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官媒新华社报道,为推行港版国安法,北京将在香港设置“驻港国安公署”,此外,草案要求港府增设“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主席由行政长官担任,成员包括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律政司司长、海关关长和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
一个核心的内容是审理国安法案件的法官组成问题,草案规定,此类案件的审理程序将由行政长官从裁判官、区域法院法官、高等法院法官、上诉法庭法官以及终审法院法官中指定若干法官处理。
行政长官选择国安法案件审理法官,政治人物直接任命法官,这一规定打破了香港长期以来由资深法官选派法官处理案件的传统。
香港公民党主席杨岳桥议员揭露说:“这差不多等于北京把一把利剑插入香港的行政和司法”。
自从香港1997年回归中国大陆后,根据‘中英联合声明’以及‘香港基本法’,香港实施“一国两制”,一直到2047年保持不变。但是,法新社评论,在北京一手确定的推举制度下,香港特首几乎都是向北京表忠的人选。现任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干脆被反对派指责为北京的“傀儡”。
根据北京推出的这一港版国安法草案,林郑月娥特首将领导一个直接听命于北京中央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林郑月娥将拥有直接任命审理国家安全案的法官的特权。
香港不少民主派人士担心北京立新法,旨在削弱香港司法独立。
泛民议员杨岳桥在北京公布港版国安法草案后表示,“林郑特首将拥有选择自己需要的法官的权力”,在香港前所未见。他质疑港府增设的维护国家委员会拥有极大权力,不知还是否受立法会监督,北京委派的顾问可能将扮演“太上皇”角色。他反问,“令人担心的是假如法官作出了有利于被告判决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法官是否被罢免?”他补充说:“这是完全有可能的。”
香港杨艾文大律师则对路透社表示,根据已知的港版国安法细节,新法引发了从来未有遭遇的司法问题,未来必须面对。这位大律师对这一法案似乎对未来香港司法拥有的“至上权力”感到吃惊。
香港大律师公会副主席叶巧琦质疑北京有关中央只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案件行使管辖权,叶巧琦担心,这一说法很不明确,也为说明所谓“管辖权”是否包括执政权。她还质疑北京派出的“驻港国安公署”是否受香港法律规管。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峰则表示,在北京干预下,相关嫌犯可能会被送到大陆审判和监禁,他身为北京的“首要目标之一”,将来很可能被秘密审判、坐黑牢、电视认罪和遭遇刑求。
黄之峰指出,有香港行政长官制定若干名法官处理与国安有关案件,凌驾了并侵蚀了香港司法独立。他呼吁全世界与香港站在一起,敦促中国撤销这部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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