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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

夏寶龍等人又宣傳國家安全 評論批「恐適得其反」

4月15日是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後的首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人在北京的港澳辦主任夏寶龍與香港本地的多位高官紛紛發言,向民眾「洗腦」現在是香港謀發展的最好時機。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港府國安委15日在香港島的會展中心舉辦「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開幕典禮,特首李家超與中聯辦主任鄭雁雄、國安公署署長董經緯、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署理特派員李永勝等擔任主禮嘉賓;身在北京的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則率領港澳辦成員,以視像方式出席致辭。 夏寶龍宣稱,香港3月通過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如同為香港安裝了精密的識別系統,向全球展現了更安全、自由的營商環境。他並批評反對者稱,「香港的繁榮不是幾篇文章、幾聲鼓噪就能唱衰」,「讓那些見不得香港好的人去哀鳴吧」。 李家超則以病毒形容敵對勢力,「我們不能好了傷口忘了痛」,更將2019「反送中」事件類比為最近發生的莫斯科音樂廳恐怖襲擊事件,稱危害國安的活動都是突如其來,港府必須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認為,港府對國家安全教育的宣傳已讓港人產生疲勞,「經過國安法的推行、23條的訂立等,香港人已經有一種疲勞症。你說政治疲勞以至經常宣傳國家安全,但大家在真正的生活感覺不了,某程度上已是一種疲勞及厭倦的反應,如果還是大規模宣傳,好可能的效果就是適得其反。」 港府除了在會展中心舉行開幕典禮,還在全港18區及不同政府部門推出不同的活動,例如紀律部隊舉行開放日,公開展示反恐演習、歌唱比賽等。 香港「努力」宣傳國安教育之際,美國及加拿大近日更新了赴港旅遊警示內容。美國新增的描述包括指國安法及《國安條例》控罪含糊,提醒美國公民赴港或將面對被任意拘留的風險;加拿大則提到《國安條例》之下,如違反國安罪行可被拘留16天,並可被拒絕在48小時內接觸律師,又提醒條例有域外效力,呼籲有意赴港者留意自身在社交媒體的貼文。

陳破空:港共火急出籠二十三條,有大事要發生?

12天,39小時,5分鐘,這些數字分別代表的是:香港基本法23條(實為港版國安法的延伸),只用了12天就通過立法;草案委員會僅用39小時就「完成逐條審議共181條草案條文」;3月19日當天,所有議員均被”溫馨提示”只鬚髮言五分鐘,就快速通過三讀。特首李家超隨即迫不及待地宣布:23條完成立法並將於3月23日正式實施。 3月19日當天,位於北京的中央電視台竟比李家超還搶先一步宣布:23條已經通過三讀!但當時,香港立法會還並沒有進入三讀階段。央視的搶先宣布,等於嚴重泄露黨國機密:香港立法會已經淪為橡皮圖章,命運如同中共人大,一切都來自中南海的指令,只是假裝走一個立法過程。 其實,就在北京召開人大、政協兩會期間(3月4日至11日)就傳出:港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港立法委員等,接到中南海緊急命令,要求他們停止其他工作、放棄休息,立即聚會,轉入審議通過23條。 沒有像香港過往那樣,走立法前必經的程序 — 公眾聽證會、讓議員提修正案,不僅直接撕下了「一國兩制」的面紗,而且,整個操弄過程顯示,中南海決策者顯得火急火燎,急於求成。外界不解,為何這麼著急、猴急、火急? 前兩年,中共利用大瘟疫情勢瓦解香港大抗爭之後,隨即炮製了港版國安法,把香港民主派人士大部投入大牢。在這種紅色恐怖的氛圍下,23條立法,已經沒有什麼阻礙,中共就算花上一段時間,按步驟走完程序,假裝「一國兩制」還存在,把戲演足,也沒什麼不得了。尤其,3月下旬,北京還要舉辦一年一度的「中國發展論壇高峰會」、博鰲論壇等,眾多外商高管將雲集北京和海南,這正是中共忽悠、吸引和留住外商外資的重要機會,何必趕在這個當口火速在香港出籠23條,豈不是給這些論壇潑冷水、給這些外商當頭一棒? 或許中南海已經不在乎外商外資了?但看上去,又不像不在乎的樣子。筆者只能推理,或將有大事發生?中共急需港共趕在大事發生前,緊急通過23條立法。 聯想到3月22日,莫斯科發生疑點重重的大規模恐怖襲擊;就在第二天,3月23日,趁全世界目光都聚焦莫斯科之際,中共對菲律賓補給船發動大規模水炮攻擊,菲律賓船體受損、多名船員受傷。再聯想到最近幾年的世界亂局,舉凡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哈馬斯恐攻以色列、胡賽武裝持續襲擊紅海商船、北朝鮮不斷升級導彈試射……這些亂局的背後,多多少少,都伴有中共的影子、或彰顯北京選邊站。所謂「天下大亂,形勢大好。」依據毛式中共邏輯,正是今日中共可以在國際上大顯身手、另起爐灶、跟美國爭奪世界領導權的「大好時機」。 回頭來說,中共下令港共,以火速、極速、狂速的節奏通過國安23條立法,可能的答案:中共或突然發動武攻台灣?無須等到2027年或2025年,或許就在今年、2024年?世界不可不防。 23條的內容,擴大了叛國罪、叛亂罪、破壞罪、危害國家安全罪、外部勢力干涉香港事務、間諜罪、竊取國家秘密罪等範圍,並加入「煽動對中國共產黨領導層的仇恨。」且適用於在香港境外發生的同類行為,意即跨國執法。中南海決策者或想像,一旦武攻台灣,香港可能動蕩,並進而波及中國內地。搶先拋出23條,可以起到震懾和恐嚇的作用。 外界普遍認為,23條立法,將進一步惡化香港營商環境、讓外國外商外資止步。中南海不管不顧,知難而進。其實,想想王滬寧為習近平炮製的口號:「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百年前,中共以地下組織形式建立之初,就搞了個「省港大罷工」,誓言要把香港搞成臭港、餓港、死港,當時未能完全達成目的。但百年之後,中共已經坐大,「老子天下第一」,可以為所欲為,終於「有能力、有信心」把香港搞成臭港、餓港、死港。或許,極左當局心思:喜怒由我,我又何樂而不為? 全文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李澤鉅形容港人近些年很辛苦 盼保住金融中心地位

香港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近日公布全年業績,主席兼董事總經理李澤鉅在傳媒問答環節被問及對香港整體經濟的看法,先是嘆一口氣後,然後直言近年港人「真的很辛苦」。 李澤鉅形容港人經歷一浪接一浪的「壓力測試」,包括2019年社會事件、多年疫情及目前的經濟困境,真的很辛苦,但希望香港一定要保住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我們可以叫作真正的國際金融中心,而香港過去很多年已經是其中一個,可以說是來之不易,千祈千祈唔好失去呢個地位。」 就長實被指近年在香港的大型投資較少,李澤鉅反駁稱,過去3年長實在香港合共增加8個地產項目,包括2幅九龍東啟德地皮、元朗流業街及錦田項目、屯門大欖、土瓜灣、西營盤項目,以及九龍衙前圍村重建項目,「唔可以話冇買嘢」。 李澤鉅強調香港是家鄉,對香港有特別感情,如有項目可提供在環球市場認為是合理的回報,一定會在港投資。

全球多城集會反對基本法23條 美議員急吁立法反制

港府日前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後,全球多地掀起一片抗議浪潮,美國跨黨派議員急吁透過立法與制裁反制,英國、澳洲、台灣相繼警示國民進入香港的政治風險,也有台灣人憂心去香港會被抓。 台灣人憂心去香港會被抓 綜合自由亞洲電台及中央社報導,香港《基本法》23條3月23日生效之日,英國、美國、澳洲、加拿大、日本以及台灣等多個國家的多個城市,都發起集會或遊行等活動反對立法,促請國際社會關注香港人權狀況。 台灣約有100人在台北西門町舉辦活動,集會人士高舉「反對香港23條惡法」標語,向台灣人講解該法對他們的影響。有親戚在港的台灣人鄧先生坦言,23條立法後,他不會再去香港,因憂心自己在網路上的言論會被秋後算帳。 台灣一家從事晶圓代工的聯華電子公司創辦人曹興誠也到場聲援,他形容台港命運相連,批評中共「顛覆國家」的概念很好笑,他認為國家與政權是兩回事,正如台灣會定期改選政府,但中共怕政權受挑戰就把政權及國家綁在一起,明顯是「詐騙」,想一直「專政」。 加國港台社區警惕台灣莫成香港 加拿大溫哥華有約300人在市中心街頭拉起長長的人煉,表達對23條立法的不滿,大多數是香港人,也有一些來自台灣社區的民眾自發地參與活動。 加拿大台灣人聯誼會召集人胡品璿(David Hu)認為香港徹底玩完了,香港人全體噤聲,連外國人都擔心動輒得咎。他告訴中央社:「現在的香港幾乎比台灣戒嚴時期的恐懼感更嚴重,我在加拿大的香港朋友都說不敢回香港了,就算他們過去沒有上街抗爭,但難免私底下或是在社交媒體上批評過香港,會心驚膽戰,怕進了香港就出不來了。」 港2.5萬人登記參加移民展 《基本法》23條立法生效當天的首個移民展吸引逾2.5萬人登記入場,「國際移民及置業博覽」主辦單位在此前一天(22日)公布的移民意向調查顯示,計劃移民人士中有7成打算2年內離開香港,當中16%更希望在半年內成行,多數因教育制度、政治環境、對未來經濟發展不樂觀而加速離港計劃。 美議員急吁透過立法與制裁反制 美國聯邦跨黨派、跨院會議員22日在國會山莊前召開記者會,呼籲透過立法與制裁予以反制,並警告在香港的美國商人與僱員須提高警覺,「應該認真地想一想,自己會否墮入法網?」 美國前眾議院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在記者會上重話批評北京「背叛香港人民」,《基本法》23條通過顯示中共對香港自由加大攻擊,令人憂心,「所謂國安不過是進一步把公民權利定罪、壓制民主聲音的借口」。 由於該法增設「境外干預罪」,佩洛西也擔憂中共黑手可能伸向海外,「中國跨國壓迫非常危險,威脅觸及倫敦、觸及美國,還觸及其他國家」。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主席、共和黨籍眾議員史密斯(Chris Smith)表示,美國國會現在能做的是儘速通過相關法案,包括:《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認證法案》(Hong Kong Economic and Trade Office Certification Act),以及《跨國鎮壓政策法案》(Transnational Repression Policy Act)。 《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認證法案》要求美國總統定期評估香港駐美經貿辦是否應享有特權和豁免待遇;若總統認為結論否定,香港經貿辦須在180天內關閉。《跨國鎮壓政策法案》則欲制定新的美國對外政策,向實施跨國鎮壓的外國政府和個人進行問責。 除了上述兩部法案,CECC共同主席、民主黨籍參議員默克利(Jeff Merkley)也呼籲美國國會通過去年11月由他和共和黨籍參議員蘇利文(Dan Sullivan)聯合提出的《香港司法制裁法案》(Hong Kong Judicial Sanction Act),該法要求美國政府檢視哪些香港官員應該被制裁。

國際齊批香港新國安法 歐洲議員吁重新評估與華關係

香港立法會3月19日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俗稱《基本法》23條立法草案)後,進一步壓縮香港自由民主,國際社會齊聲譴責,歐洲議員呼籲重新評估與華關係。 綜合媒體報導,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3月23日正式生效,該法源自《基本法》第23條國家安全相關規定,引入39項新的國家安全罪名,以打擊「叛國、叛亂、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間諜、破壞以及境外干預」為目標,為北京2020年強行對香港實施的國家安全法增添更嚴格的內容。 歐洲議員呼籲重新評估與華關係 美國之音報導,歐洲議會19日在議會門口豎起《國殤之柱》,並針對中共侵犯人權、新聞審查與對歐盟滲透進行辯論,多位議員表達了他們對香港通過新的國家安全法案的抗議。 波蘭前外交部長、歐洲議會議員福蒂加(Anna Fotyga)說,「不幸的是,問題更加嚴重了,我們遲早需要面對是否可能與進行種族滅絕的肇事者接觸的問題。」 她承諾要解決香港和中國問題。她強調人權的重要性,並將當前的情況與歷史上的史達林主義時期相比較,「我們真的還願意只將中國視為一個系統性的競爭對手嗎?」 福蒂加說,她所在的地區曾將中國視為對抗前蘇聯統治的力量,但在俄羅斯總統普京與中共領導人習近平2022年發表兩國在關係「無上限」的聲明後,她認為需要重新評估與中國的關係,並考慮如何平衡人權對話與實際的政策參與。 英外相吁港府尊重《基本法》 中央社報導,英國外交大臣卡麥隆(David Cameron)19日重申,香港立法會倉促通過的國安條例擴大解釋「國家安全」與「外部干預」,使在香港生活、工作或從商的人面對更多困難,進一步重創香港的法治、自治,以及權利與自由;同時新條例使言論、集會和媒體自由持續受到侵蝕,以及破壞香港履行具有約束力的國際義務,包括:《中英聯合聲明》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此外,新法將加深已普遍存在於香港社會政治領域的「自我審查」文化,言論、集會與媒體自由將持續受侵蝕。他敦促港府尊重《基本法》、維護香港自治及法治。 前總督彭定康等近80跨國政界人士譴責 來自不同國家總計近80位國會議員、前官員、維權人士等,19日聯合發表譴責聲明,呼籲各國政府團結一致,反對香港當局公然違背《基本法》、《中英聯合聲明》及國際人權法,並以政策支持海內外港人,向港府和北京相關官員究責。 聲明同時要求港府撤銷國安法,停止起訴遭控觸犯國安法的個人,並確保任何以國家安全為由對個人基本權利施加的限制皆必須合法、具正當性、符合比例原則。 根據總部位於倫敦的非政府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提供的訊息,英國方面,參與聯署者包括:前香港總督彭定康(Lord Chris Patten)、前外交大臣聶偉敬(Sir Malcolm Rifkind)等。美國方面包括:聯邦眾議院「中國問題特別委員會」共和黨籍主席蓋拉格(Mike Gallagher)、國會及行政部門中國問題委員會(CECC)主席、眾議員史密斯(Chris Smith)等。 外企:將成吸引全球人才絆腳石 對於香港通過《基本法》23條,外企普遍認為將成為吸引全球人才的絆腳石。 《華爾街日報》20日以「香港通過23條立法,外企高管憂心忡忡」為題報導指出,知情人士透露,在《基本法》23條公開諮詢各界意見期間,港府安全與司法部門高官曾會見各外國商會領袖,強調23條並不針對企業,意圖讓他們放心。 其中一場會議的與會者表示,會中有人提問,港府是否分析過《基本法》23條立法對企業的潛在影響,但與會的港府官員沒有直接回應,只強調《基本法》23條不會增加企業的合規成本。 儘管港官如此強調,但一些外商團體與律師表示,他們仍擔心《基本法》23條的某些部分措辭過於含糊,並感覺企業的風險與合規成本會因此增加。 另有一些與會者透露,2月間的另一場會議上,國際商界出席代表沒有對「港區國安法」和現今香港的商業環境提出任何批評,會議似乎受到嚴格操控,並非所有外商領袖都能直言不諱地表達對《基本法》23條的擔憂。該會議有一名負責香港事務的中國高級官員出席。 另一名歐洲商會的負責人表示,由於擔心違反「國家秘密」的相關法律,企業在香港進行商業盡職調查時「必須三思而後行」。另一家諮詢機構更直言,他們將不會承接香港政府委託的工作,以免可能觸碰到「國家機密」。 數名駐香港的外國商界領袖表示,新的國家安全法律會加劇人們對香港作為全球金融中心吸引力的既定擔憂,成為吸引全球人才的絆腳石。

香港立法會三讀通過基本法23條立法 3月23日正式生效

香港立法會3月19日晚間近7時三讀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俗稱《基本法》23條立法草案),相關條例今後將與港區國安法一併成為港府處理國安罪行的法令。 綜合媒體報導,香港立法會19日沒有其他議程,全速推動23條草案二讀、三讀。三讀表決時,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破例投票,稱立法是「歷史時刻」,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大工作,因此與議員們一同投票。最後在沒有人反對,全體89票贊成下,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並將於3月23日正式生效。 對於港府與立法會快馬加鞭推動23條立法,香港《南華早報》此前一天(18日)報導稱,這是當局意圖使外國勢力措手不及的策略,主要由律政司和保安局主導,港府新聞處官員幾乎被蒙在鼓裡。 報導說,港府今年1月30日發布諮詢文件尋求各方建議持續1個多月後,當局在9天內彙整約1.3萬份的民眾意見,並在3月8日公布《基本法》23條立法草案。 草案公布前幾天,在北京出席「兩會」的特首李家超、行政會議高階代表,以及立法會議員,被中方官員告知,須立即於6日結束北京行程返港替23條立法草案背書。 報導說,熟悉內情人士透露,以迅雷速度搞定23條立法草案,是香港當局精心謀算的策略,目的是要讓外國勢力措手不及,如此即可把對港製裁和詆毀的期間,以及可能造成的衝擊降到最低。 熟悉內情人士另指出,快馬加鞭完成立法的決策,可使港府化解當前香港面臨的經濟困境,並旋即啟動疫後的復甦。 不能接受的反對者認為,這項自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給中國以來影響最重大的刑責立法如此迫不及待,恐損及審查法案的品質。此外,現階段香港正試圖擦亮國際金融中心的招牌,而非使之蒙塵,當局並未投入足夠的時間以緩解各方的關切,極可能傷害香港的形象。 前不久「兩會」召開期間,中國國務院副總理丁薛祥與中國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多個場合會見港澳代表,傳達加速立法有助於香港專註於發展經濟。 消息來源指出,港府高層設定的新目標是,不惜一切代價,務必使23條立法草案在3月通過。 熟悉內情的人士說,加緊立法方案與23條立法草案由約莫20人組成的工作小組專責,主要來自律政司和保安局。 消息來源指出,諮詢立法意見期間,這個工作的成員「日以繼夜」篩選各方提交的建言,再轉呈給律政司進一步研議,負責政策宣導的港府新聞處的大多數官員,基於「事涉敏感」都被蒙在鼓裡。 親北京權威人士指出,出人預料的加快立法很重要,這個策略將使外國勢力難以對付,因各國的議程滿檔,任何反制決策如制裁的敲定,想必曠日廢時。 他說,香港立法會法案委員會的15個議員自嘲猶如「烈士」,並指他們將「準備」面對來自西方國家施加的制裁或其他的限制措施,「若新一輪制裁迫在眉睫,這法規將已經頒布」。 2020年中實施的港區國安法只納入23條部分禁止罪行,包括:分裂國家、煽動叛亂和顛覆中央政府,其餘沒有處理,留待港府另行立法。 正在進行二讀的23條草案,列明各種涉及國家安全罪行的定義和罰則等,這些罪行包括叛國;叛亂、煽惑叛變及離叛,以及具煽動意圖的作為;與國家秘密及間諜活動相關的罪行;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境外干預及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組織。 草案一旦通過,將與國安法一併成為香港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罪行的法律條文。

英再度放寬BNO簽證限制 近期更多港人詢問BNO

港府近期快速推動《基本法》23條立法之際,英國再度放寬BNO簽證的限制,同時也有更多港人查詢BNO簽證事宜,擬帶家人移民英國。 自由亞洲電台3月15日報導,英國內政部14日宣布放寬BNO簽證的限制,主要有六項修訂,包括:有經濟困難的BNO簽證持有人,若曾向政府申請豁免「不得領取公共經濟援助」限制,在續簽BNO簽證時,可延續領取經濟援助的福利。 另一項修訂是針對申請30個月期限BNO簽證的人士,將續簽後有機會不符合5年定居資格者,修訂為放寬簽證期限,增加最多28天的「寬限期」,協助BNO簽證持有人滿足5年的定居要求,申請人毋須再次申請臨時居留許可。 對於同時擁有BNO身分及英國公民身分者,當局放寬其家庭成員可以申請BNO簽證。此外,由BNO簽證持有人供養、無法獨立生活的成年人,也可在稍後時間隨主申請人到英國居住。 另一併取消過去BNO簽證持有人之伴侶或成年受養人的居留許可結束日期必須相同的規定,即他們無須跟從主申請人的簽證限期,而可獲得獨立居留許可。 針對政治庇護申請者,新規定允許申請政治庇護而處於「保釋狀態人士」,也可申請BNO簽證,為他們提供多一個選項。 對於英國當局放寬成年受養人的簽證申請,移英數月、30多歲的港人張小姐認為很「人性化」,她已提交申請,安排在港媽媽移民英國。 去年獲英國政府認可的移民顧問、在英港人組織「港援」個案主任周先生認為,新修訂未必會掀起新一波移民潮,但可能使更多港人考慮安排在港家人到英國,「在23條的進程中,其實我們都多了很多來自香港的查詢,是關於申請BNO簽證,以及有關庇護的申請,自2月至今一個月,我們每隔2天就會收到一個電話(查詢)」。 周先生指出,英國政府把相關修訂正式寫入法律文件,是「很好的做法」,能夠保障港人權益,進一步排除移民障礙。 今年1月底,港府宣布針對《基本法》23條展開立法諮詢後,英國內政部即已宣布放寬未婚伴侶的BNO簽證申請要求,移除雙方須同居兩年的條件。申請人即使未與持BNO的伴侶同居兩年,只要符合條件也可申請,前提是須證明對彼此有持續的承諾,例如提供雙方定期互相溝通、在經濟上互相支持、共同撫養小朋友或共度時光(如渡假或參加活動)的證據等。

港火速審議23條立法 美駐華大使低調訪港 「無聲勝有聲」

港府近日加班加點審議《基本法》23條之際,美國駐華大使伯恩斯3月12日突然低調訪港2天,出席外國記者會的閉門會議。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伯恩斯(Nicholas Burns)12日在美國駐港澳總領事梅儒瑞(Gregory May)陪同下,到位於中環的外國記者會出席非正式的閉門會議,會議成員包括外國記者會的董事會成員。 伯恩斯在港並未對「23條」立法發表評論,美國領事館發言人告訴《南華早報》,該會議「標誌著重新回復慣例、恆久不變的內政以及協調管理的討論」,未指會議與「23條」有關。伯恩斯當天下午參觀西九龍文化博物館M+後,沒有再透露任何行程。 分析:伯恩斯低調訪港「無聲勝有聲」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梅儒瑞最近接受《彭博》訪問時,要求釋放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但伯恩斯此番訪港則甚為低調。 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對《南華早報》表示,「縱使伯恩斯沒有談及『23條』,表面上他亦會向領事了解意見,這是很正常做法。」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分析,美國駐華大使與美國駐港澳總領事在美國領事屬同級別,沒有從屬關係,大使由北京到香港探訪「實屬罕見」。劉銳紹又指,伯恩斯在港府審議「23條」的關?時刻訪港,也達到「無聲勝有聲」的效果。 劉銳紹說:「這可能是一個美國的策略,無論他們做事或不做事也好,此行可能令市民更加覺得《基本法》『23條』通過之後,可能令大家的疑慮更多,這可能是一個是宣傳戰的策略。」 《彭博》與《金融時報》在同一天(12日)都發表評論文章表示對「23條」的擔憂。 亞洲政治專欄作家Karishma Vaswani在《彭博》撰文指,「23條」內容空泛,一旦通過,香港將成為大陸城市。亞洲金融記者Kaye Wiggins在《金融時報》的撰文指,很多國際企業在香港都感到疑惑,甚至不知道應該要擔心什麼。 此前一天(11日),《Times》報導指,香港人將因持有舊報章而遭監禁。對此,港府12日聲明反駁稱,強烈不滿和譴責《Times》「極具誤導性報導」,稱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有關煽動意圖相關罪行的條文,任何人須在無合理辯解而持有具煽動意圖的刊物,才屬犯罪,「不知悉有關刊物具有煽動意圖的人,是不可能被定罪。」

港火速推動具域外效力之基本法23條立法

港府3月8日公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俗稱基本法23條立法草案)內容,立法會當天火速完成首讀並進入二讀審議條文。 綜合中央社報導,港府公布的草案具域外效力、明列叛國間諜等罪刑。觸犯叛國罪者,經定罪後可判囚終身。觸犯叛亂、煽惑叛變及離叛,以及具煽動意圖的作為者,可處監禁7年。任何人勾結境外勢力損壞或削弱公共基礎設施,可處終身監禁。 觸犯國家秘密罪者,可處監禁5年。參加或支援境外情報組織,或接受其提供的利益等,違法者可被判囚14年。在境外干預及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組織部分,其罪行包括任何人意圖帶來干預效果,又或配合境外勢力作出某項作為並使用不當手段,即屬犯罪,可判囚14年。觸犯間諜活動罪者,可判囚20年。 延長羈留 限見律師 保釋受限 港府公布的草案還擴大執法權,包括被捕者沒有被起訴前的羈留時間,可由一般的2天增至16天,被捕後首48小時可被禁諮詢律師,保釋期間可被限制活動。 相關條文又提到警方可以向法庭申請,向獲保釋者發出「行動限制令」,規定獲保釋者在指明期間於指明地方居住、在指明限期前向警方申報同住於指明地方者的身分、在指明時間留在指明地方、不得在指明時間內進入指明地方、不得在指明期間內以任何方式,或透過任何人與指明人士聯繫。獲保釋者需在指明時間向警方報到。 前述「行動限制令」有效期3個月,警方每次可以申請延長一個月,條文沒有列明申請次數上限。獲保釋者一旦違反「行動限制令」,可被判監1年。 提高減刑門檻 恐影響國安法被告 草案也提高囚犯減刑門檻。現行法例下,囚犯因行為良好可獲減少最多1/3刑期,但草案提出囚犯必須被認為「不會不利國家安全」才能獲得減刑,恐影響目前涉及國安法的多案被告。 民眾保留《蘋果日報》舊報紙恐違法 針對草案「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等」部分,立法會議員管浩鳴提問,如果有人將《蘋果日報》當作紀念存放在家,會否成為「管有煽動刊物」。香港保安局長鄧炳強回應稱,法例通過後仍持有具煽動意圖的物品就是違法,這要取決持有人有無「合理辯解」。 如施放的氣球上印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鄧炳強稱,放「光時」氣球肯定是煽動意圖的其中一種表達形式。 經濟學家:越來越不知紅線在哪 法新社8日引述一名拒絕透露姓名的國際銀行經濟學家指出,23條立法最大的風險是令人「越來越不知道紅線在哪」。 報導指,銀行、投資者及很多公司都依賴研究、經濟數據或盡職調查報告,但這些資料可能屬於「國家機密」。該經濟學家質疑:「報告會對經濟安全構成威脅嗎?」、「當局會回來找我嗎?」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外交官表示,國際企業在香港開設公司是因為「一國兩制」,讓香港以英國普通法管治而非中國大陸的不透明法律體制,但現在「兩制」之間界線越來越少。

港府啟動23條立法 不舉報叛國也犯法 新增境外干預罪

港府正式啟動基本法第23條立法,即日起向公眾諮詢至2月底,諮詢文件文件顯示,港府擬大幅擴大「煽動意圖」罪,新增「境外干預」罪,台港團體間的聯繫也將被禁止。 綜合港媒報導,諮詢文件規定,港府可以維護國家安全為由,禁止任何本地組織繼續運作。若未舉報叛國罪犯,都可能因「隱匿叛國」而被入罪。 香港特首李家超1月30日率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與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舉行記者會,說明23條立法的諮詢文件。他稱,北京4年前實施的現行立法,並未涵蓋叛亂和其他罪行,香港將「儘快」制定自己的國家安全法。 在叛國及相關行為方面,23條立法諮詢文件顯示,港府建議設「叛國」罪,實際涵蓋的不僅是如中國發動戰爭等,意圖危害中國主權而「使用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也會被認為是叛國。 文件還建議設「隱匿叛國」罪,若對叛國罪犯知情不報同屬違法,除非該犯罪事宜已被公開、被傳媒廣泛報導,則屬例外。 在「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方面,包括意圖引起對《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憲法》規定的國家機構或中央駐港機構的憎恨或藐視;意圖引起對香港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建議還包括「意圖引起香港特區居民間或中國不同地區居民間的憎恨或敵意」。 此外,諮詢文件建議擴大保安局局長的權力,在合理相信的情況下,可以因國安理由,宣布禁止外國或台灣組織在港運作。 鄧炳強介紹,諮詢文件有9章,涵蓋5大類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新增內容包括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行為、透過電腦或電子系統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以及境外干預罪,比如干預香港內部選舉和司法審判等。文件也建議就5大類罪行訂立域外效力。 此外,相關立法工作也會完善現有的社團條例,以禁止某些社團之間的聯繫;在這方面,鄧炳強特別提及香港與台灣社團之間的聯繫。 1月25日出刊的《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形容,「香港變得愈來愈不像是國際城市」。報導提及,北京在香港實施國安法,致眾多的香港民主組織解散。這些改變使外籍人士失去了在香港生活的興趣,而隨著香港特色的消失,使香港看起來越來越「中國化」。 香港2020年實施國安法後,香港保安局的數據顯示,截至去年9月底有280人依該法被捕,30人被起訴定罪,入罪率百分百,在香港社會引起寒蟬效應。港區國安法只納入基本法23條的部分禁止罪行,包括分裂國家、煽動叛亂和顛覆中央政府,其餘有待港府另行立法。 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港府2003年推動基本法23條立法時,有50萬港人走上街頭抗議,其後立法被擱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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