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党国资本禁入新闻传媒业是怎样的一盘大棋?

10月8号,中国国家发改委就《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份清单要求非公有资本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新闻机构,包括通讯社、报刊出版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互联网新闻采编发布服务机构等。非公有资本也被禁止引进境外媒体发布的新闻,不可从事涉及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等活动、事件的实况直播业务,也不得经营新闻机构的版面、频率、频道、栏目、公众账号等。

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一经公布就在社交平台引发轩然大波。有网友惊呼:“就这政策还申请跨太平洋伙伴全面进步协定(CPTPP)呢,完全就是和CPTPP的基本原则相悖。” 

@A.GO 评点:中共国禁止非共产党直接资助的新闻媒体及其报道,进一步破坏言论自由,将使中国社会与现代文明社会的沟壑愈深,中国人的精神生活更加黑暗窒息。 

原中央党校教授@蔡霞:国家发改委前身是国家计划委员会,是实施中共极权统治的重要部门,其权力大到号称第二国务院。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计委规定所有农工商交通财贸等的生产流通交换分配指标,控制着所有人的生存状况和命运。现在发改委再多一个大权:计划大陆人的眼、耳、口,规定大陆人能看到什么、听到什么,能说什么。 

@萧夏林 :发改委六条征求意见稿的根本错误在于: 

1.公然践踏宪法,彻底否定公民依法享有的言论自由权利。 2.公然否定人民是国家的主体,否定国家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原则。 3,公然全盘否定非公企业价值取向的正当性,合理性与合法性。 4.公然把一切非公企业划入可疑、危险甚至是敌对力量范畴,认定非公企业从事新闻采编播发工作必然会违背国家利益。 5.公然否定一切非公企业、组织和个人对公有部门新闻采播工作的监督批评作用。 6,公然把国家与人民对立起来,否定人民的价值追求,否定人民的选择权,否定人民表达的正当权利。 7.公然认定只有公有部门主办新闻采播才具有正当性与合法性,人为地把公有部门与人民割裂开来。 8,公然丑化国内形势,制造恐慌和敌对情绪。 发改委六条 思想之僵化,逻辑之混乱,影响之恶劣,令人震惊! 

一篇题为<非公资本禁入新闻业,这才是一盘大棋!>的网文这样写道:“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在2010年1月1日发布了《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不仅是一份纲领性文件,更明确了新闻出版业未来发展的“路线图”。其中第二部分第五条提出的政策方针是:“优化所有制结构,实现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 

以互联网巨头阿里巴巴为例,该公司就投资了香港《南华早报》、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和微博,阿里巴巴旗下的蚂蚁集团也持有财新传媒股份;又如众所周知的“四大门户网站”新浪、搜狐、网易、凤凰,以及数不胜数的各类网站和自媒体平台。非公资本如何有序退出?转让还是赎买? 

目前,各地的报业、出版、广电等部门,省级平台都组建了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甚至有些官媒机构还开展了第三方审稿服务经营业务,产业链日益扩展延伸。 

如果非公资本“不得经营新闻机构的版面、频率、频道、栏目、公众账号等”,那么,以一家杂志为例,它的广告、发行业务交给了一家或几家民营公司,这家刊物是不是成了刊号出租方?而集团制企业的核心业务,基本上都注入了上市公司,实现了股权的社会化、证券化,如何在其中剔除非公有资本呢? 

世界上二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中,绝大多数新闻传媒机构都是私营的,与我们国情完全相反。若没有相应的解决方案,必然会给一些怀有敌意者落下口实,授人以柄。 

以大家熟悉的美国新闻业为例,美国有约2千家日报、7千家周报,1万多家期刊杂志,1万多家广播电台,1千3百多家电视台,还有几万家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通讯社。不过,没有一家公办的“官媒”,全是私营机构。这些新闻机构所派往中国的记者,或者它们在中国聘任的工作人员,是否需要遵守“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的规定呢? 

由上可知,发改委要下好这一盘大棋,确属不易。今后随着信息技术的更新进步,“每个人都是媒体”的“后信息时代”正在进入我们生活,而传统新闻产业却正在日益萎缩,出现了融媒体、多媒体混业经营的大趋势。 

我相信发改委对未来新闻传媒产业的变化了然于胸,已经有了改革思路。祝愿发改委,下好这盘大棋,并最终成为赢家。

(全文转自法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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