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司法沿用176年的陪审团制度,很可能在“唐英杰案”中被打破。23岁的唐英杰是首名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者。有消息指,律政司以保障陪审团及家人人身安全为由,决定该案不设陪审团,改由三名指定法官审讯。
综合媒体报导,唐英杰被指于去年7月在湾仔驾驶插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帜的电单车冲向警员,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案件自去年7月审讯后,唐英杰还押至今。
唐英杰案去年11月提讯时,港府就已打破一般做法,直接将该案由西九龙法院移交高院排期,不经东区法院进行交付程序。有消息指,律政司将引用“港区国安法”第46条,直接发出证书指示该案毋须陪审团审理,改由三名指定法官组成“审判庭”,打破香港司法沿用已久的陪审团制度。
律政司长郑若骅2月初致函辩方律师代表,告知将反对唐英杰案设陪审团,理由是担心“陪审员个人和其家人安全”。司法机构及律政司回复媒体查询时指不评论案件。
唐英杰的法律团队正在研究下一步行动,司法复核律政司决定是可能采取的做法。
林郑月娥强调依法办事
不设陪审团是否会加剧外界对国安法的质疑,且是否对现行司法系统不信任?特首林郑月娥9日出席行政会议前回应媒体询问时称,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不会评论,强调是依法办事;又表示针对国安法案件之处理,分别有不同的部门负责拘捕、检控和审讯程序,各自独立行事,显示对一国两制的信任。
对于律政司针对唐英杰案不设陪审团的决定,《明报》报导说,资深大律师、公民党主席梁家杰认为,陪审团的最初设计旨在避免政权“大石砸死蟹”、政治逼害异见者;他忧心,若在国安法下被告不准保释、不设陪审团等条文持续被运用,要挽回香港法治精神在自由世界的公信力,会日益困难。
报导还指,法律界选委、大律师黄宇逸认为,难言由三名法官审讯会不公正,但可预计当局日后会随时使用有关条文,在国安法案件上不设陪审团。
香港高院过往审讯的刑事案件都设有七至九人陪审团,进行公开审讯,法官角色是处理法律争议,并引导陪审团做事实裁决。已设立176年的陪审团制度也被视为法治重要指标。
本文由看新闻网原创、编译或首发,并保留版权。转载必须保持文本完整,声明文章出自看新闻网并包含原文标题及链接。
本文网址:https://vct.news/news/d525fbf6-f75f-4efc-8026-37704fe2686c
评论被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