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心夫婦涉洗錢一審無罪 北檢提上訴

中國創新投資公司負責人向心、龔青夫婦被控洗錢一案,一審獲判無罪。台北地檢署認為一審判決違背經驗法則、論理法則,周三(16日)提起上訴。

綜合台媒報導,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向心夫婦涉嫌與中國大陸國太公司聯手集資詐騙,配合國太將不法所得用以購買香港上市公司中國創新及中國趨勢公司股分,再假藉投資之名將部分股款約新台幣3億元匯至台灣的銀行,購買三戶豪宅,以此製造斷點洗白。

北檢去年4月依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向心夫婦兩人,並建請法院宣告沒收三戶豪宅等不法所得。一審台北地方法院2月24日判決兩人無罪。但合議庭考量兩人為香港地區人民,且該案仍於上訴期間未確定,仍有必要境管,裁定自2月24日起限制出境、出海三個月。

一審判決指出,向心並不知道國太公司購股的資金為犯罪所得,也沒有與國太公司謀議並協助國太公司將股款洗白後取回不法所得等事實;且向心售出中國趨勢與中國創新兩家公司的股權,價格確為交易當時的市價,並無不合理的溢價。

一審認為,向心夫婦將售股所得款項匯到台灣併購置不動產的交易,並非避免遭查扣及製造斷點,以利未來將資金回流,達成協助國太公司將股款洗白回流的目的。檢察官所舉事證,不足以證明向心夫婦犯罪。

向心夫婦透過律師發表聲明,批評檢方起訴「錯誤而不正確」,使兩人遭限制出境至今長達823天,期間難以合法居留身分在台工作、生活、就醫,對其人權影響很大,希望檢察官不要上訴,讓共諜案、洗錢案早日落幕。

不過,台北地檢署認為,北院判決理由違反經驗法則、論理法則,判決違背法令,周三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訴。向心夫婦原獲不起訴的共諜案部分,台灣高檢署今年1月已發回北檢續查,檢方偵查中。

2019年間,向澳洲投誠的中共特務王立強,自稱是向心夫婦下屬,他向澳洲安全情報組織指控向心接受中共指派赴香港發展,運用在港的關係及商業手段,企圖收買台灣媒體及滲透宮廟、校園等系統;2018年台灣選舉時,向心夫婦還資助特定候選人,成立大量人頭帳戶發送假新聞。

檢調2019年11月24日晚間在桃園機場帶回準備搭機出境的向心夫婦,同案被告另包括中國籍商人蘇劍鋒及林旭;不過,四人均否認違反國安法等犯行。檢方為釐清向心夫婦的幕後資金是否源於中共,依王立強爆料情節逐一清查,但均查無向心夫婦在台發展共諜組織的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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