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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23條

港撤銷6居英港人護照 羅冠聰斥多此一舉 劉祖迪批荒謬

港府引用3月通過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6月12日對羅冠聰等6名遭通輯的海外港人祭出多項措施,包括:撤銷他們的特區護照,以及禁止任何人幫他們處理資金與租賃房屋等。 綜合媒體報導,港府動用俗稱基本法23條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首次使用其賦予的取消護照權力,宣布對羅冠聰等6人實施4項措施: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以及撤銷特區護照等。 這6人目前都住在英國,分別是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香港勞權監察總幹事蒙兆達、海外網媒《稜角》執行總監劉祖廸、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前職員鄭文傑、網台「升旗意得道」主持人霍嘉志及蔡明達。 另外,蒙兆達和蔡明達被「暫時罷免董事職位」;曾任職大律師的霍嘉志在香港的執業資格會被「暫時吊銷」。 港府這次的舉措正值「反送中」運動5周年的紀念期間。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稱,這6人被列為「指明潛逃者」,任何人向其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7年。 他並表明,這些措施是對英國的報復,他指控英國企圖影響香港的國安法案件審訊,又「編造個案」檢控香港經貿辦人員。 上個月,英國起訴香港駐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等三人,指他們為香港搜集情報、監控在英港人。而港府這次行動只針對6名居英港人,未波及散居美國、澳大利亞等地的被通緝者。 保安局稱,羅冠聰等人涉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潛逃」英國後仍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警方遂依法向法院申請拘捕令,並分別於去年7月及12月通緝各人。 當事人指港府為報復英國起訴「香港間諜」 多名當事人都表示,這些措施對他們的實際影響並不大,認為這是港府為了報復英國起訴「香港間諜」。 羅冠聰在FB發文表示,2021年起他已不再使用特區護照,港府的聲明是「多此一舉」。羅冠聰說,2020年他在英國申請難民時,已將特區護照交給內政部,庇護申請成功後也沒有取回。 在網上主張「香港攬炒」的劉祖迪,在社媒平台X回應表示,他只持有BNO護照,從未申請或擁有香港特區護照,「取消根本不存在的東西何其荒謬」。 劉祖迪批評,此類國安條例是公然的跨國鎮壓行為。這是再一次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也是香港司法系統遭北京「武器化」的另一個顯著案例。 劉祖迪強調,這樣的鎮壓行為不會阻止他繼續倡議人權和民主,「港人精神永存!」 英國港僑協會創辦人、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前職員告訴美國之音,事件有可能與英國起訴包括香港經貿辦官員在內的三人為香港搜集情報、監控海外異議人士有關,因為港府這次只針對在英國的被通緝人士。 香港監察促英政府公開譴責 香港監察共同創辦人兼行政總監羅傑斯(Benedict Rogers)認為,港府在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五周年的日子,特別是612立法會示威這天,撤銷這6人的護照絕非巧合。「香港監察」並敦促英國政府立即公開譴責這種公然的跨國鎮壓行為,保障這些社運人士以及其他在英國尋求庇護的香港社群的安全。

「香港的女兒」被23條鎖定拘捕 母與友人同遭株連

「六四」事件35周年前夕,港警5月28日以涉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拘捕在獄中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以及其母與四位友人。今次拘捕是港府訂立基本法23條立法後的首例。 綜合自由亞洲電台報導,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28日主動告訴傳媒,鄒幸彤透過5名被捕人士,涉嫌以匿名方式在FB專頁「小彤群抽會」,「利用將至的一個特別的日子,連續發布到一些意圖煽動的貼文」,挑起市民對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司法機構的憎恨,及意圖煽動網民在較後期間組織或參與非法活動。 4月30日起,該FB專頁每天刊登一篇鄒幸彤的個人經歷,主要回顧她跟已解散的支聯會眾人在往年籌辦「六四」紀念活動的點滴,其中包括已故的司徒華的照片,以及同樣身陷囹圄的李卓人及何俊仁。 所有貼文都沒有號召讀者上街 該FB專頁的首篇文章,提到鄒幸彤與母親的友人出席「六四」晚會的經驗,其後一篇提到歌曲《血染的風彩》,配上已故歌星梅艷芳的黑白照。之後的文章都是有關於鄒幸彤擺街站、走訪流亡民運人士、天安門母親等。 而最新一篇貼文發表於5月27日,提到六四事件標誌性的藝術品之一民主女神雕像。 所有疑似涉案的文章都沒有提及「平反六四」的口號,或號召市民自發紀念六四,或參加六四集會。 報導說,除鄒幸彤被捕外,其餘被捕人士為鄒母劉華珍、前支聯會常委劉家儀、民主派前荃灣區區議員陳劍琴、前支聯會常委關振邦,以及天安門母親運動代表之一、牙醫李盈姿。其中,劉家儀、關振邦,以及李盈姿,去年6月4日因出席紀念活動曾經被拘捕。 鄧炳強避提六四敏感詞 鄧炳強與傳媒會面期間避提「六四」,只以「敏感日子」、「這個課題」、「特別日子」代替。有記者問及該FB專頁似乎沒有提及「平反六四」等口號,市民日後是否提及「六四」都要小心、在社文專頁貼燭光相片、公開悼念又是否違法?鄧炳強回應稱,不是提及「敏感日子」便違法,但沒有回應在社交媒體上傳蠟燭照片是否違法。 雖然鄧炳強聲稱「不是提及敏感日子便違法」,但不論港警新聞稿,或鄧炳強十分鐘的記者會上,三次用中、英文回答記者提問時,都絕口不敢提「六四」二字。 鄒幸彤的未婚夫、大陸維權作家「野渡」表示,他目前人在廣州,人身安全,但因鄒被捕,他被加強監控,不便受訪。 「野渡」在其社交網站專頁發文,以「黑雲壓城城欲摧,風雨如磐暗故園,霜重鼓寒聲不起,於無聲處聽驚雷」來回應鄒被捕一事。 「鄒幸彤是香港的女兒和良心」 人權團體譴責 對於港府引用基本法23條拘捕鄒幸彤等人,國際特赦組織聲明讉責港府透過拘捕行動鎮壓悼念六四的意圖可恥;下周是鄒幸彤被港府以《國安法》拘留1000天的日子,也是「六四」事件35周年,港府的行動是想延長鄒幸彤為自由而戰的時間。 六四學生領袖、「中國人權」執行主任周鋒鎖批評,港府用莫須有的罪名打壓鄒幸彤及其家人好友讓人憤怒,突顯政權對「六四」真相的恐懼。 周鋒鎖讚揚鄒幸彤在獄中堅持信念,有如1989年六四事件中的坦克人,是反抗暴政的表現;鄒幸彤已成為悼念「六四」的代表人物,港府對她的蠻橫打壓,是想摧毀她的努力,讓其他人不敢再參與「六四」活動。 鄒幸彤好友、「六四舞台」創辦人列明慧認為,鄒幸彤成為港府用23條開第一槍的對象,與「六四」成為政權的敏感詞,以及她被關押後繼續發聲有關。 列明慧說,鄒幸彤被關押三年多來,仍堅持發聲,這讓政權害怕,是港府最憎恨她的地方,所以要用盡所有方法禁止她發聲。 她說,鄒幸彤已成為爭取民主和人權的象徵人物,「她是香港的女兒和良心」。 曾任香港支聯會義工多年的列明慧表示,香港曾是悼念「六四」最重要的地方,鄒幸彤再因「六四」被捕,而港府高官不敢提「六四」二字,均顯示香港已徹底的大陸化。

香港新聞自由惡化 《華爾街日報》亞洲總部遷往星洲

《華爾街日報》日前宣布將亞洲總部從香港遷往新加坡,凸顯在北京與港府強推國安立法後,香港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環境持續惡化。有學者認為,香港大小政策都要由北京拍板,當地記者難以作出有新聞價值的報導。 美國之音報導,《華爾街日報》總編輯塔克(Emma Tucker)5月2日通知內部員工,《華爾街日報》「一如我們報導的許多公司一樣」,會將亞洲運作重心從香港轉移到新加坡。部分員工將因此被迫離開,而這些員工多數來自香港。未來將在新加坡新設編輯,報導中國股市、樓市、電動車、港股等商業新聞。 香港《明報》報導,雖然《華爾街日報》在內部通知中未直接提及香港政治環境或國家安全法律,但該報的多名新聞工作者均指不排除與香港近年事態有關。 《華爾街日報》曾多次發表社評批評北京箝制香港人權,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案提出質疑。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及特區政府曾點名批評該報有關《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的負面評論。 《華爾街日報》以報導財經、投資新聞為主,但仍作出這樣的決定,讓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升感到意外。 陳朗升直言,現在在香港從事新聞工作,確有一定的風險,這些機構十分著重員工的風險。可以預見有更多媒體,尤其是美國媒體,會有相同的疑慮。新加坡的新聞自由空間較大,《華爾街日報》遷到當地後,不會有後顧之憂。 新加坡國立大學政治系副教授庄嘉穎表示,以往國際媒體把總部設在香港是基於香港的新聞自由空間較大,但現在香港無論大小政策,都要由北京拍板。記者留在香港,難以作出具新聞價值的報導。  庄嘉穎指出,在《基本法》23條、國安法之下,香港失去了很多自主性,沒有自己獨特的視角,若要報導中國新聞「何不幹脆到北京採訪」。雖然新加坡當局對報導當地消息有所限制,但是對於有關國外的報導不會有那麼多限制。 今年3月29日,在香港頒布《基本法》23條新的國安立法後不到一周,美國之音的姊妹機構自由亞洲電台即宣布將關閉在香港的實體辦事處,主因即為香港新聞自由狀況惡化、擔憂員工安全。這項決定標誌著該機構在香港近30年的歷史畫上了句號。 《華爾街日報》公布將遷往新加坡翌日(5月3日),新聞自由組織《無國界記者》(RSF)公布2024年世界新聞自由指數,香港排名在全球180個國家和地區排第135位,評分較去年的44.86下跌1.8分。無國界記者表示,這與港區國安法下,記者持續受到打壓有關。

港基本法23條通過後首例 無國界記者無端遭拒入境

關注媒體權益的無國界記者組織(RSF)駐台北倡議專員白奧蘭,4月10日入境香港時被扣留六個小時,其後遭到遣返。RSF指,這項對該組織人員前所未有的遣返行動,顯示香港早已淪陷的新聞自由環境進一步惡化。 美國之音報導,RSF聲明指,白奧蘭(Aleksandra Bielakowska)4月10日前往香港準備了解與觀察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國安案庭審,在香港國際機場被扣留六個小時,遭到搜查和盤問,然後被當局以「模糊的原因」驅逐出境。 聲明表示,這是無國界記者代表首次在香港機場遭到拒絕入境或拘留。去年6月和12月,包括白奧蘭在內的該組織代表,曾成功赴港觀察黎智英案庭審。 該組識說,白奧蘭這次與無國界記者組織亞太分社主任艾瑋昂(Cédric Alviani)同行前往香港,準備會見香港一些記者,並觀察對黎智英「危害國家安全」案的後續庭審情況。 聲明並未說明艾瑋昂的情況。港媒報導,據悉他順利入境,但隔日便自行離港。 該組織國際行動主任文森特(Rebecca Vincent)要求港府「立即解釋」,並確保該組織的代表「能夠安全重返香港,以監控黎智英案餘下的庭審程序」。 文森特表示,「對我們的同事受到這種不可接受的對待感到震驚。我們從未遭遇過當局如此公然的行為,阻止對任何一個國家的法庭程序的監控。這更進一步突顯了黎智英案件的荒唐性質,以及對香港新聞自由及法治的可怕的侵蝕。」 聲明強調,黎智英案不能在黑暗中進行,「全世界必須知道香港正在發生的事關全球新聞自由的事情」。 香港入境事務處回應事件稱,不評論個案,入境處依相關法律和政策處理每宗入境個案。 港區國安法2020年6月底實施後,香港在「無國界記者」每年公布的世界新聞自由指數中暴跌。 無國界記者2023年5月3日發布年度《世界新聞自由指數》顯示,香港在全球180個國家與地區中排名第140位,雖然回升了八位,但仍屬於「艱難」狀況。中國則跌至有紀錄以來最低的179位,屬於「惡劣」狀況,僅高於最低的北韓。 黎智英是2020年港區國安法上路後遭到當局指控的最知名與最有影響力的人士。美國和英國政府都譴責港府以該法為依據審判黎智英和其他人,並敦促當局立即釋放他們。 在涉及國安法的案件中,黎智英案最為引人注目,尤其是《蘋果日報》曾被認為是香港媒體的「燈塔」。若黎智英等涉案人遭重判,勢必觸發國際社會強烈反彈,促使美國等西方國家加強對香港的制裁。

國安教育活動越辦越多 港府被指向中央交代

港府4月8日公布成立「愛國主義教育工作小組」。對於4月15日將迎來23條立法後的首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港府的多個機構、部門以至全港18區,都舉辦活動響應。 綜合自由亞洲電台與中央社報導,港府8日晚間公布在憲法和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之下成立愛國主義教育工作小組,以協調政府部門和非政府機構推動愛國主義教育,並與中國的愛國主義教育法內容對接。該組由港區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李慧瓊擔任小組組長。 港府4月初公布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概覽顯示,除了4月15日當天舉辦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升旗儀式、主題講座、官員參觀校園等活動外,民政事務總署也會在國家安全日前後,在全港18區舉辦至少30項活動,包括:花車巡遊、嘉年華、國家安全常識繪畫比賽、國家安全之歌歌唱比賽、國家安全由我做「起」巨型積木馬賽克、國安小老師分享會等。 除了18區的社區活動,港府多個相關政策局及部門也舉辦活動響應,律政司、保安局會共同舉辦全港學界國家安全常識挑戰賽以及赴大陸參訪活動;廉政公署也將安排中學生參觀,並舉行國家安全研討會。 前香港立法會議員兼民主黨前主席李永達8日表示,港府目前是按中央指令辦事,就像大陸的省、縣政府,不排除辦活動是為了向中央「交數」,預估日後類似的國安活動會愈來愈多。 他說:「這些所謂以國家安全為首要政策、取向、目標,只會有增無減,過多一、兩年,『十一』升旗禮不只金紫荊廣場?18區都做?將來再將數量(提升),國家安全日教育,每個中、小學生要學習國家安全重要性,我覺得未來3年可能會陸續出現,令香港與上海、北京愈來愈相似。」 社會學者鍾劍華同日表示,在《基本法》23條實施後,當局要為首個國家安全日營造氣氛,「現時立了23條,要全面展開,當然愈做愈旺、愈做愈多,用來改變香港人思維方式,意識形態控制,現時政府、建制派都是『斗左』來向中央表忠。想營造社會氣氛,像十分重視,向中央有交代,我覺得效果不會很大。」

反擊基本法23條立法 美國務院草擬禁港官入境名單

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生效後,美國3月29日聲明指,國務院正著手草擬制裁名單,將禁止「多名」香港官員申請美國簽證。 綜合自由亞洲電台報導,美國國務卿布林肯在聲明中指出,北京過去一年持續損害其承諾過的香港高度自治、民主體制和自由權利,當中包括剛生效的《基本法》23條。 聲明指,國務院每年依據《香港政策法》向國會提交報告。布林肯在聲明中表示,他今年再次證明香港不能享受其主權在1997年7月1日被移交予中國之前依據美國法律所享有的特殊待遇。國務院今年的報告也列舉北京與港府加強對公民社會、媒體、異見聲音及在香港以外地區異見人士的壓迫。 布林肯表示,國務院宣布正在採取措施,對多名負責鎮壓的香港官員施以簽證限制。 聲明還指出,國務院會持續與國會及國際社會聯手,支持香港人爭取自由,及爭取釋放在港區國安法下遭囚禁的人士。 自由亞洲電台關停香港辦公室 此外,由於23條立法進一步打擊香港的基本自由,自由亞洲電台3月29日宣布,該法引發記者與員工對自身安全的擔憂,正式關閉其在香港的辦公室。 該台台長方貝(Bay Fang)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該台將不再在香港僱用全職員工,但保留其在香港的官方媒體註冊,「對於依賴自由亞洲電台及時、未經審查的新聞報導的香港和大陸觀眾來說,請放心,我們的節目和內容將繼續進行,不會受到任何干擾。」 今年3月,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責自由亞洲電台為「外國勢力」,誤導香港人民。 自由亞洲電台表示,對香港辦公室的重組,意味著當地工作人員將被轉移至美國、台灣及其他地方。 英容許港人抵英後申請BNO簽證 與此同時,英國政府再度放寬BNO簽證限制,容許以「旅客」身分入境的港人可在當地申請BNO簽證。 英國內政部網站最新資料顯示,從英國境內申請BNO簽證的條件,包括在英國持有不同的簽證,且欲轉為BNO簽證;已經提出庇護申請;亦容許以訪客身分入境英國,意味著內政部未來不會因BNO簽證申請人起初以旅遊目的入境英國而拒絕簽證申請。 在英港人組織「港援」個案主任周先生歡迎英國政府做出的有關修訂。周先生說,該組織至今處理近50宗涉簽證問題的個案,包括港人以遊客身分入境,但後來轉為申請BNO簽證時,因被入境職員質疑隱瞞入境之真正目的而影響誠信遭拒,新政策可以使一批人受惠。 周先生認為,新政策不會刺激移民潮,但對於有需要的港人在申請BNO簽證時提供彈性,包括因政治原因而需迫切離開、但情況不符申請政治庇護而擁有BNO的港人。 不過,英國當局雖然容許符合條件的港人可入境後再申請BNO簽證,但規定並未清楚寫明,可以用申請BNO簽證作為入境理由。 周先生表示,在回答入境職員提問時,若有所隱瞞或誤導,職員有權拒絕入境。他又指,英國內政部並未修改旅客入境的移民規定,建議入境者直接向關員解釋,當下的入境目的為「旅遊」,但因應香港局勢變化可能於入境後提交BNO簽證申請,並展示BNO簽證政府網站頁面輔以解釋。

全球多城集會反對基本法23條 美議員急吁立法反制

港府日前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後,全球多地掀起一片抗議浪潮,美國跨黨派議員急吁透過立法與制裁反制,英國、澳洲、台灣相繼警示國民進入香港的政治風險,也有台灣人憂心去香港會被抓。 台灣人憂心去香港會被抓 綜合自由亞洲電台及中央社報導,香港《基本法》23條3月23日生效之日,英國、美國、澳洲、加拿大、日本以及台灣等多個國家的多個城市,都發起集會或遊行等活動反對立法,促請國際社會關注香港人權狀況。 台灣約有100人在台北西門町舉辦活動,集會人士高舉「反對香港23條惡法」標語,向台灣人講解該法對他們的影響。有親戚在港的台灣人鄧先生坦言,23條立法後,他不會再去香港,因憂心自己在網路上的言論會被秋後算帳。 台灣一家從事晶圓代工的聯華電子公司創辦人曹興誠也到場聲援,他形容台港命運相連,批評中共「顛覆國家」的概念很好笑,他認為國家與政權是兩回事,正如台灣會定期改選政府,但中共怕政權受挑戰就把政權及國家綁在一起,明顯是「詐騙」,想一直「專政」。 加國港台社區警惕台灣莫成香港 加拿大溫哥華有約300人在市中心街頭拉起長長的人煉,表達對23條立法的不滿,大多數是香港人,也有一些來自台灣社區的民眾自發地參與活動。 加拿大台灣人聯誼會召集人胡品璿(David Hu)認為香港徹底玩完了,香港人全體噤聲,連外國人都擔心動輒得咎。他告訴中央社:「現在的香港幾乎比台灣戒嚴時期的恐懼感更嚴重,我在加拿大的香港朋友都說不敢回香港了,就算他們過去沒有上街抗爭,但難免私底下或是在社交媒體上批評過香港,會心驚膽戰,怕進了香港就出不來了。」 港2.5萬人登記參加移民展 《基本法》23條立法生效當天的首個移民展吸引逾2.5萬人登記入場,「國際移民及置業博覽」主辦單位在此前一天(22日)公布的移民意向調查顯示,計劃移民人士中有7成打算2年內離開香港,當中16%更希望在半年內成行,多數因教育制度、政治環境、對未來經濟發展不樂觀而加速離港計劃。 美議員急吁透過立法與制裁反制 美國聯邦跨黨派、跨院會議員22日在國會山莊前召開記者會,呼籲透過立法與制裁予以反制,並警告在香港的美國商人與僱員須提高警覺,「應該認真地想一想,自己會否墮入法網?」 美國前眾議院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在記者會上重話批評北京「背叛香港人民」,《基本法》23條通過顯示中共對香港自由加大攻擊,令人憂心,「所謂國安不過是進一步把公民權利定罪、壓制民主聲音的借口」。 由於該法增設「境外干預罪」,佩洛西也擔憂中共黑手可能伸向海外,「中國跨國壓迫非常危險,威脅觸及倫敦、觸及美國,還觸及其他國家」。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主席、共和黨籍眾議員史密斯(Chris Smith)表示,美國國會現在能做的是儘速通過相關法案,包括:《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認證法案》(Hong Kong Economic and Trade Office Certification Act),以及《跨國鎮壓政策法案》(Transnational Repression Policy Act)。 《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認證法案》要求美國總統定期評估香港駐美經貿辦是否應享有特權和豁免待遇;若總統認為結論否定,香港經貿辦須在180天內關閉。《跨國鎮壓政策法案》則欲制定新的美國對外政策,向實施跨國鎮壓的外國政府和個人進行問責。 除了上述兩部法案,CECC共同主席、民主黨籍參議員默克利(Jeff Merkley)也呼籲美國國會通過去年11月由他和共和黨籍參議員蘇利文(Dan Sullivan)聯合提出的《香港司法制裁法案》(Hong Kong Judicial Sanction Act),該法要求美國政府檢視哪些香港官員應該被制裁。

國際齊批香港新國安法 歐洲議員吁重新評估與華關係

香港立法會3月19日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俗稱《基本法》23條立法草案)後,進一步壓縮香港自由民主,國際社會齊聲譴責,歐洲議員呼籲重新評估與華關係。 綜合媒體報導,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3月23日正式生效,該法源自《基本法》第23條國家安全相關規定,引入39項新的國家安全罪名,以打擊「叛國、叛亂、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間諜、破壞以及境外干預」為目標,為北京2020年強行對香港實施的國家安全法增添更嚴格的內容。 歐洲議員呼籲重新評估與華關係 美國之音報導,歐洲議會19日在議會門口豎起《國殤之柱》,並針對中共侵犯人權、新聞審查與對歐盟滲透進行辯論,多位議員表達了他們對香港通過新的國家安全法案的抗議。 波蘭前外交部長、歐洲議會議員福蒂加(Anna Fotyga)說,「不幸的是,問題更加嚴重了,我們遲早需要面對是否可能與進行種族滅絕的肇事者接觸的問題。」 她承諾要解決香港和中國問題。她強調人權的重要性,並將當前的情況與歷史上的史達林主義時期相比較,「我們真的還願意只將中國視為一個系統性的競爭對手嗎?」 福蒂加說,她所在的地區曾將中國視為對抗前蘇聯統治的力量,但在俄羅斯總統普京與中共領導人習近平2022年發表兩國在關係「無上限」的聲明後,她認為需要重新評估與中國的關係,並考慮如何平衡人權對話與實際的政策參與。 英外相吁港府尊重《基本法》 中央社報導,英國外交大臣卡麥隆(David Cameron)19日重申,香港立法會倉促通過的國安條例擴大解釋「國家安全」與「外部干預」,使在香港生活、工作或從商的人面對更多困難,進一步重創香港的法治、自治,以及權利與自由;同時新條例使言論、集會和媒體自由持續受到侵蝕,以及破壞香港履行具有約束力的國際義務,包括:《中英聯合聲明》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此外,新法將加深已普遍存在於香港社會政治領域的「自我審查」文化,言論、集會與媒體自由將持續受侵蝕。他敦促港府尊重《基本法》、維護香港自治及法治。 前總督彭定康等近80跨國政界人士譴責 來自不同國家總計近80位國會議員、前官員、維權人士等,19日聯合發表譴責聲明,呼籲各國政府團結一致,反對香港當局公然違背《基本法》、《中英聯合聲明》及國際人權法,並以政策支持海內外港人,向港府和北京相關官員究責。 聲明同時要求港府撤銷國安法,停止起訴遭控觸犯國安法的個人,並確保任何以國家安全為由對個人基本權利施加的限制皆必須合法、具正當性、符合比例原則。 根據總部位於倫敦的非政府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提供的訊息,英國方面,參與聯署者包括:前香港總督彭定康(Lord Chris Patten)、前外交大臣聶偉敬(Sir Malcolm Rifkind)等。美國方面包括:聯邦眾議院「中國問題特別委員會」共和黨籍主席蓋拉格(Mike Gallagher)、國會及行政部門中國問題委員會(CECC)主席、眾議員史密斯(Chris Smith)等。 外企:將成吸引全球人才絆腳石 對於香港通過《基本法》23條,外企普遍認為將成為吸引全球人才的絆腳石。 《華爾街日報》20日以「香港通過23條立法,外企高管憂心忡忡」為題報導指出,知情人士透露,在《基本法》23條公開諮詢各界意見期間,港府安全與司法部門高官曾會見各外國商會領袖,強調23條並不針對企業,意圖讓他們放心。 其中一場會議的與會者表示,會中有人提問,港府是否分析過《基本法》23條立法對企業的潛在影響,但與會的港府官員沒有直接回應,只強調《基本法》23條不會增加企業的合規成本。 儘管港官如此強調,但一些外商團體與律師表示,他們仍擔心《基本法》23條的某些部分措辭過於含糊,並感覺企業的風險與合規成本會因此增加。 另有一些與會者透露,2月間的另一場會議上,國際商界出席代表沒有對「港區國安法」和現今香港的商業環境提出任何批評,會議似乎受到嚴格操控,並非所有外商領袖都能直言不諱地表達對《基本法》23條的擔憂。該會議有一名負責香港事務的中國高級官員出席。 另一名歐洲商會的負責人表示,由於擔心違反「國家秘密」的相關法律,企業在香港進行商業盡職調查時「必須三思而後行」。另一家諮詢機構更直言,他們將不會承接香港政府委託的工作,以免可能觸碰到「國家機密」。 數名駐香港的外國商界領袖表示,新的國家安全法律會加劇人們對香港作為全球金融中心吸引力的既定擔憂,成為吸引全球人才的絆腳石。

香港立法會三讀通過基本法23條立法 3月23日正式生效

香港立法會3月19日晚間近7時三讀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俗稱《基本法》23條立法草案),相關條例今後將與港區國安法一併成為港府處理國安罪行的法令。 綜合媒體報導,香港立法會19日沒有其他議程,全速推動23條草案二讀、三讀。三讀表決時,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破例投票,稱立法是「歷史時刻」,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大工作,因此與議員們一同投票。最後在沒有人反對,全體89票贊成下,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並將於3月23日正式生效。 對於港府與立法會快馬加鞭推動23條立法,香港《南華早報》此前一天(18日)報導稱,這是當局意圖使外國勢力措手不及的策略,主要由律政司和保安局主導,港府新聞處官員幾乎被蒙在鼓裡。 報導說,港府今年1月30日發布諮詢文件尋求各方建議持續1個多月後,當局在9天內彙整約1.3萬份的民眾意見,並在3月8日公布《基本法》23條立法草案。 草案公布前幾天,在北京出席「兩會」的特首李家超、行政會議高階代表,以及立法會議員,被中方官員告知,須立即於6日結束北京行程返港替23條立法草案背書。 報導說,熟悉內情人士透露,以迅雷速度搞定23條立法草案,是香港當局精心謀算的策略,目的是要讓外國勢力措手不及,如此即可把對港製裁和詆毀的期間,以及可能造成的衝擊降到最低。 熟悉內情人士另指出,快馬加鞭完成立法的決策,可使港府化解當前香港面臨的經濟困境,並旋即啟動疫後的復甦。 不能接受的反對者認為,這項自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給中國以來影響最重大的刑責立法如此迫不及待,恐損及審查法案的品質。此外,現階段香港正試圖擦亮國際金融中心的招牌,而非使之蒙塵,當局並未投入足夠的時間以緩解各方的關切,極可能傷害香港的形象。 前不久「兩會」召開期間,中國國務院副總理丁薛祥與中國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多個場合會見港澳代表,傳達加速立法有助於香港專註於發展經濟。 消息來源指出,港府高層設定的新目標是,不惜一切代價,務必使23條立法草案在3月通過。 熟悉內情的人士說,加緊立法方案與23條立法草案由約莫20人組成的工作小組專責,主要來自律政司和保安局。 消息來源指出,諮詢立法意見期間,這個工作的成員「日以繼夜」篩選各方提交的建言,再轉呈給律政司進一步研議,負責政策宣導的港府新聞處的大多數官員,基於「事涉敏感」都被蒙在鼓裡。 親北京權威人士指出,出人預料的加快立法很重要,這個策略將使外國勢力難以對付,因各國的議程滿檔,任何反制決策如制裁的敲定,想必曠日廢時。 他說,香港立法會法案委員會的15個議員自嘲猶如「烈士」,並指他們將「準備」面對來自西方國家施加的制裁或其他的限制措施,「若新一輪制裁迫在眉睫,這法規將已經頒布」。 2020年中實施的港區國安法只納入23條部分禁止罪行,包括:分裂國家、煽動叛亂和顛覆中央政府,其餘沒有處理,留待港府另行立法。 正在進行二讀的23條草案,列明各種涉及國家安全罪行的定義和罰則等,這些罪行包括叛國;叛亂、煽惑叛變及離叛,以及具煽動意圖的作為;與國家秘密及間諜活動相關的罪行;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境外干預及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組織。 草案一旦通過,將與國安法一併成為香港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罪行的法律條文。

英再度放寬BNO簽證限制 近期更多港人詢問BNO

港府近期快速推動《基本法》23條立法之際,英國再度放寬BNO簽證的限制,同時也有更多港人查詢BNO簽證事宜,擬帶家人移民英國。 自由亞洲電台3月15日報導,英國內政部14日宣布放寬BNO簽證的限制,主要有六項修訂,包括:有經濟困難的BNO簽證持有人,若曾向政府申請豁免「不得領取公共經濟援助」限制,在續簽BNO簽證時,可延續領取經濟援助的福利。 另一項修訂是針對申請30個月期限BNO簽證的人士,將續簽後有機會不符合5年定居資格者,修訂為放寬簽證期限,增加最多28天的「寬限期」,協助BNO簽證持有人滿足5年的定居要求,申請人毋須再次申請臨時居留許可。 對於同時擁有BNO身分及英國公民身分者,當局放寬其家庭成員可以申請BNO簽證。此外,由BNO簽證持有人供養、無法獨立生活的成年人,也可在稍後時間隨主申請人到英國居住。 另一併取消過去BNO簽證持有人之伴侶或成年受養人的居留許可結束日期必須相同的規定,即他們無須跟從主申請人的簽證限期,而可獲得獨立居留許可。 針對政治庇護申請者,新規定允許申請政治庇護而處於「保釋狀態人士」,也可申請BNO簽證,為他們提供多一個選項。 對於英國當局放寬成年受養人的簽證申請,移英數月、30多歲的港人張小姐認為很「人性化」,她已提交申請,安排在港媽媽移民英國。 去年獲英國政府認可的移民顧問、在英港人組織「港援」個案主任周先生認為,新修訂未必會掀起新一波移民潮,但可能使更多港人考慮安排在港家人到英國,「在23條的進程中,其實我們都多了很多來自香港的查詢,是關於申請BNO簽證,以及有關庇護的申請,自2月至今一個月,我們每隔2天就會收到一個電話(查詢)」。 周先生指出,英國政府把相關修訂正式寫入法律文件,是「很好的做法」,能夠保障港人權益,進一步排除移民障礙。 今年1月底,港府宣布針對《基本法》23條展開立法諮詢後,英國內政部即已宣布放寬未婚伴侶的BNO簽證申請要求,移除雙方須同居兩年的條件。申請人即使未與持BNO的伴侶同居兩年,只要符合條件也可申請,前提是須證明對彼此有持續的承諾,例如提供雙方定期互相溝通、在經濟上互相支持、共同撫養小朋友或共度時光(如渡假或參加活動)的證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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