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电台编导蔡玉玲报道7·21事件被控虚假陈述开审

2019年7月21日晚,反送中运动期间,元朗西铁站白衣人袭击市民事件引起各界关注。香港电台外判编导蔡玉玲,去年制作7-21事件一周年电视特辑,透过车牌查册寻找事发时怀疑运送木棍等武器的汽车车主,被警方控告查册车牌时作出两项虚假陈述,案件星期三正式开审。 

法官裁定蔡玉玲两项表面证据成立,控辩双方不传召证人,即日完成结案陈词,法官押后至4月22日裁决。多个新闻界团体到法庭外声援蔡玉玲,高举捍卫真相自由等标语。 

2019年7月21日晚,反送中运动白热化期间,大批穿着白衫、怀疑有乡事及黑社会背景的人,手持木棍、铁枝、藤条等攻击性武器,在元朗西鐡站一带无差别袭击市民,尤其是身穿黑衫,可能是参与当日港岛区反送中游行后,搭地铁回家的市民。 

港台编导蔡玉玲制作7-21周年专题被拘捕 

警方收到报案后延误约40分钟才到达现场,导致45人受伤,其中一人性命垂危。警方当晚没有采取任何拘捕行动,甚至有指挥官表示,没有搜出任何攻击性武器。 

截至去年7月,事隔一年仍然只有37人被拘捕,当中只有7人被控涉嫌非法集结、暴动及串谋有意图而伤人等罪名,警方的处理手法被质疑有“警黑勾结”的嫌疑。 

香港电台新闻专题节目《铿锵集》外判编导蔡玉玲,去年制作7-21事件一周年电视特辑,名为《7-21谁主真相》,她透过车牌查册寻找事发时怀疑运送木棍等武器的汽车车主,让观众了解事发时更多细节。节目播出后引起社会极大回响。 

蔡玉玲去年11月3日被警方上门拘捕,指控她透过查册方式取得2019年7-21事件现场的车辆的车主资料,警方怀疑她不正当使用资料,控告她两项“为取得道路交通条件下的证明书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 

案件开审蔡玉玲表明“不认罪” 

案件星期三(3月2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正式开审,由裁判官徐绮薇处理。香港电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香港记者协会等多个新闻团体到法庭外声援蔡玉玲,高举捍卫真相自由等标语。 

蔡玉玲开庭时对两项控罪清晰表示“不认罪”,辩方在庭上将20多分钟的《7-21谁主真相》完整播放,向法官解释蔡玉玲需要透过查册车牌,取得车主资料的内容,在香港法庭上可以说是首次的安排。 

法官裁定控方表面证据成立,蔡玉玲选择不自辩、控辩双方都不传召任何证人,双方代表律师即时展开结案陈词。 

辩方指查册拟找出怀疑运送武器车辆车主 

辩方的理据重点认为,查册的用途是调查怀疑运送武器的车辆的车主,找出车辆拥有人辨认袭击者,必然与交通运输有关。 

辩方表示,香港其他登记册都有列明具体用途,但都不会规限传媒查册,辩方认为传媒采访很多时第一时间就是透过查册搜集资料,又认为这次采访明显涉及公共利益。 

辩方表示,相关条例在50年代已经制定,政府如果忧虑有人滥用查册机制损害私隐,由50年代至今有很多机会可修例。 

辩方引述运房局统计2010年逾2,800宗传媒查册 

辩方表示,根据运输及房屋局提供统计数字显示,2010年的5万多宗查册,约一半是用于法律程序,有超过2万宗申请没有注明用途。辩方又表示,当年传媒提出的查册约有2,800宗,质疑控方现在说查册由头到尾都不是供新闻报道之用,到底是否属实,而这样亦影响蔡玉玲查册申报用途时的心态。 

对于控方指出,香港现行3个查册用途中,“进行法律程序”只限于与交通运输直接相关的诉讼,辩方认为“必定错误”,因为条文表明查册取得的证明书可以在任何民事或刑事诉讼呈堂。 

辩方表示,蔡玉玲查册时剔选“其他有关交通及运输事宜”作为用途,当中“有关”是一个笼统和极广的关联词,不属于法律字眼,只是在查册申请表上出现。法庭在衡量采访调查车辆在道路的使用与交通运输事宜关系时,需要采用最广泛的释义。 

控方担心查册被滥用影响车主个人私隐 

控方表示,蔡玉玲查册取得车辆资料后,到登记地址和经电话做访问,但访问本身与交通运输无关,担心查册被滥用影响车主个人私隐。 

控方重申,车辆登记册的备存是解决道路上的问题及赔偿问题,例如车辆在路上行驶,不当使用令人造成阻碍或伤亡,因而需要得知拥有人的身份。 

控方结案陈词中多次表示,申请证明书用作与交通及运输无关的事是“滥用”,又认为条例不应适用于“滥权性申请”、与条例目的无关的目的,否则会严重影响车主的私隐,亦会令资料被滥用。而采访与报道用途及目标,本来就并非与交通有关事宜。 

控辩双方即日完成结案陈词,法官宣布押后一个月至4月22日裁决。 

记协忧当局收紧查册影响新闻自由 

香港记者协会去年11月3日蔡玉玲被捕当日发表联署声明,对蔡玉玲因为制作7-21元朗事件节目被警方拘捕,表示极度震惊及愤怒。 

香港记者协会主席杨健兴去年11月在记者会上表示,今次事件是香港资讯开放的倒退,担心进一步影响新闻自由。 

杨健兴说:“这次其实是香港资讯开放一个很大的倒退,严重削弱了传媒监察的功能,透过查册去寻找真相,这个是很严重影响新闻自由以及公众的知情权,这个是我想讲的第一点。特别我们香港自己一些很基本的东西,香港说要发展成为金融中心,我想新闻自由是除了完善的法治制度之外,新闻自由是相当重要,传媒是透过譬如说查册,即是一些资讯是可以查到的、核实的,可以监督一些企业、政府以致于金融机构。” 

记协联署声明表示,追查事件真相属传媒天职,过去不少涉及重大公众利益的报道,包括政府高官僭建及选举舞弊等事件,均透过查册方式揭露,而查车牌亦为记者常用的调查方法。是次警方滥用《道路交通条例》打压正常采访行为,势必摧毁新闻自由,造成寒蝉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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