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大前大开杀戒?前司法部长傅政华被判死缓

距离中共二十大仅剩不到1个月的时间,中共当局却在此时抛出震撼弹,被认为是习近平向政治对手发出震慑警告。9月22日,中共司法部前部长、公安部前副部长傅政华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傅政华是中共官方通报中“孙力军政治团伙”的成员。有分析指,傅政华是个投机分子,他实际投靠的应该是孙力军背后以江派为旗帜形成的反习联盟。

22日,长春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傅政华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两罪并罚被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傅政华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犯罪所得全部上缴。

傅政华被指控,于2005年至2021年间,利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公安部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司法部部长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私利,本人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7亿余元。

傅政华2014年至2015年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对其弟傅卫华涉嫌严重犯罪问题线索隐瞒不报,致傅卫华长期未被追诉。

通报称,傅政华提供其它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故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傅政华于去年10月落马,今年3月被“双开”。当时官方通报,傅政华的罪名多达十项,包括“从未真正忠诚于中共”,“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拉帮结派,结党营私”,“在重大问题上弄虚作假、欺瞒中央,危害党的集中统一”,“长期违规领用和携带枪支”等。

但今年7月受审时,傅政华的罪名变了,变成了受贿和徇私枉法。

时政评论员横河7月在他的《横河观点》节目中分析,官方此举是故意放出信号,傅政华双开时的政治罪名是为了震慑潜在的反习势力,但这些罪名大多数在法律上没有意义。如“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拉帮结派,结党营私”等,这些都属于中共党内政治效忠问题,和国家法律没有关系,只能用党内的家法处理。

目前习当局确认的“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共7人,包括公安部前副部长孙力军,公安部前常务副部长、前司法部长傅政华,上海市前副市长、前上海公安局长龚道安,重庆市前副市长、前重庆公安局长邓恢林,江苏省委前常委、前江苏政法委书记王立科,山西省前副省长、前公安厅长刘新云,公安部前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前纪委书记刘彦平。

这7人中,刘新云、龚道安、邓恢林在同一天,即傅政华被判刑的前一天(2022年9月21日)分别被判处14年徒刑、无期徒刑、15年徒刑。

王立科于2022年6月17日受审,孙力军于2022年7月受审,刘彦平于2022年9月9日被逮捕。

傅政华等人被宣判的时间接近中共二十大,有观点指,中共有在重大会议前清场的习俗,涉及中共高官各方的暗中角力,判决是宣告结束各方博弈,以便把注意力转到会议上的争夺。选在这个时间点就说明了这一点。

还有观点称,几人接连被判刑,是中共当权派对政法系统、乃至于全党上下的震慑之举,程度上且是文革结束40馀年来所少见。目的既是警示全党反贪腐的决心,更是对存有二心者的示警。

有评论指出,主角孙力军的审判程序仍在持续,是否可能也会在中共20大前作出判决,量刑将有多重也引发关注。一般预料,孙立军遭检方起诉时被指控的罪行,用词十分严厉,预料未来所获刑度势必不轻,因为同样需要成为震慑全党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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