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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艳

中国维权律师余文生被曝在监狱遭群殴 现仍被虐待

4月19日,中国知名维权律师余文生的妻子许艳在推特发出在南京监狱会见余文生的通报。许艳称,她在于余文生会面时得知,余文生刚被送进监狱时,曾遭到群殴。至今仍然被剥夺通信等权利。许艳请求有关部门准许余文生保外就医、保障家属每月一次的探视权、帮助余文生治疗手部残疾,并对殴打余文生的情况进行调查和追责。 许艳和余文生律师哥哥在南京监狱视频探视余文生情况通报: 完整通报共发2个推特,此段为1: 谢谢大家的关注与帮助。 pic.twitter.com/iVqCjj3lKj — 余文生律师妻子许艳 (@xuyan709) April 19, 2021 许艳发推文称,4月15日她前往南京监狱探视余文生。这次是视频探视,约30分钟。余文生告诉她,刚入监时,就被一群人一起殴打,脑袋被撞得发懵。 南京监狱带余文生去医院看了骨科和神经外科,骨科医生说,手颤抖是因受到外伤,神经受损所致。余文生被安排到老年监区,里面全是65岁以上老弱病残者,还有乙肝病人,是不运动的老年监区,余文生认为这是对他的虐待,要求调监区。 许艳表示,“至今入监已近3个月了,但仍然不让他买东西,不提供纸笔,看书也不自由,至今没有得到亲情电话。” 许艳和余文生律师哥哥在南京监狱视频探视余文生情况通报: 完整通报共发2个推特,此段为2: 谢谢大家的关注与帮助。 pic.twitter.com/SYZbbnDC88 — 余文生律师妻子许艳 (@xuyan709) April 19, 2021 5月,许艳将带儿子一起去探视,希望南京监狱和有关部门,从爱护未成年人角度考虑允许亲情探视。 16日,许艳给南京监狱邮寄了对余文生律师住院治疗申请书、保外就医申请书、一月一次探视权申请书、调监区申请书。要求南京监狱帮助慎重考虑并给予同意决定。 余文生原本是北京的商业律师,2014年因声援香港“占中”,被当局非法羁押99天,期间遭到酷刑迫害。出狱后,他开始做维权律师,加入“中国人权律师团”,代理多起法轮功辩护案件。他曾表示,当局镇压法轮功,如同十年文革,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说明法轮功违法,但法轮功体现了中国美德。 余文生于2018年1月,在中共十九大二中全会时发表修宪公民建议书,提出政治改革建议。19日,被当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 2020年6月17日,徐州中院秘密非法开庭审判,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四年,余文生提出上诉,12月13日,被江苏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家属透露,被羁押期间,余文生遭受酷刑,禁止家属会见。入监后,许艳在探视中亲眼看到,余文生的手臂几近残废,失去功能,牙齿掉落,经常挨饿、整日罚坐等,并被禁止通信、购物等,看书也受限。 余文生律师在2015年709大规模抓捕维权律师事件后,曾有机会离开中国,但他最后选择留下,希望能促进中国走向法治。 他曾为被打压入狱遭受严重迫害的王全璋律师辩护而受到当局报复,律师证被吊销。如今,王全璋律师已出狱,而余文生律师仍在狱中。

“女辅警敲诈9名公职人员”三十三问

吃了一天的瓜,终于等到了铿锵有力、真正具有震慑力的质问。 3月12日,一条“江苏女辅警与多人发生关系敲诈获刑”的消息在网络流传,逐渐发酵。 此消息来源为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显示江苏省连云港市90后女辅警许艳,从19岁开始,相继和9名(其中2人无公职)男性发生性关系,完事后以怀孕向这9名男性索取”经济补偿”,共计372.6万元。在已知涉案的男性当中,包括小学校长、政府机关工会主席、医院副院长,公安局副局长与派出所所长。检察院一审判决,许艳有期徒刑13年,罚金500万元。 1994年出生,5年时间,与9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关系,先后索要共计372.6万元款项,被判13年,罚款500万元…… 这每一个数字,都震撼人心。震惊的同时,也给公众留下了太多疑问。 1. 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正式实施。 依据该办法,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最高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一般均应在互联网公布。 截至2020年8月30日18时,中国裁判文书网文书总量突破1亿篇,访问总量近480亿次。 一起普通的“连环”敲诈勒索案,依法应该公布,而且理应在互联网公布吧? 公开的目的,是不是为了给公众看?是不是表明要接受社会监督?是不是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那么,对于这样一份已经公开的判决书,为什么一开始阻止一些网友去转发传播呢?而且是通过一对一打电话沟通的方式?这种方式妥吗? 事实上,恐怕也正是由于这种微妙的沟通方式,进一步刺激了舆情吧?当地不妨对照反思,处置舆情的思路是否从一开始就错了? 2. 公安局副局长、派出所所长、卫生院副院长、小学校长……这么多公职人员牵涉其中,而且不少都处于重要岗位,甚至是执法岗位,这说明什么? 当地的某些生态,是否出了问题?这明明可以作为一个典型案例来深刻剖析、刮骨疗毒,就别藏着掖着了吧? 现在,这件事情既然已经成了一起公共事件,舆论关注强烈,犯了纪律的公职人员有没有被处理?具体是如何处理的?这个问题,目前只有一个初步答案。 舆情发酵到一定程度后,灌云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部分被敲诈者已被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不清楚”。 灌云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则转达县纪委的回复,“已对相关公职人员进行了处理,但具体处理结果暂不便透露。” 一个“不清楚”,一个“不便透露”,是托词还是有什么难言?这不仅没有让公众心中疑团揭开,反而更困惑了:有什么不便透露的呢? 公众的知情权,不仅事关公平正义,也事关当地的法治形象,“不便透露”显得不够妥当吧? 3. 在9组“关系”中,刘某乙曾经和许艳有过两段关系:一段是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向刘某乙索要人民币20万元后,双方不再联系”。 然而,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两人再次发生关系,刘某乙再次被索要钱财。 这种“二次发生”的纠缠关系,吃瓜群众都听过太多,尤其是娱乐圈有不少类似的瓜,它们的区别在哪里?感情纠纷和违法犯罪的边界在哪里? 不妨借此机会,给吃瓜群众普个瓜,哦不,普个法吧? 4. 通过判决书可以发现,敲诈金额动辄数十万,甚至上百万。比如,派出所所长孙某,三次被索要100万;从派出所所长升任分局副局长的刘某乙,先给了20万元,后又被索要108万。 一座小县城的公务员,出手如此阔绰,不太可能是正常的工资收入吧?来源是否正当? 据媒体报道,刘某乙已经因受贿罪被判两年六个月。那么其他人的财产来源,有没有调查呢?结果如何? 5. 9组关系中,第一个是明确写了“许艳谎称其母亲李某甲知道其怀孕欲找孙某讨要说法”,其他案例则没有说明“谎称”。那么这些案例中,许艳是谎称,还是真的确有其事呢? 如第9例,判决书也没有说明,“怀孕流产”是否是真的。如果是真的,如裁判书所表述的,“怀孕流产补偿”“分手补偿”,那么什么是合理的补偿?什么情况下可以上升到敲诈?二者的界限在哪里? 可不可以借着这次舆情,给网民上上法律课? 6. 2013年,国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 明确指出,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政府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政风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现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 同时也强调,与公众期望相比,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不主动、不及时,面对公众关切不回应、不发声等问题,易使公众产生误解或质疑,给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 2016年,国办再次下发《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通知再次强调: 与互联网对政府治理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存在工作理念不适应、工作机制不完善、舆情回应不到位、回应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通知》还特意提及,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舆情等,是各地区各部门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 试问,这一波舆情中,当地的回应合格吗?是否有不足的地方需要反思和改进? 面对新华社的质问,当地需不需要由更高一级或者更权威的部门,来一次总结或统一回应?然后,开展一下后续处理工作? 请回答。 (文章转自微信公众号与归随笔,文章有适当删减)

灌南法院被曝干预江苏女辅警案 许艳舅舅微博喊冤

3月17日,许艳的舅舅在微博称,许艳及家人已经提出上诉,但法院拒绝家属委托的律师。

江苏女辅警父亲现身说法:那些人欺负玩弄女儿

近日,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称,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1名女辅警与多名男子发生性关系,其敲诈勒索罪名成立,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罚金500万元(人民币,下同),消息传出后引爆网络,在众人的质疑声中,女辅警的父亲现身说法,称他的女儿没有敲诈,是那些人“欺负”、“玩弄”他的女儿。

亏本的女辅警

反腐奇兵、连云港女辅警许艳与9名公职人员发生关系后敲诈的新闻确实很劲爆。但仔细读完之后,觉得这和国产传统的“仙人跳”还不尽相同,狗血的地方有过之而无不及,细细解读简直有让人前列腺发炎的危险。 我们都知道辅警严格的说,在公安序列中只能算合同工。他实际上是公安机关在上级划拨的财政经费中自行安排的。在行政编、事业编、工勤编之下,地位不会太乐观。从职场层级的角度,人脉是肯定局限于底层的。但许艳这个小姑娘19岁加入辅警,23岁案发,4年间居然睡了2名公安局副局长、2名派出所所长、1名小学校长、1名机关工会主席、1名医院副院长还有2名无职级公务员。 虽然说都是在行政体制之内,但层级和行业跨度之大,显然超过了一个20出头的姑娘的活动范围。从正常的公务接触的角度,许艳是做不到的。唯一能够设想的可能就是,她作为一个花瓶,能够经常得到陪侍官场的觥筹交错的机会,进而得以搭上了各色人等。一个19岁的姑娘,被招入辅警,实际的工作可能啥都没干,成为专职陪酒陪睡。在这过程中洞悉了公务人员贪腥却怕事的普遍心理,继而把先献肉体再勒索的“仙人跳”发展成为事业也就不足为怪了。如果没有案发,也许还有其他的许艳正在前赴后继、奋发图强。仅仅把脏水泼给她们,就像骂苍蝇不铲粪堆一样。 试想一下,如果许艳不是地位卑微、无法擢升的辅警,而是正式编制的警察,位列体制内公务员,那么陪睡换来的可能就是“日后提拔”——比金钱更管用的权力,而不是还要用“仙人跳”这种老掉牙的招数来谋财。那么这种交易永远不会被发现,官场依然会其乐融融。 这样的粪堆,恐怕不是一天两天,一团两团。道貌岸然的政坛恩客们都需要这样的花瓶,只不过没料到花瓶碎了割了一地狗血。 更狗血的还在于,对比涉事的两份判决书,我们还可以看出许艳的事发,很可能跟她与其中一个恩客,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原副局长刘相兵案发有关。刘相兵在2019年6月被查,随即牵扯出许艳。他把一个讹自己的姑娘抛出来,作为受贿的某种动机解释,实在不愧是老江湖。 可笑的在于,刘局长已经在2016年被许艳敲诈了一回,居然在2018年、2019年再次上钩,这个智商也是十分感人的了。裤腰带松到就算被讹也在所不惜的水平,到底是来源于权力的自信还是财富的底气? 诡异的还在于,刘相兵前后被许艳讹了128万之巨,但是在关于他的受贿认定中,说他在2013年至2019年,共受贿74.6万元。刘局长收的居然还没有被讹的多,亏空53.4万。这自掏腰包没理由吧?个中精彩只能看官各自想象了。 我查了一下事发地连云港灌云县的工资水平,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就业人员年均工资65435元。我们就算2013年就是这水平,那么刘局长要弥补亏空53.4万,相当于要多挣8年的工资,他一定是含辛茹苦挣了加班费,很感人。 利用公权谋私,痛惜“对不起给我荣誉的组织”的刘局长仅仅被判刑两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利用肉体谋私,敲诈了370万许艳,则被判13年,不仅要全部退赃,而且重罚500万…… 不知道年轻的许艳拿什么来罚,再睡9个估计也睡不出来。在一地鸡毛之中,那些睡过她的恩客终于可以放下心中的石头,在另一场酒席中,满怀期待的窥视下一个许艳。 (全文转自作者脸书)

江苏女辅警睡多位公职人员后索要钱财 反被告敲诈勒索

在中国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情妇、小三是官场反腐的先锋。不少贪官的落马都是因情事败露引起,最近中国官场又上演了一场淫官现形记。江苏一女辅警与当地多名公职人员发生关系后索要钱财,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1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万,追缴违法所得372.6万元。  2021年3月12日,微博用户@媒律圈转发了一封《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据文书披露,被告人许艳,女,1994年10月14日出生于江苏省灌云县,回族,大专文化,原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辅警,住江苏省灌云县。因涉嫌犯敲作勒索罪,于2019年6月19日被灌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6日被逮捕。  据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指,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期间,被告人许艳同时或者不间断的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后以自己家人找被害人闹事,怀孕,分手补偿等为由,抓住公职人员害怕曝光后影响工作,家庭,名誉的心理,先后敲诈9人共计人民币372.6万元。 文书还列举了9位不同“受害者”的职务和被敲诈的金额,其中不乏副局长、所长、卫生院副院长、小学校长这样的地方官员。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许艳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罚金限于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本院一次性缴纳。),追缴被告人许艳违法所得人民币372.6万元(包括已退出的人民币50万元)。  这封判决文书在网络热传后,也引起了事发地官方部门的高度紧张。网友“何光伟”在朋友圈说:“我因在微博发这个判决书,接到当地警方电话让我删。我拒绝删除,理由是这么好的判例要让每个人学习,这对依法治国有帮助。电话里的警官自己都笑起来了。”  北京张新年律师吐槽说:“自己在微博里转了下这份判决书,两三分钟后就接到一陌生电话。电话那头的人自称连云港警官,希望张律师能‘下架’这份判决书。”  不过,这位律师也对警察进行了四分钟“说服”,委婉拒绝删帖要求,建议警官紧急向领导汇报不要再给网民打电话删帖,以免引发恐慌。相关录音也在网上疯传。  事件持续发酵后,官媒和相关部门也相继发声。3月12日晚,中共灌云县委宣传部通报:7名涉案公职人员已于2019年底被处分。同一天,江苏灌云法院回应撤回“女辅警敲诈案”刑事判决书:许艳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期间,一审判决书尚未生效。此外,新华社也发文称:“面对公众质疑,当地相关部门决不能删帖了之,公开解答才是正理。”  据灌云县坊间流传:为了能够成为一名正式工,许燕在五年时间里,不断地和老男人上床。这些老男人,都向许燕承诺,会给她转正。然而,他们提起裤子,就翻脸不认人。许燕退无可退,忍无可忍,选择了绝地反击,拼死一搏。她找到这一个个老男人,谎说自己怀孕了,谎说自己的母亲会来找他理论。那些吓坏了的男人,为了自己的仕途,乖乖地送上钱来。  知名律师@老歪认为这是一起冤案,他认为被告人如果确有怀孕流产的事实,所谓被害人就有赔偿或者补偿的义务,而过度索赔并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更可能构成的是诈骗罪;此外,对违法所得的处理不清晰;再者,被害人多为执法人员,他们有查禁犯罪的法定职责,对发生在眼前的敲诈勒索犯罪,不是依法立案查处,而是配合被告人完成犯罪,他们要么构成犯玩忽职守罪,要么就是被告人敲诈勒索罪的共犯。  时评人秦鹏表示:“许艳还和其他多个派出所长和一个副局长有不当关系,那么问题是,这是中共官场共享情妇的潜规则,还是进贡给上级?  我们知道中共这方面很丑陋,比如军中妖姬汤灿,就是徐才厚、薄熙来、周永康等人的公共情妇。那么,给的钱到底是官员们玩弄女人的大手笔补偿,还是敲诈勒索,也很难说。所以,这一次网络发酵这么厉害,就是因为中共官场的这些黑暗的惯例和潜规则,所以才群情激愤。”

许艳见布兰斯塔德请求营救余文生 王峭岭一度失联

中国维权律师余文生被中国当局裁定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犯罪,其妻子许艳一直为丈夫呼吁奔走。周四(17日),许艳出席美国驻华大使馆举行的美国宪法日活动,并和即将卸任返美的美国驻华大使布兰斯塔德交流。她请求美国政府帮助营救余文生,布兰斯塔德对余文生的情况表示关注。同一天,前往参加同一活动的709律师家属王峭岭未能顺利成行,她在前往大使馆的路上遭便衣男子押上警车,直到当晚才获释。 据自由亚洲电台19日报道,余文生妻子许艳获邀参加美国驻华大使馆举办的庆祝宪法日活动。许艳在见到即将卸任美国驻华大使布兰斯塔德时,介绍了余文生律师的情况:余文生一直为709被捕律师代理案件,2018年初,他发表修宪公民建议书后被捕。今年6月,江苏徐州中级法院秘密开庭,裁定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判监四年,余文生不服提出上诉。将卸任美国驻华大使布兰斯塔德对余文生案件表示。 余文生代表律师曾表示,余文生案件一审期间,官方委派的律师和公安曾逼他认罪,又希望他举报其他维权律师,被余文生拒绝。他在去年底至今年初长时间挨饿,最近检查显示脑部正常,但右手仍有颤抖问题。 王峭岭失联数小时 于当晚释放 同一天受邀参加宪法日活动的还有709律师李和平的家属王峭岭。据王峭岭的好友在推特发消息指,当天下午王峭岭离开住所后一度与外界失联,直到晚上才传出消息。王峭岭说,她走出北京东风北桥地铁站出口后,便被两名便衣男子抢去手机、压倒在地上,再被5、6个人推上警车,直到晚上才被释放回家。 王峭岭指出,她大概被警方控制了5个小时,不仅遭限制人身自由,且被暴力对待。过程中,警方宣称在执行公务,却不敢出示工作证,“最后有一个警察在我面前把他的工作证晃了一下,根本不让你看清楚是什么”。 中国政府在2015年7月针对律师和维权人士展开大规模拘捕,被称为“709大抓捕”。李和平当时被捕,并于2017年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但在判决出炉前,他已被监禁2年。余文生则一直为709律师代理案件。 2020年“709事件”五周年当天,美国国务卿蓬佩奥、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发言人和英国驻华使馆等纷纷敦促中国当局,立即释放包括余文生在内与“709事件”有关的中国律师和人权捍卫者。

人权律师余文生被控“煽颠罪”遭判囚4年 妻吁国际关注

中国大陆人权律师余文生遭中国当局关押超过900天后,于17日被徐州当地法院宣判,余文生被以所谓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余文生妻子许艳呼吁国际社会持续关注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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