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选举制度 香港人只能无奈地接受吗?

香港原来已经沦落到这个地步:明知完善选举制度是反话,竟然无人够胆拨乱反正,讲返正话! 

正话是:打残特区选举制度!打残香港选举制度!打残选举制度! 

2021年2月22日星期一,香港武汉肺炎疫情稍有缓和,市民的强制防疫措施稍微放宽只有四天,公务员恢复正常上班只有两天,刘兆佳的“全国港澳研究会”就主办“完善一国两制,落实爱国者治港”专题研讨会,还请来港澳办主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夏宝龙,上台放风兼发噏风!主要谈四点意见(注1),为接下来打残特区选举制度、打残香港选举制度,铺路和作好准备。

3月1日星期一,“政府新闻网”开设“完善(打残)香港选举制度”新专栏;同日,“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亦开设“完善(打残)选举制度”新专题网站,继续放风兼发噏风。

3月5日星期五,全国两会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布《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对香港政治制度进行回归以来的第四次改革,决心打残香港选举制度。 

3月11日星期四,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以2895票赞成、1票弃权,通过《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实行打残特区选举制度。

3月15日星期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基本法委员会、国务院港澳办和中联办在湾仔会展中心,举办有关“完善(打残)特区选举制度”的三天座谈会,就落实全国人大关于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决定,听取特区政府和香港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

港澳办常务副主任张晓明表示,中央对听取意见有诚心、有行动,但关于选举制度的讨论,不应天马行空,要以3.11人大决定为基础,可以打残,不可以完善。中联办主任骆惠宁表示,打残选举制度后,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选民基础有了共同点,有利于厘清行政立法的从属关系,有利行政主导。 

铺天盖地式的宣传后,“打残”的方法也逐渐浮面: 

方法一:无论是参选还是当选,把取消资格(DQ)的红线大幅降低,大大增加可被DQ的反对派人数;以爱国者作为参选资格的基准,红线的可操控性就更高,中共可以随时搬龙门,随意DQ任何人都得。

方法二:透过大幅修改本地法律,把DQ制度化、合理化、合法化、法制化、威权化,不受任何质疑和挑战,没得司法复核。 

方法三:大幅减少直选议席的比例,因为直选较难操控,万一失控,也不会影响大局。 

方法四:大幅增加间选议席的比例,因为间选可以透过大部份委员由委任组成的选举委员会来决定参选人和当选人,大部份市民都不能参与,可控性极高,失控的风险极低,安全系数极高,非常稳阵。 

方法五:新增更多亲中和亲共团体、全国性团体,进入功能界别和选举委员会选举,大幅沟淡反对派(如果有)的比例和声音,逼使他们感到冇瘾而离开,以后不再参选功能界别和选举委员会!中共就更加可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可能反话说得多,也会真的变成真话,又或者是中共的洗脑式宣传见效,善于报导真相的网上媒体,都被潜移默化,只会说是“完善选举制度”,不会说是“打残选举制度”,仿佛“完善选举制度”是真的一样,为什么?这些网上媒体,为什么“2019冠状病毒病”就可以坚持说是“武汉肺炎”,“春节”就可以坚持说是“农历新年”,“完善选举制度”就不可以坚持说是“打残选举制度”呢?为什么?坚持说“黑警”和“警暴”的勇气往哪里去了呢?请问!为什么要接受掩耳盗铃?为什么要接受偷换概念?为什么要接受指鹿为马?为什么要接受自欺欺人?为什么要接受国王的新衣呢?为什么? 

明知完善选举制度是反话,香港人就只有无奈地接受吗?不可能!笔者相信香港人仍然是有说出真相的自由和勇气的,如果是这样,大家就不要再被中共洗脑,不要再因为懒惰或贪方便而人云亦云,不要再继续说“完善选举制度”了。付出勇气,付出果断,事实如是,尽情改说“打残选举制度”吧。香港人,加油!谢谢!

(本文为作者投稿,不代表看传媒新闻网立场。作者为自由撰稿人、香港市民兼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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