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緊箍咒 北京在港設國安署 特首直接指定法官

中共官媒新華社報道,為推行港版國安法,北京將在香港設置「駐港國安公署」,此外,草案要求港府增設「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該委員會主席由行政長官擔任,成員包括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海關關長和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

一個核心的內容是審理國安法案件的法官組成問題,草案規定,此類案件的審理程序將由行政長官從裁判官、區域法院法官、高等法院法官、上訴法庭法官以及終審法院法官中指定若干法官處理。

行政長官選擇國安法案件審理法官,政治人物直接任命法官,這一規定打破了香港長期以來由資深法官選派法官處理案件的傳統。

香港公民黨主席楊岳橋議員揭露說:「這差不多等於北京把一把利劍插入香港的行政和司法」。

自從香港1997年回歸中國大陸後,根據『中英聯合聲明』以及『香港基本法』,香港實施「一國兩制」,一直到2047年保持不變。但是,法新社評論,在北京一手確定的推舉制度下,香港特首幾乎都是向北京表忠的人選。現任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乾脆被反對派指責為北京的「傀儡」。

根據北京推出的這一港版國安法草案,林鄭月娥特首將領導一個直接聽命於北京中央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林鄭月娥將擁有直接任命審理國家安全案的法官的特權。

香港不少民主派人士擔心北京立新法,旨在削弱香港司法獨立。

泛民議員楊岳橋在北京公布港版國安法草案後表示,「林鄭特首將擁有選擇自己需要的法官的權力」,在香港前所未見。他質疑港府增設的維護國家委員會擁有極大權力,不知還是否受立法會監督,北京委派的顧問可能將扮演「太上皇」角色。他反問,「令人擔心的是假如法官作出了有利於被告判決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這些法官是否被罷免?」他補充說:「這是完全有可能的。」

香港楊艾文大律師則對路透社表示,根據已知的港版國安法細節,新法引發了從來未有遭遇的司法問題,未來必須面對。這位大律師對這一法案似乎對未來香港司法擁有的「至上權力」感到吃驚。

香港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質疑北京有關中央只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案件行使管轄權,葉巧琦擔心,這一說法很不明確,也為說明所謂「管轄權」是否包括執政權。她還質疑北京派出的「駐港國安公署」是否受香港法律規管。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峰則表示,在北京干預下,相關嫌犯可能會被送到大陸審判和監禁,他身為北京的「首要目標之一」,將來很可能被秘密審判、坐黑牢、電視認罪和遭遇刑求。

黃之峰指出,有香港行政長官制定若干名法官處理與國安有關案件,凌駕了並侵蝕了香港司法獨立。他呼籲全世界與香港站在一起,敦促中國撤銷這部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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