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江澤民重新讓公安凌駕於檢察院、法院之上

在本專欄的上期節目播講的文章《中央政法委的前世今生》中已經介紹過在中共體制內所謂的「公、檢、法」之序列排名,充分說明了公安從來是凌駕於檢察機關和法院之上的。

眾所周知,毛澤東時代因為沒有法只有「治」,所以歷任公安部長都是位高權重,從羅瑞卿到謝富治再到華國鋒……。

首任公安部長是羅瑞卿,他於中共政權建立後即被任命為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政務委員、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委員、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兼公安部長,一度還同時兼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和公安學院院長,繼而又於1955年被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軍大將軍銜。1959年以後,羅氏被毛澤東封任國務院副總理、國防部副部長、中央軍委秘書長、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長、國防工業辦公室主任、中央軍委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其公安部長職務移交給了在軍內已經官拜上將的第三屆國防委員會委員、時任武裝警察部隊(1962年改為公安部隊)司令兼政委謝富治。

1965年1月開始,謝富治開始以國務院副總理身份兼任公安部長。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後,於8月被補選為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政治局候補委員。1967年3月開始陸續被毛澤東安排為中共中央軍委常委、北京市革命委員會主任、北京軍區政委,以及北京衛戍區第一政委。同時繼續兼任公安部長,並以公安部長身份於同年8月7日在公安部全體幹部大會上作講話,全面否定中共建政之後的公檢法的工作,指各地的公檢法機關都是走資本主義道路,並發出「砸爛公檢法」的呼籲。1969年4月開始,謝富治更是以十九屆中央政治局委員身份兼任公安部長等職。

在謝富治擔任公安部長期間的1966年9月,一個名為李震的時任瀋陽軍區副政委奉命調進京輔佐謝富治,被任命為公安部常務副部長。

謝富治死後,很多人都懷疑謝富治是被暗殺,事實上謝富治確實是死於胃癌。周恩來親自為謝富治所致悼詞中還特別介紹說:「富治同志兩年前因患胃癌,割治後,經醫護人員盡力調治,家屬積極配合特別是富治同志自己堅持與疾病作頑強鬥爭,但終因癌腫廣泛轉移,久治不愈,於一九七二年三月二十六日十三時三十七分心臟停止跳動。終年六十三歲。」

多年後說起周恩來的這份悼詞時,一位中共黨史專家感慨說:那樣一個極度畸形時代的黨和國家領導人因病去世後,還會公開病因。現如今無論是退休元老還是在位領導人病逝後,居然連導致死亡的病因都不敢公開。就只一句「因病醫治無效」。

按照當時的一位公安部核心小組成員的說法,1970年謝富治被診斷出胃癌。同年6月前後第一次住院,被周恩來親囑「先把公安部的工作移交李震同志」。

1971年初,時任北京市委第一書記李雪峰和時任北京軍區司令員鄭維山被撤職。在請示毛澤東之後,周恩來宣布將還在醫院接受治療的謝富治任命為中共北京市委第一書記和北京軍區第一政委。此後的謝富治雖然未再從李震手中接回公安部的主理工作,但李震事實上是在1972年3月謝富治病逝後才被正式宣布為公安部長的。

1972年3月29日舉行了謝富治追悼大會,天安門和新華門都降半旗致哀,人民日報、解放軍報等當日頭版通欄刊登的《首都隆重舉行追悼謝富治同志大會》中說:會場裡擺着我們偉大領袖毛主席獻的花圈和中共中央獻的花圈,參加追悼大會的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恩來,政治局委員朱德、江青、葉劍英、張春橋、姚文元、李先念,政治局候補委員紀登奎、李德生、汪東興,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宋慶齡,中央軍委副主席徐向前、聶榮臻……。

周恩來同志致悼詞,說「謝富治的逝世是「我黨我軍的重大損失,全國人民都感到深切悲痛」。

文革結束後,1978年的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做出對謝富治和康生進行審查的決定。一直到1980年10月審查結束後,中共中央把謝富治的罪行向社會進行了披露,並撤銷周恩來所做的悼詞,同時還開除了謝富治的黨籍,並下令將其骨灰盒移出八寶山。

1981年,中共當局又以最高人民法院之名確認謝富治是「江青和林彪反革命集團」的十六名主犯之一,因其已經逝世,免除了刑事責任。

請注意,這個謝富治也是迄今為止的歷任中共公安部長中唯一的一個重大犯罪分子—-反革命集團主犯。參與給謝富治定罪的主要人員之一就是日後擔任了兩年多時間公安部長的劉復之。詳見後文。

謝富治死後,他的公安部長接班人李震於1973年10月21日突然「自殺」。這裡把「自殺」二字打上引號,是因為李震之死至今是謎。

李震死後,新任公安部長是由毛澤東欽點的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華國鋒。從1976年毛澤東死後,華國鋒又以中共中央主席、國務院總理和中共中央軍委主席身份繼續兼任公安部長,直到1977年3月,才把公安部長一職交給了趙蒼壁。

這個趙蒼璧是中共政權的「老公安」出身,從當年陝甘寧邊區保衛處科長開始,歷任隴東專區保安處處長、陝甘寧邊區保衛處副處長、中共中央社會部處長和北平市公安局三處處長等職。

中共建政後趙蒼璧先後在北京、南京、重慶等地的公安部門工作。1955年4月,出任四川省公安廳廳長;次年,進入中共四川省委常委、併兼任四川省副省長;1959年9月,升任中共四川省委書記處書記、兼副省長。

在文化大革命前期,趙蒼璧受迫害,被關押;至1972年,才恢復工作,旋即出任四川省革委會政治部副主任;兩年後,升任中共四川省委書記(當時設有第一書記)。

也就是說,到此為止的趙蒼壁,雖然是1932年「參加革命」的老資格,但也還只是一個副省部級幹部。好在他當時的上司,時任四川省委第一書記趙紫陽及時向華國鋒力保,說他趙蒼壁是接掌公安系統的最合適人選,才讓他有了晉升機會。

1977年3月,趙蒼壁被正式宣布接替華國鋒出任公安部部長、黨的核心小組組長、黨組書記。1983年1月起,又兼任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政治委員,是中共武警部隊僅有的由非現役人員擔任的政委。自趙離任後,武警部隊增設「第一政委」,專門由非現役的公安部部長兼任,而武警政委則由現役將領擔任。

趙蒼壁在位公安部長期間,其黨內最高職務只是普通中央委員。但1982年10月才被安排進入十二屆中央委員會,次年6月就被鄧小平下令直接辦理了離休手續,原因就是當時的鄧小平急於把公安部長職務轉交給公安部「文革」前的老副部長之一劉復之。

這個劉復之出生於1917年,其實只比被他以「幹部年輕化」為由接班的趙蒼壁年輕一歲,但他的背景是中共盤踞陝北延安時期曾經擔任過鄧小平的秘書。從鄧小平身邊離開後即在鄧小平的部隊裡擔任過鋤奸隊長之類的職務,令鄧小平一直都感覺十分可靠。

前面提到的文革中期的謝富治的公安部長繼任人李震死後,周恩來開始時堅決認為是「他殺「的,並把劉復之,以及劉復之和李震的秘書等人認定為謀殺李震的重要嫌疑人。劉復之本人和他的秘書為此被周恩來下令關押了兩年多時間。

日後又把李震死因認定為「自殺「後,劉復之還是被繼續關押了一段時間才被放回公安部,但並未復職,而是繼續接受審查和批判。2013年8月劉復之去世之後,中共當局給予他高度評價,同時把他文革中被周恩來親自下令關押的那經歷說成是「劉復之同志受到林彪、『四人幫』反革命集團的殘酷迫害,雖被關押,但毫不妥協,進行了針鋒相對的鬥爭」。

文革結束後,隨着鄧小平的復出,劉復之先後擔任了文化部副部長、常務副部長和黨組成員、黨組副書記,兼任文化部黨組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兼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第一副秘書長兼政策研究室主任,中央政法委員會委員、秘書長。

1982年4月,劉復之被任命為司法部黨組書記,同年5月兼任司法部部長。1983年2月兼任了中國政法大學校長。擔任公安部長的時段是1983年4月至1985年9月。期間於1984年10月任中央政法委員會副書記。這是中共執政史上首次由公安部部長兼任中央政法委副書記。但一年後隨着劉復之的公安部長職務被阮崇武取代,本人成為中央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直到江澤民時代的周永康為止,期間包括阮崇武在內的好幾任公安部長都未再兼任中央政法委副書記。

劉復之在擔任公安部長和中央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期間,都只還是正部長級待遇。但就是因為鄧小平的力主,本來在1985年10月舉行的黨的全國代表會議上即已經由十二屆中央委員退居二線成為中央顧問委員,在1987年召開的中共十三大上也只是繼任中顧委委員的劉復之,居然在1988年3月過71歲生日的當天,又因為鄧小平的欽點而升任副國級的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和黨組書記,政治生命得以再延續5年。

迄今為止,中共政權已經有過13任最高檢察長,劉復之是唯一一個在位期間不是中央委員的。

綜上所述,毛澤東時代結束後,整個鄧小平時代都沒有令公安部長的權力和地位再度惡性膨脹。從第四任公安部長趙蒼璧、第五任劉復之、第六任阮崇武、第七任王芳、第八任陶駟駒到第九任賈春旺,除了其中在任公安部長只有三年時間的王芳被安排了一屆國務委員,其他幾位在位期間都是正部長級待遇。而他們在位期間,無論是最高檢察長和最高法院院長,都早已被明確為副國級待遇。所以說直到周永康上位之前,趙蒼壁之後直到賈春旺的歷任公安部長,至少從組織級別上均無凌駕高檢和高法之上的資格。

而接替賈春旺的周永康則在內部被決定為公安部長繼任人選的同時被安排為十六屆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和中央政法委副書記,次年三月又被安排為國務院國務委員,其權位等同於毛澤東時代的羅瑞卿和謝富治。所以說,恢復毛澤東時代的公安凌駕於檢察院、法院及所有司法機關之上的始作俑者,正是江澤民。更詳細的分析內容,留待下篇文章繼續。

(全文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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