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COVID-19疫情影響,很多澳洲人面臨財務危機,希望通過退稅緩解個人財務壓力。如果您是自己給自己報個稅(Individual tax return),截止日是10月31日! 如果你錯過了,沒能按時報稅也沒有關係,您可以聯繫會計事務所,讓會計師幫您報稅,這樣截止日期則是2021年5月15日。支靖和會計事務所提醒新老客戶抓緊時間報個稅。下面筆者解析,在個人報稅中,人們經常會犯的7大錯誤: 1.沒有申報全部的收入 稅務局表示,人們可能犯的最大錯誤是沒有申報全部收入。 這包括你的正常工作,或你是臨時工且只工作兩個星期,或是現金收入,所有的這一些都必須申報。 甚至包括一些你認為可能不是工作收入的錢,比如來自「共享」經濟的收入,或者來自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的資本收益。 澳大利亞稅務局會在退稅申報中自動從僱主、銀行、私人健康保險公司和政府機構獲取個人收入信息。 未在報稅時申報所有收入可能會延遲你的退稅。 2.申報沒有資格申報的東西 對於申請退稅,稅務局有三條黃金法則:必須與你的收入有關,必須是你自己支出的(而且沒有報銷過),必須有證明它的記錄。 ATO表示,很多人將個人和工作成本混淆。例如,從家到工作地點的行程費用是不可以申報的,但使用自己的車進行某些工作任務則可以部分申報。 還有一些人陷入了「常規」申報的陷阱,比如扣減300澳元的洗衣費用,而他們的職業可能沒有資格這樣做。 3.忘記保存收據 很多人的收據經常被亂丟,或丟在汽車裡或是永遠放在購物袋裡。 在購買東西是,最好要求商家把收據通過電子郵件發給你,然後列印出來,這樣你就有了一份電子版和一份紙質版。 如果你通過支靖和會計事務所報稅,可通過電子郵件直接與您的會計師共享你的記錄。 4.申報從未支付過的東西 要申請與工作相關的扣除額,你必須用自己的錢支付,如果你的僱主可以報銷你的費用,你就不能再申請扣稅。 5.報銷出租物業的個人費用 ATO表示,如果你擁有可供出租的投資房產,你只能在你的房產已出租或真正可供出租的時候申請退稅。 如果你沒有真正努力讓房產出租,卻要求申報費用,這將引起稅務局ATO的注意。 6.用多種方式重複申報居家工作支出 澳大利亞稅務局通過一項新措施幫助在COVID-19疫情中居家工作的僱員。 根據這種報稅方法,在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按個人「每小時80分」的方式計算日常在家辦公開支,包括所有運營成本。不需要具體記錄花費細則,只需要記錄居家辦公的時間長度。 如果使用這種報稅方法,則不能使用其他方法再次申報居家工作產生的稅務。 7. 與去年的報稅申請沒有區別 人們在居家工作方面的支出有所增加,在其他方面的支出也隨之有所減少。但有部分人在報稅時似乎忘記了這一點。 因此,如果你不是因為工作而出差旅行,就無法申報差旅費用;如果你不需要穿工作服,就不能申報洗衣費。 如果申請相關稅務的減免不超過150澳幣就不需要留存書面證據。如果申請的洗衣費超過150澳幣或者如果工作相關的費用總額申報超過300澳幣,那麼稅務局就會需要申請者給出相關證據。 如果您有會計和稅務相關的問題,歡迎聯繫我們,支靖和會計事務所 將竭誠為您服務。支靖和會計事務為您提供最專業的服務,解決一切會計稅務煩惱! 聯繫方式:+61 3 9898 8200 地址:1/26 Ellingworth Parade,Box Hill, VIC 3128 郵箱:[email protected] 支靖和會計師
經常有客戶諮詢是否建立家庭信託規避個人所得稅,有的客戶是由僱主代扣代繳所得稅。不是所有的人都適合建立家庭信託來規避稅務問題,每個人的情況都不相同。今天,我們就相關的主題給大家分享一點信息。 甚麼是家庭信託? 家族信託是一種用於持有資產或經營家族企業的常見類型的信託。家庭信託是一種身際自由支配信託,是指由某人在其有生之年設立,用以管理某些資產或投資,並支持受益人,例如家庭成員。 信託的好處,為何大家想建立信託? 1.資產保護 家族信託是保護資產免於破產或企業倒閉的流行結構。因為信託的資產屬於受託人,而不是單個受益人,所以通常不能將其用於支付單個受益人的債權人(除非資產被用來向信託提供資金以對抗債權人)。它們也可用於保護家庭財產免遭未來婚姻破裂的影響。如果發生家事法財產和解,與個人直接擁有的資產相比,家庭信託中擁有的資產被排除在財產和解中的可能性更高(這部分內容請諮詢您的律師)。在家族信託中持有資產也可以幫助避免對遺囑的質疑,因為在家族信託中持有的任何資產都不會構成已故遺產的一部分。 2.保護弱勢家庭成員 家庭信託可以保護脆弱的受益人,如果他們以自己的名義控制資產,他們可能會做出不明智的支出決定。揮霍無度的孩子或有賭博成癮的孩子可以獲得收入,但無法獲得可以迅速花費的巨額資金。 3.任意性信託靈活性 家庭信託也屬於任意性信託,信託文件本身並不確定受益人可得享受的信託利益,而授權受託人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分配。 4.合理避稅 高收入人士可將收入進行分割,並自由分配給低收入的家庭成員,如目前上大學的成年子女,以達到降低賦稅的目的。 如一對年收入18萬澳元的夫妻,男方年收入18萬澳元,女方為家庭主婦無收入,這意味著在2020-2021財政年度,男方需要每年交$51,667澳元的稅。但如果此夫婦建立了家庭信託,即可將18萬澳元收入均分給夫婦二人,那就意味著需要交付的稅為39,434澳元,比建立家庭信託前節省了12,233澳元。 此外,家庭信託收入分配方式可發生改變。因此,如果受益人中上大學的孩子已畢業、並有高收入,那麼,此受益人的份額可轉讓給其他剛上大學的兄弟/姊妹、或已退休的祖父/母等。 5.資產轉移 信託持有的資產由信託任命人(Appointer)轉移給其他受益人時,不需要轉移頭銜,也就意味著不用考慮資本增值稅(Capital Gain Tax)。 6.便於管理 信託基金的管理人(Trustee)有權決定家庭信託基金的資產和利潤的分配。家庭信託沒有出資和取款的限制,也沒有嚴格規定信託可以持有的資產類型。 甚麼情況下適合用信託,不適合的情況有哪些? 如果您是用負扣稅(Negative Gearing)來投資房地產,即租金收入減去利息和其他的支出是負值,而您個人又需要用這個負扣稅來抵消個人的收入,暫時就不要把這個投資房轉到家庭信託基金(Family Trust)裡面。 如果您的房地產投資不存在負扣稅,即租金收入減去利息和其他的支出是正值,而您個人的收入又很高,把這個投資房轉到家庭信託基金(Family Trust)里,也是一種可行的做法。然後,把利潤分配給家庭中收入低的成員,從而達到避稅的目的。但是轉移房產可能會產生印花稅。 但是,把自住房放到家庭信託不一定適用。首先,自住房印花稅政府會有優惠, 首次購房的滿足條件後,還有額外的優惠,放在信託將享受不到這些優惠。其次, 如果把投資房放到信託下,在貸款比例很高的情況下, 投資房收益很可能是凈虧損,因此,不能夠與家族成員的其他收入來相抵,進行稅務減免。最後, 家庭信託購買投資房要注意土地的價值,超過一定數額的話,政府要開始徵收地稅(Land Tax)。 為固定的、可自由支配的或單位信託持有的土地,包括家庭信託,一般按土地稅信託附加費率評估。信託附加費不適用於行政管理信託、排除信託或暗示或建設性信託持有的土地。 該信託附加費稅率比一般的土地稅率較高,一旦信託持有的應稅土地的總價值達到25,000澳元或更多,就適用。當應稅土地的總價值在$ 300萬以上時,一般和信託附加稅的土地稅率沒有區別。 總之,雖然建立家庭信託可以最大程度保護您的個人財產,降低納稅責任,但它未必適用於每個人。由於建立家庭信託及在運用過程中涉及複雜的法律問題,所以,在您做出決定前,尤其是在用家庭信託購買物業時,或者將物業從個人名下轉移到家庭信託名下,務必與我們的團隊聯繫,以便得到專業指導。 所以建議大家綜合考慮信託的建立是否有必要,要諮詢專業會計或者律師的意見。 本文僅用於提供信息,這篇文章不構成我們的專業建議。如果您需要任何協助,請與我們的團隊聯繫。 供稿:Chang會計師事務所 電話:0497 131 419/ 0433 539 870 郵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網址:www.changadvisory.com.au 微信:clairechang26/ michellejc
•GTI簽證擴充申請領域了?誤讀!事實是這樣的… 澳洲移民法系統中確實對858簽證的審理優先順序做出了部分調整,但這裡有兩點需要注意: 1. GTI簽證隸屬於858簽證類別但858簽證不等於GTI簽證, 2. 這次的審理優先順序調整,是針對整個858簽證和原先的124簽證的, 3. 準確來說並不是針對GTI簽證的,更和「延展」GTI的申請領域沒有關係了。 4. 審理指引的作用是在簽證官審理案件時給予一定的依據,比如說此次858簽證審理指引調整之後的優先審理領域。 調整後的858簽證審理指引:主要明確了可被優先審理的領域 (a)Resources資源 (b)Agri-food and AgTech農業食品類和農業技術 (c)Energy能源 (d)Health industries健康領域 (e)Defence,advanced manufacturing and space國防、先進位造業、太空相關領域 (f)Circular economy循環經濟 (g)Digitech數字科技 (h)Infrastructure and tourism基礎設施和旅遊業 (i)Financial services and FinTech金融服務和金融科技 (j)Education教育 事實上,這個審理指引對申請人來說沒有什麼直接的意義,到目前為止,GTI簽證的申請領域擴增的解讀是錯誤的。但盛晶律師行移民部的律師團隊憑藉經驗來說,這次的調整可能會是一個風向標,澳洲政府有意吸引優先順序領域內的申請人,那麼接下來對簽證申請要求和政策會不會做進一步的改動,是值得關注的地方。 近期的簽證相關動態比較頻繁,如果您不太清楚自己的情況是否符合當下的某一類簽證,歡迎聯繫盛晶律師行做專業評估! •4類學生簽證持有人,暫時被放寬工作時限的要求 澳洲內政部在1月12日更新了對部分學生簽證的持有人,暫時性放寬工作時限的官方調整。 由於疫情的影響,為了支持澳洲關鍵領域,移民局放寬了部分學生簽證持有者的工作時長。 01)2020年9月8日前受雇於擁有RACS ID或NAPS ID的老年護理機構或聯邦資助的老年護理服務機構的學生簽證持有人; 02)受雇於註冊的國家殘疾保險計畫相關的機構的學生簽證持有人; 03)註冊醫學領域相關課程並且在指導下為疫情應對提供支持的學生簽證持有人; 04)受雇於農業領域工作的學生簽證持有人。 按照目前的移民法相關規定(8105條款): 持有學生簽證登陸澳洲之後,在正式學習開始之前的時間,是不允許工作的(很多學生對這一條並不清楚,以為持有學生簽證開始就有限時打工的許可權)。 學生簽證普遍情況下,打工時限為每14天不超過40個小時。這14天是指任何一周的周一算起的14天(比如說A學生在一個月內打工四周,每周的工作小時數分別為10小時、30小時、20小時、20小時,那麼A同學就已經違反了當前移民法對打工時間限制的8105條款)。 只對當課程是「in session」的時候(study or training is in session)有工作的時限限制,但在學校的假期中對打工的時間是沒有限制的。 但如果所做工作是課程內容的一部分,比如說課程內所包含的實習,或者就讀的課程是研究型碩士學位(Master degree by research)或博士學位(Doctoral degree),或者是不收任何形式報酬的志願者工作,那麼不受工作時間限制但要遵守「課程開始前不能工作」的要求。 不在豁免工作時長範圍內的學生簽證持有人請警惕自己的工作行為,以免導致自己的簽證面臨被取消的糟糕局面。 面對不久後到來的6月畢業季,盛晶律師行建議您在目前早做打算,個案諮詢和移民方案確認歡迎詳詢澳大利亞盛晶律師行移民部! 供稿:盛晶律師行 地址:Suite 703, 265 Castlereagh St, Sydney 2000 傳真:61 2 9261 4700 電話:61 2 9267 4988 手機:61 0411 814 500 郵箱:[email protected] 網站:www.sunlaws.com.a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