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再度放宽BNO签证限制 近期更多港人询问BNO

港府近期快速推动《基本法》23条立法之际,英国再度放宽BNO签证的限制,同时也有更多港人查询BNO签证事宜,拟带家人移民英国。

自由亚洲电台3月15日报导,英国内政部14日宣布放宽BNO签证的限制,主要有六项修订,包括:有经济困难的BNO签证持有人,若曾向政府申请豁免“不得领取公共经济援助”限制,在续签BNO签证时,可延续领取经济援助的福利。

另一项修订是针对申请30个月期限BNO签证的人士,将续签后有机会不符合5年定居资格者,修订为放宽签证期限,增加最多28天的“宽限期”,协助BNO签证持有人满足5年的定居要求,申请人毋须再次申请临时居留许可。

对于同时拥有BNO身分及英国公民身分者,当局放宽其家庭成员可以申请BNO签证。此外,由BNO签证持有人供养、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人,也可在稍后时间随主申请人到英国居住。

另一并取消过去BNO签证持有人之伴侣或成年受养人的居留许可结束日期必须相同的规定,即他们无须跟从主申请人的签证限期,而可获得独立居留许可。

针对政治庇护申请者,新规定允许申请政治庇护而处于“保释状态人士”,也可申请BNO签证,为他们提供多一个选项。

对于英国当局放宽成年受养人的签证申请,移英数月、30多岁的港人张小姐认为很“人性化”,她已提交申请,安排在港妈妈移民英国。

去年获英国政府认可的移民顾问、在英港人组织“港援”个案主任周先生认为,新修订未必会掀起新一波移民潮,但可能使更多港人考虑安排在港家人到英国,“在23条的进程中,其实我们都多了很多来自香港的查询,是关于申请BNO签证,以及有关庇护的申请,自2月至今一个月,我们每隔2天就会收到一个电话(查询)”。

周先生指出,英国政府把相关修订正式写入法律文件,是“很好的做法”,能够保障港人权益,进一步排除移民障碍。

今年1月底,港府宣布针对《基本法》23条展开立法谘询后,英国内政部即已宣布放宽未婚伴侣的BNO签证申请要求,移除双方须同居两年的条件。申请人即使未与持BNO的伴侣同居两年,只要符合条件也可申请,前提是须证明对彼此有持续的承诺,例如提供双方定期互相沟通、在经济上互相支持、共同抚养小朋友或共度时光(如渡假或参加活动)的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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