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秦刚已经没有可能被“放生“。而所谓“轻饶”的可能,应该会是类比前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的下场,被宣布”撤销国务委员职务“。而重处的可能就是在被宣布“双开”前提下,由全国人大对其副国级领导职务宣布罢免!继而就是到秦城与薄熙来等人相伴。
本专栏的上个周一发表的文章中断言“要么下基层,要么进秦城,秦刚复出已无半点可能“。结果文章发出的次日,中共当局即对外发布了秦刚的外交部长已经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免去的消息。请各位听众和看官注意,这里说的是“免去“,而不是”免除”,更不是“撤销”或者“罢免”。之间的区别后面会有分析。
本专栏这个周一发表的文章中讽刺了自秦刚“失联”之后,他一日不被宣布离开外交部部长位置,不说别的,单说外交部发言人,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堂妹毛宁就随时面临被 那些穷追不舍、穷追猛打的外国驻华记者们逼疯的危险。
结果,文章刊发和播出的第二天,中共外交部干脆对外宣布例行记者会歇业两个星期,理由是放“暑假“。
宣布之后,有记者问及此安排是否正常,发言人的回答是按照惯例,只是“例假”,请勿过度解读。
说是“例假”到也不是撒谎,事实上在秦刚担任外交部发言人期间,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也曾在暑期休会过两个星期。这次的例假要持续到8月14日才重新开张,一位驻北京“外记”告诉笔者,他每天都在查看和比对外交部网站是否有关键的更新内容,就等着8月14日再“恶意炒作”一下秦刚“到底当没当过外交部长”的问题。
关于秦刚被宣布免去外交部长职务的几个小时之后,外交部站上就把秦刚的全料资料清空的消息曾被外界热炒,两天后改头换面的外交部网站上的”部长活动“栏里除了加进了王毅的最新内容,也依时间顺序恢复了的秦刚当部长期间的公开活动内容。在该网站”资料“栏目的”讲话全文“子项里也依时间顺序恢复了秦刚曾经的讲话、致辞内容。但是,如果你进入该”资料“栏目的”外交人物“子项里,却发现”历任外交部长“里,依然没有秦刚的名字恢复回去。
该栏目截止笔者今日截稿的内容是:
历任外交部长
周恩来 陈 毅 姬鹏飞 乔冠华 黄 华 吴学谦 钱其琛 唐家璇 李肇星 杨洁篪 王 毅
到王毅后面就没了。事实本身应该是王毅的后面是秦刚,秦刚的后面又成了王毅。是为“回锅肉“。
外交部网站何以为此,笔者也是一头雾水。遮羞也不应该是这个遮法。
有注意到这一细节的评论人认为“这证明秦刚的事儿还没有完“。
秦刚的“事儿“当然还没有完,但即便是先后被中共当局处以重刑的陈希同、陈良宇、薄熙来、孙政才这些比秦刚的实际政治地位还高半格的中共前领导人,以及比他秦刚的政治级别高出一格半的周永康,他们的名字也没有被分别从中共十四、十六、十七和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名单中消失啊?
所以呀,“秦刚到底当没当过外交部长“的问题,还是等”外记“们在毛宁处要回答吧。这里出现在中共”历任外交部长“栏目中的首席,被称为新中国外交创始人周恩来的名字,到是令笔者想起了中国大陆曾经流传的周总理名言“外交无小事”。
一位中共前驻美使馆馆员退休回国前赶上了秦刚上任驻美大使后主持的首次馆员大会,在其“就职演说”中还特别强调了周恩来“外交无小事”这句话。
不过中共党史界近来已经考证出来“外交无小事”并非周恩来原话,“而是后人根据周总理在1949年11月8日外交部成立大会上的《新中国的外交》这一重要讲话当中,‘外交不能乱搞,不能冲动,’应该加倍谨慎‘等一些言论整理出来的。”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14年6月初版的《中国中共文献研究会周恩来思想生平研究分会编,周恩来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记载的周恩来原话是: “不要冒昧,不要轻敌,不要趾高气扬,不要无纪律乱出马,否则就要打败仗”;“外交不能乱搞,不能冲动”。
秦刚无疑是把他们周总理的谆谆告诫抛在脑后,冲动乱搞,无纪律乱出马,令习近平的所谓“大好外交局面”严重受损。
想当年敬爱的周总理,为了中国人民的革命事业落下一个断子绝孙的晚境凄凉都无怨无悔,现如今作为周总理新中国外交事业接班人的秦刚有妻有子还不满足,竟敢在驻美大使任上在美国境内育出私生子。对比之下,他秦刚但凡还有点“党性“余存,都应该会自行到中南海里”负荆请罪“。
我们在本专栏已经刊发和播出的文章中曾提到过因为有外界媒体“报料“秦刚涉嫌利用自己元配林彦女士”家乡风味月饼“的手艺到习主席夫人彭丽媛副主席处”跑官、买官“ 在先,继而就衍生了关于秦刚日后下场的“猛料”,即所谓彭丽媛建议“放生”,习近平主张“轻饶”。
(注:彭丽媛在军内已经是退役少将,目前的官衔是全国文联副主席)
秦刚的外交部长职务被先行免去之后,“放生”的说法没了市场,但因为他秦刚目前还是副国级领导人。在习近平的“主席令”中,措辞非常严谨的表达是:免去秦刚兼任的外交部长职务”。所以笔者在本文里所要着重讨论的就是习近平是否会对秦刚“轻饶”。
先说明一句,笔者所说的“轻饶”就是只对秦刚仅仅施以党纪和政纪处分,即笔者过去文章中所形容的“下基层”,而不至于安排他进秦城——即在党内的处理公报中就宣布他在某某问题上“涉嫌犯罪”。
本专栏前面的文章中已经分析过,先把秦刚的外交部长实职免掉只是习近平政权的应急措施。笔者所引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诸多条款他秦刚都已经明显触犯,而其中的第六十六条又是习近平最不能容忍的,那就是:“ 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
笔者可以断言,未来某天出台的中纪委和国家监察委对秦刚的处分通报中,无论是否会把他的“严重违纪”上升到“涉嫌犯罪”, “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这段描述一定会被套在他秦刚身上。
当然,仅仅是违犯了这第六十六条党规,被处分结果也还是分为“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以及“开除党籍”。
本专栏前面的节目中也已经分析过了,如果是开除党籍的话,那么大概率,甚至说极大概率是同时被宣布“涉嫌犯罪”,未来的前景就是到秦城里与薄熙来和令计划等人凑桌打麻将了。至于 “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的可能性同样存在,可以类比的就是前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
2018年2月24日,赶在中共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开幕的前10天,,中共新华社“受权发布”了“(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杨晶同志的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职务的决定”。内容是:“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委员长会议的提请,决定撤销杨晶同志的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职务。”。
请注意这其中的两处重点,一是“委员长会议提请”,二是对杨晶职务的处理是“撤销“,而不是免去或者免除,也不是罢免。
也就是在“受权发布“杨晶的行政免职被”撤销“的前几个小时,新华社先”转引“了中纪委和国家监察委网站的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十八届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杨晶同志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长期与不法企业主、不法社会人员不当交往,为对方利用其职务影响实施违法行为、谋取巨额私利提供便利条件,其亲属收受对方财物。在审查中,杨晶同志能够认错、悔错。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杨晶同志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部长级,按程序办理。“
这里的所谓“程序“,就是人大方面的”民主过场“,是习近平”有中国特色的全过程民主“的重要体现。
而对杨晶的党纪处理之所以没有与“留党察看”合并列入“撤销党内职务”,是因为这纸处分是中共十九大开过之后才下达的。而杨晶在筹备十九大的过程中即已经因为处于“接受调查阶段”而未被安排进入十九届中委预选建议名单,自然也不会在十九届一中全会上连任他当时的党内职务中央书记处书记。党内职务已经是零。
需要提醒的是,杨晶“罪状”中的所谓违反廉洁纪律是经济层面的,而作风层面的,从搞破鞋至私生子也是中共党纪归类于“廉洁纪律”的。
根据中共相关“国法”条文及今年1月17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内容,由于所有“政纪”均已成为国家法律,政务处分是对违法公职人员的惩戒措施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并以其代替“政纪处分”,适用范围扩大到 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
党员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原则上先做出党纪处分决定,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也就是说,对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处分的次序必须是先党内,再行政,再司法。即党纪处分在先,事实上就是在党纪处分的同时由党来决定政务处分的轻重以匹配党纪处分的程度,同时也是由党决定是否要上升到“移送司法”。
2020年6月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明列政务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
其中开除一项与党纪处分的开除党籍匹配,即所谓“双开”。继而便是“移交司法”了。而杨晶的被撤销职务就是其中的第五项“撤职”。
请注意,如上政务处分的种类里并没有“免职”或者“免去职务”,因为免职并非处分。也就是说,截止目前对秦刚的外交部长职务的“免职”,并不是处分。
因为中纪委和监察委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以及中央政治局的批准过程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为了中共外交工作不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持续受到“严重干扰和影响”,中共当局的被动作法也只能是先行免去秦刚外交部长实职,将其国务委员空衔保留的真实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等待匹配党纪处分的程度,决定从政务处分角度对秦刚的政务处分是罢免还是撤职。如果是留党察看加撤消党内职务,那么是在撤消其国务委员党组成员职务的同时,由人大某次常委会宣布撤消其国务委员职务。如果是开除党籍,那么就要等待明年三月的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才能宣布罢免他的国家领导人—-国务委员职务。
再强调一遍, “免去”某项职务不是处分。不过行政上被宣布免去某项职务的党员干部中,至少有一部分是因为犯了“小错”或者“中错”,在内部还是被宣布了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但日后无论是改任他职还是直接退休,都不会被降低原待遇,正部长还是正部级,副部级还是副部级。
但是,笔者坚信对秦刚的处分最轻也是与杨晶等同,完全没可能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就是说,他的国务委员职务面临的要么是被撤销,要么是罢免,只是被“免去”的可能性应该没有。
至于对秦刚的党内处理意见何时出台,不妨也参照一下对杨晶的处理过程。
事实上中共十九大闭幕哪天,杨晶以上届中央领导人身份与众人一起受到习近平等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接见的次日,便再也没有公开活动的信息了。与此同时,他的党内职务国家机关工委书记也被宣布被肖捷取代。可见,至迟这个时段,对杨晶的调查即已经启动了。
依次类推,对秦刚的调查和处理意见的形成的过程一共需要三、五个月,也是十分正常的。
当然,如果最终会被“数罪并罚“的话,那么结案的时间也许会更长,详细的分析留待下篇文章再叙。
(全文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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