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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艷

中國維權律師余文生被曝在監獄遭群毆 現仍被虐待

4月19日,中國知名維權律師余文生的妻子許艷在推特發出在南京監獄會見余文生的通報。許艷稱,她在於余文生會面時得知,余文生剛被送進監獄時,曾遭到群毆。至今仍然被剝奪通信等權利。許艷請求有關部門准許余文生保外就醫、保障家屬每月一次的探視權、幫助余文生治療手部殘疾,並對毆打余文生的情況進行調查和追責。 許艷和余文生律師哥哥在南京監獄視頻探視余文生情況通報: 完整通報共發2個推特,此段為1: 謝謝大家的關注與幫助。 pic.twitter.com/iVqCjj3lKj — 余文生律師妻子許艷 (@xuyan709) April 19, 2021 許艷發推文稱,4月15日她前往南京監獄探視余文生。這次是視頻探視,約30分鐘。余文生告訴她,剛入監時,就被一群人一起毆打,腦袋被撞得發懵。 南京監獄帶余文生去醫院看了骨科和神經外科,骨科醫生說,手顫抖是因受到外傷,神經受損所致。余文生被安排到老年監區,裡面全是65歲以上老弱病殘者,還有乙肝病人,是不運動的老年監區,余文生認為這是對他的虐待,要求調監區。 許艷表示,「至今入監已近3個月了,但仍然不讓他買東西,不提供紙筆,看書也不自由,至今沒有得到親情電話。」 許艷和余文生律師哥哥在南京監獄視頻探視余文生情況通報: 完整通報共發2個推特,此段為2: 謝謝大家的關注與幫助。 pic.twitter.com/SYZbbnDC88 — 余文生律師妻子許艷 (@xuyan709) April 19, 2021 5月,許艷將帶兒子一起去探視,希望南京監獄和有關部門,從愛護未成年人角度考慮允許親情探視。 16日,許艷給南京監獄郵寄了對余文生律師住院治療申請書、保外就醫申請書、一月一次探視權申請書、調監區申請書。要求南京監獄幫助慎重考慮並給予同意決定。 余文生原本是北京的商業律師,2014年因聲援香港「佔中」,被當局非法羈押99天,期間遭到酷刑迫害。出獄後,他開始做維權律師,加入「中國人權律師團」,代理多起法輪功辯護案件。他曾表示,當局鎮壓法輪功,如同十年文革,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說明法輪功違法,但法輪功體現了中國美德。 余文生於2018年1月,在中共十九大二中全會時發表修憲公民建議書,提出政治改革建議。19日,被當局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刑事拘留。 2020年6月17日,徐州中院秘密非法開庭審判,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四年,余文生提出上訴,12月13日,被江蘇省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據家屬透露,被羈押期間,余文生遭受酷刑,禁止家屬會見。入監後,許艷在探視中親眼看到,余文生的手臂幾近殘廢,失去功能,牙齒掉落,經常挨餓、整日罰坐等,並被禁止通信、購物等,看書也受限。 余文生律師在2015年709大規模抓捕維權律師事件後,曾有機會離開中國,但他最後選擇留下,希望能促進中國走向法治。 他曾為被打壓入獄遭受嚴重迫害的王全璋律師辯護而受到當局報復,律師證被吊銷。如今,王全璋律師已出獄,而余文生律師仍在獄中。

「女輔警敲詐9名公職人員」三十三問

吃了一天的瓜,終於等到了鏗鏘有力、真正具有震懾力的質問。 3月12日,一條「江蘇女輔警與多人發生關係敲詐獲刑」的消息在網路流傳,逐漸發酵。 此消息來源為江蘇省灌南縣人民法院的一份判決書,顯示江蘇省連雲港市90後女輔警許艷,從19歲開始,相繼和9名(其中2人無公職)男性發生性關係,完事後以懷孕向這9名男性索取」經濟補償」,共計372.6萬元。在已知涉案的男性當中,包括小學校長、政府機關工會主席、醫院副院長,公安局副局長與派出所所長。檢察院一審判決,許艷有期徒刑13年,罰金500萬元。 1994年出生,5年時間,與9名公職人員發生不正當關係,先後索要共計372.6萬元款項,被判13年,罰款500萬元…… 這每一個數字,都震撼人心。震驚的同時,也給公眾留下了太多疑問。 1. 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書上網公布暫行辦法》正式實施。 依據該辦法,除法律規定的特殊情形外,最高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一般均應在互聯網公布。 截至2020年8月30日18時,中國裁判文書網文書總量突破1億篇,訪問總量近480億次。 一起普通的「連環」敲詐勒索案,依法應該公布,而且理應在互聯網公布吧? 公開的目的,是不是為了給公眾看?是不是表明要接受社會監督?是不是為了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那麼,對於這樣一份已經公開的判決書,為什麼一開始阻止一些網友去轉發傳播呢?而且是通過一對一打電話溝通的方式?這種方式妥嗎? 事實上,恐怕也正是由於這種微妙的溝通方式,進一步刺激了輿情吧?當地不妨對照反思,處置輿情的思路是否從一開始就錯了? 2. 公安局副局長、派出所所長、衛生院副院長、小學校長……這麼多公職人員牽涉其中,而且不少都處於重要崗位,甚至是執法崗位,這說明什麼? 當地的某些生態,是否出了問題?這明明可以作為一個典型案例來深刻剖析、刮骨療毒,就別藏著掖著了吧? 現在,這件事情既然已經成了一起公共事件,輿論關注強烈,犯了紀律的公職人員有沒有被處理?具體是如何處理的?這個問題,目前只有一個初步答案。 輿情發酵到一定程度後,灌雲縣公安局工作人員表示,部分被敲詐者已被處理,「具體處理結果不清楚」。 灌雲縣委宣傳部工作人員則轉達縣紀委的回復,「已對相關公職人員進行了處理,但具體處理結果暫不便透露。」 一個「不清楚」,一個「不便透露」,是託詞還是有什麼難言?這不僅沒有讓公眾心中疑團揭開,反而更困惑了:有什麼不便透露的呢? 公眾的知情權,不僅事關公平正義,也事關當地的法治形象,「不便透露」顯得不夠妥當吧? 3. 在9組「關係」中,劉某乙曾經和許艷有過兩段關係:一段是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向劉某乙索要人民幣20萬元後,雙方不再聯繫」。 然而,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兩人再次發生關係,劉某乙再次被索要錢財。 這種「二次發生」的糾纏關係,吃瓜群眾都聽過太多,尤其是娛樂圈有不少類似的瓜,它們的區別在哪裡?感情糾紛和違法犯罪的邊界在哪裡? 不妨藉此機會,給吃瓜群眾普個瓜,哦不,普個法吧? 4. 通過判決書可以發現,敲詐金額動輒數十萬,甚至上百萬。比如,派出所所長孫某,三次被索要100萬;從派出所所長升任分局副局長的劉某乙,先給了20萬元,後又被索要108萬。 一座小縣城的公務員,出手如此闊綽,不太可能是正常的工資收入吧?來源是否正當? 據媒體報道,劉某乙已經因受賄罪被判兩年六個月。那麼其他人的財產來源,有沒有調查呢?結果如何? 5. 9組關係中,第一個是明確寫了「許艷謊稱其母親李某甲知道其懷孕欲找孫某討要說法」,其他案例則沒有說明「謊稱」。那麼這些案例中,許艷是謊稱,還是真的確有其事呢? 如第9例,判決書也沒有說明,「懷孕流產」是否是真的。如果是真的,如裁判書所表述的,「懷孕流產補償」「分手補償」,那麼什麼是合理的補償?什麼情況下可以上升到敲詐?二者的界限在哪裡? 可不可以借著這次輿情,給網民上上法律課? 6. 2013年,國辦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見》。 明確指出,依法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是人民政府密切聯繫群眾、轉變政風的內在要求,是建設現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穩定市場預期,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的重要舉措。 同時也強調,與公眾期望相比,當前一些地方和部門仍然存在政府信息公開不主動、不及時,面對公眾關切不回應、不發聲等問題,易使公眾產生誤解或質疑,給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響。 2016年,國辦再次下發《關於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回應的通知》。通知再次強調: 與互聯網對政府治理的要求相比,與人民群眾的期待相比,一些地方和部門仍存在工作理念不適應、工作機制不完善、輿情回應不到位、回應效果不理想等問題。 《通知》還特意提及,對涉及公眾切身利益且產生較大影響的、涉及民生領域嚴重衝擊社會道德底線的……輿情等,是各地區各部門需重點回應的政務輿情。 試問,這一波輿情中,當地的回應合格嗎?是否有不足的地方需要反思和改進? 面對新華社的質問,當地需不需要由更高一級或者更權威的部門,來一次總結或統一回應?然後,開展一下後續處理工作? 請回答。 (文章轉自微信公眾號與歸隨筆,文章有適當刪減)

灌南法院被曝干預江蘇女輔警案 許艷舅舅微博喊冤

3月17日,許艷的舅舅在微博稱,許艷及家人已經提出上訴,但法院拒絕家屬委託的律師。

江蘇女輔警父親現身說法:那些人欺負玩弄女兒

近日,江蘇省灌南縣檢察院稱,江蘇省連雲港市灌南縣1名女輔警與多名男子發生性關係,其敲詐勒索罪名成立,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罰金500萬元(人民幣,下同),消息傳出後引爆網路,在眾人的質疑聲中,女輔警的父親現身說法,稱他的女兒沒有敲詐,是那些人「欺負」、「玩弄」他的女兒。

虧本的女輔警

反腐奇兵、連雲港女輔警許艷與9名公職人員發生關係後敲詐的新聞確實很勁爆。但仔細讀完之後,覺得這和國產傳統的「仙人跳」還不盡相同,狗血的地方有過之而無不及,細細解讀簡直有讓人前列腺發炎的危險。 我們都知道輔警嚴格的說,在公安序列中只能算合同工。他實際上是公安機關在上級劃撥的財政經費中自行安排的。在行政編、事業編、工勤編之下,地位不會太樂觀。從職場層級的角度,人脈是肯定局限於底層的。但許艷這個小姑娘19歲加入輔警,23歲案發,4年間居然睡了2名公安局副局長、2名派出所所長、1名小學校長、1名機關工會主席、1名醫院副院長還有2名無職級公務員。 雖然說都是在行政體制之內,但層級和行業跨度之大,顯然超過了一個20出頭的姑娘的活動範圍。從正常的公務接觸的角度,許艷是做不到的。唯一能夠設想的可能就是,她作為一個花瓶,能夠經常得到陪侍官場的觥籌交錯的機會,進而得以搭上了各色人等。一個19歲的姑娘,被招入輔警,實際的工作可能啥都沒幹,成為專職陪酒陪睡。在這過程中洞悉了公務人員貪腥卻怕事的普遍心理,繼而把先獻肉體再勒索的「仙人跳」發展成為事業也就不足為怪了。如果沒有案發,也許還有其他的許艷正在前赴後繼、奮發圖強。僅僅把髒水潑給她們,就像罵蒼蠅不鏟糞堆一樣。 試想一下,如果許艷不是地位卑微、無法擢升的輔警,而是正式編製的警察,位列體制內公務員,那麼陪睡換來的可能就是「日後提拔」——比金錢更管用的權力,而不是還要用「仙人跳」這種老掉牙的招數來謀財。那麼這種交易永遠不會被發現,官場依然會其樂融融。 這樣的糞堆,恐怕不是一天兩天,一團兩團。道貌岸然的政壇恩客們都需要這樣的花瓶,只不過沒料到花瓶碎了割了一地狗血。 更狗血的還在於,對比涉事的兩份判決書,我們還可以看出許艷的事發,很可能跟她與其中一個恩客,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原副局長劉相兵案發有關。劉相兵在2019年6月被查,隨即牽扯出許艷。他把一個訛自己的姑娘拋出來,作為受賄的某種動機解釋,實在不愧是老江湖。 可笑的在於,劉局長已經在2016年被許艷敲詐了一回,居然在2018年、2019年再次上鉤,這個智商也是十分感人的了。褲腰帶松到就算被訛也在所不惜的水平,到底是來源於權力的自信還是財富的底氣? 詭異的還在於,劉相兵前後被許艷訛了128萬之巨,但是在關於他的受賄認定中,說他在2013年至2019年,共受賄74.6萬元。劉局長收的居然還沒有被訛的多,虧空53.4萬。這自掏腰包沒理由吧?個中精彩只能看官各自想像了。 我查了一下事發地連雲港灌雲縣的工資水平,公開資料顯示2019年就業人員年均工資65435元。我們就算2013年就是這水平,那麼劉局長要彌補虧空53.4萬,相當於要多掙8年的工資,他一定是含辛茹苦掙了加班費,很感人。 利用公權謀私,痛惜「對不起給我榮譽的組織」的劉局長僅僅被判刑兩年半,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利用肉體謀私,敲詐了370萬許艷,則被判13年,不僅要全部退贓,而且重罰500萬…… 不知道年輕的許艷拿什麼來罰,再睡9個估計也睡不出來。在一地雞毛之中,那些睡過她的恩客終於可以放下心中的石頭,在另一場酒席中,滿懷期待的窺視下一個許艷。 (全文轉自作者臉書)

江蘇女輔警睡多位公職人員後索要錢財 反被告敲詐勒索

在中國流傳著這樣一種說法:情婦、小三是官場反腐的先鋒。不少貪官的落馬都是因情事敗露引起,最近中國官場又上演了一場淫官現形記。江蘇一女輔警與當地多名公職人員發生關係後索要錢財,被以敲詐勒索罪判處13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500萬,追繳違法所得372.6萬元。  2021年3月12日,微博用戶@媒律圈轉發了一封《江蘇省灌南縣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據文書披露,被告人許艷,女,1994年10月14日出生於江蘇省灌雲縣,回族,大專文化,原系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輔警,住江蘇省灌雲縣。因涉嫌犯敲作勒索罪,於2019年6月19日被灌南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6日被逮捕。  據江蘇省灌南縣檢察院指,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期間,被告人許艷同時或者不間斷的與多名公職人員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後以自己家人找被害人鬧事,懷孕,分手補償等為由,抓住公職人員害怕曝光後影響工作,家庭,名譽的心理,先後敲詐9人共計人民幣372.6萬元。 文書還列舉了9位不同「受害者」的職務和被敲詐的金額,其中不乏副局長、所長、衛生院副院長、小學校長這樣的地方官員。  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許艷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罰金限於從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個月內向本院一次性繳納。),追繳被告人許艷違法所得人民幣372.6萬元(包括已退出的人民幣50萬元)。  這封判決文書在網路熱傳後,也引起了事發地官方部門的高度緊張。網友「何光偉」在朋友圈說:「我因在微博發這個判決書,接到當地警方電話讓我刪。我拒絕刪除,理由是這麼好的判例要讓每個人學習,這對依法治國有幫助。電話里的警官自己都笑起來了。」  北京張新年律師吐槽說:「自己在微博里轉了下這份判決書,兩三分鐘後就接到一陌生電話。電話那頭的人自稱連雲港警官,希望張律師能『下架』這份判決書。」  不過,這位律師也對警察進行了四分鐘「說服」,委婉拒絕刪帖要求,建議警官緊急向領導彙報不要再給網民打電話刪帖,以免引發恐慌。相關錄音也在網上瘋傳。  事件持續發酵後,官媒和相關部門也相繼發聲。3月12日晚,中共灌雲縣委宣傳部通報:7名涉案公職人員已於2019年底被處分。同一天,江蘇灌雲法院回應撤回「女輔警敲詐案」刑事判決書:許艷在法定上訴期間內提出上訴,目前該案正在二審審理期間,一審判決書尚未生效。此外,新華社也發文稱:「面對公眾質疑,當地相關部門決不能刪帖了之,公開解答才是正理。」  據灌雲縣坊間流傳:為了能夠成為一名正式工,許燕在五年時間裡,不斷地和老男人上床。這些老男人,都向許燕承諾,會給她轉正。然而,他們提起褲子,就翻臉不認人。許燕退無可退,忍無可忍,選擇了絕地反擊,拚死一搏。她找到這一個個老男人,謊說自己懷孕了,謊說自己的母親會來找他理論。那些嚇壞了的男人,為了自己的仕途,乖乖地送上錢來。  知名律師@老歪認為這是一起冤案,他認為被告人如果確有懷孕流產的事實,所謂被害人就有賠償或者補償的義務,而過度索賠並不構成敲詐勒索罪,更可能構成的是詐騙罪;此外,對違法所得的處理不清晰;再者,被害人多為執法人員,他們有查禁犯罪的法定職責,對發生在眼前的敲詐勒索犯罪,不是依法立案查處,而是配合被告人完成犯罪,他們要麼構成犯玩忽職守罪,要麼就是被告人敲詐勒索罪的共犯。  時評人秦鵬表示:「許艷還和其他多個派出所長和一個副局長有不當關係,那麼問題是,這是中共官場共享情婦的潛規則,還是進貢給上級?  我們知道中共這方面很醜陋,比如軍中妖姬湯燦,就是徐才厚、薄熙來、周永康等人的公共情婦。那麼,給的錢到底是官員們玩弄女人的大手筆補償,還是敲詐勒索,也很難說。所以,這一次網路發酵這麼厲害,就是因為中共官場的這些黑暗的慣例和潛規則,所以才群情激憤。」

許艷見布蘭斯塔德請求營救余文生 王峭嶺一度失聯

中國維權律師余文生被中國當局裁定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犯罪,其妻子許艷一直為丈夫呼籲奔走。周四(17日),許艷出席美國駐華大使館舉行的美國憲法日活動,並和即將卸任返美的美國駐華大使布蘭斯塔德交流。她請求美國政府幫助營救余文生,布蘭斯塔德對余文生的情況表示關注。同一天,前往參加同一活動的709律師家屬王峭嶺未能順利成行,她在前往大使館的路上遭便衣男子押上警車,直到當晚才獲釋。 據自由亞洲電台19日報道,余文生妻子許艷獲邀參加美國駐華大使館舉辦的慶祝憲法日活動。許艷在見到即將卸任美國駐華大使布蘭斯塔德時,介紹了余文生律師的情況:余文生一直為709被捕律師代理案件,2018年初,他發表修憲公民建議書後被捕。今年6月,江蘇徐州中級法院秘密開庭,裁定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判監四年,余文生不服提出上訴。將卸任美國駐華大使布蘭斯塔德對余文生案件表示。 余文生代表律師曾表示,余文生案件一審期間,官方委派的律師和公安曾逼他認罪,又希望他舉報其他維權律師,被余文生拒絕。他在去年底至今年初長時間挨餓,最近檢查顯示腦部正常,但右手仍有顫抖問題。 王峭嶺失聯數小時 於當晚釋放 同一天受邀參加憲法日活動的還有709律師李和平的家屬王峭嶺。據王峭嶺的好友在推特發消息指,當天下午王峭嶺離開住所後一度與外界失聯,直到晚上才傳出消息。王峭嶺說,她走出北京東風北橋地鐵站出口後,便被兩名便衣男子搶去手機、壓倒在地上,再被5、6個人推上警車,直到晚上才被釋放回家。 王峭嶺指出,她大概被警方控制了5個小時,不僅遭限制人身自由,且被暴力對待。過程中,警方宣稱在執行公務,卻不敢出示工作證,「最後有一個警察在我面前把他的工作證晃了一下,根本不讓你看清楚是什麼」。 中國政府在2015年7月針對律師和維權人士展開大規模拘捕,被稱為「709大抓捕」。李和平當時被捕,並於2017年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但在判決出爐前,他已被監禁2年。余文生則一直為709律師代理案件。 2020年「709事件」五周年當天,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發言人和英國駐華使館等紛紛敦促中國當局,立即釋放包括余文生在內與「709事件」有關的中國律師和人權捍衛者。

人權律師余文生被控「煽顛罪」遭判囚4年 妻吁國際關注

中國大陸人權律師余文生遭中國當局關押超過900天後,於17日被徐州當地法院宣判,余文生被以所謂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和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余文生妻子許艷呼籲國際社會持續關注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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