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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剛免職

秦剛因「婚外情」被免職疑點多

秦剛的案子似乎有了一個交代。 華爾街日報援引知情人士報道,包括省部級領導在內的中國高級官員上個月聽取了中共對秦剛的調查通報,秦剛被免職的正式原因是「生活作風問題」。秦剛有「婚外情」,有一個在美國出生的孩子,目前調查的重點是秦剛的婚外情或其他行為是否可能危及中國的國家安全。 但一些觀察人士感到疑點不少。 這個省部級領導在內的中國高級官員被告知的消息,嚴格說等於給秦剛失蹤之初就在社交網路上沸沸揚揚的傳聞一種官方的「確認」。這件事拖得越久,海內外包括中共內部的疑惑就越大。 然而秦剛只因「生活作風問題」就被罷免外長是否「小題大做」,一個公開的秘密是,對於中共高級幹部來說,「生活作風問題」從來都是「生活小節」,頂多在「黨內生活會」上檢討幾句。 從習近平反腐以來,落馬的高級幹部無一沒有「生活作風問題」,比如前常委、「政法王」周永康,其中一條罪名是「與多名女性通姦並進行權色、錢色交易」,但這一罪名只是陪襯。要害是習近平要清除薄熙來、周永康、令計劃政治勢力。 『北京之春』榮譽主編胡平提供了另外一個角度,中共表面上似乎比別的政黨更強調黨員的私德。宣稱其黨員—更不用說高級幹部,在各個方面,包括在私德方面,都堪稱典範。這當然只是表面文章,由於共產黨對權力的高度壟斷,實際情況是相反的。但是表面文章卻不能不做。這就意味著,如果有哪個高級官員的不不正當性關係,以很難否認的方式曝光,以很難控制的方式流傳,最高當局有很難強行禁止,那麼這個官員就會倒霉了。 雖然華日援引的消息來源沒有點出婚外情的女主角,分析者多認為應該是時任鳳凰台主持人傅曉田。3月以來她在網上刊出一組照片,其中有她對秦剛「含情脈脈」的專訪,有抱著兒子,祝福「奔赴使命」的爸爸「生日快樂」的照片,並且公布了孩子的名字「Er-Kin」,她這樣做到底是「情深似海」,還是在炫耀,或是緊追升任副國級、且有正式夫人的秦剛不放,無法得知。但分析人士認為她的這些做法,應該是加劇了問題的惡化。 這是不是符合胡平所分析的「以很難否認的方式曝光,以很難控制的方式流傳……」 不過,在美國智庫哈德遜研究所擔任中國中心主任的余茂春發推說,中共高層中的性放蕩行為是如此普遍,以至於它本身從來不構成可清洗的罪行。以婚外情為由將秦剛撤職的說法並不令人信服。 作家慕容雪村也認為:幾乎每個中國頂級家族都至少有一名成員擁有外國國籍,包括習近平家族。腐敗和放蕩的性關係也很常見,很難相信這些是習近平懲罰手下的真正原因。 學者傅志彬發推說,如果相信秦剛會因為婚外情而被撤職,李尚福會因為貪腐而被抓就太天真甚至愚蠢了。「秦李二人是習近平親自挑選的人馬,如果只是上述問題,習近平怎麼可能自扇耳光?那隻能說是果,而不會是因。背後真正的原因今後我們會知道的。」 這一事件陰暗處太多,觀察人士至少有一個共識,作為習親手提拔的親信,秦剛落馬如同國防部長李尚福下落不明一樣,嚴重損害了習的權威。這似乎意味著,習氏政權內部,潛藏著相當不穩定的因素。

已知有哪幾位二十屆全國人大代表面臨被「終止資格」

將在下周一開始舉行的中共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第五次會議上會有何種何類人事議項,頗受矚目。在不會再次食言的前提下,會有哪一個或者哪幾個才當了五個多月的二十屆全國人大代表會在下月一日被宣布「終止其人大代表資格」呢? 本月21日中共新華社對外公布; 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委員長會議決定,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8月28日至9月1日在北京舉行。 委員長會議建議,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將審議的內容有:行政複議法修訂草案……;國務院關於今年以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等等,不一而足。 不過,如上所引和從略的十多項內容都沒有引起外界的外注。讓外界感興趣的只是如下兩項: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審議有關任免案等。上個月被熱炒至高潮,在本月里已經趨冷的火箭軍「窩案」和國務委員兼外長秦剛的婚外亂性和美國私生子案,藉此又被拿出來說事。 發表後立刻被多家外媒轉載的香港「明報新聞網」上刊登的文章《人大常委會議 又有任免事項》如此分析說:秦剛被免去外長職務快一個月,但其去職原因及未來命運仍是未解之謎。下周一全國人大又將召開常委會議,議題包括「審議有關任免案等」,再引發對秦剛去向的關注。 上月28日,筆者在本專欄發表 了《秦剛被罷官是因為”間諜和間諜,不能搞破鞋”?》一文。文中介紹了按照中共《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全國人大閉會時行使職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一般每兩個月舉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時候,可以臨時召集會議。 常委會會議一般在雙月的下旬召開。會期一般為5天左右。」 所以,在今年6月底剛剛結束了十四屆全人大第三次常委會議之後才一個月,即於今年7月底召開的第四次人大常委會會議,雖然對外的解釋沒有說是「臨時召集(的)會議」,但事實上月球人都知道完全是因為外長職務無法長期空缺的原因。 不過,如上明報新聞網文章進一步分析說:「上月的會議,只是免去秦剛的外長職務,卻未免去其國務委員職務。」而近期國務院多次重要會議,如上周三的第二次全體會議和本周一的第三次集體學習會,都未見秦剛身影。「有猜測下周的人大常委會議上,他(秦剛)的國務委員職務可能亦將不保。」 該文章還寫道:其實,下周一人大常委會議還有一項議程,更值得關注,即「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一般這類議程,多是意味有現任全國人大代表因出事或工作變動「如出任政府職務」被取消資格。近期傳說出事的幾名軍隊高級將領如火箭軍前司令李玉超、火箭軍前政委徐忠波、軍委聯參部副參謀長張振中等人,都是全國人大代表,若有人涉及黨紀政紀處分甚至刑事調查,其代表資格或會不保……。 如上文章的分析和預測是否會在幾天後被這次的人大常委會會議兌現,容筆者先在本文分析和介紹幾個人大代表被「終止資格」的可能性。 去年1月才晉陞火箭軍司令員並獲授上將軍銜的李玉超在去年十月召開的二十大上已經由上屆中央候補委員晉陞委員,繼而又在今年三月以全國人大代表身份出席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 徐忠波是2020年7月晉陞火箭軍政治委員並被習近平授予上將軍銜,然後和李玉超一樣,去年十月由上屆中央候補委員晉陞二十屆中央委員,今年三月以全國人大解放軍代表團代表身份出席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 現如今,雖然李玉超和徐忠波兩人還暫時沒有被宣布在黨內撤銷中央委員職務,但其全國人大代表身份被罷免或者終止都是早晚的事,如果內部已經決定了要把撤銷此二人的中央委員職務的議程安排在今年十月左右召開二十屆三中全會上出台,那麼趕在8月底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先罷免或者說終止他們全國人大代表身份是有可能的。 至於前火箭軍副司令員,現任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副參謀長張振忠,本是十九屆中央候補委員,但在二十大上未能連任候補中委,更未獲得晉陞。不過,他還是以在位的副大軍區級職務和中將軍銜被安排為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 如果不「犯事兒」的話,他雖然在明年會因為年滿63歲被退役,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將會堅持到2028年3月的下屆全國人大召開。  那麼,多的不說,就說如上三人是否會在本月底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上被宣布終止其人大代表資格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條規定,縣級以上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非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許可,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非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許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審判。 所以,如果當局已經決定對李玉超及其他人的處理上升至司法處理層面的話,那麼其全國人大代表資格被終止是早晚的事情。即使上升不到司法處理層面,只要受到了黨紀和軍紀處分者,終止其全國人大代表資格也是一種行政處分。 我們在過去的相關文章中已經介紹過:根據中共相關「國法」條文及今年1月17日印發的《中國共產黨處分違紀黨員批准許可權和程序規定》內容,由於所有「政紀」均已成為國家法律,政務處分是對違法公職人員的懲戒措施,實現黨紀與國法的有效銜接,並以其代替「政紀處分」,適用範圍擴大到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使政務處分匹配黨紀處分、銜接刑事處罰。 黨員嚴重違紀涉嫌犯罪的,原則上先做出黨紀處分決定,再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也就是說,對於黨員幹部(公職人員)處分的次序一般是先黨內,再行政,再司法。即黨紀處分在先,事實上就是在黨紀處分的同時由黨來決定政務處分的輕重以匹配黨紀處分的程度,同時也是由黨決定是否要上升到「移送司法」。 同樣,對於軍內的黨員幹部的處分,多數情況下也是先黨紀、再軍紀、再司法。 但是,特別是在對軍內幹部的處分過程中,如果內定只給「輕處分」的話,那麼被處分者如果是全國人大代表的話,就有可能是終止其全國人大代表資格的處理被「依法」進行之前和之後,黨紀和軍紀的具體處理內容都不對外公布。 我們不妨以前國防大學校長、解放軍上將王喜斌為例子。據新華社報道,2017年2月24日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終止王喜斌、虞海燕等人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資格。 報道中具體介紹說: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由解放軍選出的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國防大學原校長王喜斌,因涉嫌職務犯罪,本人提出辭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2016年12月28日,國防大學選舉委員會決定接受其辭職。由甘肅省選出的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共甘肅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長虞海燕,因涉嫌嚴重違紀,被責令辭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2017年1月25日,甘肅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定接受其辭職……。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王喜斌、虞海燕……的代表資格終止。 請注意,如上兩人雖然都被宣布「代表資格終止」 ,但區別在於一個是「本人提出辭去」而後被「接受」,另一個則是「被責令辭去」。 王喜斌的全國人大代表資格被終止之前和之後,對他的黨紀和軍紀處分內容始終都沒有對外公布,估計只是個黨內警告之類加上軍內待遇下降,比如降為副大軍區級待遇。 至於當時的甘肅省委常委、副省長虞海燕因為「涉嫌嚴重違紀」被宣布「接受組織調查」的過程是,2017年1月11日,先由中紀委網站上宣布甘肅省委常委、副省長虞海燕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6 天后由新華社發布「據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證實」的消息,就是「甘肅省委常委、副省長虞海燕涉嫌嚴重違紀,中央已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現正在按程序辦理。」 然後就是先後由甘肅省和全國人大進行的對此人的行政職務和人大代表資格的處理程序。 通過如上比較,可以判斷出我們本文中列舉的二十屆全國人大代表中的李玉超等三人,或者是他們中的一個或兩個,如果是在下月1日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結束當天確實被宣布終止了全國人大代表資格,也還有個是他們「本人提出辭去」,還是「被責令辭去」的區別。如果是後者,那麼日後他們所要接受的黨紀和軍紀處分肯定嚴重。特別是已經被以對外公開新任命的他們兩人職務的接替者的形式宣布了對他們兩人的撤消軍職的處分的李玉超和徐忠波兩人都是二十屆中央委員。未來即使能夠保住黨籍,不給他們兩人撤銷中央委員職務的黨紀處分的可能性很小。 當然,可能性較大的是如上二人都將面臨開除黨籍、軍籍並交付軍事法庭審判的下場。此乃後話。 分析至此,需要重複一下本文開頭一段中的兩句關鍵內容,本月28日至9月1日舉行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審議有關任免案等。」 同樣的表述曾出現在今年2月16日的新華社報道中,報道中說:栗戰書主持召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百三十三次委員長會議 決定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2月23日至24日在京舉行……。委員長會議建議的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議程還有: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審議有關任免案等。 但莫名其妙的是,12天後後宣布的這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的結果只有司法部長更替任免案事項,對《十三屆全國人大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的審議卻沒了下文。是根本沒有審議還是審議了沒有通過?或者是栗戰書在委員長會議上宣布並昭告天下之後黨中央或者習總書記本人又突然下令不予「審議」了? 不過呢,如果再往前追尋的話,中共政權的這枚橡皮圖章也不是次次食言。比如新華社報道中說的去年10月13日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百二十六次委員長會議上決定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10月26日至10月30日在北京舉行。根據栗戰書委員長的提議,會議將審議《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就被兌現了。 新華社半月之後,即去年10月30日對外宣布的該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這項報告的結果被如期公布,包括了對「涉嫌違紀違法的李晉平、王誠、麥教猛、鄧小剛、戴世宏等人的」代表資格終止「。 那麼,如今下周一就要召開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如果不食言的話,《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中的「個別「兩字,可以只是一個,也可以被理解為幾個直至十幾、二十個。或者更多?畢竟全國人大代表的總數近三千人。 當然,十四屆全國人大從閉幕至今也才5個月,所以一時間應該還湊不出十個以上的嚴重違法亂紀代表,而已經被外界曝光並大肆炒作了一番的,也只有本文重點介紹的三個軍內高級將領。即使他們三人不會全都被在這次人大常委會會議上除名,其中的一、兩個先被除名的可能性確實存在。 至於這次會議上必定會有的人事任免事項,是否會包括了國務委員秦剛的「免「和某人的」任「呢?請靜待本專欄下周一的文章內容。 (全文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由人大常委會處理秦剛合「法」但卻違憲

將於9月1日對外公布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或者下次、下下次的常委會會議上的「決定」內容如果包括對秦剛國務委員職務的處理,那麼無論是免職還是撤職,表面上看是在履行習近平版的全國人大的《組織法》的職責,實則是違反了中共憲法的相關規定。 今天是8月28日。我們上周五的文章中已經介紹過,中共政權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從今天開始舉行。不過是次會議所有議程中最為外界關注的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和審議有關任免案的結果,正常情況下都是要等9月1日,也就是已經宣布的是次會議的最後一天下午才會對外公布。 眾所周知,中共十四屆人大的一次會議召開之後才五個多月的時間。五個多月前,總共近三千名代表在與會期間都還是健康狀況良好,與會之前也都已經被進行了嚴格的政治審查,而且是按照習近平的要求,和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以及中紀委委員在產生過程中的政治審查標準一樣,「絕不能帶病上崗」。 所謂「絕不能帶病上崗」,是去年中共籌備召開二十大時習近平在召見籌備組人員時的訓誡內容之一,意思是在綜合考慮每個具體人選的德、能、勤、績、廉表現情況過程中,特別要嚴把廉潔關。習近平聲稱「這是選人用人的底線要求」。習近平要求:在廉潔問題上必須「零容忍」,不能把有硬傷、暗傷的人選進來。 接下來,無論是籌備十四屆人大還是十四屆全國政協,籌備組都將習近平的這一要求應用在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名單的產生過程中。 照理說,既然都在廉潔問題上「零容忍」了,所以無論是去年十月的中共二十大上產生的中央委員、候補委員及中紀委委員,還是今年三月出席「兩會」的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們,在廉潔問題上都是應該是杠杠的,誰成想,居然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就陸續暴露出了一匹又一匹「害群之馬」,有軍隊的,也有政府的,更有地方的。 軍隊系統率先冒出的面臨被除名的幾個全國人大代表本專欄的上篇文章中已經介紹了,至少包括了去年1月才晉陞火箭軍司令員並獲授上將軍銜,繼而又在去年十月二十大「當選」上中央委員,並成為十四屆人國人大代表的李玉超, 2020年7月晉陞火箭軍政治委員並被習近平授予上將軍銜,然後和李玉超一樣,去年十月由上屆中央候補委員晉陞二十屆中央委員,今年三月以全國人大解放軍代表團代表身份出席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徐忠波,以及前火箭軍副司令員,現任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副參謀長,十九屆中央候補委員,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張振忠。 此三人日前都已經失去了軍內職務,應該都正處在被軍紀委「留置」調查階段。 未來對他們的最終處理會是什麼程度,我們無法預測,但即使是被給以黨內和軍內的「輕量級處分」,不至於被「雙開」再加移交軍事法庭,全國人大代表資格被終止是遲早的事。 也正如我們上篇文章中所分析的那樣,如果9月1日公布出來的被中止全國人大代表資格的「個別代表」中包括了如上三人中的前兩個,那麼幾乎可以是肯定是在為今年十月召開的二十屆三中全會上宣布開除他們兩人的黨籍並逐出中央委員會做準備。 至於外界更為關心的現任國務委員,但已經被先行免去了外交部長部長職務的秦剛是否會被「從快」處理,快到今年十月召開的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上就被逐出中央委員會的地步,我們外界也是無法預測。但是如果習近平當局已經內定了要在一個多月,最多兩個月內就一定會召開的三中全會上處理秦剛,那麼目前現在舉行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就有可能對他的國務委員職務下手。 但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是否具有對副國級領導職務的處理許可權,一直都是一個在中共政權自己的法律條文中相互矛盾的問題。 我們在過去的文章中已經介紹過,2018年2月24日,趕在中共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開幕的前10天,,中共新華社「受權發布」了《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撤銷楊晶同志的國務委員、國務院秘書長職務的決定》。 沒成想當月下旬就有細心的出席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人大代表在分組討論時指出,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國務委員楊晶的撤消職務決定是違反憲法的。 我們知道,中共現行憲法是2018年3月最新出籠的習氏憲法。其中的第六十二條規定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 其中的第六十三條規定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罷免下列人員:(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二)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和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 其中的第六十七條規定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人事方面的)職權:……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部長、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 也就是說,按照憲法的規定,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其常委會在涉及國務院的人事方面的「決定」權,只到正部級。具體來說,如果嚴格按照憲法行事,那麼當初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只有權決定當時的楊晶的國務院秘書長職務的任免,但沒有權力決定他的與副總理同級別的國務委員職務的去與留。 正是因為有全國人大代表指出了這一點,所以當時的習近平當局「從諫如流「,下令」修法「。於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的決定》出台,並宣布自2021年3月12日起施行。」 這個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我們不妨簡稱為習近平版的《組織法》。這裡只分析其中的用當時中共全國人大發言人的話所形容的 「健全全國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權」部分。 具體說來,這個習近平版《組織法》中的第三十一條和第三十二條,都是新增加的。包括::第三十一條:「常務委員會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可以決定國務院其他組成人員的任免;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可以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任免。」 第三十二條:「常務委員會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委員長會議、國務院總理的提請,可以決定撤銷國務院其他個別組成人員的職務;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請,可以決定撤銷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個別組成人員的職務。」 其中所謂「國務院其他組成人員」,等於是把總理之外的副總理和國務委員全都包括進去了。 請注意,這個習近平版的《組織法》的出台是在楊晶被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撤消及國務委員職務的兩年之後。也就是說,當時對楊晶的撤消國務委員職務的「決定「,完全是無法可依。 那麼,有了這個習近平版的《組織法》為法律依據之後,如今的十四屆全國人大的第五次常委會會議或者是日後第N次常委會會議,就貌似有了撤消國務院某個副國級領導人,比如撤消秦剛的國務委員職務的決定權,聽上去完全合法。但深究下去,卻發現如此規定完全是違憲。因為現行憲法中沒有賦予習近平版《組織法》中新增加的如上兩條人事權。此其一。 其二,現行的習氏憲法和習近平版《組織法》中也存在的矛盾之處還有,憲法中對國務院領導人只有任命和罷免,根本就沒有「撤消「一說。所以習近平版的《組織法》中的」撤消「二字就是與憲法相抵觸的。 事實上,中共政權自一九八二年頒布區別於毛時代的新憲法之後,憲法中規定的屬於全國人大任命許可權的所有正、副國級領導人,在時任國務委員楊晶之前,就從來沒有出現過一例中途被罷免的情況。當然出現過主動辭去職務的情況,但都是以第某屆全國人大第某次會議通過接受其辭職的決定的形式完成操作,而不是以某屆全國人大的第N次常委會會議同意的形式。 當然也出現過在兩屆全國人大之間增補副總理或者國務委員的情況,但進行方式也都是按照憲法的規定,在某屆全國人大的某次全體會議上完成操作,而不是由人大常委會越俎代庖。 也就是說,從1982年以來中共當局就從來沒有啟動過憲法中所規定的對某項職務擔任人的罷免程序。1989年六四鎮壓之後,李先念等人曾向鄧小平要求通過全國人大罷免時任副總理吳學謙,但遭到鄧小平的拒絕。 鄧小平採取的辦法是把吳學謙留在國務院副總理的職務上閑置,同時趕在1991年4月召開的第七屆全國人大第四次全體會議上將時任外交部長錢其琛「增補」為國務委員。這次會議上還增補了鄒家華、朱鎔基為國務院副總理。   總之,2018年2月對楊晶國務委員職務的所謂「撤消」處分,根本就是沒有憲法依據的「新發明」。而事後才出籠的以修改為名,事實上是另起爐灶的全國人大習近平版《組織法》中賦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根據委員長會議、國務院總理的提請,可以決定撤銷國務院其他個別組成人員的職務……」這部分內容,雖然可以成為「撤消」秦剛的國務委員職務的「法律依據」,但因為是和現行憲法的相關條文有直接衝突,所以絕對屬於違憲操作。 當然,在習近平版《組織法》還沒有問世的時候,習近平政權即已經毫無顧忌地以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形式,宣布了對楊晶的國務委員職務的「撤消」決定,如今對秦剛也如法炮製不是沒有可能。 但是,正如我們在過去的相關文章中已經分析過的那樣,到本文截稿為止,秦剛也不過才「失蹤」了兩個月零三天,而上個月底為他的「特殊原因」而臨時召開一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免去他的外長職務,只是因為在他秦剛「失蹤」之後王毅「以黨代政」不為西方國家所認同,再加之外交部發言人每天都被問及秦剛的去向已經到了精神崩潰的邊緣,這才採取的在最終決定對秦剛施以何類何等處分之前的權宜之計。而對他秦剛的最終處理決定的出台,勢必是要待到中紀委的調查組先完成調查報告,中紀委常委會才會「先拿出意見」,然後才是習皇發話。而這個過程能夠在短短兩個月里就完成的可能性有多大?筆者持謹慎懷疑態度。 當然,筆者對此事沒有任何「內部消息」的前提下,也拿不出過硬反駁外界媒體關於正在召開的這個全國人大第五次常委會議將會對秦剛進行「發落」的說法,但假如9月1日的新華社關於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結束的報道內容中出現了秦剛的名字,那就只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免去」秦剛的國務院委員職務 ,第二種和楊晶一樣,只是被「撤消」了國務委員職務。而無論是免去還是撤消,與此同時,大概率也會把王毅的名字替換上去。因為目前的王毅雖然已經「回鍋」外交部,但他仍然還只是黨的領導人,而不是國家領導人。在對外交往,特別是對西方國家交往的過程中,名不正而言不順。 另外,雖然在我們已經分析過了中共政權的全國人大的習近平版《組織法》給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擴權」是與憲法規定相抵觸的,但這個《組織法》新賦予給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對「國務院其他組成人員」的「生殺大權」,也只是「任免」和「撤消」。 我們假設習近平突然決定對某個在位的國務院副職領導人施以開除黨籍和移送司法的嚴肅處理,那麼此人的行政職務,無論是副總理還是國務委員,都只會被全國人大在某次會議上宣布「罷免」,而不是被人大常委會宣布「免去」或者「撤消」。 分析到此,我們的結論是,無論是正在召開的十四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還是下次或者下下次會議上,如果只是決定「免去」秦剛的國務委員職務,那就證明已經在內部決定對他「不予追究」了。如果是「撤消」他的國務委員職務,那麼下場就是和楊晶一樣,保留黨籍,行政降級。 如果人大常委會的幾次會議上都沒有拿秦剛說事,那麼他秦剛在明年三月的十四屆全四人大二次會議上被「罷免」的可能性就越來越大。 至於正在召開的本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如果不會涉及秦剛的前提下,有所謂的「人事任免」事項純屬常態。  (全文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美國資深記者:我目睹了秦剛崛起 卻沒想到他突然隕落

特瑞爾·約·瓊斯自 1981 年起擔任記者,在中國、日本和法國工作了 18 年。他在克萊蒙特麥肯納學院教授國際新聞學。他在POLITICO發表文章,稱一位原中國「戰狼」外交官失蹤了。我目睹了秦剛的崛起,卻沒想到他的突然隕落。「 據特瑞爾·約·瓊斯Terril Yue Jones稱, 直到最近,秦剛還是中國最著名的美國專家和有影響力的政策制定者之一。但在從公眾視野中神秘消失一個月後,他於七月下旬被毫不客氣地解除了外交部長職務。很少有中國官員像秦剛那樣迅速崛起,我三十年前第一次見到他,當時他還是一名低級官員。秦剛曾擔任中國駐美國大使18 個月,一年前,56 歲的他被提升為中國最高外交政策職位之一。 特瑞爾·約·瓊斯說,人們可能會認為秦剛對政權有利。秦剛是一位所謂的「戰狼外交官」,是一群直言不諱的中國外交官之一,他毫不羞於公開尖銳地批評美國,並堅定不移地捍衛中國。「戰狼」術語出現於 2017 年中國廣受歡迎的電影《戰狼 2》之後,該電影講述了一位特種部隊英雄的故事。 特瑞爾·約·瓊斯說,但早在「戰狼」一詞出現之前,秦剛就已經是一名「戰狼」外交官了。作為外交部發言人、外交部副部長以及擔任中國駐華盛頓大使之前,秦剛是一位積極的對美鷹派人士。 北京和華盛頓之間的關係因持續存在的貿易、人權、軍事政策、間諜活動和網路黑客問題而不斷惡化,特別是在台灣問題上。中國將台灣視為一個叛徒省份,美國向台灣出售大量商品的尖端武器裝備。這是秦剛的職業生涯的背景,他成為制定中國侵略性外交政策的領導人之一。隨著秦剛的突然下台——這對中國領導層來說無疑是一個衝擊——這對秦來說並不是一個好兆頭,中國對美國的意圖也變得更加模糊。 據特瑞爾·約·瓊斯,「三十年前,我第一次見到秦是在蒙特卡洛。當時我是一名駐巴黎的記者,報道國際奧委會大會,該大會旨在選擇 2000 年夏季奧運會的主辦城市。北京是一個強有力的競爭者,儘管國際奧委會投票是在 1993 年 9 月,距離中國軍隊暴力鎮壓北京天安門廣場學生領導的抗議者僅四年後,中國坦克和裝甲運兵車對廣場上手無寸鐵的抗議者施行了這場鎮壓,導致大量流血事件。」 全世界的記憶仍然清晰,北京代表團試圖影響國際奧委會代表的選票是一項艱巨的任務。北京任命陳希同為北京申奧委員會主席兼中國申奧代表團團長,這在政治上顯得有些充耳不聞。陳希同自1983年起擔任北京市市長,也是中國共產黨精英中央委員會的成員。作為市長,他主持實施了戒嚴令,以應對 1989 年大規模抗議,該抗議尋求包括新聞和言論自由在內的民主改革;杜絕腐敗;領導力的透明度,包括要求公布領導者的個人資產;選擇工作和大學的自由;和獲得更高的工資。 特瑞爾·約·瓊斯稱:「在報道了北京的抗議活動和後果後,我對中國將如何向世界展示其申辦奧運會非常感興趣,並在國際奧委會會議召開的蒙特卡洛洛伊斯酒店的套房裡採訪了陳希同。為陳希同分配的翻譯是秦剛。」 「秦剛時任外交部西歐司三秘。五年前,他在北京國際關係學院主修國際政治後加入外交部,並早期被分配到北京合眾社國際社擔任新聞助理。我的問題一半用中文,其餘用英文;秦剛將所有的答案都翻譯成英語,他的英語非常流利。我注意到秦剛是一位細心、善於表達的翻譯。對於這樣一位年輕的幹部,他的口才和自信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特瑞爾·約·瓊斯說,關於 1989 年中國首都的動亂,我沒有從採訪中獲得太多實質內容。陳希同只說這樣說,「對於那段時期,歷史已經給出了答案。」 對於北京與國際奧委會的合作機會,他似乎很平靜,聽起來就像一位唐代詩人。「即使我們沒有舉辦奧運會,樹木仍然會是綠色的,道路仍然會修建,婦女仍然會生孩子,中國仍然會前進,」他說,秦剛翻譯。「中國的月亮依然明亮。」 當然那一年最終國際奧委會將奧運會主辦權授予了悉尼。 據特瑞爾·約·瓊斯,「然而後來,我在洛伊斯酒店的大廳里遇到了秦剛,我們聊得很開心。秦剛一度勃然大怒,毫不掩飾他對華盛頓試圖孤立中國並阻止其崛起的憤怒。美國國會的一項決議和美國參議員的信件敦促國際奧委會成員因為中國的人權記錄而不要投票給北京。秦剛紅著臉用英語強調地告訴我,他想讓美國成為「我們的地鼠」。對於一個27歲的初級幹部來說,他的語言能力令人敬畏,思想意識也毫不含糊。」 「多年後,當我在 2010 年代擔任北京記者時,秦剛擔任外交部新聞司司長及其直言不諱的最高發言人。他既迷人又好鬥,時而開玩笑地批評外國媒體,時而大力讚揚中國的立場。」 「秦剛於 2021 年 7 月被任命為駐華盛頓特使,經歷了中美關係中的一些艱難時期——美國對 2022 年北京冬奧會的「外交抵制」;關於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的分歧;台灣局勢緊張加劇;持續存在的人權問題;半導體戰爭;對新冠病毒的懷疑揮之不去。 據特瑞爾·約·瓊斯,表面上秦剛變得更加外交化。一月份,秦在《華盛頓郵報》發表的一篇告別文章中提到了他擔任大使期間的巔峰時刻。他寫道:「在波士頓和長灘的港口,我看到成堆的集裝箱從中國運來或運往中國,這證明了我們兩國之間經濟高度相互依賴,也提醒人們,脫鉤不符合任何人的利益。」 「我也更加相信,美國人和中國人民一樣,心胸寬廣、友善、勤勞。我們兩國人民的未來,乃至整個地球的未來,都取決於健康穩定的中美關係。」 據特瑞爾·約·瓊斯,秦擔任外交部長職務僅七個月,最後一次公開露面是在6月25日,隨後錯過了在亞洲的重要外交會議和對北京的高級訪問。7月25日,他的外交部長職務突然被前任王毅取代,王毅仍擔任中國最高外交官員、中共外事委員會主任。儘管香港和台灣的社交媒體(甚至在中國大陸,在評論被審查機構刪除之前)熱議可能的權力鬥爭、健康問題或婚姻不忠,但政府和共產黨都沒有對秦的下台做出解釋。他對中國非常忠誠,但他是不是太「狼」了? 特瑞爾·約·瓊斯說,「秦剛的崛起速度驚人,甚至於今年三月被任命為國務院成員,其級別高於中國內閣部長,這無疑表明他是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精心挑選的重要職業人物。秦剛的過早離職突顯了中國高級官員和領導人的命運是多麼脆弱。看來,即使是最堅定的忠誠者也必須小心行事。」

秦剛如果進秦城只會是因為習近平對他的愛之深變成了恨之切

無論是與”火箭軍窩案”的關聯還是犯了”政治錯誤”的說法,都不過是傳聞而已。秦剛的未來如果是被從重處罰的話,原因只會因為是他給整個中共政權製造的外交被動和導致習近平個人形象嚴重受損而令習近平惱羞成怒,從而下令從”腐敗”角度入手嚴辦。 我們在本專欄上篇文章結尾部分已經斷定習近平當局對秦剛的處分最輕也是與前國務院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十八屆中央書記處書記楊晶等同,完全沒可能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就是說,未來他秦剛的國務委員職務面臨的要麼是被撤銷,要麼是罷免,只是被「免去」的可能性應該沒有。所要特彆強調的是,截止本文發稿的今天,中共外交部網站里「歷任外交部長」欄仍然沒有秦剛的名字,倒數第二是楊潔篪,楊的名字下面是王毅。而事實上應該是王毅的後面還有秦剛,秦剛的後面又是「回鍋肉」王毅。 眾所周知,自秦剛「出事」以來,籠罩在他頭頂上的間諜烏雲就越來越濃厚。筆者在過去文章中已經詳細介紹了秦剛的「間諜出身」。即使是他在擔任駐美大使期間仍然肩負著「隱蔽戰線」的工作使命也不足為奇。但現在外界硬生生把他扯進「火箭軍窩案」,委實牽強。早在秦剛「失蹤」後的前十幾天里,因為當時的中共火箭軍司令員李玉超也在同一時段內沒有出現在他本應該出現的時間和地點,外界立刻有媒體將此秦剛與李玉超的「留美兒子」扯在一起,但李玉超的「留美兒子」叫什麼名字,「留」在美國的哪個城市、哪所大學,均未被「披露」。 繼而,隨著火箭軍前副司令吳國華的死亡被證實不是因為「新冠」復陽不治而是「自絕於黨和人民軍隊」的畏罪自殺,秦剛擔任駐美大使期間的「關係人」之一又從李玉超的兒子變成了吳國華的兒子。 這就是為什麼筆者對秦剛「未能阻止」甚至「協助」他人向美方泄露火箭軍機密的說法嚴重懷疑。 除了「間諜」或者「泄密」說,對於秦剛的被「整肅」,也還有「犯了政治錯誤」之說。 本月1日,前美國國務院中國政策顧問、華府智庫哈德遜研究所中國中心主任余茂春先生評價秦剛落馬「本質上是不足為奇的」。 「這在中國歷史上是屢見不鮮的,沒有什麼奇怪的地方。」余茂春認為:(秦剛落馬)與中共政權的權力傲慢及腐敗具有直接關係,「今天你是這個領袖的得力幹將,明天你可能就會身敗名裂」。 至於是否是「婚外情」導致秦剛中箭下馬,余茂春認為這不是問題所在,他判斷秦剛很可能犯了某種「政治錯誤」,例如與美國國務卿布林肯談話間被政敵抓住把柄並上報,因此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不得不查辦他。 余先生的這種分析邏輯上是成立的,但沒有任何事實依據證明秦剛是犯了所謂「政治錯誤」。所以依然存疑問。 當然,無論是被「火箭軍窩案」牽連還是犯了所謂「政治錯誤」,此二項只要其中一項屬實,未來他秦剛的下場肯定是被從重而不是從輕。 而筆者更傾向於即使秦剛未來被處理的程度即使嚴重到了「移交司法」的地步,被處理的理由也還是只會局限在「婚外情」加「腐敗」。因為當今中共政權陸續處理過的所有大小黨政官員里,只有經濟問題而沒有「生活作風」問題的雖然為數不多,但確實還有,但只被查出「生活作風」問題而經濟上卻被找不到任何把柄者,一個沒有。而經濟層面的受賄或貪污達到一定數額,就是所謂「從量變到質變」了。 所以,未來的秦剛如果被宣布「數罪併罰」 的話,即使嚴重到 了「移交司法」的程度,但黨紀處分通報中只要既沒有「泄密罪」,也沒有「瀆職」,那麼他與所謂「火箭軍窩案」之關聯的說法便可證明是子虛烏有。 秦剛被免去外交部長的消息被中共官媒對外宣布至今,所有參與討論、預測秦剛最終命運的媒體記者、評論人士少有特別注意到一個重要細節,那就是習近平的「主席令」里說的是免去秦剛「兼任」的外交部長職務。這個「兼」字很重要,等於是強調了他秦剛在沒有了外交部長的實職之後,至今還是位居「黨和國家領導人」之列。 能夠與秦剛在仍然還是國務委員前提下被免去國務院部長兼職一事類比的最近的例子是去年6月下旬第十三屆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的「免去趙克志兼任的公安部部長職務,任命王小洪為公安部部長」。 從那以後,趙克志不但繼續掛名國務委員,其黨內另外一項重要兼任也一直被保留到中共二十大召開,那就是中央政法委副書記。而如今的秦剛的國務院黨組成員職務也仍還被繼續保留。 不過,去年趙克志在繼續擔任國務委員的前提下被免去公安部長兼職與如今秦剛在繼續擔任國務委員的前提下被免去外交部長兼職雖然是步驟及程序上沒有區別,但日後下場肯定是迥然不同。去年的趙克志與王小洪之間是所謂的「新老交替」,所以到今年三月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召開時,他趙克志的國務院國務委員職務是一屆任滿,自然卸任。而如今的秦剛在被免去部長兼職之後的國務委員職務,沒有半點可能會被持續到2028年3月,也就是中共十五屆全國人大召開的時候。 至於對秦剛的黨內處理意見何時出台,我們本專欄的上篇文章里已經說過了參照一下對楊晶的處理過程,對秦剛的調查和處理意見的形成的過程一共需要三、五個月,也是十分正常的。當然,如果最終會被「數罪併罰「的話,那麼結案的時間也許會更長。 我們在過去的關於秦剛案的分析文章里,曾經拿中共前國務院統計局局長邱曉華也是因為與情人育出私生子而被判「重婚罪」與之相提並論。 這個在中紀委通報中對受賄為主罪,「涉嫌重婚」只被列為副罪的邱曉華,最終被落實的「受賄」金額只有區區20萬元,而且還全都是「私營業主」們給他的髮妻所患之疑難病症的尋醫找葯錢, 以至最高檢察院接手此案後堅決不同意按受賄罪結案,只好以重婚的單項罪名判了他一年有期徒刑。而從邱曉華最後一次以國家統計局局長身份對外公開活動到被提起公訴的整個過程,只用了不到4個月的時間,是近二、三十年來陸續被「司法處理」的省部級以上黨政幹部中處理程序最簡單,耗時最短的一個。 按照邱曉華出獄後自己的回憶,中紀委對他宣布採取「雙規」措施之後,即提醒他「雙規」的時長第一期可以是6個月,但6個月後辦案人員還可以申請延長6個月。而邱曉華因為「案情簡單」,所以第一個「雙規期限的一半即3個月的時間都未用完,就已經被移交檢察院了。 與當初邱曉華被「雙規「的時限所不同的是,如今中紀委和監察委對秦剛的軟禁措施如果已經被宣布為」留置「的話,」法定「時限也已經改成了3個月加3個月。即3個月期滿時,可因為案情需要而」依法「增加3個月。  以日前剛剛被判處15年有期徒的中共前最高法院第一副院長、一級大法官沈德詠為例,他是去年三月下旬被宣布「接受調查」的,到去年9月7日被宣布了黨內處理意見,開除黨籍、移交司法。前後不足6個月的時間。 現如今,秦剛在沒有被對外公開宣布「接受調查」之前,理論上是不能被採取「留置」措施的。 一般情況下,這個官宣接受調查的時間越往後拖,被輕處理的可能性就越大。這裡說的「輕處理」,指的是區別於邱曉華被「移交司法」 的楊晶模式—-只被施以比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雙開)要輕一至兩檔的黨紀和政紀處分。 有心的讀者和聽眾不妨拿中共政權對楊晶和對近日剛剛被判刑的沈德詠的處理程序的不同,來預估一下秦剛未來被處理方式的可能性之一。 2022年3月21日,中共對外宣布沈德詠「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審查調查」。 這樣的表述,等於是直接定性,指明沈氏一定會被「移交司法」。所以他當時他任職的全國政協立刻配合出台了對他的「除名」措施。 當年9月初,沈德詠被宣布「雙開」,隨即進入所謂的「司法程序「。 2017年下半年,中共十九大召開之前,關於楊晶被調查的說法就已經出現。接下來,仍然還出席了十九大的楊晶沒有被安排連任中委,當然也不可能連任中央書記處書記,似乎證明了楊晶「出事「的傳聞,但十九大閉幕後的當年11月間,楊晶仍然還曾以國務委員兼國家行政學院院長身份出席公開活動。 但是,該來的遲早要來,正如本專欄上篇文章中所介紹過的那樣,2018年2月24日,趕在中共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開幕的前10天,,中共新華社「受權發布」了「(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撤銷楊晶同志的國務委員、國務院秘書長職務的決定」。 請注意,這裡使用的「撤銷「二字。 也就是在「受權發布「楊晶的行政職務被」撤銷「的前幾個小時,新華社先」轉引「了中紀委和國家監察委網站的消息,說是對十八屆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楊晶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後的處理結果是」決定給予楊晶同志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部長級」。 對比之後不難看出,事實上中紀委當初在宣布讓沈德詠「接受調查」之前,即已經將他的問題定性為「敵我矛盾」。而對楊晶的調查一開始便是所謂「同志式」或者說「治病救人」式的,所以在調查期間顯然還是允許他帶「病「工作,然後在宣布對他進行調查的同時就宣布了黨紀和政紀處分的處理結果。 那麼,我們假設習近平當局已經內部決定不對秦剛施以重罰,那麼因為「秦二世」的曝光也沒有可能令秦剛以外交部長身份繼續對外活動,所以無論如何先免去他外交部長的「兼職「都是當務之急。 接下來,中紀委和監察委對秦剛擔任駐美大使期間包養二奶並生下私生子的調查,必然會擴大到貪污受賄層面。這是中共各級紀委對每一個被舉報婚外情之後又無法幫其遮掩的官員進行調查的必不可少的下一步程序。所以說,對秦剛的調查和處理意見的形成還需要一個過程,是十分正常的。未來僅令他秦剛接受楊晶一樣的降為部長待遇的下場,不失為一種可能。 但是,也正像筆者過去的文章里已經分析過的,秦剛的事情大概率是因為「看熱鬧的不嫌事大」而被外界媒體複雜化了。同時筆者也認為秦剛所犯的周恩來所說的「亂搞」的錯誤已經上升到了不以他本人和習近平意志為轉移的「嚴重影響黨和國家外交形象、外交信譽」的高度,所以為此惱羞成怒的習近平對秦剛的感情由愛轉恨是非常合乎邏輯的。去年的這個時候習近平對秦剛愛得有多深,如今的習近平對他秦剛恨得就有多切。秦剛當初的「一時快活」把個習近平搞得是要多背運有多被動,用不著在這裡過多著墨了。 那麼如果是習近平對秦剛由愛轉恨的分析成立的話,那麼進秦城肯定是秦剛未來的唯一出路了。 筆者在兩個月前的《一級大法官沈德詠是否會被從輕發落?》一文中已經介紹過,幾年前一位「貪官」親屬告訴筆者,他的那位被控受賄罪的親人因受賄單項罪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如今還在監獄服刑。當初此人被中紀委專案組移交給檢察院的「犯罪金額」是5百萬出頭。但到了檢察院之後,把他歷年來收受過的財物,包括茶葉禮品盒等都按市價算成受賄金額,一下了就過了千百門坎了。更過分的是,比如一個茶葉禮品盒本是10多年前收受的,但卻按發現這個禮品盒的抄家時間的當時市價計算成「受賄金額」。更更過分的是,此人被社會上的商人們陸續安排過的旅遊度假過程中的機票、旅館等的開銷,也都會被計入受賄金額。 依此類批,僅僅是傅曉田在美國生活期間,以及往返華盛頓洛杉磯專機再加醫院產仔等所有開銷,無論是由誰買單,最終都被計算成為秦剛的經濟犯罪金額,由使館支付算貪污,其他渠道支付則算他受賄。僅憑這筆錢,就足以讓他秦剛進秦城吃牢飯了。 (全文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類比楊晶,秦剛被「輕饒」的可能性有多大?

如今的秦剛已經沒有可能被「放生「。而所謂「輕饒」的可能,應該會是類比前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務院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楊晶的下場,被宣布」撤銷國務委員職務「。而重處的可能就是在被宣布「雙開」前提下,由全國人大對其副國級領導職務宣布罷免!繼而就是到秦城與薄熙來等人相伴。 本專欄的上個周一發表的文章中斷言「要麼下基層,要麼進秦城,秦剛復出已無半點可能「。結果文章發出的次日,中共當局即對外發布了秦剛的外交部長已經被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免去的消息。請各位聽眾和看官注意,這裡說的是「免去「,而不是」免除」,更不是「撤銷」或者「罷免」。之間的區別後面會有分析。 本專欄這個周一發表的文章中諷刺了自秦剛「失聯」之後,他一日不被宣布離開外交部部長位置,不說別的,單說外交部發言人,偉大領袖毛主席的堂妹毛寧就隨時面臨被 那些窮追不捨、窮追猛打的外國駐華記者們逼瘋的危險。 結果,文章刊發和播出的第二天,中共外交部乾脆對外宣布例行記者會歇業兩個星期,理由是放「暑假「。 宣布之後,有記者問及此安排是否正常,發言人的回答是按照慣例,只是「例假」,請勿過度解讀。 說是「例假」到也不是撒謊,事實上在秦剛擔任外交部發言人期間,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也曾在暑期休會過兩個星期。這次的例假要持續到8月14日才重新開張,一位駐北京「外記」告訴筆者,他每天都在查看和比對外交部網站是否有關鍵的更新內容,就等著8月14日再「惡意炒作」一下秦剛「到底當沒當過外交部長」的問題。 關於秦剛被宣布免去外交部長職務的幾個小時之後,外交部站上就把秦剛的全料資料清空的消息曾被外界熱炒,兩天後改頭換面的外交部網站上的」部長活動「欄里除了加進了王毅的最新內容,也依時間順序恢復了的秦剛當部長期間的公開活動內容。在該網站」資料「欄目的」講話全文「子項里也依時間順序恢復了秦剛曾經的講話、致辭內容。但是,如果你進入該」資料「欄目的」外交人物「子項里,卻發現」歷任外交部長「里,依然沒有秦剛的名字恢復回去。 該欄目截止筆者今日截稿的內容是: 歷任外交部長 周恩來  陳 毅  姬鵬飛  喬冠華  黃 華  吳學謙  錢其琛  唐家璇  李肇星  楊潔篪  王 毅 到王毅後面就沒了。事實本身應該是王毅的後面是秦剛,秦剛的後面又成了王毅。是為「回鍋肉「。 外交部網站何以為此,筆者也是一頭霧水。遮羞也不應該是這個遮法。 有注意到這一細節的評論人認為「這證明秦剛的事兒還沒有完「。 秦剛的「事兒「當然還沒有完,但即便是先後被中共當局處以重刑的陳希同、陳良宇、薄熙來、孫政才這些比秦剛的實際政治地位還高半格的中共前領導人,以及比他秦剛的政治級別高出一格半的周永康,他們的名字也沒有被分別從中共十四、十六、十七和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名單中消失啊? 所以呀,「秦剛到底當沒當過外交部長「的問題,還是等」外記「們在毛寧處要回答吧。這裡出現在中共」歷任外交部長「欄目中的首席,被稱為新中國外交創始人周恩來的名字,到是令筆者想起了中國大陸曾經流傳的周總理名言「外交無小事」。 一位中共前駐美使館館員退休回國前趕上了秦剛上任駐美大使後主持的首次館員大會,在其「就職演說」中還特彆強調了周恩來「外交無小事」這句話。 不過中共黨史界近來已經考證出來「外交無小事」並非周恩來原話,「而是後人根據周總理在1949年11月8日外交部成立大會上的《新中國的外交》這一重要講話當中,『外交不能亂搞,不能衝動,』應該加倍謹慎『等一些言論整理出來的。」 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14年6月初版的《中國中共文獻研究會周恩來思想生平研究分會編,周恩來與馬克思主義中國化》中記載的周恩來原話是: 「不要冒昧,不要輕敵,不要趾高氣揚,不要無紀律亂出馬,否則就要打敗仗」;「外交不能亂搞,不能衝動」。 秦剛無疑是把他們周總理的諄諄告誡拋在腦後,衝動亂搞,無紀律亂出馬,令習近平的所謂「大好外交局面」嚴重受損。 想當年敬愛的周總理,為了中國人民的革命事業落下一個斷子絕孫的晚境凄涼都無怨無悔,現如今作為周總理新中國外交事業接班人的秦剛有妻有子還不滿足,竟敢在駐美大使任上在美國境內育出私生子。對比之下,他秦剛但凡還有點「黨性「餘存,都應該會自行到中南海里」負荊請罪「。 我們在本專欄已經刊發和播出的文章中曾提到過因為有外界媒體「報料「秦剛涉嫌利用自己元配林彥女士」家鄉風味月餅「的手藝到習主席夫人彭麗媛副主席處」跑官、買官「 在先,繼而就衍生了關於秦剛日後下場的「猛料」,即所謂彭麗媛建議「放生」,習近平主張「輕饒」。 (註:彭麗媛在軍內已經是退役少將,目前的官銜是全國文聯副主席)  秦剛的外交部長職務被先行免去之後,「放生」的說法沒了市場,但因為他秦剛目前還是副國級領導人。在習近平的「主席令」中,措辭非常嚴謹的表達是:免去秦剛兼任的外交部長職務」。所以筆者在本文里所要著重討論的就是習近平是否會對秦剛「輕饒」。 先說明一句,筆者所說的「輕饒」就是只對秦剛僅僅施以黨紀和政紀處分,即筆者過去文章中所形容的「下基層」,而不至於安排他進秦城——即在黨內的處理公報中就宣布他在某某問題上「涉嫌犯罪」。 本專欄前面的文章中已經分析過,先把秦剛的外交部長實職免掉只是習近平政權的應急措施。筆者所引述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的諸多條款他秦剛都已經明顯觸犯,而其中的第六十六條又是習近平最不能容忍的,那就是:「 在涉外活動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惡劣影響,損害黨和國家尊嚴、利益」。 筆者可以斷言,未來某天出台的中紀委和國家監察委對秦剛的處分通報中,無論是否會把他的「嚴重違紀」上升到「涉嫌犯罪」, 「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惡劣影響,損害黨和國家尊嚴、利益」這段描述一定會被套在他秦剛身上。 當然,僅僅是違犯了這第六十六條黨規,被處分結果也還是分為「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以及「開除黨籍」。 本專欄前面的節目中也已經分析過了,如果是開除黨籍的話,那麼大概率,甚至說極大概率是同時被宣布「涉嫌犯罪」,未來的前景就是到秦城裡與薄熙來和令計劃等人湊桌打麻將了。至於 「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的可能性同樣存在,可以類比的就是前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楊晶。 2018年2月24日,趕在中共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開幕的前10天,,中共新華社「受權發布」了「(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撤銷楊晶同志的國務委員、國務院秘書長職務的決定」。內容是:「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根據委員長會議的提請,決定撤銷楊晶同志的國務委員、國務院秘書長職務。」。 請注意這其中的兩處重點,一是「委員長會議提請」,二是對楊晶職務的處理是「撤銷「,而不是免去或者免除,也不是罷免。 也就是在「受權發布「楊晶的行政免職被」撤銷「的前幾個小時,新華社先」轉引「了中紀委和國家監察委網站的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十八屆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楊晶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 經查,楊晶同志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廉潔紀律,長期與不法企業主、不法社會人員不當交往,為對方利用其職務影響實施違法行為、謀取巨額私利提供便利條件,其親屬收受對方財物。在審查中,楊晶同志能夠認錯、悔錯。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楊晶同志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部長級,按程序辦理。「 這裡的所謂「程序「,就是人大方面的」民主過場「,是習近平」有中國特色的全過程民主「的重要體現。 而對楊晶的黨紀處理之所以沒有與「留黨察看」合併列入「撤銷黨內職務」,是因為這紙處分是中共十九大開過之後才下達的。而楊晶在籌備十九大的過程中即已經因為處於「接受調查階段」而未被安排進入十九屆中委預選建議名單,自然也不會在十九屆一中全會上連任他當時的黨內職務中央書記處書記。黨內職務已經是零。 需要提醒的是,楊晶「罪狀」中的所謂違反廉潔紀律是經濟層面的,而作風層面的,從搞破鞋至私生子也是中共黨紀歸類於「廉潔紀律」的。 根據中共相關「國法」條文及今年1月17日印發的《中國共產黨處分違紀黨員批准許可權和程序規定》內容,由於所有「政紀」均已成為國家法律,政務處分是對違法公職人員的懲戒措施實現黨紀與國法的有效銜接,並以其代替「政紀處分」,適用範圍擴大到 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使政務處分匹配黨紀處分、銜接刑事處罰。 黨員嚴重違紀涉嫌犯罪的,原則上先做出黨紀處分決定,再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也就是說,對於黨員幹部(公職人員)處分的次序必須是先黨內,再行政,再司法。即黨紀處分在先,事實上就是在黨紀處分的同時由黨來決定政務處分的輕重以匹配黨紀處分的程度,同時也是由黨決定是否要上升到「移送司法」。 2020年6月出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明列政務處分的種類為(一)警告;(二)記過;(三)記大過;(四)降級;(五)撤職;(六)開除。 其中開除一項與黨紀處分的開除黨籍匹配,即所謂「雙開」。繼而便是「移交司法」了。而楊晶的被撤銷職務就是其中的第五項「撤職」。 請注意,如上政務處分的種類里並沒有「免職」或者「免去職務」,因為免職並非處分。也就是說,截止目前對秦剛的外交部長職務的「免職」,並不是處分。 因為中紀委和監察委的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以及中央政治局的批准過程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完成,為了中共外交工作不會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持續受到「嚴重干擾和影響」,中共當局的被動作法也只能是先行免去秦剛外交部長實職,將其國務委員空銜保留的真實理由只有一個,那就是等待匹配黨紀處分的程度,決定從政務處分角度對秦剛的政務處分是罷免還是撤職。如果是留黨察看加撤消黨內職務,那麼是在撤消其國務委員黨組成員職務的同時,由人大某次常委會宣布撤消其國務委員職務。如果是開除黨籍,那麼就要等待明年三月的十四屆全國人大第二次全體會議上才能宣布罷免他的國家領導人—-國務委員職務。 再強調一遍, 「免去」某項職務不是處分。不過行政上被宣布免去某項職務的黨員幹部中,至少有一部分是因為犯了「小錯」或者「中錯」,在內部還是被宣布了黨內警告和行政記過處分,但日後無論是改任他職還是直接退休,都不會被降低原待遇,正部長還是正部級,副部級還是副部級。 但是,筆者堅信對秦剛的處分最輕也是與楊晶等同,完全沒可能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就是說,他的國務委員職務面臨的要麼是被撤銷,要麼是罷免,只是被「免去」的可能性應該沒有。 至於對秦剛的黨內處理意見何時出台,不妨也參照一下對楊晶的處理過程。 事實上中共十九大閉幕哪天,楊晶以上屆中央領導人身份與眾人一起受到習近平等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接見的次日,便再也沒有公開活動的信息了。與此同時,他的黨內職務國家機關工委書記也被宣布被肖捷取代。可見,至遲這個時段,對楊晶的調查即已經啟動了。 依次類推,對秦剛的調查和處理意見的形成的過程一共需要三、五個月,也是十分正常的。 當然,如果最終會被「數罪併罰「的話,那麼結案的時間也許會更長,詳細的分析留待下篇文章再敘。 (全文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秦剛是否進秦城,先看能否保住黨籍

秦剛被中共外交部”永不錄用”並不意味著他最多不過是被”下基層”,端看日後的中紀委在結案的通報中如何定性。如果黨內通報中出現”嚴重違反黨紀,影響極為惡劣”之類的字樣,黨內處分的”刑種”必定是開除黨籍,繼而進秦城的可能性也幾乎是百分之百。 本專欄的上篇文章《秦剛被罷官是因為「間諜和間諜,不能搞破鞋」?》轉載之後有網友「gnyd」提問: 「好奇傅曉田在被關押期間,誰在照顧秦二?傅的父母嗎?估計傅女重獲自由的可能不大。秦剛也不會跟林彥離婚的,更不會照顧秦二。這下傅女和秦二慘了。」 此言差矣,拒不撫養子女會構成遺棄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 【遺棄罪】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撫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至於秦林氏,因為在法律上規定的撫養義務僅限於存在事實血緣關係的父母與子女之間或者由法律擬制的的父母與子女之間,對於丈夫的非婚生子女,妻子沒有撫養的義務。但是,即使秦剛未來被習近平「從輕發落」,只下基層不進秦城,那麼他秦林氏無論是基於對秦剛的「挽救」之情還是對傅曉田的報復之心反正是仍不會與秦剛離婚的話,那麼只要傅曉田或其家人提出告訴,他秦林氏就必須接受秦剛必須撫養「秦二世」(Er-King)至18歲的現實,負責秦剛僅為這一樁案子就會面臨司法處理。 至於傅曉田,筆者認為她現在正被中紀委「留置」是毫無疑問的。只要所謂「雙面間諜」的傳聞不成立,無論是「勾引駐外機構負責人」,還是間諜和間諜之間的「搞破鞋」,均僅僅屬於「嚴重違紀」,依據中共現行法律、法規實難入罪,那麼最嚴重的後果就是被「雙開」—-就是她在自己國內的真正上級機構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條款在內部宣布了取消她「國家公務員」身份的同時,還宣布開除她的黨籍。 鳳凰衛視對傅曉田的介紹內容當然是迴避了她的「政治面貌」,但她的北京語言文化大學同班同學回憶說她大二時就入黨了。 那麼截止目前及今後一直到秦剛被調查處理完畢的這一段時間裡,她傅曉田肯定是要被繼續「失蹤」的。原因很簡單,在整個「配合調查」階段里,如果習聖上惱羞成怒後遷怒於秦剛而決心拿他作為整肅整個外交機構—-特別是駐外機構的活教材,殺猴儆雞的話,那麼就需要傅曉田的配合,不惜對自己孩子的爸爸「大義滅親」,把如實交待改成大膽揭發。而假如聖上習無論是基於對秦剛的憐惜和「恨鐵不成鋼「還是顧及整個中共政權的外交顏面決定只安排秦剛下基層,無需進秦城的話,那麼傅曉田在恢復自由身之前就必須接受」組織上「的安排,帶著她的秦二世改名換姓,從此「人間蒸發」。 至於筆者為什麼對傅曉田是「雙面間諜「的說法不願相信,道理很簡單,她」圖個啥?「 正所謂「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她傅曉田僅憑派她進入鳳凰衛視的「上級單位」的「任務費」和鳳凰衛視主持人明面上的工資,即已經比她在央視的昔日同行們日子過得富貴許多,更何況身邊總是富商環繞,不要說窮得連自己都養活不起的所謂海外「反動組織」,哪個西方國家的間諜機構的「間諜費」的數額能夠滿足得了她傅曉田的胃口?更何況無論是傅曉田還是任何一個中共駐外間諜,誰都明白他們在外「執行任務「即使暴露,被所在國或地區」移交司法「的可能性並不大,大不了回國接受其他」任務「。但如果他們在駐外期間被」敵方「收買甚至為」敵方「做事,那麼一旦敗露,直接掉腦袋都不是最壞的下場。最壞的下場是他們的「祖國」會讓他們求死不得,生不如死。 所以,雖然坊間關於「雙面間諜「的說法,還有火箭軍窩案的說法甚囂塵上,但筆者寧願相信秦剛和傅曉田案就是單純的「道德敗壞—-不但是婚外而且還是間諜和間諜之間」搞破鞋「以及」後果嚴重,影響惡劣—-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美利堅特命全權大使之尊在美國CIA特工的眼皮底下育出私生子並報備了美國「戶口」。 我們在本專欄的上篇文章中已經中介紹和分析了秦剛與傅二奶在美產仔一事即使被當局簡單界定為「道德敗壞」,也已經嚴重觸犯了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政府的外事紀律以及「黨的隱蔽鬥爭戰線」的鐵的組織紀律。至於王毅與秦剛之間的「老新交替」被宣布後,秦剛被暫時保留國務委員空職的下一個時段,應該是對他所犯錯乃至罪行進行繼續調查並最終研究出處理決定的過程,所謂「軟著陸」之說並不準確。 我們在本專欄的上篇文章中也已經介紹了,依照相關法規,本月25日召開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本應該是在8月下旬召開的。而就是因為要讓秦剛的「失蹤」儘快「合法」, 這才為王毅和秦剛之間的一任一免之「特殊需要」,臨時召開了全國人大常委會。而這次的常委會例之所以被提前一個月召開。眾所周知,自秦剛「失聯」之後,他一日不被宣布離開外交部部長位置,不說別的,單說外交部發言人,偉大領袖毛主席的堂妹毛寧就隨時面臨被 那些窮追不捨、窮追猛打的外國駐華記者們逼瘋的危險。 也就是說,先把秦剛的外交部長實職免掉只是習近平政權的應急措施。在此前提下為什麼還讓他繼續保留國務委員的空職,依筆者之見,恰恰不是證明了秦剛已經被「軟著陸」,而是意味著對他的最終處理輕則也是黨紀處分加行政降級,即所謂「下基層」,重則當然是進秦城。 從黨紀處分的角度分析,即使他秦剛最終最被追究和傅二奶在美國生下秦二世這一「單純事件」,那麼在已經沒有可能替他們隱瞞,所以只能公開處理的前提下,中共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的如下五個種類肯定有套在他秦剛腦袋上的一種,即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習近平在開始他的中共黨魁第二個任期的第二年親自主持制定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至少有如下條款都是他秦剛「公然違背」的。 第六十六條  在涉外活動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惡劣影響,損害黨和國家尊嚴、利益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本文章作者說明:秦剛是在擔任中共駐美大使期間動用私人飛機迎接傅曉田到華盛頓受孕成功後又安排他在洛杉磯成功生下秦二世的,毫無疑問是「在政治上造成惡劣影響……」)。 第七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一)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隱瞞不報的;(二)在組織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的;(三)不按要求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個人去向的;(四)不如實填報個人檔案資料的。 (本文作者說明:除了每年年底必須向上級組織報告個人事項的規定之外,秦剛還分別在去年中共二十大之前和今年三月中共十四屆全國人大之間接受過兩次組織上的談話和「函詢」。均是對自己的二奶待產和已經生下秦二世一事「隱瞞不報」。) 第八十三條  駐外機構或者臨時出國(境)團(組)中的黨員擅自脫離組織,或者從事外事、機要、軍事等工作的黨員違反有關規定同國(境)外機構、人員聯繫和交往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一百零一條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侵佔非本人經管的公私財物,或者以象徵性地支付錢款等方式侵佔公私財物,或者無償、象徵性地支付報酬接受服務、使用勞務,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將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下屬單位、其他單位或者他人支付、報銷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本文作者說明:傅二奶從洛杉磯到華盛頓受孕的往返,從洛杉磯帶秦二世到北京的單程均是使用同一架原機主居然是俄羅斯老大哥瓦格納集團首領布里戈津的私人包機。這架私人包機應該是秦剛「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無償、象徵性地支付報酬接受服務」) 第一百三十四條  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一百三十五條  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利用職權、教養關係、從屬關係或者其他相類似關係與他人發生性關係的,從重處分。 第一百三十七條  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一百三十八條  有其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行為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本文作者說明:雖然有人把傅曉田貼出的和秦剛的多張親密合影說成「充滿了曖昧」,但至今沒有看到有傅曉田和秦剛在戶外「過於親密」的合影,如果有,或者是有人揭發說曾經親眼所見,那麼就屬於「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造成不良影響」。至於婚外產仔,當然是「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行為」。) 認真學習過如上中共黨規內容後,就不能不相信,秦剛至少是嚴重觸犯了其中5至6條,被黨紀處理時應該會被類比於司法概念中的「數罪併罰」。 如上中共《處分條例》中還規定::黨紀面前一律平等。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嚴肅、公正執行紀律,黨內不允許有任何不受紀律約束的黨組織和黨員「。 但是,「懲前毖後、治病救人。處理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應當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做到寬嚴相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分:(一)主動交代本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的;(二)在組織核實、立案審查過程中,能夠配合核實審查工作,如實說明本人違紀違法事實的;(三)檢舉同案人或者其他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或者法律追究的問題,經查證屬實的;四)主動挽回損失、消除不良影響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結果發生的;(五)主動上交違紀所得的;(六)有其他立功表現的。「 又但是,「一人有本條例規定的兩種以上(含兩種)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應當合併處理,按其數種違紀行為中應當受到的最高處分加重一檔給予處分;其中一種違紀行為應當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一個違紀行為同時觸犯本條例兩個以上(含兩個)條款的,依照處分較重的條款定性處理「。 由此可見,即使他秦剛「能夠配合核實審查工作,如實說明本人違紀違法事實的「,因為要」數罪併罰「,仍然應該會被」合併處理「、」加重一檔「。如果加重到」開除黨籍「的最高檔,那麼被」移交司法「幾乎是可以肯定的,最終只是和我們過去文章中已經比對過的中共前統計局局長邱曉華一樣下場。 事實上,中共政權近二、三十年來,對凡是在位期間被追究的高級幹部, 基本上是只要黨紀處分是開除黨籍,那麼就會被中紀委和國家監察委同時在通報中註明「涉嫌違法」。 還以邱曉華為例,黨內處分的通報中把他的經濟問題列為主罪,涉嫌重婚列為副罪,但在檢察院方面因為「就這幾個錢」表示邱曉華的受賄罪實難成立之後,為了保全中紀委處理意見的權威性,還是以重婚罪判了他一年徒刑。 如果黨內處分不至於重到開除黨籍,那麼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包養情人的、嚴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應「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黨員幹部與二奶誕下私生子,即使發生在國內,都會被視為「情節嚴重「,何況是在敵對國家情報機構的眼皮底下。而公務員和黨員的處分條例中之所以未被特別列入」私生子「一項,是因為」立法「過程中還有計劃生育」法規「的存在,公務員和黨員一旦生下私生子,自然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而計劃生育政策明文規定,公務員超生,黨員超生,一律開除公職,開除黨籍。 綜上所述,秦剛能夠保住黨籍的可能性,很值得懷疑。後續的分析內容,留待本專欄的下篇文章繼續播講。 (全文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秦剛宦海沉沒緣由何在?

秦剛從消失到免職歷經一月,各種猜測車載斗量,其中的關鍵字有三個:一、情婦與私生子(美國出生);二、內鬥;三、火箭式竄升與殞落。三個都沒錯,但至今為止,很少有人涉及秦剛宦海滅頂的真實緣由。本人從未加入「秦剛猜想」之列,當早就被閑置冷宮的原外交部副部長樂玉成在在秦剛被宣布免職之後的第三天,丟了廣播電視局副局長這頂烏紗帽,倒秦的緣由已經隱然若現。 情婦與私生子問題還放不倒秦剛 目前,關於鳳凰衛視前主持人傅曉田與美國出生的私生子問題,有好幾位元與傅認識的前同事或其他人出來指證。在秦剛被免職的第二天(7月26日),中共中央黨校機關刊物《學習時報》發表評論員文章稱,指年輕幹部要德才兼備、才配其位,要在重大政治考驗面前有政治定力,經得起形形色色的誘惑。不少人因此認為這是免職的主要原因。 但我不認為這是秦剛免職的主要原因。中共國安系統對幹部一直秘密監視,這些黨員幹部的私生活,在掌控隱私方面堪稱萬能的中共早就有數。2022年12月秦剛任外交部長之前的考察過關,說明黨不真在意這些事情。這也是傅曉田在2023年3月網上分享與剛出生兒子的照片並祝賀秦剛生日,如此高調不擔心授人以柄的原因。 中國外交部的「親美派」與「親俄派」 外交部有內鬥這不奇怪,有人的地方就有鬥爭,中共太祖毛澤東1966年就說過:「有人說:『黨外無黨,帝王思想,黨內無派,千奇百怪。』我們共產黨也是這樣,你說黨內無派?它就是有。」讓黨內分成兩派,毛居中平衡是其鞏固權力的重要手段。 中美建交大半個世紀,中共所謂「大國外交」,其實就是中國對美關係,外交部內部早就形成一支知美派勢力;自2009年開始,中國再度注重對俄外交,原來處於低谷的親蘇外交人員自然是枯木逢春,人氣漸旺。所謂內鬥,在政府內部多半圍繞利益紛爭,職務升遷就是最大的利益。據《官員晉陞路線圖》(第一財經日報,2013年07月02日)介紹,中國公務員系統升遷,每晉陞一級,就是一場升遷之戰。 該文計算,以截至2012年底全國公務員總數708.9萬人為基準,按照全國13.4億人計算,平均189人中即有一名公務員。從普通百姓成為公務員,算是完成了官員晉陞的第一步。能夠走上縣處級崗位的,是公務員隊伍一部分人的巨大轉折,也是大多數人的封頂之作。全國縣處級公務員約有60萬人,相對於708.9萬人的公務員而言,其晉陞比例大約在12:1的狀態。從處長到廳局級幹部,就是要從60萬人中選出5萬,比例也是12比1。若與整個公務員隊伍對比,則是142比1。升至省部級官員,以廳局級幹部為基數對比,為16.7比1;以處級幹部為基數比較,為200比1;公務員隊伍中能攀上省部級高峰的比例大約為萬分之四。 這次秦剛被免職之後,原白俄羅斯外交部一等秘書帕維爾·斯倫金(Pavel Slunkin)透露了2015年習近平對白俄羅斯進行國事訪問期間的一件往事。秦剛時任中國外交部禮賓司司長,為確保習近平第二天的訪問行程萬無一失,半夜兩點打電話給他,要求再次檢查習近平次日要參觀的博物館,這次準備工作包括數台階、以及詢問走到哪一級台階音樂會響起。在習近平結束訪問飛回北京後,斯倫金問一位中國外交官:「在這漫長的一個月的準備過程中召開數百次會議,討論相同的問題,計算步數,晚上參觀博物館,究竟是為了什麼」外交官的回答是說,你知道,在北京有數百人跟在我身後,排著隊要取代我的位置。因此,如果我不像你所說的那樣去做,那麼就會有另一個人去做。」 可以說,外交部兩派當中,哪派佔上風,哪一派的人升遷機會就多。 秦剛丟官,是被抓住了痛腳 可想而知,對於秦剛最近幾年的火箭式升遷,外交部內肯定會有人不滿。究竟是誰不滿?答案大致有了。秦剛7月25日被免去外交部長職務,7月28日,曾任中共前外交部副部長的樂玉成被免去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副局長一職。樂玉成曾被認為是中共外交部長的熱門人選。現年60歲的樂玉成於1986年進入中共外交部任職,其任職經歷中主要在前蘇聯東歐這一地區, 2017年,​​樂玉成晉身中共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2018年擔任外交部副部長,2019年調至俄羅斯任大使,2022年離開外交系統。2022年2月4日,習近平同來華訪問並出席北京冬奧會開幕式的俄羅斯總統普京舉行會談。會談結束後,外交部副部長樂玉成接受媒體採訪,稱「中俄關係上不封頂,不斷攀登新高」。2022年6月14日,俄烏戰爭開始不到4個月,樂玉成調離外交部。據英國《金融時報》引述知情人士說法,樂玉成調職是因其未能準確獲悉俄羅斯入侵烏克蘭情報並報告北京。從樂玉成的言行及利益所在來看,他是典型的親俄派。 俄烏戰爭開始後,中國與美國的關係非常吃力。秦剛被任命為中國外交部長次日,美國之音曾引述多家美媒的分析發表《中國駐美大使秦剛出任外長, 其低調與柔軟身段惹關注》一文,美國媒體還注意到,秦剛即使在一些火藥味濃厚的議題上,也試圖盡量把話說得委婉。比如說,他曾表示,如果中國事先知道俄羅斯準備入侵烏克蘭,那麼北京就一定會儘力勸阻俄羅斯的這一行動。此外,針對外界擔心台海兩岸兵戎相見,秦剛也刻意降低台海擦槍走火的風險。在談及中俄關係和俄烏局勢時說,「中俄之間合作沒有禁區,但也是有底線的」,與樂玉成說的中俄關係「上不封頂」完全不同。2022年12月30日,免去王毅兼任的外交部部長職務,任命秦剛為外交部部長。美媒大多認為,習近平任命秦剛出任外長之時,他本人正在儘力改善與美國及其盟友的緊張關係,也為了改變中國的「戰狼外交」形象。此後,秦剛最受注目的舉動是,在聯合國4月下旬就A/77/L.65決議草案明確提到「俄羅斯聯邦在侵略喬治亞後侵略(aggression) 了烏克蘭」做「全案表決」時,包括中國在內共有122個國家投下贊成票、5國投反對票、18國投棄權票。這是俄烏戰爭開始後,聯合國多次譴責俄羅斯的投票表決中,中國唯一投了贊成票的一次。 中國投了這一票之後,從美方並未得到明確的好處,取消關稅的事情依舊沒有蹤影,限制晶片出口中國措施反而加強,老拜登在6月21日乾脆直指習近平為「獨裁者」,可見秦 剛對美伸出的橄欖枝沒用。與俄羅斯之間的互動在4月底之後暫時停止,直到俄羅斯總理米舒斯京5月24日訪華。習近平會見舒斯京時再次強調了今年3月訪俄所確定的戰略,並稱將不斷豐富兩國新時代全面戰略協作夥伴關係的內涵。私下裡談什麼,外界自然無從知曉。但此後雙方聯合日本海軍演、俄方宣布普京將於10月訪華。 秦剛擔任外長期間,外交部駐外大使異常活躍,各吹各的嗩吶各唱各的調。中國駐法國大使盧沙野4月21日在訪談中有關「前蘇聯國家不具獨立國家的主權地位」等言論引起歐美國家嚴厲批評。半島電視台6月27日則報導了外交部親美派的表態:在被問及中國是否支持烏克蘭收複目前被俄羅斯佔領地區的目標時,中國駐歐使團團長傅聰表示,支持烏克蘭恢復1991年所劃定的全部領土,包括2014年被俄羅斯吞併的克里米亞——這種互相打架的外交官表態至少表明秦剛這位外交部長領導無方。 以上就是秦剛被抓住的痛腳,情婦私生子只是隨大菜附送的一道餐前開胃菜。 將背景交待完畢之後,可以對秦剛「明星殞落」做一總結: 習近平在處理俄美關係上,一度有過搖擺,當他想與美國緩和關係時,「親美派」秦剛升任外交部長。秦剛在今年4月下旬聯合國會議上的投票,是他仕途終結的導火線。因為這一投票既未換來中美關係的緩和,還引發了俄羅斯的不滿,也給那些對外交部長位置有嚮往之心的人提供了口實。這種「誤判」當然不能讓「定於一尊」的習近平負責,秦剛的命運就這樣被決定了。 樂玉成雖然已經離開外交部,但他在外交部曾經領導的那支親俄勢力還在。這次他在秦剛免職兩天之後丟掉烏紗,估計就是最近一段時間動作多了一點。聖上撤換秦剛本來就很丟面子,習近平丟車之時,順手將樂玉成從官場下架。 至於外界評論認為這是習近平政權倒台的第一塊多米諾骨牌,那純粹是想多了。在處理俄美關係時,習近平或者有過片刻搖擺,但在美國亞太戰略的「步步緊逼」之下,他必然繼續對俄友好。 (※作者為中國湖南邵陽人、作家、中國經濟社會學者。現今流亡美國,曾任職於湖南財經學院、暨南大學和《深圳法制報》報社。長期從事中國當代經濟社會問題研究。著有《中國:潰而不崩》、《中國的陷阱》、《霧鎖中國:中國大陸控制媒體大揭密》等書。全文轉自上報)

秦剛被罷官是因為「間諜和間諜,不能搞破鞋」?

秦剛與傅二奶在美產仔一事即使被當局簡單界定為「道德敗壞」,也已經嚴重觸犯了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政府的外事紀律以及「黨的隱蔽鬥爭戰線」的鐵的組織紀律。王毅與秦剛之間的「老新交替」被宣布後,秦剛被暫時保留國務委員空職的下一個時段,應該是對他所犯錯乃至罪行進行繼續調查並最終研究出處理決定的過程,所謂「軟著陸」之說並不準確。 本專欄周一刊登和播出的文章標題是《要麼下基層,要麼進秦城,秦剛復出已半點可能》。結果文章發出的次日,中共當局即對外發布了秦剛的外交部長已經被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免去的消息。接替秦剛外交部長一職務的是去年12月底才被秦剛接替了這一職務的王毅。 筆者注意到外界已有評論文章指出:秦剛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美利堅合眾國特命全大使的身份包機接送鳳凰名記傅曉田到華盛頓受孕,後在洛杉磯產仔的醜聞被傅曉田主動對外曝光後,習近平當局之所以被動等待了一月之久才把秦剛免職,並非所謂「任其發酵」,故意丟秦剛的丑,只不過是在等待全國人大常委會開會時履行一個法律程序。 話說的沒錯,但至今為止,筆者仍未見到有一篇評論文章指出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是為了因應秦剛案的「特殊需要」,而臨時召開了會議。 本月3日,筆者在本專欄曾發表《二十大落選中委的潘功勝鹹魚翻身》一文,文中有如下一段:外界和中國內部媒體熱炒潘功勝「全面接掌央行」時,均沒有注意到中組部負責人是7月1日下午到央行幹部會上宣「旨」的,而在此之前的6月2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剛剛閉幕,會議中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無一和國務院有關。 按照中共《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全國人大閉會時行使職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一般每兩個月舉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時候,可以臨時召集會議。 常委會會議一般在雙月的下旬召開。會期一般為5天左右。」 請聽眾和讀者們特別關注這段中共法規文字中的「特殊需要」和「常委會會議一般在雙月的下旬召開」。 正是根據如上中共法律條文,筆者在7月3日撰寫的這篇文章中斷定,無論是否會在未來結束央行的「雙首長制」,並由潘功勝再接替央行長行政職務,易綱交出他今年3月才被剛剛被宣布連任的央行行長職務的時間,最早也要等到兩個月之後,也就是今年8月下旬。 由此可見,如果單單是為了「決定」讓已經被宣布免除了央行黨委副書記職務的易綱把央行行長的行政職務也交給潘公勝,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斷沒有必要在7月下旬「臨時召集會議」,因為這實在不是什麼「特殊需要」。 筆者在這再強調一下,依照相關法規,本月25日召開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本應該是在8月下旬召開的。而就是因為要讓秦剛的「失蹤」儘快「合法」, 這才為王毅和秦剛之間的一任一免之「特殊需要」,臨時召開了全國人大常委會。而易綱的央行行長的第二任任期也因此又被減去了一個月。當然這對易綱來說沒有任何損失,反正從潘公勝被宣布為央行黨委書記的第二天,他易綱已經不再理事,央行的官網的內容清楚表明了這一點。 截止前天中共全國人大常委宣布了中共外交部行政(業務)首長王毅和秦剛之間的「老新交接」之前,筆者看到的關於秦剛日後下場的「分析」和「爆料」內容,最猛的莫過於彭麗媛建議「放生」,習近平主張「輕饒」。 而秦剛如今雖然被免去了外交部長職務,但仍還保留著國務委員的副國級職務—-雖然再沒有任何具體分管的事項,仍還是被一些分析人士認為是「輕饒」的體現。而筆者則認為秦剛被「軟著陸」的說法過於武斷。 昨天在留園網上讀到一篇網貼《為什麼沒有拿掉秦剛的國務委員》,署名「刀鋒」的作者自稱是人正在貴陽旅遊的「翻牆」者。文章說:人大常委會的決議,就關於秦剛的去向使用了免除外交部長字樣,並且依然保留了國務委員的職務,這就又給大家留下了無限的遐想空間。而且此次決議還涉及了其他幾位部級幹部的任免,這就給秦剛留下了很大的面子,弱化了事件的嚴重性。看起來就像是一次正常的人事任免的例行的人大常委會決議,那幾位部長起著陪綁的作用。 人大常委會的決議中沒有使用撤銷等辭彙,並且也沒有撤銷其國務委員的職務,這說明這件事情還沒有完結,這不是最終的處理,因為外交部長不是秦剛的最高職務,他的最高職務是國務委員。沒有對其最高職務進行任何處理,說明這件事情還沒有完,還沒有做最後的評估以及做最終的處理,還沒有做最後的定性。比如他有沒有其他方面的問題,比如他在美國發生的一些問題,有沒有受到對方的掌控,有沒有受到政治敲詐而變節?有沒有泄露中國外交戰略,特別是對美戰略的底牌等等!這些都需要時間來完成!等對他的問題做出最後的評估後,自然就會有一個最終的處理,屆時一定會出現撤銷等字樣。另外,使用免除,可以不給理由。如果使用撤銷辭彙,就必須要在公報中給出理由! 這位牆內作者的邏輯比境外大多數網評人更清楚,文中所說的「公報」,應該是指黨內處理的中紀委和監察委的通報。 順著這位牆內網友的思路分析,筆者認為外界對秦剛事件的炒作實在是有點「看熱鬧的不嫌事大」了,特別是出自一些專職網評人的「爆料」內容,楞是認為秦剛和傅曉田兩人中至少有一個與「火箭軍案」扯得上關係,筆者對此表示謹慎的懷疑。 同時,筆者也承認,雖然外界關於傅曉田是「雙面間諜」的說法其實沒有什麼具體證據,但傅曉田本人供職於中共「隱蔽戰線」是毫無疑問的。相信這一點並不需要任何證據,因為中共政權的駐外記者沒有不身兼「特殊使命」的,無論他(她)的工資是由國安系統直接支付還是由其表面記者職務所掛靠的在冊媒體支付。 至於秦剛,已經有外界媒體因為他的國際關係學院國際政治系國際政治專業畢業的「專業」背景而指證他是中共政權的「職業特務」出身。 簡單介紹一下,這個簡稱「國關」的北京國際關係學院創建於1949年,當時還叫「外交知識和外交事務培訓班」,歸臭名昭著的中共中央社會部領導。1950年,改編為外事幹部學校。1955年,臭名更加昭著的中共中央調查部成立後,這個外事幹部學校劃歸中共中央調查部領導。1961年,該校與現外交學院合併,更名為外交學院分院。不久,外交學院分院(原外事幹部學校部分)又從外交學院分出,以此為基礎擴建為中共中央調查部直屬的國際關係學院。 按照維基百科的介紹,北京的這所國際關係學院當前的隸屬關係並不明晰。有官方文件提及該學院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民間亦有此觀點。不過,媒體和該學院稱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管理」,亦有稱「直屬」於教育部。然而,截至2022年4月,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名單中並沒有列出國際關係學院。 民間和其他國家的中國研究學術界一直有觀點認為國際關係學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招募人員的主要來源之一。 其實,無需「引經據典」,在中國內地,連參加高考的應屆高中畢業生也都知道這個國際關係學院的「特殊和神秘」。但準確地說,這個國際關係學院和它的分支,公開掛牌為「國家安全部直屬幹部學校的」江南社會學院還是多少有些區別。最主要的區別就是相對於江南社會學院的生源無論是來自社會還是本來就是各級國安系統的職員,學業完成後的去向百分之百都是國家安全系統,而國際關係學院的畢業生則除了它自己宣傳材料中列為畢業生去向之首的「國家政法系統」,還有外交系統和研究機構,以及一些高校也開設的國關學院等。 如此說來,秦剛就是屬於這個國際關係學院為「國家外交系統」培養的人才了?也對也不對。 說「也對」,無需過多解釋,秦剛畢竟已經坐到了外交部長這一外交系統的最高位階了。說「不對」,是因為秦剛大學二年級入黨之後更進一步「積極要求進步」,1988年畢業分配後就進入了北京外交人員服務局擔任中文秘書。此時很可能是直接受雇於北京市國安局。 有興趣的聽眾和讀者可以上網查閱一下這個北京外交人員服務局的內容介紹,它號稱是外交部直屬單位,內部只簡稱它為「服務局」。但如果你進入外交部網站的話,卻找不到它的蹤影。外交部網站上介紹的它的直屬局級機構之一「服務中心」和這個外交人員服務局,完全不是一回事情。前者是為外交部自己和它的駐外機構後勤服務的,所以名稱更應該是外交部後勤局。而後者則是專門服務同時管控駐北京的各外國使領館的。其中服務的部分,供職人員均是外交部和一些政府非「隱蔽戰線」的機構的僱員,而管控的部分,則隸屬於北京市國家安全局,其中相當一部分集中在該服務局給外國駐京使館提供的「中方僱員」里。相信本文的讀者和聽眾即使沒有過在外國駐華大使館或者駐華記者站有過任職經歷,也應該從對中共政權的常識了解中體會出這一點。這就是為什麼這個北京外交人員服務局歷史上曾多次變更上級部門,有時是號稱外交部直屬,有時又是對外介紹由外交部和北京市政府共管。這裡的「北京市人民政府」,事實上就是北京國安局。 而秦剛1988年國關畢業之初進入這個外交人員服務局,很有可能是以北京市國家安全局的秘密僱員身份進入的,所謂「中文秘書「的職位,沒有可能是為該局的辦公室或者局領導設置的,而是為某外國使館設置的。 也就是說,當年國際關係學院畢業後的秦剛,十有八九應該是以某外國駐華使館被北京外交人員服務局提供的「中方僱員」的身份開始他對中共政權的效命生涯的。 維基百科對秦剛的介紹內容是:1988年畢業於國際關係學院。被分配到北京外交人員服務局擔任中文秘書。1992年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歷任西歐司隨員、三秘…….。 沒錯,這個秦剛從1988年畢業於國際關係學院開始的前四年是服務局的「中文秘書」,「進入外交部」的時間是1992年。 至於為什麼從「隱蔽戰線」的特工轉為公開身份的職業外交官,並不難理解,中共外交部、中聯部和國家安全部,以及過去的中共中央調查部,甚至軍方的總參二部、三部和總政聯絡部,從來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之間人員隸屬的調配再正常不過。 中共駐外使領館的職員中事實上分為外交部派出和非外交部派出兩大部分。非外交部直接派出的有來自商務部的,來自教育部、科技部的等等,身份都較為公開。另外也還有來自總參二部和三部的,以及國安部的,真實身份就要保密了。至於秦剛,當然是屬於外交部派出的。雖然包括前中共駐美國大使秦剛在內的所有中國駐外使領館的外交部派員在公開外交活動之外也必須從事見不得人的勾當,但在中共整個外交部的駐外高級外交官里,像他秦剛這樣職業特工出身者,似乎不多見。 再分析下來,雖然秦剛在擔任駐美大使期間肯定已經不是職業間諜了,但他對傅曉田的鳳凰名記包裝之下的秘密身份應該比誰都清楚。如此說來,他秦剛和傅曉田在美國產下一個小小美國公民一事,除了令他秦剛背負上了嚴重違反黨紀黨規和國家的外事紀律的「違紀」罪名是毫無疑問的,而同時也嚴重觸犯了中共「隱蔽戰線」的重要行規。 台灣的明居正老師日前在台灣著名主持人陳凝觀女士的「年代向錢看」電視專題節目里分析說:中共間諜系統里有一條「內規」,即不可以」跨界交流」。即這條「線」的間諜不可以和另一條「線」的間諜有來往……。所以,即使傅曉田不是雙面間諜(只是單面),秦剛也犯了一條輕罪,即「跨界交流」。 其實,在中共「隱蔽鬥爭戰線」里早就有「間諜和間諜,不能搞破鞋」的調侃說法。因為無論是過去的中共中央調查部還是如今的國安部,對其內部人員的嚴格紀律限制之一就是絕不容忍內部人員相互發生婚外情。豈止是婚外情,即使是未婚男女之間發生戀情,也都是要組織安排或者組織批准在先。 黨和國家培養了傅曉田,是指望他去勾引「外方」的有價值人士並藉此拿到要挾把柄的,到頭來卻是和己方的駐美大使生下一個小小美國公民,從而給了美方要挾的把柄,算是怎麼回事啊? 分析至此,筆者的「初步結論」是:僅僅「就事論事」,把秦剛和傅曉田的事情簡單界定為中共政權里司空見慣的「道德敗壞」,他秦剛即已經觸犯了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政府的外事工作紀律以及「隱蔽鬥爭戰線」的鐵打的組織紀律。 如果調查結果最終止於此,他秦剛的問題較有可能單單被定性為「嚴重違紀」。至於在此前提下為什麼暫時還沒有被免除或者說罷黜國務委員空職,留等下本專欄下篇文章繼續介紹。 (全文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習近平的靴子

最近世界娛樂圈的最大樂子,就是習近平的外交部長失蹤了一個月。外交部的發言人都不知道他去哪兒了,甚至不敢說不知道。這個大瓜讓全世界熱愛八卦的朋友們樂不可支,編出各種故事來娛樂群眾,顯示自己的博聞多才。 終於驚天一聲人民代表大會決議,免去秦剛兼任的外交部長,由他的上級王毅回鍋,紆尊降貴擔任外長一職。沒有新任的外長,也沒有免去秦剛兼任的國務委員。就好像馬三立相聲里的靴子,掉下來一隻,另外那一隻遲遲沒有著落,讓鄰居們怎麼也不放心,甚至睡不著覺。 一國的外長失蹤,還長達一個月,這可不是一般的事故了,曠古未聞。為什麼呢?裡邊的學問就大了。正如好事的網民們猜測的那樣,事出反常必為妖,就是當年打倒中國國家主席,也不過是幾天的事兒,這回的瓜一定不小,大家就等著瞧樂吧。 可咱小習同志就樂不起來了。這明顯就是反習的陰謀家們給他下的套,叫你左右為難。所以從小就反應慢半拍的習總,猶豫了一個月才掉下來一隻靴子。另一隻還懸在那兒不知道該怎麼辦呢。 往左一點兒辦了秦剛,直接送秦城好像不妥。往右一點兒直接放了他好像也不妥。面對黨內反對派波濤洶湧的攻勢,沒個正當理由無法糊弄過去,必將引來更大的驚濤駭浪。婚外情、私生子等等只是個借口,但卻是中共黨內慣用的合理合法的借口。借口背後隱藏的禍心,可是針對皇帝寶座的。 能動搖皇帝的寶座嗎?很可能。這次反對派利用外交系統的內部矛盾,策反了習近平集團的忠臣,戰狼外交的領袖王毅。冷不丁在習近平的背後插了一刀,黨內的形勢也發生了一定的變化。此消彼長改變了二十大上習近平一手遮天的局面。 親俄羅斯的王毅領銜,擊敗了可能改變親俄政策的牆頭草秦剛。這代表著小習同志利用拜登政府積極改善中美關係的時機,減輕外交壓力的策略的失敗。中共的外交陷入了兩難的處境。俄羅斯的戰爭陷入膠著狀態,反對習近平親俄政策的聲音越來越高。這是王毅敢於反戈一擊的底氣。 但是緩和中美關係,不但是外交的需要,而且是挽救中國經濟的需要。在中國經濟崩潰指日可待的危險形勢之下,只有美國的幫助才是解除危機的不二法門。美國企業界也是看到了這個時機,才促使拜登政府放下架子緩和關係,積極出動外交攻勢。 秦剛根底不深,所以善於投機。這是習近平看上他的原因。船小好掉頭嘛。習近平如果放棄了秦剛,不僅僅是送出了錯誤的信號,暫停了緩和政策;而且王毅多年來帶領的戰狼班子,能不能腦筋急轉彎接受親美政策,是一個不需要思考的問題。那就只好讓經濟加速下滑,直到崩潰。 不過習近平的高參們還是挺聰明的,既讓秦剛保留了國務委員,又讓王毅不合理地佔住了外長的茅坑,便於隨時改變任命 — 還有選擇的機會。在這種形勢下,習近平的另一隻靴子什麼時候掉下來,就不一定了。博弈還在繼續,各種可能性都有。 王毅背後的反對派和當年的劉少奇、周恩來集團一樣 — 悄悄地操作經濟崩潰,讓老毛來當背鍋俠,以圖改變最高領導權。現在小習的親俄反美解放台灣的企圖,和經濟下滑需要緩和中美關係的政策相抵觸。怎麼才能讓小習當背鍋俠,這就需要智慧了。真的像新任駐美國大使說得那樣,等等看吧。 (全文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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