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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近期快速推动《基本法》23条立法之际,英国再度放宽BNO签证的限制,同时也有更多港人查询BNO签证事宜,拟带家人移民英国。 自由亚洲电台3月15日报导,英国内政部14日宣布放宽BNO签证的限制,主要有六项修订,包括:有经济困难的BNO签证持有人,若曾向政府申请豁免“不得领取公共经济援助”限制,在续签BNO签证时,可延续领取经济援助的福利。 另一项修订是针对申请30个月期限BNO签证的人士,将续签后有机会不符合5年定居资格者,修订为放宽签证期限,增加最多28天的“宽限期”,协助BNO签证持有人满足5年的定居要求,申请人毋须再次申请临时居留许可。 对于同时拥有BNO身分及英国公民身分者,当局放宽其家庭成员可以申请BNO签证。此外,由BNO签证持有人供养、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人,也可在稍后时间随主申请人到英国居住。 另一并取消过去BNO签证持有人之伴侣或成年受养人的居留许可结束日期必须相同的规定,即他们无须跟从主申请人的签证限期,而可获得独立居留许可。 针对政治庇护申请者,新规定允许申请政治庇护而处于“保释状态人士”,也可申请BNO签证,为他们提供多一个选项。 对于英国当局放宽成年受养人的签证申请,移英数月、30多岁的港人张小姐认为很“人性化”,她已提交申请,安排在港妈妈移民英国。 去年获英国政府认可的移民顾问、在英港人组织“港援”个案主任周先生认为,新修订未必会掀起新一波移民潮,但可能使更多港人考虑安排在港家人到英国,“在23条的进程中,其实我们都多了很多来自香港的查询,是关于申请BNO签证,以及有关庇护的申请,自2月至今一个月,我们每隔2天就会收到一个电话(查询)”。 周先生指出,英国政府把相关修订正式写入法律文件,是“很好的做法”,能够保障港人权益,进一步排除移民障碍。 今年1月底,港府宣布针对《基本法》23条展开立法谘询后,英国内政部即已宣布放宽未婚伴侣的BNO签证申请要求,移除双方须同居两年的条件。申请人即使未与持BNO的伴侣同居两年,只要符合条件也可申请,前提是须证明对彼此有持续的承诺,例如提供双方定期互相沟通、在经济上互相支持、共同抚养小朋友或共度时光(如渡假或参加活动)的证据等。
英国下议院议员提出修订BNO签证政策,容许1997年后出生、没有BNO护照的年轻港人,利用父母的BNO身分自行申请BNO签证。这项修正案昨(7)日遭英国政府拒绝,人权组织“香港监察”对此表示失望。 英国下议院昨日辩论《国籍与边界法案》(Nationality and Borders Bill),逾20名跨党派议员提出修订BNO签证政策,容许申请人只需父母其中一方持有BNO护照,就可以自行申请BNO签证搬到英国。 这项修正案的牵头者是保守党国会议员、前移民事务国务大臣祈达文(Damian Green)。他在国会上表示,修订建议的目标是为“反抗压逼的、勇敢的年轻香港人”提供更好的保障,但不少抗争者都是25岁以下,没有BNO护照,无法申请BNO签证。 英国政府反对这项修订。英国移民政务次官福斯特(Kevin Foster)表示,修正案有一系列问题,包括没有设定年龄限制,且可延伸至从未踏足过香港者。福斯特表示,现有的青年流动计划签证(Youth Mobility Scheme visa),即工作假期签证,就能使没有BNO护照的年轻人申请来英国。 祈达文认为,申请工作假期签证需费时三星期,不适合急需逃离香港的抗争者。此外,申请工作假期签证须香港当局批准,也对抗争者不利。 人权组织盼上议院通过类似修正案 续向政府施压 对于英国政府拒绝接纳这项修正案,英国人权组织“香港监察”(Hong Kong Watch)在推特发文表示“非常令人失望”。该组织认为,英国政府有关工作假期签证的说法“荒谬”,因年轻人无法透过该计划于将来申请定居英国。香港监察期待上议院议员尝试通过类似祈达文提出的修订,继续向英国政府施加压力。 香港监察行政总裁罗哲斯(Benedict Rogers)昨在英国首相府对面空地上举行的支持集会上表示,根据他们的研究,在反送中运动期间被捕、被控、入狱的人中,93%小于25岁,因此没有BNO护照,无法受惠于签证制度。 他说:“太多我的香港朋友,你们的家人和朋友已经入狱,我不希望见到更多我的香港朋友入狱,或是见到我的香港朋友被困于英国的政治庇护制度之中。因此这个修订为有需要的人提供一个出路。” BNO护照在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给中共前结束申请,并规定持有人的子女不能继承该身分。BNO签证计划今年初开始受理申请,至第三季有近9万人申请,逾8成获批,申请人得在英国居住5年后取得永久居留,6年后可以入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