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屆中國人大常務委員會6月10日通過多項法案和決定,並立即生效,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反外國制裁法」。評論稱,中國此舉旨在應對來自美國和歐盟在貿易和人權領域日益增長的壓力,「這是一部威脅外國不要制裁中國的制裁法」。
據央視報道,人大會議表決通過多項法案包括:數據安全法、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新修訂的軍事設施保護法、印花稅法、反外國制裁法、關於修改安全生產法的決定、關於授權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浦東新區法規的決定。
新華社評論表示,通過「反外國制裁法」,中國將從國家立法高度,進行更系統、更徹底、更有力的反制。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此前在回答制定「反外國制裁法」的目的時說,這是為了「維護國家主權、尊嚴和核心利益,反對西方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他還說,今年以來,中國政府已多次宣布對有關國家的實體和個人實施相應反制措施,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根據中國新法,中國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決定將直接或者間接參與制定、決定、實施歧視性限制措施的個人或組織列入反制清單,並可擴及到個人的配偶和直系親屬、組織的高管或實際控制人、個人擔任高管的組織,以及個人和組織實際控制或者參與設立、運營的組織。
據法廣報導,新法規定的具體制裁措施幾乎從美國制裁中國高官和實體的具體措施拷貝而來,無非改換了主體。制裁措施包括不予簽發籤證、不准入境、註銷簽證或者驅逐出境;查封、扣押、凍結在中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等等。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霍政欣告訴媒體稱,「反外國制裁法」十分必要,將進一步充實中國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長臂管轄的法律「工具箱」。
但觀察人士分析稱,中國通過這樣一部「反外國制裁法」,有一種緊急需要,因為中國與美國,與西方對抗加劇,在新疆、香港,以及貿易等方面不斷引發西方制裁中國高官及實體之後,中方急需找到這樣一個讓自己「合法」對抗西方的武器。法新社則分析,中方需要以此解壓。
從川普主導美國政府開始,美國、歐盟、英國、加拿大等國家因為香港國安法、新疆維吾爾人權問題等,多次宣布對中國政府機關、組織和官員實施制裁;另外,包括華為、中興、Tiktok 等在內的越來越多中國企業也受到美國的制裁。
作為應對,中國商務部曾在2021年1月出台《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另外在2020年9月,商務部還出台過《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但這些都是政府部門的行政規定,這次的立法被稱為是在法律層面的補充。
從中國曆次反制裁行為來看,中國完全無法阻止美國及歐洲的制裁。
數周前,中國發表聲明,反制裁了10位在香港、新疆等問題上批評中國的歐洲多國議員,以此作為報復。這不僅讓歐洲針對中國的制裁措施不斷升級,最終還將習近平去年12月底與歐盟苦苦談判達成的「中歐投資協議」告吹,此舉被公認中方得不償失。
澳大利亞悉尼科技大學教授馮崇義對自由亞洲表示,中國採取以牙還牙的方式應對外國制裁,往往高估了自己的實力。他表示:「他們的心態就是遠遠的高估習大大的威風,遠遠的高估中國的實力。他有時候是自己把自己騙了,認為他們真的那麼強大。他對澳大利亞,對歐盟進行制裁,認為歐盟和澳大利亞對中國的經濟依賴很大。」
事實上,有些國家倒不是因為制裁了中國而引發反制,比如澳大利亞。澳大利亞僅僅因為拒絕華為參加5G建設,帶頭提出國際社會對新冠病毒來源獨立調查而激怒中國,中國為此單方面多次制裁澳大利亞。制裁的結果然雖給澳大利亞農產品帶來一定損失,但同樣中國無形中也哄抬了澳大利亞鐵礦石的價格,最後是中國自己的利益受損。
看中國特約評論員夏飛岩表示,面對西方民主國家,中國以獨裁的思維方式通過所謂的「反外國制裁法」基本就應驗了「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以不予簽證、不准入境,查封、扣押、凍結動產或不動產手段制裁西方,不可能達到任何預期效果。相反,美國、歐洲及澳洲對中國使用此措施或會更有效。當今中西人員流動嚴重不對等,尤其在美歐、澳洲等發達國家,無數中國高官家屬子女們都生活在那些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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