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清簫 先簡單回顧上期內容。上期提到歷史研究中可能出現的六個問題,應當儘量避免: A:未能鑑別材料的真偽優劣或文字的正誤。 B:在有原始材料或接近原始材料者的情況下,對其忽視,而只參考改編後的材料。 C:材料中引用某書某段文字,而未查此書原文,考其異同。 D:所據材料未經精校,非善本。 E:未能理解或誤解原文。 F:嚴重斷章取義。 以及考據學的方法: 一曰博採群書 二曰精選善本 三曰尋究義例 四曰參考金石 這些方法能幫助我們減少及避免錯誤。上期已講過前兩種方法,下面繼續講三和四。 史書各有義例,用詞也有義例。作者可能不會向你解釋,因此讀者應當尋究,以免誤解。何為義例?有不同的意思:書的原則、主旨和體例;含義與例證;普遍規則與個例。在史書中,簡而言之,大致是作者的寫法。由例可推求義,如透過《春秋》的筆法探究孔子的大義。但有些地方並沒有深刻的義,只是著者採用某種寫法而已。 甚麼是史書的義?很複雜,一言難盡。姚永樸《史學研究法》將史義概括為六種:「一曰追遠之義」,「二曰合群之義」,「三曰資治之義」,「四曰徵實之義」,「五曰闡幽之義」,「六曰尚通之義」。比如古人敬天,正史中列天文志、五行志、律曆志,撰天文志的傳統一直延續至《明史》、《清史稿》,這是追遠之義的體現。 甚麼是史書的「例」?比如,《史記·項羽本紀》中,言及劉邦,起初稱他為沛公,因為那時他還不是漢王,更不是皇帝;從「故立沛公為漢王」往下,稱劉邦為漢王,不再稱沛公。《史記·淮陰侯列傳》中,起初稱劉邦為漢王,後來稱高祖。這樣稱謂比較符合史實,在甚麼時候是甚麼身份,分得清楚,不因劉邦後來當皇帝,而從頭到尾稱他為高祖。這是史書的「例」之一。還有哪些屬於「例」?又如「《春秋》王人必書於諸侯之上」,「《春秋》不書楚越之王喪之類是也。」(姚永樸《史學研究法》)讀者應當注意這些「例」,進而更好地理解史書。 再說另一種義例。例是個別的表現,義是普遍的規則。當我們看到例時,不妨尋找更多的例,透過大量證據總結出規則,近似於歸納法。然後可以用此規則衡量正誤。 掌握義例後,可以糾正一些讀者的誤讀。如《三國志》卷三十五〈諸葛亮傳〉,「亮與徐庶並從」這段記載下方,裴松之注曰:「《魏略》曰:庶先名福,本單家子。」有人以為「單家」的「單」是姓,這樣理解是否正確呢?需要考據,用證據來解釋。我們不妨查一查《魏略》或《三國志》裴松之的注釋中,其他出現「單家」的地方。按《三國志》卷十三,注曰: 「薛夏字宣聲,天水人也。博學有才。天水舊有姜、閻、任、趙四姓,常推於郡中,而夏為單家,不為降屈。」 「隗禧字子牙,京兆人也。世單家。」 《三國志》卷二十三注曰:「嚴幹字公仲,李義字孝懿,皆馮翊東縣人也。馮翊東縣舊無冠族,故二人並單家,其器性皆重厚。」此段注還說,《魏略》列傳以徐福、嚴幹、李義等十人共卷。 《三國志》卷二十一注云:「《魏略》曰:質字季重,……始質為單家,少游遨貴戚間,蓋不與鄉里相沈浮。」 這些人當然不是都曾姓單。由語境可知,單家與冠族、貴戚相對,應指寒門。《後漢書》卷八十下云:「故法禁屈撓於埶族,恩澤不逮於單門。寧飢寒於堯舜之荒歲兮,不飽暖於當今之豐年。」此處「單門」也是寒門的意思,和單家差不多。 以上過程,參考了錢大昕的方法。他得出結論:「凡雲單家者,猶言寒門,非郡之著姓耳。」(《諸史拾遺》卷一)這就是透過多個例歸納出義,然後以義辨別正誤。此種義例法是清代學者的重要研究方法之一。 錢大昕用此方法,所得學術成果斐然。再舉一例,當時有一個版本的《三國志》有誤,混淆了史書正文與裴松之的注,被錢大昕發現。《三國志》卷四十五〈楊戲傳〉中,「《益部耆舊雜記》載王嗣、常播、衛繼三人,皆劉氏王蜀時人,故錄於篇」,以及後面王嗣、常播、衛繼三人的傳,其實都是注釋,而非正文。有一刊本卻把注釋當成正文,誤升為大字。其實裴松之的注釋常附帶相關史料,王嗣三人的事蹟在原文中沒有記載,也沒提及他們的名字,因此裴松之引用並補充。這是依據常例而推斷出的。 又如,錢大昕透過《漢書》中的例,發現「〈地理志〉載侯國,皆據當時見存者。」「志皆不雲侯國者,其時國已除也。」「志所書侯國,蓋終於成帝元延之末,惟博山一侯,或後人增加也。」(《二十二史考異》卷九)他歸納出《漢書》〈志〉記載侯國的截止時間,大概在漢成帝元延之末,不書哀帝、平帝間的侯國,只有博山侯例外,認為博山侯可能是後人補添的。 義例並非死板的,當我們歸納出一條通則後,最好不要教條化,如以上錢大昕的結論,不一定準確,他也未敢絕對化。 我再拿《春秋》舉例。諸位皆知《春秋》有微言大義,比如《穀梁傳·成公十二年》說:「中國與夷狄不言戰,皆曰敗之。夷狄不日。」《春秋》記載兩國交戰,通常先書「戰」,後書某國「敗績」。按《穀梁傳》,如果交戰雙方是中原之國與夷狄,則不書「戰」,都寫作打敗某國,反映出孔子尊華夏攘夷狄的大義,例如:「秋,晉人敗狄於交剛」。但不全是如此,如楚國也被視為夷狄,和中原國家交戰,《春秋》有書「戰」而不僅書「敗」的例子,如:「夏,四月,己巳,晉侯、齊師、宋師、秦師及楚人戰於城濮,楚師敗績。」「甲午晦,晉侯及楚子、鄭伯戰於鄢陵,楚子、鄭師敗績。」「晉荀林父帥師及楚子戰於邲,晉師敗績。」而且華夏國家間交戰,也有不書「戰」而只書「敗」的例子,如秦晉殽之戰,經曰:「夏,四月辛巳,晉人及姜戎敗秦師於殽。」 有兩種可能:孔子本無此義例;有特例之處另有一番用意。一個義例在同一部史書的某處成立,而在另一處不成立,有這樣的現象,可能是因為作者根本就沒有立此原則。又如《穀梁傳·文公九年》曰:「天子志崩不志葬。」但《春秋》天子書葬者不乏其例。 我們也應當考慮到,當一個常例變化時,或許有隱寓的褒貶變化。如《春秋》對楚國人稱謂的變化,可見楚國地位逐漸近於華夏。例: 莊公十年經曰:「荊敗蔡師於莘。」稱楚人為「荊」,蓋有視其為夷狄之意。又莊公十四年經曰:「荊入蔡。」 莊公二十三年經曰:「荊人來聘。」書「荊人」是一提升。 僖公元年經曰:「楚人伐鄭。」自此始稱「楚人」。 至文公九年,經曰:「楚子使椒來聘。」記聘的寫法始與華夏國家相同,即書國君使某某來聘。 《春秋》記載華夏之聘有一常例,如:「齊侯使其弟年來聘。」「天子使南季來聘。」「齊侯使國歸父來聘。」「衛侯使甯俞來聘。」而記夷狄之國的行動,不書君、大夫、人,往往只稱國名,如「狄伐晉」、「狄入衛」、「荊伐鄭」、「戎伐凡伯於楚丘」。若記夷狄之聘,亦不書君、大夫、人,不稱使。書「荊人來聘」,已表明對楚國的看法有細微的改變。陳傅良《春秋後傳》云:「聘未有書『人』者,其稱『人』何?荊未有大夫也。聘未有不稱『使』者,其不稱『使』何?荊未有君也。荊未有君、大夫也,而稱『人』於是始,蓋進之也。」 華夷之辨不只看地域、種族,主要取決於禮義和文化的程度,若華夏諸侯行失德之事,則可視其為夷狄。如上文提及的殽之戰,《穀梁傳》云:「不言戰而言敗,何也?狄秦也。其狄之,何也?秦越千里之險,入虛國,進不能守,退敗其師徒,亂人子女之教,無男女之別。秦之為狄,自殽之戰始也。」這個解釋不一定是孔子的原意,但也不排除有褒貶之意的可能性。 關於義例,就先講到這裡。讀史書,觀察並探究義例會有幫助,也是考據學的方法之一,我們可以透過它辨別一些史書的版本或觀點的正誤,正如錢大昕那樣。同時也應注意,尋例多多益善,義例要具普遍性,若著者沒有說明其義例,則不宜將自己發現的共性或常例絕對化,亦不宜牽強附會。 下期講金石考證之法。
文/清簫 考慮到便於更多讀者理解,本文以白話書寫。 史料是歷史研究的基礎,姚永樸《史學研究法》云:「古之人為史,未有無所資而能成者也。」當今人人可上網查資料,物質條件上看似有很好的基礎,實際上風險更高,因為在五花八門的信息裡,你找到的材料可能有誤或不值得參考。源頭不正,下游也會偏,最後得出的結論很可能是錯的。所以無論是學者還是講歷史故事的人,都要先在材料的篩選上下功夫。道理諸位都懂,可是具體搜索及選取時,學識高的會做得更好,這不是幾天練成的。那些推崇AI的人,相當可笑。學術之事何其嚴謹!即使寫的不是學術論文,也該為讀者、觀眾負責,這是最基本的良知! 而在心術正的作者中,雖然用功,卻仍可能出現以下問題: A:未能鑑別材料的真偽優劣或文字的正誤。 B:在有原始材料或接近原始材料者的情況下,對其忽視,而只參考改編後的材料。 C:材料中引用某書某段文字,而未查此書原文,考其異同。 D:所據材料未經精校,非善本。 E:未能理解或誤解原文。 F:嚴重斷章取義。 其中,B、C、D可以說是A的具體表現,但為強調其重要性,所以單獨列出。以下分別舉例。 A 首先應確認真偽。真偽分書之真偽與事之真偽,或全部之真偽與局部之真偽。如某書真,其部份記載偽,猶有可取處;若書乃偽托,則其參考價值不言而喻。 漢朝修正史,已注重辨偽,《漢書·藝文志》列舉了不少依託之作,如《封胡》、《風後》、《力牧》等,班固自注曰:「依託也。」還有懷疑而未敢確定的,如《孔甲盤盂》,注曰:「黃帝之史,或曰夏帝孔甲,似皆非。」判定某書偽,不能武斷,若沒有極充足的反證,最好暫認其為真。梁啟超《中國歷史研究法》談到,如《山海經》、《穆天子傳》,「其書雖詭異,不宜憑武斷以吐棄之。」 我們或許更常遇到的,是某一歷史事件的真偽正誤,即使見於可信度很高的史料,也不宜盡信。通常是發現兩處記載相矛盾時,需要分辨真偽正誤,此種情況,只可能有兩種結果:一正一誤;兩者皆誤。例如西漢《古文尚書》出孔宅壁一事,《漢書》雲漢武帝末年,魯共王壞孔子舊宅,得《古文尚書》等書,孔安國獻之,遭巫蠱之難,未列學官。但《史記》說,孔安國早死,怎會獻書於武帝末年巫蠱之禍時?且魯共王死時,也非武帝末年,元朔元年就已離世了。來看原文,《漢書·藝文志》記載: 「武帝末,魯共王壞孔子宅,欲以廣其宮,而得古文尚書及禮記、論語、孝經凡數十篇,皆古字也。共王往入其宅,聞鼓琴瑟鍾磬之音,於是懼,乃止不壞。孔安國者,孔子後也,悉得其書,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國獻之。遭巫蠱事,未列於學官。」 《史記·孔子世家》記載:「安國為今皇帝博士,至臨淮太守,蚤卒。」司馬遷〈太史公自序〉曰:「余述歷黃帝以來至太初而訖。」孔安國卒時,應在太初以前。 《漢書·諸侯王表》記載:「魯共王餘……三月甲寅,立為淮陽王,二年,徙魯,二十八年薨。元朔元年,安王光嗣。」 不但《史記》與《漢書》相矛盾,《漢書》亦自相矛盾。那麼,孔安國究竟是早卒還是獻書於武帝末年?司馬遷所言早卒更可信,他和孔安國不僅是同時代的人,而且兩人相識,應該不會寫錯孔安國的生卒。現在《史記》和《漢書·諸侯王表》都可以用來反駁《漢書·藝文志》,大抵《漢書·藝文志》所記安國獻書一事不實。然而只知孰誤仍不足,還需盡力找出歷史的真相。荀悅《前漢紀》的記載,距真相更近一步: 「魯恭王壞孔子宅以廣其宮,得古文尚書,多十六篇,及論語、孝經。武帝時孔安國家獻之,會巫蠱事,未列於學官。」 獻書者不是孔安國,而是其家人,大抵《漢書》漏掉一個「家」字。獻書時,孔安國已卒。 這一點,閻若璩與朱彝尊均論及,閻氏《尚書古文疏證》卷二曰:「讀荀悅《漢紀·成帝紀》……於『安國』下增一『家』字,足補《漢書》之漏。」朱氏〈尚書古文辨〉曰:「〈自序〉有云:『予述黃帝以來,至太初而訖。』又云:『卒述陶唐以來,至於麟止。』是安國之卒,本在太初以前。若巫蠱事發,乃征和二年,距安國之沒,當已久矣。《漢紀》:『孝成帝三年,劉向典校經傳,考集異同,於《古文尚書》云:武帝時,孔安國家獻之。』則知安國已沒,而其家獻之。《漢書》、《文選》鋟本流傳,偶脫去『家』字爾。」(《曝書亭集》卷五十八) 史書每一個字都很重要,失之毫釐,差之千里。在流傳過程中,很可能脫字,所以要對照不同史料,考異校勘。《漢書》這裡的問題,不單脫字,時間也有誤,魯共王壞孔宅不會發生在武帝末年。 上述此例,史書的參考價值本不劣,壁壞獻書一事大抵也非全偽全誤,只因發現矛盾之處,故不得不懷疑。假如沒有證據,則不可斷言此段記載錯誤。能論證其誤的情況下,是否應當修改《漢書》的文字?不可以。雖然在清代,閻若璩與朱彝尊已得出結論,但至今《漢書》中依然書作「安國獻之」,而非「安國家獻之」。如果某人想寫一部新的漢代史,那麼史料的取捨由自己決定;如果再印刷《漢書》,則須和原文一樣。你可以告訴後人,經過研究,發現哪裡錯了,但不能作為唯一的標準答案。 盲目相信是一忌,輕易改字亦是一忌。有人以為自己糾正了謬誤,殊不知是對讀者的限制,無異於宣告再無其他可能。孔子非常嚴謹,對待史料,儘量杜絕主觀、固執、武斷的態度。《論語·子罕》曰:「子絕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公羊傳·昭公十二年》記載:「春,齊高偃帥師,納北燕伯於陽。伯於陽者何?公子陽生也。子曰:『我乃知之矣。』在側者曰:『子苟知之,何以不革?』曰:『如爾所不知何?』」 雖不宜妄改字,但學者有責任告訴讀者,哪處很可能有誤或闕文。可以在注釋中說明,也可以採用阮元的方法:「但加圈於誤字之旁,而別據校勘記,擇其說附載於每卷之末。俾後之學者,不疑於古籍之不可據,慎之至也。」(《揅經室集》卷二) 辨別正誤,不能憑臆測,所以需要嚴謹、專業的考據。考據學的方法,大致有四: 一曰博採群書 二曰精選善本 三曰尋究義例 四曰參考金石 先說第一點。治史者應以證據為先,觀點在後,證據越多,大抵越接近真相,所以所覽不可不博。這是硬功夫,豈可臨時抱佛腳?史料的範圍其實很大,不局限於乙部,不排斥經、子、集中的非虛構內容。梁啟超《中國歷史研究法》云:「常人向來不認為史料者,吾儕偏從此間覓出可貴之史料。」平時就可以多讀具有潛在參考價值的書,勤於動筆,記下你認為有意義的內容,我總結出「三勤」:手勤、思勤、筆勤。 有許多史料,是可以從文集中找出的。如唐人李華的〈中書政事堂記〉,是研究唐代君權與相權的重要證據之一,此文非李華的主觀理想,而是對唐代政治的記述。文中說:「記曰:政事堂者,君不可以枉道於天,反道於地,覆道於社稷,無道於黎元,此堂得以議之。」(《全唐文》卷三百一十六)中國古代有制約君權的制度,如門下省給事中可以駁回詔敕,但君權大到何種程度,比較模糊。史書中可以讀到較為自律的賢君,亦不乏大臣進諫指出君主的過失,那麼,是否有制度層面的規定,明確要求君主不能做甚麼,賦予大臣批評君主的權力?從〈中書政事堂記〉可知,唐初宰相在制度層面有議論皇帝的權力,皇帝不可以對社稷、百姓行無道之事。(按:《新唐書》卷一百一十七云:「舊,宰相議事門下省,號政事堂。」) 再舉一例。明代嘉靖二十三年,民間發生一起謀殺案,嘉定有個婆婆與惡少串通,殘忍殺害了兒媳婦張氏。惡少胡巖行賄,驗屍官故意隱瞞,鎮民大怒,為張氏鳴冤。縣令亦辦案不公,後來有一群秀才紛紛勸善,縣令於是慚愧,遂下令將胡巖捉來,押送到安亭。歸有光當時恰巧在安亭,反覆核實,詳細記錄了此案的始末,寫成〈書張貞女死事〉、〈張貞女獄事〉。像這樣的記事文,就是非常寶貴的史料,時間地點近,且作者嚴謹。此事後來載入正史,《明史·張氏傳》參考的就是歸有光的文章。想了解或復述此事,不僅要讀《明史》,更該閱讀較原始的材料。 下面說史料的種類。姚永樸《史學研究法》謂:「大抵史之為料約有四:一曰實錄。……一曰郡志邑乘。……一曰雜家傳記。……一曰金石。」 皇帝生前,起居注記錄其言行;皇帝崩後,取起居注、詔令章奏等,彙成實錄。起居注和實錄要求善惡皆書,皇帝不能看自己的起居注。唐太宗有一次想看,遭到拒絕,褚遂良說:「未聞自取而觀之也!」(《資治通鑑》卷一九六)唐文宗也曾索要起居注,魏謩說:「古置左、右史,書得失,以存鑒戒。陛下所為善,無畏不書;不善,天下之人亦有以記之。」「向者取觀,史氏為失職。陛下一見,則後來所書必有諱屈,善惡不實,不可以為史,且後代何信哉?」(《新唐書》卷九十七)唐代起居注和實錄價值猶高,近世則不如前。 郡志邑乘,即風土。如《周禮·小行人》:「及其萬民之利害為一書,其禮俗政事教治刑禁之逆順為一書,其悖逆暴亂作慝猶犯令者為一書,其札喪凶荒厄貧為一書,其康樂和親安平為一書。」這就是風。憑此五種書,可以掌握全國各地的情況。土,簡單說,就是地理。如《周禮·職方氏》:「東南曰揚州,其山鎮曰會稽,其澤藪曰具區,其川三江,其浸五湖,其利金錫竹箭,其民二男五女,其畜宜鳥獸,其穀宜稻。」一個地方的山澤、水源、特產、男女比例、農業,也是史料。金石放在後面講。 現在說第二點,精選善本。經博學之士精校、糾正訛誤、沒有刪減的舊本,可謂善本。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三曰:「經史當得善本。……若日讀誤書,妄生駮難,其不見笑於大方者鮮矣。」假如看到的材料錯漏百出,最後得出荒唐的結論,那還不如不讀。 有人說,現在上網查,甚麼都能找到,何必再讀紙質書呢?有的網站,不像校勘過的,怎能放心閱讀?至少該到圖書館尋找可靠的文獻,或購買口碑較佳的出版社的書,電子書也行。總之,宜精選。 (下期續)
文/清簫 武俠小說、電影於現代流行,試問華人年少時,孰無武俠夢?苟無劍無酒,何以成江湖?電影中,劍俠飛簷走壁,觀眾不禁問曰:史上果有此等奇人異能乎? 夫古籍所載之劍客,其本領之大,毫不遜於今人杜撰之角色。余考諸文獻,擇可視為史料者述之,雖俶詭奇譎,未敢貿然斷定真偽。或曰:夫匪夷所思者,何以不刪?余謂:孔子不改「伯於陽」,曰:「如爾所不知何?」(《公羊傳》)又《穀梁傳》云:「信以傳信,疑以傳疑。」我未知者猶多,奚無故刪之?且夫匪夷所思之事,正史或取,豈同於小說乎?信抑不信,見仁見智,既不能親睹,不必盡信,亦無庸自錮。 中國劍客之歷史,可溯至先秦時,以下列舉。 越女 越女者,蓋中國女劍客之祖也。其姓名已不可考,生於深林,精劍術。與一老翁比武,老翁後化為白猿而去。越王勾踐謀復吳仇,范蠡薦越女,勾踐遂遣使者聘之。《吳越春秋》云: 「越王又問相國范蠡曰:『孤有報復之謀,水戰則乘舟,陸行則乘輿,輿舟之利,頓於兵弩。今子為寡人謀事,莫不謬者乎?』范蠡對曰:『臣聞古之聖君,莫不習戰用兵,然行陣隊伍軍鼓之事,吉凶決在其工。今聞越有處女,出於南林,國人稱善。願王請之,立可見。』越王乃使使聘之,問以劍戟之術。」 「處女將北見於王,道逢一翁,自稱曰袁公。問於處女:『吾聞子善劍,願一見之。』女曰:『妾不敢有所隱,惟公試之。』於是袁公即杖箖箊竹,竹枝上頡橋未墮地,女即捷末。袁公則飛上樹,變為白猿。遂別去。」 箖箊,竹名。捷,接也。由此段敘述,可知越女身手之敏。 《藝文類聚》所引與上文小異,卷八十九云: 「處女北行見王,道逢老人,自稱袁公,跪拔林於竹,末折墮地,處女即捷其末。公操其本而刺處女,處女舉扙擊之。公飛上樹,變為白猿。」 老翁拔起一竹,竹末端折斷,尚未墜落於地,越女即接握之。老翁又持竹根刺向越女,越女不但閃避,亦反擊之。蓋老翁已探得其功夫之深淺,知無須再試,遂上樹離去。 迨見勾踐,問劍之道,越女答曰:「妾生深林之中,長於無人之野,無道不習,不達諸侯。竊好擊之道,誦之不休。妾非受於人也,而忽自有之。」「其道甚微而易,其意甚幽而深。道有門戶,亦有陰陽。開門閉戶,陰衰陽興。凡手戰之道,內實精神,外示安儀,見之似好婦,奪之似懼虎,布形候氣,與神俱往,杳之若日,偏如滕兔,追形逐影,光若彿彷,呼吸往來,不及法禁,縱橫逆順,直復不聞。斯道者,一人當百,百人當萬。王欲試之,其驗即見。」(《吳越春秋》卷五) 越女習劍,無師自通,勤誦其道而忽自悟道,謂此道有「一人當百」之力。勾踐乃命人習之,教軍士。《吳越春秋》又曰:「當世勝越女之劍。」疑脫字,「當世」與「勝」間殆原有「莫能」二字,蓋謂當世無人能勝越女。 《吳越春秋》,漢代趙曄撰,錄春秋時吳越二國戰事。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史部二十二,《吳越春秋》屬載記類,可以史書目之。 蓋聶 史書鮮有關於蓋聶之記載,但見《史記·刺客列傳》云: 「荊軻嘗游過榆次,與蓋聶論劍,蓋聶怒而目之。荊軻出,人或言復召荊卿。蓋聶曰:『曩者吾與論劍有不稱者,吾目之;試往,是宜去,不敢留。』使使往之主人,荊卿則已駕而去榆次矣。使者還報,蓋聶曰:『固去也,吾曩者目攝之!』」 蓋聶曾與荊軻論劍,以荊軻之言有不當處,蓋聶怒視之,後荊軻不敢留焉。不知蓋聶劍術之高下,然彼既能辨荊軻所論之不稱,殆深諳劍術矣。 荊軻之劍術何如耶?《史記》云:「荊卿好讀書擊劍」,言其好擊劍,不言其善擊劍。刺秦王不成,魯句踐聞之,私曰:「嗟乎,惜哉其不講於刺劍之術也!」(《史記·刺客列傳》)惜荊軻勇有餘而技不足。 蟲達 曲成圉侯蟲達,西漢功臣之一。《漢書》卷十六云:「入漢,定三秦,以都尉破項籍陳下。」蟲達嘗參與陳下之戰,破項羽軍。 蟲達亦以劍術聞名,《論衡·別通篇》云:「劍伎之家,鬥戰必勝者,得曲城、越女之學也。」曲城,即蟲達。越女、蟲達之武藝,悉登峰造極矣。 裴旻 唐代有「三絕」:李白詩、裴旻劍舞、張旭草書。《新唐書》云:「文宗時,詔以白歌詩、裴旻劍舞、張旭草書為『三絕』。」按《獨異志》,裴旻之劍術近乎神通,時有數千人目睹: 「旻於是脫去衰服,若常時妝飾,走馬如飛,左旋右抽,擲劍入雲,高數十丈,若電光下射,旻引手執鞘承之,劍透空而下。觀者數千人,無不悚慄。」 裴旻亦善射,《唐國史補》曰:「裴旻為龍華軍使,守北平。北平多虎,旻善射,嘗一日斃虎三十有一。」然一老父謂此皆彪也,似虎而非虎。裴旻後遇真虎,吼聲震裂山石,旻弓矢皆墜,自此不復射虎。 呂洞賓 眾所周知,呂洞賓乃八仙之一,然則史上果有此人歟?其事於正史可見,《宋史》卷四五七云: 「關西逸人呂洞賓有劍術,百餘歲而童顏,步履輕疾,頃刻數百里,世以為神仙。」 關於呂洞賓有劍術之記載,亦見於《詩話總龜》: 「攜家隱於終南山,學老子法。絕世辟穀,變易形骸,尤精劍術。」 傳呂洞賓嘗題詩曰:「朝遊北海暮蒼梧,袖有青蛇膽氣麤。三醉岳陽人不識,朗吟飛過洞庭湖。」或謂「青蛇」即劍,「袖有青蛇」即袖劍。然其意果止此乎?鄭景望《蒙齋筆談》曰: 「客有言洞賓事者雲,近歲常過城內一古寺,題二詩壁間而去。其一云:朝遊北海暮蒼梧,袖有青蛇膽氣麤。三醉岳陽人不識,朗吟飛過洞庭湖。其二云:獨自行時獨自坐,無限時人不識我。惟有城南老樹精,分明知道神仙過。說者雲,寺有一大古松,呂始至時,無能知者,有老人自松顛徐下致恭,故詩云然。先大父使余誦之。後得李觀所記洞賓事碑,與少所聞正同。青蛇,世多言呂初由劍俠入,非是。此正道家以氣鍊劍者,自有成法。神仙事渺茫不可知,疑信者蓋相半。然是身本何物,固自有主之者,區區百骸,亦何足言。棄之則為佛,存之則為仙,在去留間爾。洞賓雖非余所得見,然世要必有此人也。」 青蛇,殆指道家「以氣鍊劍」之法。 鄭景望所言應可信,彼得李觀所記洞賓事碑,與其少時所聞同。余亦認同必有洞賓此人,且修道有成,以相關記載良多也。與其相見者亦不少,《事實類苑》卷四十三云: 「呂洞賓者,多遊人間,頗有見之者。丁謂通判饒州日,洞賓往見之,語謂曰:『君狀貌頗似李德裕,它日富貴,皆如之。』謂咸平初,與予言其事,謂今已執政。張洎家居,忽外有一隱士通謁,乃洞賓名姓,洎倒屣見之。洞賓自言呂渭之後。……洞賓詩什,人間多傳寫,……世所傳百餘篇,人多誦之。」 又《詩話總龜》曰:「今往往有人於關右途路間,與之相逢。」 結語 古時劍術高人不勝枚舉,以上所述固不能概全,但窺見一斑爾。若諸君樂見該話題,余將續之。
文/清簫 「文死諫,武死戰」,古之忠臣,多不懼死,貴在死得其所耳。是以魏鄭公良臣忠臣之辨,可謂透闢之至矣。 按《新唐書》卷九十七,鄭公曰:「願陛下俾臣為良臣 ,毋俾臣為忠臣。」唐太宗問曰:「忠、良異乎?」鄭公對曰:「良臣,稷、契、咎陶也;忠臣,龍逢、比干也。良臣,身荷美名,君都顯號,子孫傳承,流祚無疆;忠臣,己嬰禍誅,君陷昏惡,喪國夷家,祗取空名。此其異也。」臣諫而君聽,益國利民,君臣共流芳百世;臣諫而君弗聽,若桀殺龍逢,紂殺比干,致國滅家亡,忠臣空得美名,豈本願歟?君有道,臣直諫,謂之良臣;君無道,則臣不得已而殉道,謂之忠臣。故期臣以忠,不如期君以明。文死諫,士大夫之上乘也,非治道之上乘也。 陳鵬年何以得救耶?幸逢明主,又有君子甘為之叩首破額。鵬年,江南廉吏也。康熙四十四年,清聖祖南巡,總督阿山議增地丁耗羨為巡幸供億,鵬年反對。阿山懷恨,忌者造謠中傷。聖祖問致仕大學士張英,英稱其賢,曰:「吏畏威而不怨,民懷德而不玩,士式教而不欺,廉其末也。」(《清史稿·陳鵬年傳》)時有南市樓者,故狹邪地也,鵬年於此建鄉約講堂,宣講聖諭,牓曰「天語丁寧」。因受誣,坐以大不敬,論死刑。曹寅雖與鵬年不和,而公私分明,為救鵬年,叩首不止,至額被血,觸階有聲。聖祖卒赦其死罪。 鵬年之建講堂,本為正風化,然鑒於其故址,實不易辯解。而寅甘破頭,君肯兼聽,猶天時地利人和皆得也。 陳夢雷則較為不幸,飽受十七年流放之苦,卒自圖洗冤。康熙十三年,耿精忠反,夢雷不肯叛,然亦難脫身。與李光地約並具疏密陳破賊狀,由光地向朝廷報訊。光地獨上之,無一語提及夢雷。迨三藩削平,光地大受寵眷,夢雷則被誣以附逆罪,下獄論斬,得免死,發配奉天。遇此等損友,何其不幸也! 然塞翁失馬,安知非福。謫戍期間,夢雷勤讀詩書,未嘗虛度光陰。康熙三十七年,上東巡祭祖,夢雷聞之,伏於道左,請獻詩。聖祖平易近人,與其交談,又召至行宮,夢雷藉以訴冤,乃得昭雪。隨上返京,充皇三子允祉之師,深得器重。 使上不能明察,罔顧曹寅之叩首,夢雷之匍伏,恐雖死而無濟矣。如王鼎之自縊,讀史者莫不為之扼腕。 鼎自少尚氣節,《清史稿》稱「清操絕俗」。道光五年,以一品銜署戶部侍郎,授軍機大臣。道光十八年,拜東閣大學士。其仕途備受欽羨,然余謂之生不逢時也。 時鴉片禍國,道光十九年,林則徐於虎門銷煙。英國兵犯沿海,鼎力主戰。洎和議將成,則徐以罪譴,鼎義憤填膺,力爭無果。按薛福成《庸盦筆記》,鼎力薦則徐之賢,宣宗不聽。鼎每見穆彰阿,輒厲聲罵之;或斥穆為秦檜、嚴嵩。宣宗笑曰:「卿醉矣。」次日,鼎復廷諍,宣宗怒,「拂衣而起」。鼎牽其裾,然終不能獲伸其說。 宣宗命鼎休沐,鼎於是寄望於屍諫,草遺疏劾穆誤國,薦則徐,既而投繯。穆黨陳孚恩滅其遺疏,另草偽疏,謂鼎死於暴疾。宣宗疑其卒暴,命取原槀而不得。嗟乎!文恪公之屍諫,詎非徒然也歟!公何以生於此衰世,而逢此奸臣、庸主耶? 為忠臣難,難在捨生無畏;為良臣更難,以堯舜難逢故也。前者考驗心性,後者賴於環境。今神州仍不乏捨生取義者,以迫害酷烈,故直尤可貴,有刺桀紂幽厲者,海外稱其風骨,海內目為非常。使邦有道,容直言,則吾人盛稱之勇士,皆尋常之輩也。以尋常心性行於世,而眾目之為非常之人,則斯世已堪憂矣。曩時魏鄭公冀為良臣,不願為忠臣;今者吾人亦冀為尋常人,不願為非常人。是以當務之急,乃建一新政府,圖根本變革,使政治不復有生死考驗,黎民無庸行非常之事。
在音樂的世界裡,傳統與現代、東方與西方的交匯,常常孕育出令人驚艷的藝術火花。2025年,《Folk Reimagined: East in Symphony》便是這樣一場跨越文化與時間的音樂盛宴。這場由貴州民族樂團與澳大利亞交響樂團共同呈現的音樂會,不僅融合了中國傳統民間音樂與西方交響樂的精髓,更通過現代遊戲《黑神話:悟空》的靈感,展現了音樂的無限可能。 在這場音樂會的背後,指揮家Luke Spicer扮演了至關重要的角色。他不僅是兩種音樂語言的橋樑,更是東西方文化交流的引路人。在演出前夕,我們有幸對Luke Spicer進行了專訪,聆聽他對這場音樂會的獨特見解與深刻感悟。 Luke Spicer。(圖:官網) 曉宇:這場音樂會被稱為一次大膽的中西音樂傳統的合作。作為客座指揮,您是如何在這兩種截然不同的音樂語言之間找到平衡的? Luke Spicer:這確實是一場大膽而令人興奮的合作。作為客座指揮,我的首要任務是成為這兩種豐富音樂傳統之間的橋樑。我的方法始於對兩種語言的深刻尊重和好奇心——認識到中國傳統音樂的細膩音色、樂句處理和哲學基礎,以及西方交響樂的結構、和聲和動態感。 我花時間研究樂譜,也與樂器和音樂家們交流——尤其是那些演奏中國傳統樂器的音樂家——以了解他們的發音、調音系統和表現風格是如何自然運作的。排練成為了一個對話的空間:我們探索古箏的樂句如何與西方弦樂部分呼應,或者西方銅管樂器如何在不壓倒二胡或京胡的細膩質感的情況下提供支持。 我的目標不是將兩種傳統同質化,而是讓每種傳統都能真實地表達自己,同時塑造一個連貫的音樂敘事。這需要對平衡、樂句處理,甚至文化節奏——我們可能稱之為不同傳統的音樂「直覺」——的敏感。在最終呈現中,是關於創造一個共享的空間,讓兩種聲音都能被聽見和提升,我為音樂家們在這場演出中展現的合作精神感到無比自豪。 曉宇:在與嗩吶和京胡等中國傳統樂器合作時,您遇到了哪些最令人興奮或具有挑戰性的方面? Luke Spicer:與嗩吶和京胡等中國傳統樂器在西方交響框架中合作既令人興奮又複雜。作為指揮,最令人興奮的方面之一是發現這些樂器如何為交響樂的色彩和情感強度帶來完全不同的體驗。嗩吶以其尖銳、喜慶的音調,京胡以其富有表現力的高音,為交響樂團帶來了西方樂器難以匹敵的原始、直接的能量。 然而,這些特質也帶來了挑戰——特別是在平衡、調音和合奏整合方面。例如,嗩吶很容易壓倒弦樂部分,如果不加以控制,而京胡則在表達上有不同的時間線,具有微妙的自由節奏和樂句處理,這些不總是與西方的節拍和脈衝完全一致。 我的角色是創造一個空間,讓這些樂器在保留其獨特特性的同時,不破壞樂團的整體協調。這不僅需要調整編曲和動態,還需要促進來自不同傳統的音樂家之間的溝通。這是一種真正的合作,也許最有價值的部分是看到演奏者之間相互尊重的增長,他們深入聆聽彼此,找到共同的音樂語言。 曉宇:這場音樂會的曲目包括受中國四大名著和遊戲《黑神話:悟空》啟發的音樂。您是如何通過音樂解讀這些故事和主題的? Luke Spicer:作為指揮,我的角色是將敘事轉化為聲音——引導樂團不僅演奏樂譜上的音符,還要體現背後的故事精神。對於受中國四大名著和《黑神話:悟空》啟發的作品,我將音樂視為一種講故事的方式,思考:每個時刻定義的情感、張力或氛圍是什麼?我們如何塑造音樂的樂句、色彩和節奏來反映這些? 每部小說,甚至遊戲,都提供了一個獨特的世界。例如,《西遊記》具有情節性、常常充滿奇想的能量,我通過動態對比和節奏變化來解讀。《紅樓夢》則帶來更內省、詩意的語調,因此我專註於質感的細膩和細微差別。《黑神話:悟空》則從這些傳統故事中汲取靈感,但通過現代、電影化的視角呈現。這促使我更多地從視覺和戲劇的角度思考——如何建立張力,如何創造規模感和神話感。 在整個過程中,我與樂團密切合作,確保我們不僅僅是在演奏音符,而是在體現角色和景觀——無論是孫悟空的頑皮,林黛玉的悲劇,還是戰鬥場景的史詩氣勢。指揮這個節目就像是用音樂作為連接它們的語言,為古代和現代的傳奇注入生命。 曉宇:與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貴州侗族大歌合唱團合作,您有何感受? Luke Spicer:與貴州侗族大歌合唱團的合作是一種非凡的體驗。作為指揮,我以對他們的音樂傳統的深深敬意來對待這次合作,特別是考慮到他們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地位。他們的歌唱不僅僅是音樂——它是社區、歷史和身份的活生生的表達。 從一開始,我就被侗族多聲部合唱的自然、無伴奏的和聲所打動。這讓我以不同的方式思考平衡和質感。他們的聲音不是建立在西方和聲的傳統上,因此我不是試圖將他們納入交響樂的模式,而是努力構建一個支持和放大他們真實性的交響空間。這通常意味著退後一步,讓他們的聲音引領,並圍繞他們重新塑造樂團的角色。 最有價值的方面之一是他們的排練和表演方式——作為一個集體,具有直覺的時機和呼吸。我發現自己在調整指揮風格,變得更加流暢,更多地傾聽而不是指揮。這不僅僅是關於精確性,而是關於存在感。在每一個時刻,這種合作感覺就像是通過聲音進行的文化交流。我們不僅僅是在融合傳統——我們在彼此學習,創造出既古老又新穎的東西。這令人謙卑,鼓舞人心,也提醒我為什麼我熱愛這份工作。 曉宇:您領導著來自不同文化和音樂背景的70多位音樂家。在排練過程中,您是如何建立共同的音樂語言的? Luke Spicer:領導來自不同文化和音樂背景的70多位音樂家既是一種特權,也是一種創造性的挑戰。在排練中,我的首要任務是創造一個相互尊重和好奇的空間。這些音樂家帶來了各種各樣的傳統、技巧和聆聽方式,因此我既是翻譯者,也是統一者——幫助我們找到共同的音樂語言,而不要求任何人失去自己的身份。 曉宇:您認為這種文化合作對交響樂的未來有何意義? Luke Spicer:我相信,這樣的合作通過重新定義交響樂團的可能性,拓展了交響樂的未來。當來自不同文化背景的音樂家聚集在一起時,我們不僅僅是在融合風格——我們在挑戰長期以來對聲音、結構和講故事的假設。這些交流為音樂會體驗注入了新的活力,引入了與西方古典傳統同樣豐富和複雜的陌生音色和音樂製作方式。 更重要的是,這種合作培養了一種開放的精神——在音樂和社會層面。它邀請作曲家、表演者和聽眾想像新的可能性,在那裡,文化交流成為創造的引擎,而不是新奇。作為指揮,我將其視為朝著更具包容性和全球相關性的交響樂景觀邁出的一步——一個反映我們世界多樣性,並有能力跨越邊界和世代連接人們的景觀。 當我們站在這場音樂盛會即將拉開帷幕的門檻上,那些尚未奏響的旋律、尚未交匯的眼神、尚未被打動的心,正靜靜等待屬於它們的時刻。《Folk Reimagined: East in Symphony》不僅是一場演出,它是一次文化的邀約,是一場用聲音譜寫的對話。 在這個變動不居的時代,我們或許更需要這樣一場音樂的「重構」——不是將舊物推倒重來,而是以尊重與熱情,在舊與新、東方與西方之間,搭建起更遼闊的橋樑。而這,正是這場音樂會最動人的意義所在。 演出信息 演出時間: 2025年7月7日 19:30 演出地點: 悉尼歌劇院 票價: $71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