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脖子上的狗鏈,是盛世的恥辱

這幾天胃疼得厲害,本想閉眼不看這亂鬨鬨的世界,稍息一下。可是,那條鎖在江蘇徐州一個姐妹脖子上的鐵鏈,讓我每天都感到窒息般的疼痛,不得不說幾句。

  一個來歷不明,據稱是「被撿來」的女人,脖子被丈夫董某拴了狗鏈,舌尖被剪,被灌藥以致聲音沙啞。她被關在土房裡,成為男人的洩慾工具和生育機器,24年來生了八個孩子,過着豬狗不如的生活。

  把自己的同類當牲口看待,拴上狗鏈並關在骯髒的土房裡,與之交配並繁衍後代,大自然中,只有人類這個物種才會這麼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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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兩天,我接連看了何成慧、曹小青等被拐女人的悲慘故事,心堵。她們無不是在日常生活中被人販子拐走,然後賣給偏遠地區的老光棍,受盡蹂躪,最後被逼瘋。特別是曹小青,前後居然被轉賣了三次!

  看着這些曾經青春靚麗的女孩最後被摧殘得只剩遍體鱗傷的軀殼和空洞茫然的眼神,我的心在流血。作為一個女性和一個女孩的母親,恨不得親自手刃這些喪盡天良的人販子和買家。

  她們還算幸運,因為被媒體發現或者良知尚存的鄰居的報警,所以被解救出來或者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境遇。可是,那些如今還在大山深處和偏遠地區掙扎的其他受害女性,她們的人生希望又在哪裡?她們等不到春天,只能在無望中一天天消耗着生命,要麼認命,要麼變瘋,要麼絕望而死。

  我相信,在人口買賣這條罪惡的產業鏈上的受難女性,並不在少數。以鏈鎖八孩母親所在的江蘇為例,它曾經有過一個「蘇北人口批發市場」。

  《檢察日報》2000年有一篇報道《探訪江蘇泗陽「拐賣婦女第一村」》,提及「蘇北人口批發市場」。這個市場在江蘇宿遷市泗陽縣來安鄉姜集村,屬窮鄉僻壤,許多大齡男青年找不到對象,於是當地的鄭氏家族開始買賣婦女。至90年代中期,整個家族形成龐大的銷售網絡,全村100餘戶人家,除了兩戶人家,其餘都有家庭成員參與拐賣婦女。涉案犯罪嫌疑人多達210人,拐騙地涉及西南三省,收買地涉及江蘇、山東、安徽、河南、新疆等地。「生意」最好的一天是1994年2月27日,「總經理」鄭明月當天賣掉6名婦女!

  由此可見,在江蘇一些村莊,買賣人口的歷史相當悠久,貌似淳樸的民風背後實則隱藏着邪惡。難怪當地村民形成堅固的民間防線,對本地的「家醜」嚴防死守。

  因為鏈鎖八孩母親的事情太挑戰人類的道德底線了,春節期間,輿論持續發酵,但是當地官方僅以兩則通告草草應付了事,之後一直保持沉默。想問一句當地官員:貴縣發生這種慘絕人寰、駭人聽聞的事情,你們真的可以安心過年?

  都已經2022年了,文明發展到相當高的程度了,人類看上去衣冠楚楚,文質彬彬,可為什麼在暗處依然把女人當牲口買賣?因為在男權社會裡,女性始終是被物化的「第二性」,而不是具有獨立人格和尊嚴的「人」。女人是酒桌上點綴氣氛的「花瓶」,是戰爭中的戰利品,是男人的洩慾工具和生育機器,是性賄賂的「物」,是隨時可以穿上和脫下的衣裳,所以可以被虐待被買賣被轉手,直至性資源被榨到燈枯油干。

  正如花了120元錢買了大學生何成慧的老光棍所言,「我花錢買的東西,想咋的就咋的」。所以他天天暴打何成慧,最後怕她逃跑,乾脆把她鎖在豬圈裡,和豬一起滾泥。

  在對女人的態度上,一些所謂的高端男人與低端男人其實並沒有太大本質上的不同。城市裡,一些受過高等教育、衣冠楚楚的男人照樣對自己的女友和妻子實施家暴,更何況窮鄉僻壤的愚昧男人?在他們的眼中,女人只有三個實際的功用:洩慾,生娃,做家務。因為在他生活的村莊裡,女人世世代代都是這麼過來的。更讓人噁心的是,在一些貧窮落後的地方,父子和兄弟共享一個女人這種違背人倫的現象時有發生。

  要減少拐賣婦女的罪惡現象,最重要的是觀念上的改變,把女人當人看,而不是可以交易的物品。每個女人都是有人格尊嚴的個人,是哥哥寵愛的妹妹,是父母膝前撒嬌的女兒。由於造物主的安排,女性是柔軟的器皿,身體不如男人強壯,但這不應該成為男人欺負女人的弱點,而應成為男人呵護女人的理由。

  其次是發展農村經濟,減少經濟發展的地域差距,使農村的婚姻市場保持基本的均衡。中國實施計劃生育政策40年來,人口減少4億,加上農村重男輕女觀念嚴重,不少女嬰未出生就被流產了,所以導致現在婚姻市場上男多女少,性別比例失調嚴重,很多處於經濟鏈條低端的男人娶不到老婆。

  婚姻市場一般都是遵循B女嫁A男、B男娶C女的規律,農村女孩鉚足勁找縣城的老公,縣城的女孩又盯着省城的男人。農村的B男由於娶不到B女,所以只能把目光投向C女——比他們還弱勢的、被拐賣來的外鄉婦女。

  以我家鄉為例。我的家鄉在福建山里,上個世紀80年代,村裡有一撥青春少女初長成,她們中但凡有點姿色的,都找了縣城裡的男人。留在本地的,也多半找了鄉政府幹部或信用社、郵電局、銀行的工作人員,通過婚姻改變自己的社會階層。而一些家境不好的男人,只能娶更偏僻的自然村裡的女人,或者從人販子手裡買一個外地女人。

  如果城鄉經濟發展比較均衡,差距不是太大,那麼農村男人在本地婚姻市場中還是有一定優勢的,人口買賣的市場需求也許會慢慢減少,拐賣女人的事件就會少發生一點。中國在推進城鎮化的同時,也應考慮如何振興鄉村,不要讓鄉村成為一個被遺忘的角落,鋪着幽暗的青苔,結滿陰森的蜘蛛網,讓鄉村男人成為性饑渴的光棍。

  最後是嚴刑峻法,讓人販子和買方付出沉重的犯罪成本,從而震懾住他們。

  就現行法律來看,對人販子的刑罰不算太輕,起刑是五年。中國刑法第240條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若有暴力虐待、集體販賣等加重情節,可判十年以上至無期;情節特別嚴重者,可判處死刑。

  就法律實踐看,重刑率還算比較高。我在網上能找到的最新一組數據是,2010年至2014年,全國各級法院審結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7719件,對12963名犯罪分子判處刑罰,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7336人,重刑率達56.59%。

  至於作為拐賣人口邪惡鏈上的終極一環——買方,刑法第241條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但也指出,若符合法定條件,比如「對被賣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允許婦女返回原來的居住地」,則可以從輕處罰。

  這條對收買方進行刑罰的規定,也是經過各界不斷呼籲之後,2015年修改刑法時,才把「不追究刑事處罰」調整為「從輕處罰」。實際上,在過去相當長時間的司法實踐中,大部分收買者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即便刑法修改後,收買方也只需承擔三年牢獄之災,若有法定從輕情節,還可以從輕處罰。買方所付出的代價同被拐賣者家庭所承擔的極端痛苦相比,顯得過於輕微,無法安撫民眾沸騰的情緒。

  其實,我們不必糾結在刑法241條上,因為大部分買方對被拐賣婦女都實施過虐待、強姦行為,完全可以用數罪併罰的方式,追究其法律責任。

  比如徐州事件中,董某長期用鐵鏈鎖住楊某,冬天讓她穿着單衣過冬,提供的飯食堪比豬食,完全符合虐待罪的構成要件。其次,他違背楊某的意志,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構成強姦罪。即便他有一張所謂的結婚證作為幌子,但只要違背女性意志,與之發生性關係就是強姦,並不是何成慧事件中老光棍所說的「我買的東西,想咋的就咋的」。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發《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的通知,規定:明知是被拐賣的婦女、兒童而收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論處;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強姦罪+虐待罪,數罪併罰,也夠那些愚昧兇狠的男人喝一壺了!不對他們狠點,他們真以為買個女人就是買個物品,可以百般蹂躪。

  2019年,全國人大代表張寶艷提出,拐賣婦女兒童罪的起刑應該由五年提高為十年,對此,我深表贊同。

  此外,從民法角度看,如果真如董某描述,楊某長期精神不正常,依照中國《婚姻法》規定,其締結的婚姻根本就是無效的。《婚姻法》第七條規定:「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禁止結婚」。第十條規定:「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婚姻無效」。當初未經審查就給他們頒髮結婚證的民政部門工作人員,是否有失職之嫌?是否應該受到處罰?

  如果楊某精神正常,當初是受脅迫結婚的,那麼也可以尋求司法救濟。《婚姻法》第十一條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第十二條規定:「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

  楊某本來應該是自由的,她脖子上的那根狗鏈,是盛世的恥辱,是文明的恥辱,是男人的恥辱,是整個人類社會的恥辱!如果我們在這樣的鎖鏈前保持沉默,假裝歲月靜好,那麼這也是我們的恥辱!

  目前,有人找了多家國際機構,把楊某的骨骼輪廓、眉間距和眼球大小與1996年失蹤的12歲的四川女孩李瑩做了比對,兩人高度相似。目前李瑩的母親在做DNA測試。我希望她就是李瑩,這樣可以骨肉相認;但我又不希望她是李瑩,因為現實過於殘忍,我不願相信它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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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某和失蹤的四川女孩李瑩臉部輪廓高度相似。(圖片來自網絡)

  在民眾的聲討和呼籲下,楊某脖子上的狗鏈被解開了,也穿上了禦寒的冬衣。可是,仍有一條傲慢偏見歧視的「狗鏈」鎖在所有女性的脖子上,它的磨礪每每讓人感到疼痛,比如招聘廣告中的「只招28歲以下面目清秀的女性」;仍有許多被侮辱與被損害的女孩沒有禦寒的「冬衣」,只能在邪風惡雨中抱緊自己,或者和其他受害者抱團取暖,比如被某著名主持人性騷擾的弦子姑娘。

  那條「狗鏈」很長很長,從亘古綿延至今,估計還要綿延下去。作為一個女性,一生都要鼓足勇氣,積蓄力量,努力砍斷它。

  我們可以批判農村習俗之惡,法律制度之惡,道德風尚之惡,但是不管哪種惡,源頭都來自人的心。人心壞了,註定出來的是惡俗和惡法,禮崩樂壞,人壞得掉渣;人心變好,社會就會形成公序良俗,黃髮垂髫,怡然自樂。

  人是萬物之靈,也集所有邪惡之大成。希臘哲學家普羅提諾曾說過,「人是人類處於神與禽獸之間,時而傾向一類,時而傾向另一類;有些人日益神聖,有些人變成野獸,大部分人保持中庸。」聖經里也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

  所以,坐在死蔭幽谷里的半神半獸的人,需要真光的照耀。光照進黑暗裡,黑暗如果接受光,那麼就會心地光明,既自愛,也愛人。光不是從世界來的,而是從上頭來的。「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多結善果,沒有偏見,沒有虛偽。」

  如果接受那來自高天的真光,蠻荒之地可以變為文明高地,粗鄙之人亦可文質彬彬,地獄可以變天堂。貴州石門坎村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1904年,一個叫伯格理的英國傳教士來到了貴州威寧縣一個叫石門坎的苗村。當時的石門坎非常貧窮落後,衛生條件很差,村民一生只洗三次澡。村民性關係混亂,女孩早婚早育,疾病叢生。他來了以後,和苗人同吃同住,幫他們治病。而且建了幾十座教堂,辦了120多所小學。甚至還建起了醫院、游泳池,組建了一支足球隊。很多人在他的感召下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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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格理(左一)和當地民眾在一起。(圖片來自網絡)

  在他的資助下,苗村出了一批博士生、碩士生、本科生,他們畢業後都回來建設苗村。當時的石門坎早國際上名氣有多大?你在世界上任何一個地方往石門坎郵寄東西,只要寫「中國石門坎」就可以收到。可謂是東方文明高地,讓人心生嚮往。

  後來的抗戰中,一架美國「飛虎隊」的飛機降落到了石門坎,當地人竟然可以用流利的英文與飛行員對話,讓他們大吃一驚。抗戰勝利後,1946年,國民政府曾做過人口普查,發現漢人每十萬人中有2.19個大學生,而苗族人每十萬有10個大學生。

  1949年之後,這裡再沒有出過一個本科生。1989年,有人做過一個調查,石門坎地區的兒童失學率高達88%!

  從石門坎的今昔我們可以看出,內心有光多麼重要。人販子,買媳婦的光棍,共謀的村民和村幹部,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基層官員……他們的內心沒有真光照進,所以仍然活在罪的泥濘中,無法行出善。

  我們可以嚴刑峻法,可以進行道德說教,但是自己揪自己的頭髮,是無法讓自己離開地面的,因為罪的重力和慣性太大了。所以我們需要打開自己的心,讓光照進來,驅走黑暗。讓羔羊的血塗抹我們,潔淨我們。

  「你要保守你的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一葦杭之渡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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