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洗錢6000餘萬 兩中國公民被判監禁

8月7日,維州地方法院對參與洗錢的兩名中國公民做出判決,他們分別被判處5年半和3年半的監禁。另一名中國公民將在今年10月出庭受審。 

37歲的劉伯良(Boliang Liu,音譯)、41歲的周濤(Tao Zhou,音譯)和王偉(Wei Wang 音譯)共同參與了金額高達6,300餘萬澳元的洗錢犯罪。劉和周承認在2020年7月至2021年10月期間處理了數百萬犯罪所得資金。

法庭得知,劉經營一家匯款業務,客戶將現金存入他用不同名字開設的多個銀行賬戶。每筆存款都分為1萬澳元的小額交易,以規避報告的法律要求。然後,劉將資金轉入客戶的海外賬戶,並收取佣金。

王偉與劉經營類似匯款業務,周濤則是這兩人的「資金轉運者」,他從劉伯良和王偉那裡收取現金,然後前往數百台ATM機,將現金存入多個銀行賬戶,從中收取佣金。

2021年10月,劉在家中被捕,警方查獲了一輛保時捷、幾隻古馳包、三隻奢侈手錶、邁克‧泰森(Mike Tyson)的紀念品以及近100萬澳元現金。據判決,他的涉案金額總計高達3,365餘萬澳元。

周被查時身上有18萬澳元現金、數張銀行卡、皇冠賭場會員卡、電腦和手機。他的涉案金額總計3,014餘萬澳元。

劉被判處5年半監禁,但3年半後他將有資格獲得假釋;周被判處3年半監禁,2年零3個月後可能獲得假釋。

法院法官卡Michael Cahill表示,這起案件涉及一個「複雜的洗錢操作」,洗錢金額「令人瞠目」。雖然沒有證據表明、但懷疑兩人知道這些資金的來歷,很可能來自犯罪所得。

雖然兩人在早期就已認罪及沒有前科,但法官表示,由於犯罪情節嚴重,他們服刑後或被遣返回中國。

王偉將於10月在墨爾本地區法院出庭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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