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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應付「起底」現象 港府考慮封鎖Telegram

不少港青在「反送中」期間使用的通訊平台Telegram可能遭港府「封鎖」。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周一(16日)透露,正考慮首次引用《私隱條例》,停止或限制香港民眾使用該平台APP。 港府2021年10月實施新修訂的《私隱條例》,將「起底」行為刑事化。自由亞洲電台報導,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周一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表示,公署去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期間,向12個網上平台發出227份停止披露通知,要求移除1,111項「起底」訊息,其中約8成訊息已被移除。 她並稱,公署去年12月至今年4月,分別就兩宗涉干犯「起底」罪行進行拘捕行動;公署上周還與警方就另一案件進行聯合拘捕行動,該案涉及有人在社交平台披露警務人員、70名立法會議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  鍾麗玲稱,海外平台的「起底」行為猖獗,且訊息量龐大,但海外即時通訊軟體提供者顯得「不合作」。她稱,公署會向海外平台發出警告信,並多次向其對口單位投訴,但相關「起底」訊息仍未見移除,即使移除後亦會「周而復始」地重複出現。不過,香港本地平台則是「百分百合作」,鍾麗玲說,因公署會對不合作的本地平台做出即時行動。 被問及針對打擊海外平台的法例不足時,鍾麗玲稱,除了要求海外平台移除訊息外,新修訂的《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6L條中亦賦予公署權力,停止或限制任何人接達相關平台上有關訊息發布所在的部分;以及要求主機服務提供者停止向相關平台提供服務,變相「封鎖」整個平台。 鍾麗玲透露,正考慮就屢次上載「起底」資料的平台設立黑名單,尤其針對那些屢次警告不改的海外平台。 親中港媒《星島日報》引述消息稱,公署形容的「不合作的平台」正是港人常用的海外即時通訊軟體Telegram,並稱,公署已留意到香港2019年起絕大部分「起底」訊息來自多個Telegram的群組,使Telegram成為當局特別注意的目標。

港首例!六旬婦打復必泰後心肌炎死 獲賠200萬

香港一名六旬婦人去年接種COVID-19疫苗後死亡,最近獲賠港幣200萬元,這是香港首宗接種疫苗後死亡而獲賠償的個案。 據港媒報導,66歲死者去年7月接種第一劑「復必泰」疫苗16天後死亡,解剖結果證實死因是心肌炎。官方委任的專家委員會認為,即使事件與疫苗接種有時間關聯,但不能確定其死亡與打疫苗有否有因果關係。 官方成立的保障基金規定,若關聯不確定,相關人士仍可獲發死亡保障額。 港府去年初起為市民接種中國科興控股生物技術有限公司(Sinovac)生產的滅活疫苗「克爾來福」,以及中國復星醫藥和德國BioNTech合作生產的信使核糖核酸(mRNA)「復必泰」疫苗。當局同時成立接種疫苗保障基金,為接種疫苗後出現副作用的人作出賠償。 截至4月23日,疫苗保障基金已批出逾3,300萬元賠償,個案涉及嚴重過敏反應、面癱、住院治療及多形性紅斑等。 香港已接種逾1,645萬劑次新型冠狀病毒疫苗,截至今年3月底,衛生署共接到89宗接種疫苗後14天內離世的個案。

黎智英涉欺詐一案 原集團財務總監轉證人獲免起訴

香港壹傳媒集團被控違反地契欺詐案,令與創辦人黎智英相關的公司獲益。案件周一(16日)在區域法院進入第6天審訊,從本案分拆的被告、原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轉為控方證人出庭作供,他在庭上承認已收到免於起訴書。 綜合港媒報導,周達權(64歲)周一從特別通道出入法庭,以「特赦證人」身分出庭作證。他在庭上承認已收到免於起訴書後開始作供。 法官開庭便稱,任何人用不同形式、方法接觸影響證人,很大機會負上刑責。 周作供確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私人公司「力高顧問有限公司」於1998年將註冊地址更改至涉案地段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惟該公司名稱從未出現於涉案的《蘋果》大樓的「水牌」(即大樓大堂公司名牌)上。 周又稱,「力高」僱員除會計部員工外,亦聘請了船員、船長及司機,為黎智英及其家人服務,形容「力高」的業務與報業印刷「完全沒關係」。  周作供稱,「力高」辦公室原位於涉案大樓1樓,其後因座位不夠用而逐漸搬到4樓;並稱黎智英的私人助手Mark Simon及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也有處理「力高」業務。 周強調,「力高」所有的實際利益、股票價值均屬黎智英,力高100%所有的錢都是黎出的,他只是以信託形式持有「力高」的50%股權,沒有實際得益,公司最終決策人是黎智英。 周表示,將軍澳工業邨租務事宜由《蘋果》印刷公司行政部負責處理,並由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與科技園公司接洽。至於為何文件由周達權簽署,而非黃偉強?周解釋,行政部與科技園公司談好細節後,再由他在承諾書等文件上籤署,並稱他得悉「力高」沒有申請牌照,當時是由黎智英及其他董事決定。 案件押後至本周三(18日)續審,周達權作供料需時約一星期。 周達權1993年加入壹傳媒,2016年成為集團財政總裁。他早前獲准與黎智英及黃偉強分拆案件處理,並押後他的案件至7月21日再提訊。 黎智英及黃偉強此前被控涉嫌隱瞞香港科技園公司,容許黎的私人公司「力高」公司使用《蘋果日報》大樓,違反租契,兩人同被控欺詐罪。 控罪指,黎智英於1998年4月1日至2020年5月19日期間,黃偉強則於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19日期間,連同「其他人」藉欺騙,即向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處所,並非按科技園公司與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於1999年5月25日所訂的租契而使用;以及向科技園公司虛假地表示,處所是按該租約協議指明的用途而使用,並以此意圖詐騙及誘使科技園公司,不執行租契協議下的權利去採取行動,致《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得利益;或致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憂政治風險 香港職工盟教育基金註銷停運

遭親中港媒點名涉違國安法的「職工盟教育基金」,周四(12日)召開特別會員大會通過撤銷公司註冊,現正處理停止公司業務運作。 綜合港媒報導,前職工盟主席鄭清發坦言,通過撤銷公司註冊的決定,是為了減低其他人承受的「政治風險」。他表示,教育基金過往負責勞工和職業安全宣傳教育,卻被指違法而走上停運之路,對此感到無奈。 職工盟教育基金的網站已關閉無法瀏覽。據網站的存檔顯示,職工盟教育基金2002年成立,註冊為非牟利慈善機構,主要為基層工人和失業人士提供不同類型的培訓課程,並提供就業支援服務。近年增加服務至長者、婦女、青年、少數族裔及殘障人士的培訓、就業及服務。 鄭清發表示,教育基金轄下的培訓中心去年10月已停止收生。 隸屬泛民主派的職工盟,因不敵國安法的政治壓力,2021年10月宣布解散;聯盟多名重要人士先後被捕入獄。 職工盟屢遭親共港媒狙擊 親共媒體《大公報》、《文匯報》此前數度發文指稱,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撥款給職工盟長達20年。2020年,NED旗下的美國國際勞工團結中心獲撥款港幣272.3萬元,給予香港合作夥伴協助成立新工會。 職工盟教育基金當年的財務報表顯示,總收入暴增近1,200萬元。親共媒體以此質疑職工盟涉嫌勾結外國勢力,並稱執法部門正循危害國安方向全面調查。 香港警方2月發函給職工盟,要求提交組織運作、過往活動、收入來源及開支等資料。職工盟主席黃迺元等人3月到警察總部遞交回復,但未透露回復的內容。隨後警方於3月31日將黃迺元、副主席鄧建華及司庫鍾松輝3月31日帶走,指稱他們沒有向警方提交資料,涉違反《社團條例》。正在服刑的前秘書長李卓人亦受查。警方另搜查職工盟會址等多個相關地點。 親共傳媒還點名職工盟,指稱其「宣稱解散」後,旗下6間公司有3間改名,「企圖『漂白』」,又轉移大量資料至「影子機構」City-Up進修學院的培訓中心。《大公報》4月又報導稱,職工盟多個屬會在職工盟公布解散後改名繼續營運,「滲透社會各階層,疑伺機作亂」。 職工盟創辦人之一的李卓人,去年4月16日遭判未經批准集結罪入獄14個月。2012年起擔任總幹事的蒙兆達,去年9月離港赴英並辭職。黃迺元批評建制派媒體,企圖利用職工盟過去與外國民間組織連結的工作,指控職工盟是外國代理人,表示職工盟絕不認同這種政治定性。職工盟去年10月經會員大會特別會員大會通過解散。

承認製造爆炸品 「12港人」黃偉然判囚20個月

「12港人」案之一的黃偉然,周四(12日)承認2020年犯下的製造爆炸品罪,被法官判監禁20個月。 黃偉然2020年涉及在上水家中製造爆炸品DNT,被控一項製造爆炸品罪,其後他與另外11人於同年8月潛逃台灣期間被中國執法機構截獲,在中國服刑7個月。他返港後被加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31歲的黃偉然周四在區域法院承認製造爆炸品罪,而針對他的妨礙司法公正罪,控方留檔法庭,不作起訴。法官聽取求情後,判處他監禁20個月。 黃偉然在警誡下的錄影會面中,承認他從網上學習如何製造炸藥。他表示,因「貪玩」製造炸藥,原打算到山頭引爆看看威力如何,但製造炸藥後覺得不應該這樣做,又不知道如何處置炸藥,最終決定埋在地下。他說,要引爆DNT需要溫度超過400度,正常情況下不會爆炸,他沒有試圖引爆炸藥。 黃偉然被控一項製造爆炸品罪後,與另外11名有案在身的被告,經其他人協助計劃潛逃,但於2020年8月23日乘坐快艇經海路離港途中,被中國執法機關截查拘捕。 被告自願向警方透露,他計劃與喬映瑜及黃臨福在台北經營咖啡店謀生。被告與本案其他被告在憑相認人程序中認出一名叫「恩典」的女子,亦有被告認出接載他們到布袋澳的司機,一些共犯目前仍在逃,部分更已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 法官指,製造爆炸品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案發時適逢社會運動,若爆炸品落在其他人手中可致嚴重後果,不能忽視。但法官同意涉案爆炸品是埋在泥土中,在同類案件中危險亦屬較低,案情比其他案例較輕。 對於被告因為潛逃而在中國服刑7個月,法官認為是他咎由自取,考慮後決定以兩年半為量刑起點,認罪後扣減至監禁20個月。 針對黃偉然的妨礙司法公正罪,控方留檔法庭,不作起訴。 黃涉及的妨礙司法公正罪是指他與其餘被告,包括廖子文、鄭子豪、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黃臨福、李子賢及郭子麟,即「12港人」,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一個稱為「廢中」的人、一個稱為「恩典」的人、一個稱為「Zizi」的人及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協助他們自己、喬映瑜、鄧棨然和李宇軒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礙香港警務處調查。其中年紀最輕的黃臨福已認罪,被判入教導所,其餘被告7月14日答辯。

陳日君樞機涉612基金案被捕 震動國際社會

5月11日,香港警方國安處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勢力」罪名,拘捕已停運的「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分別是嶺南大學前客席副教授許寶強、法律界前議員吳靄儀、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歌手何韻詩。因非法集結罪成、仍然在囚的立法會前議員何秀蘭12日也在獄中被捕。其中陳日君樞機,為香港開埠以來首位被捕的天主教高層神職人員,他的被捕引發國際社會高度關注。 綜合港媒報導,香港警方11日晚表示,國安處拘捕了兩男兩女,年齡介乎45至90歲,涉嫌干犯「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條。警方也向法庭申請傳票,控告上述人士及另外一名37歲男子,沒有遵循《社團條例》要求為「612人道支援基金」作出註冊。據報導,37歲男子為前「612基金」秘書的社民連成員施城威。 其中現年90歲的陳日君樞機,為香港開埠以來首位被捕的天主教高層神職人員,引發高度關注。但香港宗教界卻未見有高調回應和行動,只透過網上發新聞稿稱,表示極度關注陳日君樞機的情況及安全,熱切地為樞機祈禱,指「我們一向支持奉公守法的處事原則。相信《基本法》會繼續維護宗教自由。促請香港警方和司法機關能以合乎情理及公義原則來處理陳樞機事件。」 反觀國際社會則對陳日君樞機被捕反應強烈。《華爾街日報》、《金融時報》等外媒都對事件作出報導。《金融時報》指,現年 90 歲的陳日君是香港民主運動的公開支持者,他被捕可能會加劇教會與中國之間的緊張關係,有指尤其是影響今年9月到期的中梵主教任命臨時協議。 《華爾街日報》在社評中質疑,梵蒂岡回應軟弱,認為應該放棄中梵「浮士德式」的協議(Vatican』s Faustian pact)。社評又說,陳日君在李家超獲「授予」(anointed)特首不足一周後被捕,事件並非巧合,並提及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主政浙江時曾打壓天主教會。 除了外媒普遍報導外,天主教通訊社《亞洲新聞》11日引述梵蒂岡新聞辦公室的聲明稱,教廷得悉並關注陳日君被捕,高度關注事態發展。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普萊斯強烈譴責並呼籲港府立即放人。美多位國會議員也譴責港府作為。 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博雷利(Josep Borrell)在推特說,高度關注拘捕事件,重申香港《基本法》及《中英聯合聲明》下基本自由必須獲尊重。美國白宮發言人吉恩皮爾埃(Karine Jean-Pierre)要求當局,立即釋放陳日君及其他被無理拘捕或檢控的人士。 對於各方質疑,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12日回應說,注意到相關報道,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所有違法行為都應受到法律的懲處,強調堅決反對任何詆毀香港法治,干預香港事務的行徑。 《港區國安法》實施近兩年,多名民主派人士被捕。截至今年3月31日,共175人因涉嫌危害國家安全被捕;而連同今次事件,已至少180人被捕,當中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傳媒業高層,47人案中多位前立法會議員等。

港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前常委陳多偉認罪判囚3個月

香港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等人去年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中「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案件周二(10日)再次提訊,被告之一的前幹事陳多偉承認控罪,周三(11日)在西九龍法院被判入獄3個月。 綜合港媒報導,這宗案件周二在西九龍法院再次提訊時,被告之一的支聯會前幹事陳多偉改變答辯意向,承認控罪。周三,主任裁判官兼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判他3個月刑期。 羅德泉稱,控罪和陳多偉的行為均很嚴重,被告連同支聯會其他幹事故意不遵從國安處要求提供資料,又在警察總部外公開聲明不會提供資料,明顯為挑戰執法部門,影響公眾利益,延誤部門防止和調查涉及危害國安的事情。羅官以4個半月量刑,因陳認罪,將刑期減至3個月。 港警國安處去年無理據地指控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要求支聯會提交成員資料並配合調查。支聯會未遵從要求提交資料,其後有5名成員遭國安處人員逮捕,分別是:前副主席鄒幸彤(37歲,大律師)、前常委梁錦威(36歲、葵青區議會主席)、鄧岳君(53歲、無業)、陳多偉(57歲、貨車司機)和徐漢光(72歲、退休人士)。其中的梁錦威去年12月認罪,被判囚3個月。 案件周二起一連兩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繼續處理控方須否向辯方披露資料的法律爭議。被告鄒幸彤要求當局說明支聯會究竟被指是哪個外國政府或組織的「代理人」。控方早前以「公眾利益豁免權」(public interest immunity)為由,拒絕向辯方披露部分資料情況。 鄒幸彤反駁,她並非要求控方披露政府機密文件,只是想知道控方對自己的指控,這是構成控罪的關鍵因素之一,即支聯會究竟被指是哪個外國政府或組織的「代理人」,否則無從抗辯。 審訊期間,法庭書記朗讀案情時出現口誤,引來多名旁聽人士竊笑。書記指,「民建聯」於1989年成立,其後至2020年的每年6月4日,「民建聯」均會於維園進行燭光紀念。被告、律師和旁聽人士均面露疑惑,後經法官羅德泉提醒後法庭書記才改稱「支聯會」。

填詞人林夕出新書 提到台灣「很感恩」

香港樂壇創作量最大的填詞人林夕,最近以作家身份推出新書《拚命無恙》,把近兩年的經歷用文字表達出來。 據中央社報導,林夕在談到出書契機時表示,3年前針對香港社會狀況,每天為媒體寫專欄文章,當時每天新聞伴著入眠,讓他心痛,沒想到遭逢至親去世,一波波複雜悲痛的心情如同漣漪在心中化開,個人小事與眾人大事交集一起的痛,都因為愛,而兩種愛的本質上並無分別。「愛,提醒我們曾如何死去活來,所以才要更堅強的活著。」 林夕形容,那兩年接連經歷的悲傷,如同大石,在經過沉澱省思後,決定透過文字抒發自己如何與內心的石塊「共存」。「這段日子若問我,如何叫自己不拚命哩。可是,拚命的條件要一個人的狀態保持無恙,否則,如果倒下去,就會辜負了社會和離開的親人。」也因此「拚命無恙」4個字不僅成為新書名稱,更成了林夕近期生活的主題,也是這些日子在台灣生活的心情總結。 近年來在台灣生活的林夕,則以「很感恩」表達對台灣的心情,更說到「其實早在十幾年前就想在台灣生活,而不是單單做一個旅客。在台灣,可以做到『好好活著』。」

香港紅藍綠的士7.17齊加價

受疫情及不斷增長保費的影響,香港政府在4年後終於作出香港市區、新界及大嶼山三類的士同時在今年7月17日起加價的決定。 根據方案,紅藍綠的士落旗收費一律加3元,首段跳錶每跳加兩毫,後段跳錶每跳加一毫,加幅較業界早前建議低。 加價後,市區的士(紅色的士)落旗起表價將為27元;新界的士(綠色的士)落旗價為23.5元;大嶼山的士(藍色的士)起表價為22元。按當局估算,加幅介乎11.54%至13.83%不等。 落旗後每行駛200米的跳錶收費,市區的士在2至9公里,由每跳1.7元調高至1.9元,加幅達11.8%;9公里後,由每跳1.2元調高至1.3元,加幅達8.3%。 新界的士在2至8公里,由每跳1.5元調高至1.7元,加幅達13.3%;8公里後,由每跳1.2元調高至1.3元,加幅達8.3%。 大嶼山的士在2至20公里,由每跳1.5元調高至1.7元,加幅達13.3%;20公里後,由每跳1.4元調高至1.5元,加幅達7.1%。 等候時間的收費會因落旗後跳錶收費提高而相應調整,而其它附加收費則維持不變。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九龍分會副主任杜燊出席香港電台節目時批評,加價已滯後四年,根本追不上通脹,坦言加價後初期將流失更多客源,收入將大減四分之一。他呼籲車主不要太快加車租。

港警破獲冰毒案 市值2.32億元 逮一名涉黑男子

香港警方周一(9日)搗破屯門一個毒品儲存倉,檢獲市值約2.32億港元的「冰」毒,拘捕一名24歲、有黑幫背景的無業男子。 據東網報導,周一上午約10時,警方根據情報搜集展開反毒品行動,探員於新安街一幢工廈截查一名行跡可疑的翁姓男子,該男當時手持一個紙袋,內藏兩袋重約2.1公斤的「冰」毒。探員隨後將他押解至該工廈租用的單位,再搜獲309袋共重332公斤的「冰」毒、15桶共重150公升的液態「冰」毒、哥士的、梳打粉、防腐劑,及一批電子磅、可再封膠袋等。 報導說,該倉庫運作約3個月,惟警方未在儲存倉內發現制毒工具,不排除販毒集團內有其他成員將液態冰毒提煉成可作分銷的固態冰毒。警方將重點調查毒品來源地及分銷網路。 警方在這次行動中檢獲的毒品總市值約2.32億港元。探員以涉嫌「販毒」拘捕翁男,相信他是倉主,負責處理毒品包裝及派貨。翁男被帶到警署扣查,警方持續反毒行動,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據悉,被捕的翁男有黑幫背景,是黑幫「和勝和」前最高領導人「上海仔」郭永鴻手下器重的人之一、綽號「金融趙」趙俊名的手下。 「金融趙」目前人在海外,警方不排除他涉案。「金融趙」涉嫌欺詐和洗黑錢逾819萬港元,被控一項洗黑錢、兩項欺詐及一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共4項控罪,一直獲准以5萬港元保釋。案件去年9月底在區院再提訊時,趙疑詐病未出庭應訊,此後再無現身,疑已棄保潛逃,被法官頒布拘捕令。 「金融趙」棄保潛逃的行為,與其上線「上海仔」如出一轍。 「上海仔」涉及兩案四罪。首宗案件是他2016年從泰國返港時在機場被「O記」拘捕,涉嫌串謀刑事恐嚇、串謀蓄意傷人及串謀勒索,其後獲准以5萬港元保釋。他2018年5月15日未如期到警署續保。 另一宗棄保案則指,他涉嫌在2007至2012年間清洗疑為黑錢逾億元;他2017年被捕,被控洗黑錢罪,原需於2018年4月向警署報到,但他只由律師代表發信警方,聲稱在泰國中風而沒有現身。 報導說,他2020年底在義大利感染新冠肺炎,落難返港,涉兩項串謀傷人、一項串謀刑事毀壞及一項刑事誹謗罪,一度被捕,惟最終獲放生。「上海仔」得以消遙法外,背後疑有兩個保護傘撐腰,分別是一對有司法界背景的夫婦,及其與中國大陸國安、公安有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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