無法想像,非親身經歷者難以體會。

陳破空:自我革命,大清洗的代名詞

今年1月6日到8日,中共召開中紀委二十屆四中全會,這應該是習近平故意安排,趕在中共中央四中全會之前。毛澤東時代,沒有中紀委;鄧小平時代開始設立中紀委,但論及開全會,通常是先開中共中央全會,再開中紀委全會,體現一黨專制下「黨領導一切」的宗旨,意即,黨也領導紀律檢查委員會。 但是,到了習時代,尤其近幾年,習近平故意先開中紀委全會,然後再開中共中央全會。其目的,是要趕在中共中央全會前,借用中紀委這個刀把子,對黨內展開一輪大清洗,肅清異己,或示以震懾,便於自己在隨後的中共中央全會上掌握主動權,為進一步鞏固權力或強化權力鋪路。 去年,2024年1月,召開了中紀委(二十屆)三中全會,而拖延再三,遲至2024年7月,才召開了中共中央(二十屆)三中全會。進入2025年1月,習近平如法炮製,先召開中紀委(二十屆)四中全會,然後,能拖就拖,拖到不能再拖時,才召開中共中央(二十屆)四中全會。 這次召開中紀委四中全會,從黨媒宣傳到習近平講話,都言必稱「反腐永遠在路上」和「自我革命」,云云。所謂「反腐永遠在路上」,就是「腐敗永遠在路上」。其實,反腐是假的、是口號,腐敗才是真的,縱容腐敗才是掌權者的本意。所謂「自我革命」,對民間,就是拒絕人民監督的意思,任由共產黨自說自話;對黨內,就是大清洗的代名詞。 習近平宣稱:「要始終保持反腐敗永遠在路上的堅韌執著,保持戰略定力和高壓態勢,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讓,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堅決打好這場攻堅戰、持久戰、總體戰。」真要達到讓官員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很簡單,那就推行政改,實現制度變革,把不受監督、無法無天的一黨專政轉變為接受監督、制衡、把權力關進籠子的民主制度,如此,何須所謂「攻堅戰、持久戰、總體戰」?費日費時,勞民傷財,搞得烏煙瘴氣、雞犬不寧。 正如國內外民間輿論一再挑明,如果真反腐,只須三招:官員公布財產,司法獨立,新聞自由。這是大多數正常國家都具備的制度要素。但是,習近平不幹。他要的就是一黨專政,要的就是這種制度性腐敗,這正是他掌權、固權、擴權的秘訣和著力點;只要腐敗永遠在路上,他的所謂「反腐」就永遠在路上。於是,他永遠能手持尚方寶劍,砍掉任何威脅他權力的黨內政敵,甚至滅口黨內任何批評者。 所謂「自我革命」,從習近平口裡說出來,不會針對他自己,而只會針對黨內其他人;不會針對他自己的家族,而只會針對黨內其他家族。 可見,一切都是習近平個人的權力算計。此人治國理政無方,權鬥技術倒是一流,甚至超一流。可憐見,一個擁有九千萬之眾的百年大黨,就只能聽任其一人橫行、一人擺布,任其魚肉、任其宰割,百官哀嘆而無可奈何! 前些天,習近平發表新年賀詞,對中國經濟社會形勢獨唱光明論,通篇自吹自擂,自我粉飾太平,華麗辭藻與現實相距甚遠,且毫無提振經濟的實際措施,中港股市應聲暴跌。很顯然,習近平當政十二年,就是亂政十二年,不僅把中國拉向倒退和失敗,也把中國共產黨拉向倒退和失敗。對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而言,究竟是福還是禍?似乎一時難以定論。但對整個世界而言,在其他國家看來,或反倒是某種福音?  全文轉自由亞洲電台  

陳破空:自我革命,大清洗的代名詞

今年1月6日到8日,中共召開中紀委二十屆四中全會,這應該是習近平故意安排,趕在中共中央四中全會之前。毛澤東時代,沒有中紀委;鄧小平時代開始設立中紀委,但論及開全會,通常是先開中共中央全會,再開中紀委全會,體現一黨專制下「黨領導一切」的宗旨,意即,黨也領導紀律檢查委員會。 但是,到了習時代,尤其近幾年,習近平故意先開中紀委全會,然後再開中共中央全會。其目的,是要趕在中共中央全會前,借用中紀委這個刀把子,對黨內展開一輪大清洗,肅清異己,或示以震懾,便於自己在隨後的中共中央全會上掌握主動權,為進一步鞏固權力或強化權力鋪路。 去年,2024年1月,召開了中紀委(二十屆)三中全會,而拖延再三,遲至2024年7月,才召開了中共中央(二十屆)三中全會。進入2025年1月,習近平如法炮製,先召開中紀委(二十屆)四中全會,然後,能拖就拖,拖到不能再拖時,才召開中共中央(二十屆)四中全會。 這次召開中紀委四中全會,從黨媒宣傳到習近平講話,都言必稱「反腐永遠在路上」和「自我革命」,云云。所謂「反腐永遠在路上」,就是「腐敗永遠在路上」。其實,反腐是假的、是口號,腐敗才是真的,縱容腐敗才是掌權者的本意。所謂「自我革命」,對民間,就是拒絕人民監督的意思,任由共產黨自說自話;對黨內,就是大清洗的代名詞。 習近平宣稱:「要始終保持反腐敗永遠在路上的堅韌執著,保持戰略定力和高壓態勢,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讓,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堅決打好這場攻堅戰、持久戰、總體戰。」真要達到讓官員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很簡單,那就推行政改,實現制度變革,把不受監督、無法無天的一黨專政轉變為接受監督、制衡、把權力關進籠子的民主制度,如此,何須所謂「攻堅戰、持久戰、總體戰」?費日費時,勞民傷財,搞得烏煙瘴氣、雞犬不寧。 正如國內外民間輿論一再挑明,如果真反腐,只須三招:官員公布財產,司法獨立,新聞自由。這是大多數正常國家都具備的制度要素。但是,習近平不幹。他要的就是一黨專政,要的就是這種制度性腐敗,這正是他掌權、固權、擴權的秘訣和著力點;只要腐敗永遠在路上,他的所謂「反腐」就永遠在路上。於是,他永遠能手持尚方寶劍,砍掉任何威脅他權力的黨內政敵,甚至滅口黨內任何批評者。 所謂「自我革命」,從習近平口裡說出來,不會針對他自己,而只會針對黨內其他人;不會針對他自己的家族,而只會針對黨內其他家族。 可見,一切都是習近平個人的權力算計。此人治國理政無方,權鬥技術倒是一流,甚至超一流。可憐見,一個擁有九千萬之眾的百年大黨,就只能聽任其一人橫行、一人擺布,任其魚肉、任其宰割,百官哀嘆而無可奈何! 前些天,習近平發表新年賀詞,對中國經濟社會形勢獨唱光明論,通篇自吹自擂,自我粉飾太平,華麗辭藻與現實相距甚遠,且毫無提振經濟的實際措施,中港股市應聲暴跌。很顯然,習近平當政十二年,就是亂政十二年,不僅把中國拉向倒退和失敗,也把中國共產黨拉向倒退和失敗。對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而言,究竟是福還是禍?似乎一時難以定論。但對整個世界而言,在其他國家看來,或反倒是某種福音?  全文轉自由亞洲電台  

王星被解救,但常識仍困在牢籠

哦,這他媽真是糟透了。 王星被解救成功之後,沒有一篇報道告訴大眾一個知識點——去國外工作是要辦工作簽證的。 我的意思是——我作為一個職業脫口秀演員,去到泰國無上裝酒吧進行表演,需要當地僱主幫我辦理工作簽證,那樣才能合理合法的開展工作。 如果我只是過去遊玩,兩杯小酒一喝,當地粉絲一起鬨,就上去來了一段,還收了錢,那完蛋了,我打黑工了。 嚴格來講,你帶商業團隊去國外拍婚紗照,光有旅遊簽都是不行的。 我嚴重懷疑 99% 的國人不知道這個知識點,因為太多人這輩子都沒摸過護照。 那麼,媒體只用告訴民眾一點就行——泰國是人間煉獄。 因為簡單粗暴最經濟,效果最好。 好比,小時候,爸媽說——撒謊的孩子,鼻子會變長哦。林宥嘉更殘暴——撒謊的人要吞一千根針哦。 不普及常識,只恐嚇,只誇大,把成年人當巨嬰,就好管理。 如果你是個正常進行生產生活的人,就會感覺到咱們現在的防詐手段,真的是嚴防死守。 這會導致一個結果——把所有人當成孩子,一個智識和常識兼具的人,會遇到莫名其妙的「過載保護」。好比,你已經長大了,爸媽還會跟你嘮叨,晚上別喝太多水啦,會尿床。 這裡就不展開講了,懂的都懂。 還有一點,請聽題: 除開高精尖領域,是什麼國家非得聘請中國人不遠萬里來打工呢?當地勞動力不夠便宜嗎?還存在語言不通、吃喝拉撒等諸多現實困難。你覺得泰國的餐館雇一個中國人刷盤子,是圖你會龍拳還一身正氣嗎? 說白了,很多國人也知道過去是撈偏門的,走歪路的,什麼成分,還用說嗎? 而我們的媒體在報道這類事件時,那些利欲熏心、挺身走險的國人把自己包裝成人畜無害、單純善良小白兔的故事,他們也照單全收。 最終的導向就是——東南亞人壞啊,咱們老百姓還是太老實了。 可結果是什麼呢? 中國人騙中國人再騙中國人。 所以王星這個事啊,不要渲染什麼輿論助力,演員守望相助,家有賢女友,祖國也強大。 喪事喜辦最要不得。 就老老實實普及一個常識——出國工作,請對方提供正規工作簽證,簽訂合同。 即使餓急眼了,沒活了,也不要忽視這個流程。 當然了,我不會跟大家說——去泰國旅遊沒問題。 因為有些被豬油蒙了心的讀者啊,著了道了,回頭再怪罪我。 真犯不上。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三表龍門陣

王星被解救,但常識仍困在牢籠

哦,這他媽真是糟透了。 王星被解救成功之後,沒有一篇報道告訴大眾一個知識點——去國外工作是要辦工作簽證的。 我的意思是——我作為一個職業脫口秀演員,去到泰國無上裝酒吧進行表演,需要當地僱主幫我辦理工作簽證,那樣才能合理合法的開展工作。 如果我只是過去遊玩,兩杯小酒一喝,當地粉絲一起鬨,就上去來了一段,還收了錢,那完蛋了,我打黑工了。 嚴格來講,你帶商業團隊去國外拍婚紗照,光有旅遊簽都是不行的。 我嚴重懷疑 99% 的國人不知道這個知識點,因為太多人這輩子都沒摸過護照。 那麼,媒體只用告訴民眾一點就行——泰國是人間煉獄。 因為簡單粗暴最經濟,效果最好。 好比,小時候,爸媽說——撒謊的孩子,鼻子會變長哦。林宥嘉更殘暴——撒謊的人要吞一千根針哦。 不普及常識,只恐嚇,只誇大,把成年人當巨嬰,就好管理。 如果你是個正常進行生產生活的人,就會感覺到咱們現在的防詐手段,真的是嚴防死守。 這會導致一個結果——把所有人當成孩子,一個智識和常識兼具的人,會遇到莫名其妙的「過載保護」。好比,你已經長大了,爸媽還會跟你嘮叨,晚上別喝太多水啦,會尿床。 這裡就不展開講了,懂的都懂。 還有一點,請聽題: 除開高精尖領域,是什麼國家非得聘請中國人不遠萬里來打工呢?當地勞動力不夠便宜嗎?還存在語言不通、吃喝拉撒等諸多現實困難。你覺得泰國的餐館雇一個中國人刷盤子,是圖你會龍拳還一身正氣嗎? 說白了,很多國人也知道過去是撈偏門的,走歪路的,什麼成分,還用說嗎? 而我們的媒體在報道這類事件時,那些利欲熏心、挺身走險的國人把自己包裝成人畜無害、單純善良小白兔的故事,他們也照單全收。 最終的導向就是——東南亞人壞啊,咱們老百姓還是太老實了。 可結果是什麼呢? 中國人騙中國人再騙中國人。 所以王星這個事啊,不要渲染什麼輿論助力,演員守望相助,家有賢女友,祖國也強大。 喪事喜辦最要不得。 就老老實實普及一個常識——出國工作,請對方提供正規工作簽證,簽訂合同。 即使餓急眼了,沒活了,也不要忽視這個流程。 當然了,我不會跟大家說——去泰國旅遊沒問題。 因為有些被豬油蒙了心的讀者啊,著了道了,回頭再怪罪我。 真犯不上。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三表龍門陣

連花清瘟,是不是涉嫌違法了?

在這個冬天,連花清瘟又來了。 網上出現多篇文章,其中包括一些媒體發文,稱「連花清瘟防治甲流優於達菲」。 網路圖片 連花清瘟防治甲流優於達菲? 這種齊刷刷的在網上一起出現的文章,是不是連花清瘟投放的以軟文形式出現的廣告?如果是的話,這樣進行「拉踩」,是不是已經涉嫌違法? 根據《廣告法》第13條規定,「廣告不得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 「連花清瘟防治甲流優於達菲」,算不算是對達菲的一種貶低? 根據《廣告法》第16條第3款規定,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與其他藥品、醫療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醫療機構比較」。 「連花清瘟防治甲流優於達菲」,是不是在將連花清瘟與達菲這兩種藥品進行比較?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1條規定,「經營者不得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 「連花清瘟防治甲流優於達菲」,是不是會讓人認為,得了甲流以後,應該選擇連花清瘟,而不應該選擇達菲?這算是在損害競爭對手的商品聲譽嗎? 連花清瘟防治甲流真的優於達菲嗎? 在多篇介紹連花清瘟的文章中,有這樣一段話:「早在2009年甲流期間,北京佑安醫院等9家三甲醫院就聯合開展了『連花清瘟治療甲型H1N1流感循證醫學研究』……研究結果得到了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專家論證會的一致認可:H1N1病毒核酸轉陰時間,連花清瘟與達菲相當;體溫起效及體溫緩解時間,連花清瘟優於達菲;連花清瘟可有效緩解咳嗽、咽痛、乏力癥狀。」 我在網上搜索,沒有找到這個「連花清瘟治療甲型H1N1流感循證醫學研究」的詳細資料,只在一篇文章中有這樣的介紹,「2009年甲流疫情期間,全國9家研究單位共同開展的『連花清瘟膠囊治療甲型H1N1流行性感冒』的循證醫學研究表明,……該研究論文發表於2011年,中華醫學雜誌英文版。」 這樣看來,多篇文章所稱的「連花清瘟防治甲流優於達菲」,來源於這篇發表於中華醫學雜誌英文版的論文。 但是,要說論文的話,達菲是在國際頂尖醫學期刊《柳葉刀》上有發過論文的,比如2014年3月,《柳葉刀-呼吸內科》上刊文,稱經過對近3萬份H1N1住院患者的數據分析,達菲能將流感的死亡率風險降低19%。 甲流是自限性的疾病,只需要多喝水,不服用任何藥物,輕症也大多能在發病後一周自愈。也就是說,輕症其實不治也行,要治療的是重症。 如果要得出「連花清瘟防治甲流優於達菲」的結論,是不是更應該從重症的治療,以及降低死亡率風險上進行比較?但現在,醫院在治療甲流重症時,用達菲更多,還是用連花清瘟更多?  達菲曾經被國際公認為最有效的治療流感藥物之一。現在,憑藉「專家論證會的一致認可」,以及發表在「中華醫學雜誌英文版」的一篇論文等,就得出「連花清瘟防治甲流優於達菲」的結論,是不是不夠嚴謹? 獲得諾貝爾獎的屠呦呦發現的青蒿素,拯救了全球無數人的生命。 既然有「連花清瘟防治甲流優於達菲」這麼重大的發現,可不可以到更有影響力的刊物上發表?讓全世界更多的醫生看到? 早在1999年,達菲就已經在美國完成三期臨床,通過美國FDA認證。根據媒體2020年的報道,連花清瘟「在美國進行的針對流感的臨床試驗二期病例收集已完成」,但這麼多年過去了,進展如何了?三期臨床,有開始了嗎? 如果連花清瘟防治甲流真的優於達菲,那當然是一件好事。但是,從現有一些證據來看,至少這個結論是不夠嚴謹的。 如果這些聲稱「連花清瘟防治甲流優於達菲」的文章,是連花清瘟投放的軟文廣告,這種用一個不夠嚴謹的結論,來宣傳自己貶低同行,這樣的「拉踩」,是不是已經涉嫌違反《廣告法》和違反《不正當競爭法》了? 如果這些文章與連花清瘟無關,而是有媒體主動替連花清瘟報道,這樣的報道是不嚴謹的,容易對公眾產生誤導,也有損媒體的形象。用粗鄙一點的話來說,這樣的媒體,真臟!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玖奌雜貨店

連花清瘟,是不是涉嫌違法了?

在這個冬天,連花清瘟又來了。 網上出現多篇文章,其中包括一些媒體發文,稱「連花清瘟防治甲流優於達菲」。 網路圖片 連花清瘟防治甲流優於達菲? 這種齊刷刷的在網上一起出現的文章,是不是連花清瘟投放的以軟文形式出現的廣告?如果是的話,這樣進行「拉踩」,是不是已經涉嫌違法? 根據《廣告法》第13條規定,「廣告不得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 「連花清瘟防治甲流優於達菲」,算不算是對達菲的一種貶低? 根據《廣告法》第16條第3款規定,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與其他藥品、醫療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醫療機構比較」。 「連花清瘟防治甲流優於達菲」,是不是在將連花清瘟與達菲這兩種藥品進行比較?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1條規定,「經營者不得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 「連花清瘟防治甲流優於達菲」,是不是會讓人認為,得了甲流以後,應該選擇連花清瘟,而不應該選擇達菲?這算是在損害競爭對手的商品聲譽嗎? 連花清瘟防治甲流真的優於達菲嗎? 在多篇介紹連花清瘟的文章中,有這樣一段話:「早在2009年甲流期間,北京佑安醫院等9家三甲醫院就聯合開展了『連花清瘟治療甲型H1N1流感循證醫學研究』……研究結果得到了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專家論證會的一致認可:H1N1病毒核酸轉陰時間,連花清瘟與達菲相當;體溫起效及體溫緩解時間,連花清瘟優於達菲;連花清瘟可有效緩解咳嗽、咽痛、乏力癥狀。」 我在網上搜索,沒有找到這個「連花清瘟治療甲型H1N1流感循證醫學研究」的詳細資料,只在一篇文章中有這樣的介紹,「2009年甲流疫情期間,全國9家研究單位共同開展的『連花清瘟膠囊治療甲型H1N1流行性感冒』的循證醫學研究表明,……該研究論文發表於2011年,中華醫學雜誌英文版。」 這樣看來,多篇文章所稱的「連花清瘟防治甲流優於達菲」,來源於這篇發表於中華醫學雜誌英文版的論文。 但是,要說論文的話,達菲是在國際頂尖醫學期刊《柳葉刀》上有發過論文的,比如2014年3月,《柳葉刀-呼吸內科》上刊文,稱經過對近3萬份H1N1住院患者的數據分析,達菲能將流感的死亡率風險降低19%。 甲流是自限性的疾病,只需要多喝水,不服用任何藥物,輕症也大多能在發病後一周自愈。也就是說,輕症其實不治也行,要治療的是重症。 如果要得出「連花清瘟防治甲流優於達菲」的結論,是不是更應該從重症的治療,以及降低死亡率風險上進行比較?但現在,醫院在治療甲流重症時,用達菲更多,還是用連花清瘟更多?  達菲曾經被國際公認為最有效的治療流感藥物之一。現在,憑藉「專家論證會的一致認可」,以及發表在「中華醫學雜誌英文版」的一篇論文等,就得出「連花清瘟防治甲流優於達菲」的結論,是不是不夠嚴謹? 獲得諾貝爾獎的屠呦呦發現的青蒿素,拯救了全球無數人的生命。 既然有「連花清瘟防治甲流優於達菲」這麼重大的發現,可不可以到更有影響力的刊物上發表?讓全世界更多的醫生看到? 早在1999年,達菲就已經在美國完成三期臨床,通過美國FDA認證。根據媒體2020年的報道,連花清瘟「在美國進行的針對流感的臨床試驗二期病例收集已完成」,但這麼多年過去了,進展如何了?三期臨床,有開始了嗎? 如果連花清瘟防治甲流真的優於達菲,那當然是一件好事。但是,從現有一些證據來看,至少這個結論是不夠嚴謹的。 如果這些聲稱「連花清瘟防治甲流優於達菲」的文章,是連花清瘟投放的軟文廣告,這種用一個不夠嚴謹的結論,來宣傳自己貶低同行,這樣的「拉踩」,是不是已經涉嫌違反《廣告法》和違反《不正當競爭法》了? 如果這些文章與連花清瘟無關,而是有媒體主動替連花清瘟報道,這樣的報道是不嚴謹的,容易對公眾產生誤導,也有損媒體的形象。用粗鄙一點的話來說,這樣的媒體,真臟!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玖奌雜貨店

深圳火災豪宅過渡安置方案:財政補貼每月每戶5萬元租房

深圳火災豪宅過渡安置方案:財政補貼每戶每月5萬元租房。 深圳財政對富人真的是相當慷慨,慷慨到我揉眼睛看好幾遍都不敢相信的程度。 前陣子,深圳灣悅府的超級豪宅發生火災事故的新聞想必大家都還記得,一名女住戶不幸遇難, 很多人通過視頻目睹了事故現場,留下深深的心理陰影。 受影響更大的是同一棟樓的其他住戶,發生爆炸以及被火災波及的27樓和28樓幾乎燒成廢墟, 整棟樓的幕牆、電梯等都需要重新修復,甚至主體結構也需要評估損害之後才能確定能否繼續住人。 花大價錢買的房子不能住了,那怎麼辦呢?去投靠親友嗎?去租房住嗎?去住酒店嗎?難不成要露宿街頭?…… 順著我們「普通人」的思路想問題,寫著寫著我自己都覺得可笑:人家買得起超過20多萬一平, 總價超5000萬的頂級豪宅,你覺得人家會只有這一套房子?是這套房不能住就無家可歸了,還是租不起房了,還是住不起酒店了? 我想,稍有基本常識的人都不會擔心深圳灣悅府的業主沒地方住對不對? 但是!深圳市南山區政府真的在擔心,看起來他們真的在為這些有家不能回的豪宅業主著急,怕他們租不起房住不起酒店。 根據方案,這棟樓的業主可以選擇兩種過渡安置方式:第一種是住每晚約800元的五星酒店(後海木棉花酒店),每家給安排2到3個房間,一直住到能搬回去為止。 第二種是接受現金安置,按照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公攤部分)每平米每月補貼225元,摺合大戶型每月補貼50400元。 一言以蔽之,大佬們生活品質不能有一丁點的下滑。 咱們公允地說,這些業主遭受了無妄之災,拿到補償接受補貼是合情合理的事,不能因為他們有錢就忽視他們的合法權益。仇富是不對的。 關鍵在於,這賠償和補貼的錢由誰來出呢? 我看到有文章分析說,因為發生燃氣爆炸的房屋是法拍房,所以責任歸屬出現了真空地帶,原業主失聯很久了,物業沒責任,天然氣公司沒責任,抵押的銀行也沒責任,所以不知道向誰索賠…… 這些法律責任方面的事情我們非專業人士可能搞不明白,但有一點是非常清楚而且絕對不會錯的: 這棟樓發生火災,我沒有一丁點責任吧?不該我出錢賠償和安置業主吧?既然我沒有一丁點的責任,為什麼深圳南山區要拿著財政的錢去補貼這些業主每月5萬元呢? 作為深圳納稅人,這些補貼給億萬富豪的錢裡面,大概率也包含了我的一兩元吧?我一個普普通通的城市白領何德何能可以出錢補貼這些住在千萬豪宅里的億萬富豪呢?我自己租著每月不到 5000元的房子,你再拿我交的稅去補貼人家每月5萬元的租金,不覺得有點過分嗎? 可能有人要說了,財政資金說是先行墊付,後面業主們通過法律途徑維權拿到賠償之後會還回去的。 那麼問題來了,業主們找誰索賠去呢?如果知道索賠的對象,為什麼不讓責任方來墊付呢?如果不知道索賠對象,那這墊付還能有收回來的一天嗎? 作為政府,出於人道主義安置受災群眾是非常合理的,如果真是受災群眾有困難,拿財政資金去墊付也好,賑災也好,誰都沒有二話。 深圳灣悅府二期A棟的業主們的確是受災了,可他們是困難群眾嗎?你在整個太陽系打聽打聽, 有見過非要住五星酒店或者花5萬元租房的困難群眾嗎? 請制定補貼方案的領導們搞搞清楚,我們這些勤勤懇懇打工納稅的人才是困難群眾啊。 分享一點基本常識: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基本常識,原文已被刪除

深圳火災豪宅過渡安置方案:財政補貼每月每戶5萬元租房

深圳火災豪宅過渡安置方案:財政補貼每戶每月5萬元租房。 深圳財政對富人真的是相當慷慨,慷慨到我揉眼睛看好幾遍都不敢相信的程度。 前陣子,深圳灣悅府的超級豪宅發生火災事故的新聞想必大家都還記得,一名女住戶不幸遇難, 很多人通過視頻目睹了事故現場,留下深深的心理陰影。 受影響更大的是同一棟樓的其他住戶,發生爆炸以及被火災波及的27樓和28樓幾乎燒成廢墟, 整棟樓的幕牆、電梯等都需要重新修復,甚至主體結構也需要評估損害之後才能確定能否繼續住人。 花大價錢買的房子不能住了,那怎麼辦呢?去投靠親友嗎?去租房住嗎?去住酒店嗎?難不成要露宿街頭?…… 順著我們「普通人」的思路想問題,寫著寫著我自己都覺得可笑:人家買得起超過20多萬一平, 總價超5000萬的頂級豪宅,你覺得人家會只有這一套房子?是這套房不能住就無家可歸了,還是租不起房了,還是住不起酒店了? 我想,稍有基本常識的人都不會擔心深圳灣悅府的業主沒地方住對不對? 但是!深圳市南山區政府真的在擔心,看起來他們真的在為這些有家不能回的豪宅業主著急,怕他們租不起房住不起酒店。 根據方案,這棟樓的業主可以選擇兩種過渡安置方式:第一種是住每晚約800元的五星酒店(後海木棉花酒店),每家給安排2到3個房間,一直住到能搬回去為止。 第二種是接受現金安置,按照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公攤部分)每平米每月補貼225元,摺合大戶型每月補貼50400元。 一言以蔽之,大佬們生活品質不能有一丁點的下滑。 咱們公允地說,這些業主遭受了無妄之災,拿到補償接受補貼是合情合理的事,不能因為他們有錢就忽視他們的合法權益。仇富是不對的。 關鍵在於,這賠償和補貼的錢由誰來出呢? 我看到有文章分析說,因為發生燃氣爆炸的房屋是法拍房,所以責任歸屬出現了真空地帶,原業主失聯很久了,物業沒責任,天然氣公司沒責任,抵押的銀行也沒責任,所以不知道向誰索賠…… 這些法律責任方面的事情我們非專業人士可能搞不明白,但有一點是非常清楚而且絕對不會錯的: 這棟樓發生火災,我沒有一丁點責任吧?不該我出錢賠償和安置業主吧?既然我沒有一丁點的責任,為什麼深圳南山區要拿著財政的錢去補貼這些業主每月5萬元呢? 作為深圳納稅人,這些補貼給億萬富豪的錢裡面,大概率也包含了我的一兩元吧?我一個普普通通的城市白領何德何能可以出錢補貼這些住在千萬豪宅里的億萬富豪呢?我自己租著每月不到 5000元的房子,你再拿我交的稅去補貼人家每月5萬元的租金,不覺得有點過分嗎? 可能有人要說了,財政資金說是先行墊付,後面業主們通過法律途徑維權拿到賠償之後會還回去的。 那麼問題來了,業主們找誰索賠去呢?如果知道索賠的對象,為什麼不讓責任方來墊付呢?如果不知道索賠對象,那這墊付還能有收回來的一天嗎? 作為政府,出於人道主義安置受災群眾是非常合理的,如果真是受災群眾有困難,拿財政資金去墊付也好,賑災也好,誰都沒有二話。 深圳灣悅府二期A棟的業主們的確是受災了,可他們是困難群眾嗎?你在整個太陽系打聽打聽, 有見過非要住五星酒店或者花5萬元租房的困難群眾嗎? 請制定補貼方案的領導們搞搞清楚,我們這些勤勤懇懇打工納稅的人才是困難群眾啊。 分享一點基本常識: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基本常識,原文已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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