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火鍋店連續多年售賣口水油 13人被判刑

安徽淮南「入川毛肚火鍋店「的老闆及店員連續多年收集顧客吃完的火鍋湯,過濾後獲取「口水油」繼續售賣。近日法院宣判,涉案13人因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刑1年至12年不等,並罰款500多萬(人民幣,下同)。

據悉,入川毛肚火鍋店位於安徽淮南市田家庵區學院路,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21日經營期間,業主指使服務員將顧客食用過的紅湯鍋底收集至後廚進行沉澱。次日,再對沉澱好的紅油進添加至相關品種的火鍋中。

近日,安徽淮南中等法院宣判,為節約經營成本,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21日期間,王某、牛某等人夥同廚師長及後廚工作人員、前廳經理等人,不肖使用口水油(指吃剩的廢油經提煉加工成,再繼續給客人食用)營利,至案發時,「入川毛肚火鍋店「累計銷售火鍋鍋底已達6.5萬餘個。

經鑑定、審計,涉案火鍋鍋底銷售金額共計170萬餘元。本案的口水油經認定屬於廢棄油脂,包含在「地溝油「的範疇之內,應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處罰。

牛某、王某等13名被告被判有期徒刑1年至12年不等,罰款2000元至125萬元;同時判決支持安徽省消費者保護協會對涉案火鍋店、牛某、王某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判令各被告連帶支付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金共計512萬餘元。

雖然中國法律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

但實際上食安問題在中國屢見不鮮,據陸媒報導,2022年,成都高新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火鍋店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經鑑定,2018年4月至2020年11月22日,成都高新區起航巴蜀印象火鍋店生產、銷售添加「老油」的火鍋鍋底金額達137萬餘元。當時法院判罰金額超過千萬(1376.028萬),是成都史上金額最大的食品安全處罰案。

據中國新聞周刊報導,口水油屢禁不止,不外乎兩個原因——味道和成本。有業內人士稱,在川渝地區,口水油又被稱為「老油」 其做法是將火鍋油料先沉澱,然後把浮油打撈出來,加入清水洗油除渣取油,再加入香料、辣椒、花椒提香提麻,精煉而得。可能其中有類似酵母的作用,其口感比新油要好,因此老油又被稱為川渝火鍋的「精髓」。

業內人士表示,除此之外,成本也是很多火鍋店鋌而走險的原因。川渝火鍋味道好,其油料和底料的用量必須要足,正宗的川渝火鍋底料,油脂成分主要是牛油。按目前的市場價格,好的牛油價格最少在十幾元,甚至要到二十幾元,一份鍋底的成本動輒可能要幾十甚至上百元。因此,在利益的驅使下,有的商家就選擇了成本較低的「老油」。

新華社此前曾報導稱,1斤火鍋底料成本為15-20元,一般情況小鍋要用2-3斤火鍋底料,大鍋用4-5斤,但大部分火鍋店的鍋底費僅為30-50元(含大小鍋)左右,還不夠成本。而使用口水油,小鍋耗油0.8斤左右,大鍋耗油1.2斤左右,剩下的六七成油可以循環使用,省出來的一大半成本就是商家的純利潤。一家火鍋店按每天接待30桌算,使用口水油可節約成本1000多元,一個月下來可以增加數萬元的收入。

關注時事,訂閱新聞郵件
本訂閱可隨時取消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