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洲大學生們正背負著疫情後經濟衰退、滯脹和利率上升的三座大山——使得他們連租房的生活成本都難以負擔,更不用說買房了。專家警告說,年輕人留在家裡的趨勢給住房市場帶來了更大壓力,因為父母無法縮小規模。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悉尼大學生Sissy Qin早就想搬出家獨立生活,但她說生活成本太高,不現實。「我肯定想搬出去」,”她說,「我還沒搬的唯一原因是經濟原因。租金真的很貴,很貴。” 小秦表示,她很幸運可以不交租金住在父母家,她有一份兼職工作,可以支付個人雜費開支。 麥克林德研究公司(McCrindle Research)負責人Mark McCrindle注意到,小秦的例子不是個例,而是一個更廣泛趨勢的一部分。 McCrindle說,「澳大利亞統計局的數據顯示,家庭規模已經上升。這並不是因為出生率發生了變化。而是更多孩子呆在家裡或回到父母家。”相當一部分家長表示,他們的孩子推遲搬出去。 新南威爾士大學學生Sirisha Kajur的父母今年要搬到海外,所以她別無選擇,不得不搬出去獨立生活。。 Kajur從事兼職會計工作,當她把各種費用記錄下來時感到 「震驚」。她說: 「作為一個第一次搬出去的人,當你看到這些價格時,你會感到非常氣餒,不願意邁出獨立生活的第一步。」 儘管有一份兼職工作,Kajur只能負擔得起她的房租。她說:「所有其他生活費用,如食品,我需要父母的幫助。大約70%的[我的生活費用]來自於我的父母。」 Kajur已經找到了一個室友分擔生活成本。但她說在她的大學方圓五公里內的地方都很昂貴–每周房租600至900元。 從去年第一季度到今年同期,新州的平均單元房租金價格漲了約28%。 McCrindle說,租房成本的增加意味著更多年輕人選擇合租,但這些安排不太穩定。「四個人中有一個人搬走了,這個房子就無法持續租下去。」 McCrindle說,不安全的住房影響了年輕人的工作保障、社會參與和歸屬感。他說:「如果我們不斷地從一個地方搬到另一個地方,就很難在學習或工作上保持一致,也很難有我們真正需要的社會網路來茁壯成長。」 國際學生Melisa Phanna說,即使有父母的支持,當她在1月份搬到悉尼時,找到一個公寓的壓力都很大。 Phanna說:「令人難以置信的困難,這麼多程序,中介說,房東都喜歡找有工作的人。我們這種要依靠父母支付房租的人不受待見。」 而且,Phanna還要找一個能讓她感到安全的社區,這更增加難度。「要在安全的地點和體面的價格之間找到平衡點,真的很困難。」 Phanna最初想要找一個室友降低成本,但沒找到,最後不得不在一個又小又貴的公寓里租了6個月,暫時這樣解決了。 隨著通貨膨脹的上升,Phanna也感受到了其他生活成本的壓力。這裡的雜貨價格上漲了很多,太貴了,最好她只好吃便宜的外賣,這很糟糕。」 Qin希望有一天能擁有一套自己的房子,但如果沒有父母的幫助或巨額貸款,這看起來是不可能的。 McCrindle表示,學生留在家裡的趨勢對住房的可負擔性和供應產生了負面衝擊。他說,「以前,空巢父母會縮小規模。但現在因為孩子可能還住在家裡,或者可能重新回來,他們就不縮減了。」 這限制了房屋的供應,買家不得不為更少的房子出更高的價格,推動了房價上漲。
「紮實起步生育補助」(Sure Start Maternity)的發放範圍也將包括收養和代孕父母,但將根據他們在英國的居住地給予不同的補助。父母中至少有一人必須從就業和養老金部(DWP)領取合格的福利,才有資格獲得該補助。 根據《每日快報》報導,居住在英格蘭、北愛爾蘭和威爾士的父母,可以獲得一次性的「紮實起步生育補助」,蘇格蘭的父母可以申請類似的「懷孕和嬰兒補助」(Pregnancy and Baby Payment)。 符合條件的父母可以為他們的第一個孩子獲得500英鎊,如果他們有雙胞胎,則可以獲得1,000英鎊。通常情況下,獲得抵押貸款利息支持(Support for Mortgage Interest,簡稱SMI)的父母,也可能有資格獲得補助金。然而,如果這對夫婦想申請該補助金,則不能有其他16歲以下的孩子。已經有16歲以下孩子的父母如果有以下情況,仍然可以申請補助金: 1.預計會有多胞胎出生,如雙胞胎或三胞胎; 2.被照顧的孩子不是他們或他們的伴侶的,並且這種照顧安排開始時,孩子已超過12個月大; 3.他們已獲得難民身分或人道主義保護,在抵達英國之前有一個或多個孩子。 要獲得申請資格,父母中至少有一人必須在接受這些福利中的一項:Income Support;Income-based Jobseeker』s Allowance;Income-related Employment and Support Allowance;Pension Credit;Child Tax Credit;Working Tax Credit(包括殘疾或嚴重殘疾因素);Universal Credit(通用福利)。 父母可以在嬰兒出生前11周至嬰兒出生後6個月內申請;如果在代孕和收養的情況下,父母提出申請時嬰兒必須不到一歲。父母在對孩子負責後的6個月內可以申請補助金,但必須至少有一人滿足其中一項合格的福利,而且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他們已經開始對孩子負責,而且不是孩子的母親; 2.該嬰兒已被安置在他們那裡進行收養; 3.他們獲准從國外收養嬰兒; 4.他們有代孕產子的養育令; 5.他們已被指定為孩子的監護人; 6.他們有一個收養或居住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