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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

“苹果案”不设陪审团 黎智英申请永久终止聆讯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遭指控违反港区国安法下的“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案件周一(14日)在高院进行审前复核,还押近2年的黎智英拟就本案不设陪审团申请“永久终止聆讯”。 自由亚洲电台报导,代表黎智英的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在法庭上表示,会以案件由3名“指定法官”审理及不设陪审团为由,申请“永久终止聆讯”。法官杜丽冰质疑辩方早知本案不设陪审团,为何现时才提出申请。辩方就此向法官致歉,并解释指,需时搜集资料和证据。 法庭最后安排于开审首日(12月1日)处理“永久终止聆讯”的申请,并要求辩方最迟周五(18日)存档陈词,控方则须于28日前存档回应陈词。 彭耀鸿在庭上提及,本案罪行关键元素之一在于煽动性字句,但控方未指明哪些字句构成煽动。法官杜丽冰对此回应称,留待至控方提交开案陈词后处理。 代表苹果日报有限公司等3间涉案公司的资深大律师郭栋明表示,无意加入黎智英一方提出的终止聆讯申请,并将继续与控方商讨承认事实。 控方在庭上表示,仍未与辩方就承认事实达成共识,会努力与辩方商讨,若未能达成共识,透露或许最少要传召20多名证人出庭作供。 全案暂定有6名污点证人 控方另透露,全案暂定有6名污点证人,包括:已停运的《苹果日报》前员工、市民证人,部分人正在还押,其中一人为前壹传媒营运总裁兼财务总裁周达权,并为他申请使用特别证人通道。 周达权早前曾以控方特赦证人身分,于壹传媒“违反租契”欺诈案中作证,并获免予起诉。控方当时表示,周达权会在苹果案中作供。 其他的污点证人,过去有传包括“12港人案”之一的李宇轩,他与另一名正被还押的陈梓华,早前承认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李宇轩的供词称,黎智英及其助手Mark Simon为幕后主脑,提供资金及海外人脉,安排两人游说外国政府制裁香港官员。两人暂定明年1月12日再提讯。  本案早前分拆两案处理,首案涉及被告黎智英及另外3间公司,案件12月1日开审,审讯期30天;另案涉及6名被告:壹传媒前行政总裁张剑虹、前《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前总编辑罗伟光、前执行总编辑林文宗、笔名“卢峰”的前主笔冯伟光,及笔名“李平”的前主笔杨清奇,他们将于11月22日在高等法院答辩,众人早前表示拟认罪。

“35+初选”案将宣判 陪审团“清零”

据法新社报导,针对香港47名民主派人士因参与2020年“35+初选”而被控 “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日前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发出证书,指示称,根据国安法46条赋予的权力,该案件无须在设有陪审团的情况下,由3名法官审理。这意味着判决结果将由中央定夺。 据报道,不设陪审团的理由是案件具有“涉及外国因素”丶设立陪审团可能会妨碍司法公义妥为执行的风险,并要保障陪审员及家人的人身安全等。 这次审判将是香港第二起没有陪审团的国安法案件。去年7月, 香港首宗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的案件宣判。24岁被告唐英杰因“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两项罪名被判九年监禁。  中共当局对“35+初选”的指控 “35+初选”案也被外界称为“47人案”(又称“民主派初选案”),是香港历史上首宗涉及“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的案件。 据香港官方消息,针对“民主派初选案”,香港警方提供的案情有414段,长139页,指众被告举办及参与初选以取得立法会过半议席,继而否决财政预算案以瘫痪港府运作,实现戴耀廷提倡的“揽炒”计划。 控方指戴耀廷丶区诺轩丶赵家贤丶锺锦麟和吴政亨5人为初选“主要组织者”。 案情指,各出席者明知国安法将会或经已落实,仍标签中央政府为“独裁政权”,散播对中共丶中央和特区政府的恐惧丶散播提倡将香港分离中国的思想,包括“揽炒”丶“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 案情续指,出席初选论坛者,提倡三大战线,包括“国际战线”,推动外国对特首及主要官员的制裁,呼吁外国政府反对《国安法》立法;“街头战线”,煽动市民“抗争”,宣扬“和勇不分”和将示威者/暴徒称为“前线手足”;“议会战线”,决心和准备好于议会进行抗争,阻财政预算案通过,破坏特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行为。案情还称,被告“以民主之名”正当化他们的声明和行为。   黄之锋等29人认罪 2021年2月底,香港47名民主派人士因组织及参与2020年立法会民主派初选而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于去年3月1日首度提堂,期间共经历7次提堂丶6次提讯日,终在今年7月全数交付高等法院审判。日前,裁判官罗德泉解除本案的交付程序报导限制,这表示从去年7月至今,各被告的答辩意向得以公开为外界所知。 据《独立媒体》报导形容庭上被告苍老丶消瘦的不少。各人以自己方式“认罪”和“不认罪”,期间不忘展现纯真丶幽默个性。有人说:“我没有心情打没有意义的官司。我认丶我认丶我争着认。”有人说:“这份案情一字一句所言甚是,是历史的印记,我同意所有案情。”有人以普通话说:“我认罪,我知错了。”也有人高喊:“同意剧情!”让被告栏内又响起了笑声。 该“47人案”中有29人选择认罪:戴耀廷丶区诺轩丶赵家贤丶锺锦麟丶袁嘉蔚丶梁晃维丶徐子见丶岑子杰丶毛孟静丶冯达浚丶刘泽锋丶黄之锋丶谭文豪丶李嘉达丶谭得志丶胡志伟丶朱凯廸丶张可森丶黄子悦丶尹兆坚丶郭家麒丶吴敏儿丶谭凯邦丶刘颕匡丶杨岳桥丶范国威丶吕智恒丶岑敖晖和王百羽 18人选择不认罪:郑达鸿丶杨雪盈丶彭卓棋丶何启明丶刘伟聪丶黄碧云丶施德来丶伍健伟丶何桂蓝丶陈志全丶邹家成丶林卓廷丶梁国雄丶林景楠丶柯耀林丶李予信丶余慧明及吴政亨 获准保释的有13人:郑达鸿丶杨雪盈丶刘伟聪丶吕智恒丶林景楠丶彭卓棋丶何启明丶黄碧云丶施德来丶柯耀林丶李予信丶陈志全及黄子悦。 现正被羁押的被告有34人,其中32人已羁押超过17个月。   什么是“35+初选” 为了迎接2020年9月举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的换届选举,7月11至12日,香港民主派进行立法会选举的初选,这是国安法实施后香港第一场公民投票。引起民间高度关注。 自“反送中”运动爆发以来,民主派在2019年香港区议会选举取得压倒性胜利。民主派支持者希望民主派能乘着这股气势,在立法会选举中取得同样的大胜,获得过半数席位(即超过35席,坊间俗称“35+”)从而向特区政府施加更大压力,以否决财政预算案迫使政府回应五大诉求。 简单地说就是,香港有着不同的党派,各党派有着各自的计划与目标。但为了能够阻止亲共派控制香港立法,所有的香港民主派与本土派决定团结起来,达成共识,并在互相协调中,通过初选获得足够的名额,争取在立法会选举中夺得半数以上的席位。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前副教授戴耀廷丶前香港立法会议员区诺轩丶民主党的赵家贤丶新民主同盟的锺锦麟和初选三不投发起人吴政亨等5人为初选“主要组织者”。 民主派的团结与创意引起中共当局的恐慌,中联办发声明称:“反对派正在策动非法初选,破坏选举公平,涉嫌触犯国安法”。香港警方也以“电脑怀疑残留警员资料”为由,上门搜查主办初选的“香港民意研究所”。 据初选之前的媒体评论称,泛民主阵营同意进行协调初选,来打破历史上民主派从未能在议会中议席过半的纪录。同时展现香港民意逼国际向北京施压。 泛民主阵营的号召获得了民意的支持,尽管官方一再威胁与打压,至投票日,全港逾60万人到约250个服务站投票,远超主办方原先预估的17万人。 7月13日,初选公布了结果,戴耀庭指超过60万市民投票是“香港人在国安法威胁下再创奇迹”。 但7月31日,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宣布因新冠毒病疫情(COVID-19)影响公众安全,原定9月6日的立法会投票推后一年再举行。 2021年2月28日,香港警方正式采取行动,参与立法会初选的泛民主派人士遭大规模拘捕,其中47人均被警方以“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正式起诉。包括仍然在囚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遭收押的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丶前民主党主席胡志伟等。 港警的作为遭到国际舆论的强烈谴责,有评论称,这是中共当局为了确保立法会紧跟中央,而实施的民主阵营“清零”行动。    

港开审国安法首案 不设陪审团 唐英杰恐遭重判

香港高等法院6月23日开庭审理首宗国安法案件,未设陪审团,只由三名国安法指定的法官共同审理;24岁被告唐英杰被指违反港区国安法下“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和“恐怖活动罪”,两者皆可被判终生监禁。 港区国安法去年生效后的第二天(7月1日),唐英杰在香港岛街头骑著一辆挂著“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帜的摩托车,之后被几名防暴警员示意他停下,但唐英杰未按指示停下,还引起途人欢呼,到最后第四道防线时,一名警员尝试抓他不成,最终撞向三名警员,令其中两人受伤,唐自己也受伤、被警察制服,成为首名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的被告。 已被羁押近一年的唐英杰,23日坐著囚车被押送到香港高等法院。除了前述两罪,检方还指控他违反非国安法范围的“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伤害罪”,这是“恐怖活动罪”的交替控罪。换言之,即使法官认为唐英杰的“恐怖活动罪”不成立,仍需考虑其行为是否触犯这罪行,最高可罚款5万港元、监禁7年。 由岭南大学历史系教授刘智鹏所撰写的控方专家证人报告认为,“光复香港”代表香港落在敌人手中,想回复原状,亦即不承认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视中国政府为敌人,而“时代革命”则代表要改变统治体制,即不认同中国及香港特区政府的统治。 早前香港律政司引用国安法条文,指示案件不设陪审团,由国安法指定的法官杜丽冰、彭宝琴、陈嘉信审理,预计审讯将持续15天至7月13日。 以不设陪审团的方式审理涉国安法案件,被视为在改变香港现有法律传统方面具有标志性意义。 被告一方曾提出,考虑到此案可能涉及终身监禁的判决,应设陪审团,这是被告应该享有的权力。法庭最终接纳港府的要求,以“保护陪审员的安全”为由,不设陪审团决定是否将被告定罪。这与香港法庭处理许多一般刑事案件的做法不同。 “排除陪审团站不住脚、当局小题大作杀鸡儆猴” 大律师萧志文向美国之音表示,唐英杰一案不设陪审团,仅由国安法官处理的做法缺乏说服力。若有关案件涉及国防和安全等机密资料,不设陪审团可以理解,但目前看不出唐英杰一案有排除陪审团的必要,且以保障陪审员安全为由也站不住脚。 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总裁锺剑华也向美国之音表示,唐英杰背后并没有支持他的组织,他也不是政治团体的成员,指称他危害国家安全相当牵强,“你说他危险驾驶有伤人意图是成立的,但是提升到颠覆国家政权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水平,有些小题大做,明摆著是要杀鸡儆猴。以此案例打压言论和表达空间的自由。” 唐英杰案作为首宗国安法案件被视为具有指标意义。本身是律师的时评人士桑普认为,即使三名国安法指定的法官公正处理此案,也不能保证被告能获得公正裁决。 他表示,国安法有凌驾性,解释权永远牢牢掌握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手上,这些法官判他无罪也没用,因为可以按照国安法的规定把被告送中处理,“可以说,这完全是一个死局。” 桑普认为,唐英杰很有可能被判重罪,“煽动分裂国家最高(刑期)10年,就算交替控罪,不判恐怖活动,判危险驾驶也是7年,如果分期执行,唐英杰可能坐很久的刑期。这是非常悲哀的事情。”

传首宗港版国安法“唐英杰案”不设陪审团

香港司法沿用176年的陪审团制度,很可能在“唐英杰案”中被打破。23岁的唐英杰是首名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者。有消息指,律政司以保障陪审团及家人人身安全为由,决定该案不设陪审团,改由三名指定法官审讯。 综合媒体报导,唐英杰被指于去年7月在湾仔驾驶插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帜的电单车冲向警员,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案件自去年7月审讯后,唐英杰还押至今。 唐英杰案去年11月提讯时,港府就已打破一般做法,直接将该案由西九龙法院移交高院排期,不经东区法院进行交付程序。有消息指,律政司将引用“港区国安法”第46条,直接发出证书指示该案毋须陪审团审理,改由三名指定法官组成“审判庭”,打破香港司法沿用已久的陪审团制度。 律政司长郑若骅2月初致函辩方律师代表,告知将反对唐英杰案设陪审团,理由是担心“陪审员个人和其家人安全”。司法机构及律政司回复媒体查询时指不评论案件。 唐英杰的法律团队正在研究下一步行动,司法复核律政司决定是可能采取的做法。 林郑月娥强调依法办事 不设陪审团是否会加剧外界对国安法的质疑,且是否对现行司法系统不信任?特首林郑月娥9日出席行政会议前回应媒体询问时称,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不会评论,强调是依法办事;又表示针对国安法案件之处理,分别有不同的部门负责拘捕、检控和审讯程序,各自独立行事,显示对一国两制的信任。 对于律政司针对唐英杰案不设陪审团的决定,《明报》报导说,资深大律师、公民党主席梁家杰认为,陪审团的最初设计旨在避免政权“大石砸死蟹”、政治逼害异见者;他忧心,若在国安法下被告不准保释、不设陪审团等条文持续被运用,要挽回香港法治精神在自由世界的公信力,会日益困难。 报导还指,法律界选委、大律师黄宇逸认为,难言由三名法官审讯会不公正,但可预计当局日后会随时使用有关条文,在国安法案件上不设陪审团。 香港高院过往审讯的刑事案件都设有七至九人陪审团,进行公开审讯,法官角色是处理法律争议,并引导陪审团做事实裁决。已设立176年的陪审团制度也被视为法治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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