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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红“铁头”数月前在日本靖国神社撒尿,被中国网民追捧为“爱国英雄”,还获中国外交部“背书”,但日前却传出他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中国公安逮捕。 综合媒体报导,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8月27日发布通报称,对董某某(网名“铁头”)等人,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立案侦查。 警方说,董某某、薛某、许某某等人经合谋,今年5月间以曝黑料相威胁,向某带货主播索要数百克黄金,并许诺交付后将提供保护。铁头涉嫌敲诈勒索直播主,不法所得包括3支苹果手机、59张面额人民币100元的超市卡等,全被没收。 藉打假之名行敛财之实 铁头此前拍一系列打假视频,包括海南三亚海鲜市场乱象,金镶玉抽奖骗局,老年保健品骗局,东方甄选涉嫌卖假货,让他累积数百万粉丝,今年6月又跑去靖国神社恶搞,更让他声名大噪。 不过,铁头在“东方甄选涉嫌卖假货”踢到铁板。东方甄选去年10月回应称:“近日,某网络主播假借‘打假’之名,歪曲事实,恶意‘维权’,发布大量抹黑东方甄选的言论,严重侵犯公司声誉,给广大消费者带来困扰。我们已经发布律师函,并将采取必要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久(2023年11月4日凌晨),铁头便在抖音平台发视频,郑重并正式地向东方甄选和董宇辉道歉。 “铁头”被捕后,澎湃新闻发文评论称,其所谓的打假维权,“表面是伸张正义,实质上却是不法的生意,流量成了牟取私利的敛财工具”。 铁头的争议不曾停歇,今年1月他直播自爆曾找色情服务,引发网民举报、抵制,使其抖音、微博等多个平台帐号都被封禁。此前还有网民爆料,铁头曾因开设赌场和非法拘禁被判刑。 铁头被日本警方通缉 今年5月31日晚间,铁头在日本东京对著刻有“靖国神社”字样的石柱撒尿,还用红色喷漆喷上英文字“toilet”(厕所),并在作案后立即逃回上海,掀起日本当地舆论怒火,并被日本警方通缉。 这起事件引起日本民众愤怒,有日本人表示愿意悬赏1,000万日元缉拿“铁头”。 对于自家网红铁头破坏东京靖国神社事件,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在6月3日举行的记者会上并未予以谴责,而是要求日方“反省侵略历史”。 不过,中国网民指责“铁头”是“一个老鼠坏了一锅汤”。 中共为何要带动中国百姓去仇恨靖国神社?《新闻看点》主持人李沐阳在6月2日的节目中指,靖国神社里面有中共至死都不敢说的原因。 李沐阳说,靖国神社非常详细地记录了侵华日军的死亡人数,其中侵华日军死于国民政府军之手的为31万8,883人,死于苏军之手的为12万6,607人,而死于中共军队之手的只有851人。这份日军的记录无疑将戳穿中共一直将自己美化成抗日的“中流砥柱”的谎言。
从10月23日开始,居住在中国北京的资深女星马羚接连在微博发文求助,称家中电费从以往一个月几百元(人民币,下同)突然飙涨到15万多元,并控诉“中国国家电网”是在“诈骗”、“敲诈勒索”,引发网友热议,还有人担心马羚如此高调呛声,会不会被消失?目前在微博上已经查询不到马羚的求助帖文。 马羚于10月23日晚上10时许在微博发文称,自己从今年7月开始就没收到电费单,于是致电国家电网投诉,希望对方能补寄电费单,相关单位则表示疫情期间太忙。 马羚在帖文中控诉,自己至今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但却收到一张“天价帐单”,她看到价格后当场吓坏,一个月电费竟然高达135,570.16元。 马羚还贴出2019年、2020年同期的电费单,分别为503元和988元。 中国女星马羚晒天价电费单。(图片来源:微博) 她在微博写道:“国家电网太可怕了!我一家两口人,如何一个月用十余万元的电费?没有空调没有暖气的日子中,只是照明,要十余万元?我已经交了好几十年的电费了!怎么会发生这种奇异的事情?一个月13万元的电费,这是什么意思?”马羚质疑国家电网是要“诈骗”或“敲诈勒索”。 马羚随后又在微博更新进度,表示自己发文后坐在家里,只开了电灯、电视机,加上一台WIFI机,约一小时后再查询电费,短短一小时的时间又涨了近2万元,直接飙到152,468元,让马羚心生疑问:“发生了什么?” 马羚发文控诉完约莫一小时后再查询电费,电费竟然直接飙到15万2468元。(图片来源:微博) 马羚表示,自己已经打电话投诉,但一直没有得到处理,才在微博发文控诉,希望得到答复与合理解决方式。 大多数网友力挺马羚:“高得离谱,建议报警立案处理,盼有个合理的解释”、“你发这个没用,你肯定是得罪国网的人了,你知道中国电力谁控制吗?朱总都动不了的人。”还有网友开玩笑说:“估计有人在偷电挖矿。” 不过,也有小粉红攻击马羚:“无知的蛀虫,有问题了就先赖国家。” 另有一部分网友劝马羚不要太高调,要冷静私下处理,以免被归类为“劣迹艺人”被消失:“找个懂法律的朋友咨询一下,以免自己权益被侵害。备案,投诉,举证。在微博上和国电弄,万一你发言措辞不当,发个微博上的文字最好是律师帮你看了再发,现在……文艺界都风口浪尖,我们还想以后看到马老师的戏。” 中国近期大限电,电力短缺问题成为民众关心的问题。财经网美胡采苹Emmy Hu得知马羚的遭遇后在脸书发文说:“供电大乱,应该是电表坏掉了乱跳,但因为现在中国正在涨电费,就变成了全民话题,现在电厂都在买煤炭,真的没空管这种小事,结果就天下大乱了。” 不过,马羚有关电费的微博帖文目前已经被删除。
2018年,中国破获一起涉案金额高达5000多万人民币的医院弊案,《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此案的破案关键,竟然是3名绑匪的功劳! 《中国纪检监察报》11日指出,2017年2月,广西来宾市卫计委主任科员韦树峰,因为怀疑来宾市人民医院院长周方收贿,于是计划黑吃黑海捞一笔,他伙同另外2人绑架周方,最后成功勒索10万人民币;事后韦树峰担心周方爆警,还要求周方写下承认收贿的内容。 2018年3月,韦树峰等3名绑匪因为抢劫罪被捕并判刑,警方也调查到周方当年承认收贿的证据,追查之下发现周方从2005年就开始利用职务之便,在医疗设备、药品、耗材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取近20名医疗行业商人财物。来宾市人民医院高层也有样学样,跟著院长一起收贿,案外案就这样被扯出来。 该案之后又牵扯出数起相关弊案,共有76人遭惩处,最后涉案金额总计高达5000多万人民币。
近日,深圳男子在海底捞宣称吃到蟑螂,店家息事宁人赔偿其1000元,最后发现一事是该男子自导自演,最后这位吃“霸王餐”的男子因敲诈勒索被拘留。 据深圳新闻网报导,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海底捞员工小英忆述,当天一位男子前来用餐,点了一桌子的菜。用餐快结束时,该男顾客招呼小英,当着小英的面从锅里捞出了一只蟑螂质问她这是怎么回事。 小英当即表示给他免单,但对方不依不饶,要求赔付1000元。小英想让对方稍等一下,把情况弄清楚,但对方很不耐烦嚷嚷着要走,还说要打投诉电话。最终,火锅店店长同意赔偿。 待男子离开后,小英查看监控视频觉得有些不对劲,于是报了警。 海底捞值班经理温欢欢说,通过监控看到顾客手里拿了东西,在左手递右手的过程当中,东西直接掉到了桌子上。然后又看了周边的环境,立马用手捂起来,又换到右手,当下青菜的时候,一起把这个东西下到锅里面。 警方通过监控片段发现,该男子用餐过程中的表现确实很怪异,一个黑色异物从他的手中直接掉到桌上。男子看了周边的环境后立即用手机遮挡,随后用右手放青菜下锅时,他把这个异物一齐放到锅里。 警方后来将男子抓捕,在审讯中,男子称他姓蔡,此前从事餐饮行业。如果客人在店内食物中发现虫子之类的异物,店家一般都会免单赔钱息事宁人。当日他在用餐前到草坪找到一只死蟑螂并藏在裤袋,等吃饱喝足后就开始实施这场“自导自演”的闹剧。 据悉,事发当晚,该男子还在另一间海底捞以同样手法敲诈了800元,两次共获利1800元,他最终因敲诈勒索被警方行政拘留。 警方称,蔡姓男子的行为不单单是吃霸王餐、占小便宜,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274条规定,犯敲诈勒索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此有网友称,“这人是不看新闻吗?海底捞摄像头的密度,你也敢吃霸王餐”、“海底捞摄像头比高速拍照的多,真够可以的”、“蟑螂说我太倒霉了,凭什么每次霸王餐都拿我当炮灰”。
吃了一天的瓜,终于等到了铿锵有力、真正具有震慑力的质问。 3月12日,一条“江苏女辅警与多人发生关系敲诈获刑”的消息在网络流传,逐渐发酵。 此消息来源为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显示江苏省连云港市90后女辅警许艳,从19岁开始,相继和9名(其中2人无公职)男性发生性关系,完事后以怀孕向这9名男性索取”经济补偿”,共计372.6万元。在已知涉案的男性当中,包括小学校长、政府机关工会主席、医院副院长,公安局副局长与派出所所长。检察院一审判决,许艳有期徒刑13年,罚金500万元。 1994年出生,5年时间,与9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关系,先后索要共计372.6万元款项,被判13年,罚款500万元…… 这每一个数字,都震撼人心。震惊的同时,也给公众留下了太多疑问。 1. 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正式实施。 依据该办法,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最高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一般均应在互联网公布。 截至2020年8月30日18时,中国裁判文书网文书总量突破1亿篇,访问总量近480亿次。 一起普通的“连环”敲诈勒索案,依法应该公布,而且理应在互联网公布吧? 公开的目的,是不是为了给公众看?是不是表明要接受社会监督?是不是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那么,对于这样一份已经公开的判决书,为什么一开始阻止一些网友去转发传播呢?而且是通过一对一打电话沟通的方式?这种方式妥吗? 事实上,恐怕也正是由于这种微妙的沟通方式,进一步刺激了舆情吧?当地不妨对照反思,处置舆情的思路是否从一开始就错了? 2. 公安局副局长、派出所所长、卫生院副院长、小学校长……这么多公职人员牵涉其中,而且不少都处于重要岗位,甚至是执法岗位,这说明什么? 当地的某些生态,是否出了问题?这明明可以作为一个典型案例来深刻剖析、刮骨疗毒,就别藏着掖着了吧? 现在,这件事情既然已经成了一起公共事件,舆论关注强烈,犯了纪律的公职人员有没有被处理?具体是如何处理的?这个问题,目前只有一个初步答案。 舆情发酵到一定程度后,灌云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部分被敲诈者已被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不清楚”。 灌云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则转达县纪委的回复,“已对相关公职人员进行了处理,但具体处理结果暂不便透露。” 一个“不清楚”,一个“不便透露”,是托词还是有什么难言?这不仅没有让公众心中疑团揭开,反而更困惑了:有什么不便透露的呢? 公众的知情权,不仅事关公平正义,也事关当地的法治形象,“不便透露”显得不够妥当吧? 3. 在9组“关系”中,刘某乙曾经和许艳有过两段关系:一段是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向刘某乙索要人民币20万元后,双方不再联系”。 然而,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两人再次发生关系,刘某乙再次被索要钱财。 这种“二次发生”的纠缠关系,吃瓜群众都听过太多,尤其是娱乐圈有不少类似的瓜,它们的区别在哪里?感情纠纷和违法犯罪的边界在哪里? 不妨借此机会,给吃瓜群众普个瓜,哦不,普个法吧? 4. 通过判决书可以发现,敲诈金额动辄数十万,甚至上百万。比如,派出所所长孙某,三次被索要100万;从派出所所长升任分局副局长的刘某乙,先给了20万元,后又被索要108万。 一座小县城的公务员,出手如此阔绰,不太可能是正常的工资收入吧?来源是否正当? 据媒体报道,刘某乙已经因受贿罪被判两年六个月。那么其他人的财产来源,有没有调查呢?结果如何? 5. 9组关系中,第一个是明确写了“许艳谎称其母亲李某甲知道其怀孕欲找孙某讨要说法”,其他案例则没有说明“谎称”。那么这些案例中,许艳是谎称,还是真的确有其事呢? 如第9例,判决书也没有说明,“怀孕流产”是否是真的。如果是真的,如裁判书所表述的,“怀孕流产补偿”“分手补偿”,那么什么是合理的补偿?什么情况下可以上升到敲诈?二者的界限在哪里? 可不可以借着这次舆情,给网民上上法律课? 6. 2013年,国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 明确指出,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政府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政风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现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 同时也强调,与公众期望相比,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不主动、不及时,面对公众关切不回应、不发声等问题,易使公众产生误解或质疑,给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 2016年,国办再次下发《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通知再次强调: 与互联网对政府治理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存在工作理念不适应、工作机制不完善、舆情回应不到位、回应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通知》还特意提及,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舆情等,是各地区各部门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 试问,这一波舆情中,当地的回应合格吗?是否有不足的地方需要反思和改进? 面对新华社的质问,当地需不需要由更高一级或者更权威的部门,来一次总结或统一回应?然后,开展一下后续处理工作? 请回答。 (文章转自微信公众号与归随笔,文章有适当删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