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苹果》英文版总编冯伟光提刑期上诉

前《苹果》英文版总编冯伟光提刑期上诉。(网络图片)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早前因遭裁定违反国安法,判囚20年,同案8名认罪被告则分别判囚6年3个月至10年不等。高等法院最新资料显示,《苹果》英文版执行总编辑,笔名「卢峯」的冯伟光,2日就刑期提出上诉,为首名提出上诉的被告。时任司法机构网页显示,案件暂未确定聆讯日期。

《苹果日报》国安案中,黎智英不认罪受审,被裁定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罪成,判囚20年。没担任从犯证人的冯伟光被判监10年。

至于同案其余8名被告,包括律师助理陈梓华、「12港人」之一李宇轩,以及《苹果》前高层张剑虹、陈沛敏、罗伟光、林文宗、冯伟光及杨清奇,则各承认一项串谋勾结罪,被判囚6年3个月至10年。

3间《苹果》相关公司,包括苹果日报、苹果印刷、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各被裁定各一项串谋勾结境外势力和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成,判罚款3,00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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