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称,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1名女辅警与多名男子发生性关系,其敲诈勒索罪名成立,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罚金500万元(人民币,下同),消息传出后引爆网络,在众人的质疑声中,女辅警的父亲现身说法,称他的女儿没有敲诈,是那些人“欺负”、“玩弄”他的女儿。
据大陆多家媒体报导,江苏省连云港市90后女辅警许艳,从19岁开始,相继和9名(其中2人无公职)男性发生性关系,完事后以怀孕向这9名男性索取”经济补偿” ,共计372.6万元。在已知涉案的男性当中,包括小学校长、政府机关工会主席、医院副院长,公安局副局长与派出所所长。检察院一审判决,许艳有期徒刑13年,罚金500万元。
据《红星新闻》报导,许艳的父亲称,他以打零工维生,每天收入约180元,许艳的母亲患有心脏病,每月医药费700元,对于500万元的罚金,他认为自己无能为力。他强调,他的女儿并没有敲诈勒索,而是被那些男人欺负玩弄。
许父质疑,为什么他女儿在法院庭审时,所有家属都不能去?他说“一审辩护律师说,不让我们去。我问律师理由,律师告诉我们,他问过我女儿,女儿说不想见我们,等以后去监狱看看就行。”
许父称,他们会继续上诉,希望相关部门公平处理。他说“我们现在没有脸见人了,这是很丢人的事情。周围的村民都知道这个事情,但他们当面不会和我们谈。我们心理压力很大。”
许父介绍称,许艳,1994年出生,毕业于山东某卫校,大专学历。2014年毕业,曾在连云港市灌云县、新浦区等地的医院上班。2018年春天,他在浙江打工时接到女儿电话,女儿告诉她,自己“高升”了,现在在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上班,成为一名辅警。
许父称,他们老俩口没用过许艳的钱,也没见到许艳花钱大手大脚,许艳在灌云县是有一套房产,但在买房时,他们夫妻给了许艳26、27万元,其中有6、7万还是他们借的,现在还没有还完。他们夫妻俩人虽不了解许艳平时的生活状态,但是在2019年3月,许艳的母亲曾接到一位自称刘姓男子的电话,该电话是使用许艳的手机拨打的。电话中称该男子时任海州分局副局长。他说许艳怀孕了,并承诺他会和老婆离婚,和许艳结婚。但是之后的事情大家都看到了,这个人说话不算数,他没有娶许艳,他在耍她。
许父质疑:“他们给我女儿的钱,是自愿给的,怎么能说是敲诈呢?如果说我女儿敲诈,为什么他们当时不报警?他们有人就是警察。我女儿没有从他们口袋里掏钱、抢钱。作为公职人员,他们欺负我女儿、玩弄我女儿,犯错误的是他们。”
法院这一判决在民间引发争议,面对多位网友的质疑,灌云县官方3月12日紧急作出回应,指灌云县涉案的7名公职人员已被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等党政纪处分。
一位网友对案件的5点疑问
第一、除了追缴被告人许艳违法所得人民币372.6万元之外,“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自判决起1月内向本院一次性缴纳”是什么意思?量刑的标准是刑法的第几条第几款?罚金500万,是否另有隐情?
第二、根据官网2017年连云港市各县区GDP排名榜显示:灌南县在连云港区县排名倒数第二。据赣州中公教育2018年公开资料显示,灌南县公务员的工资待遇是比较低的,身为派出所所长(后来升至公安局副局长,副科级待遇)的刘相兵,他的128万有多少是合法所得,有多少是非法所得?是否公示一下?
第三、对于许艳违法所得,是上缴国库,还是返还“被害人”?——毋庸置疑,此案件中,没有一个“被害人”是无辜的。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在有家庭的情况下,与别的女子(长期)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首先触犯了党纪党规,其次,违反了道德伦常。他们并不无辜,或者说是,罪有应得。
第四、被告人许艳所言的其母因她怀孕流产、欲索要赔偿纵然是“敲诈勒索”的借口,是否存在既定事实?——即许艳是否确曾与其中一人或多人在发生关系后导致怀孕流产?如果是,部分涉案金额属于过度补偿,并非敲诈勒索。
第五、据中共灌云县宣传部公开显示:2019年底,涉案的7名公职人员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等党政纪处分。那么,某派出所所长的100万,某小学校长的45万的款项来源,是否查清?是否存在贪污或受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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