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衝動消費後用冥幣換回4萬現金 被起訴

近期,上海市的一名女士因覺得被美容院忽悠,非常懊悔衝動消費,便想着怎麼「騙回」已交的美容費。結果錢是回來了,人也被檢察院起訴。該女子最終補交了全部騙回的錢,得到了美容院的諒解。

大陸媒體23日報導,2021年3月26日,上海的李女士花4.4萬元在位於本市某商廈的一家醫療美容機構購買並當場接受了祛皺、填充眼袋等醫美服務。

回到家後,李女士就開始懊悔自己的衝動消費,越想越覺得是被忽悠了,便想着用什麼辦法把花出去的錢再拿回來,一番苦思冥想後,終于于4月16日來到簽約的美容機構複診。面對熱情有加的工作人員,李女士說,家裡人要查她的銀行流水,問可不可以把自己上次刷卡消費的一筆4.4萬元從新打回她的賬戶,她拿等額的現金過來。說着,她還打開隨身攜帶的拎袋,讓工作人員看了看那5沓若隱若現的百元「人民幣」。 

因為李女士是該美容機構的大金額消費者,工作人員不敢得罪了這位「財神爺」,在請示了財務總監同意後,財務人員立即打款4.4萬元到了李女士的銀行賬戶里,還按照李女士的要求,打款備註一欄註明退回4.4萬元。

美容院打回給李女士的美容費單號信息
美容院打回給李女士的美容費單號信息 網頁圖片

李女士不等現金當面點鈔就一邊講着手機電話一邊走出來美容院。工作人員提着李女士留下的拎袋,把現金上交財務充賬,財務發現:除了2張百元的真幣外,用塑料袋和廢報紙包裹的5沓都是冥幣。工作人員立即聯繫李女士,但李女士卻拒接電話,拒絕歸還錢款,美容機構選擇了報案。 

5月12日,當地公安機關將李女士抓獲歸案。李女士如實承認了自己用冥幣騙取4.4萬元的事實,她說:「我就是要拿這些冥幣來拿回他們讓我消費的錢。」她並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涉嫌犯罪。但檢查機關認為,李女士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近日,靜安區檢察院以詐騙罪對李某某提起公訴。

據悉,李女士在家屬的幫助下退賠了款項,獲得了被害單位的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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