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村鎮銀行暴雷事件成為全中國關注的事件,當局強勢介入逐漸退回存款給儲戶菜漸漸平息。但大陸銀行取款難、暴雷的問題卻不斷被討論。近日,浙江一名女子將1000萬人民幣存入銀行做1年定期存款,數天後卻發現餘額是0的新聞再次被廣泛討論。這位女子向銀行查詢,獲回復由於她簽了「質押擔保」,銀行已把這筆錢「放貸」,要到2099年才能拿出來,更強調合乎程序沒有違法,讓這位女子當場氣炸。
綜合大陸媒體報導,來自浙江寧波的高女士聽朋友說吉林銀行大連分行存款利率比其他銀行高,於是在2017年把1000萬人民幣存進吉林銀行大連分行作1年期定期存款。幾天後,高女透過網上銀行服務查看自己銀行戶口,她卻被眼前的畫面嚇呆了──千萬元存款的可用餘額其然是「0」,而且戶口被凍結,無法使用。
一頭霧水的高女隨即到銀行查詢,職員告訴她由於其存款辦理了「質押貸款」,若不到規定期限,存款無法解凍,也無法取款,而「質押貸款」到期日是2099年的12月31日,長達82年。「質押貸款」是指貸款人按內地《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為質押物發放的貸款。
不過高女指出,她從未把存單作為「質押」放款,而且存款後便沒到過銀行,質疑銀行怎麼辦理「質押貸款」服務。銀行職員解釋,高女存款後第3天,銀行收到寧夏銀川一間工程公司說高女簽訂了「質押擔保書」,委託銀行將自己的1000萬人民幣資金質押擔保給大連1間房地產公司,而銀行拿到委託書後,讓房產公司辦理了997萬人民幣(約1100萬港元)貸款,故凍結了高女存款,如果房產公司無法償還貸款,高女存款會被用來償還貸款。
高女多番強調自己從未去公證處,也沒有簽過「質押擔保書」,惟銀行堅持是按照流程,經過公證亦符合法律,沒有違法。根據內地《個人定期存單質押貸款辦法》,辦理存單質押貸款時,貸款人和出質人(存單所有者)應當訂立書面質押合同,客戶本人沒有申請辦理定期存單質押貸款申請情況下,銀行不得私自為儲戶開通質押貸款業務;《個人定期存單質押貸款辦法》亦規定,存單質押貸款期限,不得超過質押存單到期日,意味是次質押到2099年期限,已超出了高女定期存款1年的規定期限。
大陸銀監局已受理高女投訴,如果情況屬實會處罰相關機構。高女也明言,如有必要,會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事件引來熱議,網民直指銀行做法可怕,「好沒保障…」、「水很深呢」、「真可憐」、「無法無天」、「可怕,銀行居然把存戶的錢當自己的拿去做抵押」、「定存就像我的腹部脂肪,不管怎麼運動,都動不了它……」。
翻查資料,該事件其實早在2018年已有報導,至近日再有媒體重溫事件,結果再次引起網民熱論,但未有交代事件後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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