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代表建議,取消公務員報考35歲以下的年齡限制。她認為不該有這種年齡歧視,重要的是看人的能力和認真工作的態度。
道理本來挺簡單。守一君也由衷覺得這個建議好。不僅是因為反年齡歧視,還因為我一直以來對公務員的理解,本質就是一種服務性的職業。
說全部崗位可能不客觀,但大多數基層崗位,不需要很強的創新能力,考驗的就是耐心和執行力。年齡大一些,對自己、對社會認識更客觀的人,做這些工作有可能更適合。
剛畢業的年輕人,很容易覺得乏味,覺得晉升空間小,想去外面的世界看看,為啥不讓他們去看呢?看完還願意回來的,通常能把事做得更好。
可是去看看熱搜下面的跟帖,發現自己挺傻挺天真。讓合適的人選合適的職業,人間哪有這麼理想。現實的人間,是不分老幼無論男女,都在想着爭搶公務員這個香餑餑呢。
35歲以上的人,想取消年齡門檻;看見專業要求和自身不符的,希望取消專業限制;看見只招應屆的,希望取消應屆限制……
看完跟帖景觀,眼前浮現的好像是一群嗷嗷待哺的饑民,仰頭爭搶懸掛在高空的白饅頭。除了公務員難道找不到更好工作了?對很多人來說,可能真找不到。這才是最殘酷的地方。
我突然明白,問題的癥結,根本不在於具體某個限制條款是否合理。而是僧多粥少的情況下,供不應求的就業市場裡,總是需要設置篩選的門檻。
換句話說,一個崗位非應屆能做,超過35歲也能做,可是既然應屆生都過剩,35歲以下的都人滿為患,取消不取消門檻,又有什麼意義?
明白這個本質就知道,公務員的錄取,一樣是市場供求規律所支配的。只要在我們的社會中,公務員崗位還是受爭搶的職位,只要無數年輕人擠破了頭想進這道門,那些歧視性的門檻就一定存在。
就算表面上35歲的門檻取消了,現實招聘的時候還可以按照潛規則玩。總不能規定,每個單位必須配置多少比例的35歲以上的員工吧?
所以,真正值得關注的問題是,一個社會的公務員成為萬人爭搶的職位,正常嗎?如果粗略按社會分工來看,公務員是分蛋糕的,企業才是創造蛋糕的,當更多人搶着操刀分蛋糕,而沒有太強的意願去製造蛋糕,可能會越分越少。
就此而言,破除年齡歧視這些細節條款,可能治標不治本。真正有效的辦法,是降低公務員崗位的「魅力值」。
比如,說了很多年的,公務員應該有退出機制,不能一入公門,無論干好干壞,都可以混一輩子;比如,在住房以及子女教育等層面,不該暗藏太多的隱形福利;比如在醫療和養老等領域,不該延續雙軌制享受遠超普通人的保障等。
讓公務員回歸公共服務的「普通職業」,供求關係自然會隨之變動,各種歧視條款也就更可能被打破。如果繼續神話公務員崗位,增加公務員含金量,那其他的建議和努力,都會是緣木求魚。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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