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冲动消费后用冥币换回4万现金 被起诉

近期,上海市的一名女士因觉得被美容院忽悠,非常懊悔冲动消费,便想着怎么“骗回”已交的美容费。结果钱是回来了,人也被检察院起诉。该女子最终补交了全部骗回的钱,得到了美容院的谅解。

大陆媒体23日报导,2021年3月26日,上海的李女士花4.4万元在位于本市某商厦的一家医疗美容机构购买并当场接受了祛皱、填充眼袋等医美服务。

回到家后,李女士就开始懊悔自己的冲动消费,越想越觉得是被忽悠了,便想着用什么办法把花出去的钱再拿回来,一番苦思冥想后,终于于4月16日来到签约的美容机构复诊。面对热情有加的工作人员,李女士说,家里人要查她的银行流水,问可不可以把自己上次刷卡消费的一笔4.4万元从新打回她的账户,她拿等额的现金过来。说着,她还打开随身携带的拎袋,让工作人员看了看那5沓若隐若现的百元“人民币”。 

因为李女士是该美容机构的大金额消费者,工作人员不敢得罪了这位“财神爷”,在请示了财务总监同意后,财务人员立即打款4.4万元到了李女士的银行账户里,还按照李女士的要求,打款备注一栏注明退回4.4万元。

美容院打回给李女士的美容费单号信息
美容院打回给李女士的美容费单号信息 网页图片

李女士不等现金当面点钞就一边讲着手机电话一边走出来美容院。工作人员提着李女士留下的拎袋,把现金上交财务充账,财务发现:除了2张百元的真币外,用塑料袋和废报纸包裹的5沓都是冥币。工作人员立即联系李女士,但李女士却拒接电话,拒绝归还钱款,美容机构选择了报案。 

5月12日,当地公安机关将李女士抓获归案。李女士如实承认了自己用冥币骗取4.4万元的事实,她说:“我就是要拿这些冥币来拿回他们让我消费的钱。”她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涉嫌犯罪。但检查机关认为,李女士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静安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李某某提起公诉。

据悉,李女士在家属的帮助下退赔了款项,获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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