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私营化与官僚——从补领车牌体验官僚系统

新州前任州长Gladys Berejiklian被指与议员男友Daryl Maguire涉及贪污,廉政公署(ICAC)虽然并未有建议刑事检控专员(DPP)就有关指控考虑起诉前州长,但就建议刑事检控专员寻求法律建议,是否起诉其议员男友及另外两名商业伙伴?

澳洲虽偶然揭发贪污,收授一瓶酒足以令一个州长下台,但比起某的专制国家来说,真的是小巫见大巫。澳洲近年的公用事业私营化,当中出现涉嫌的“不正当交易”与“官僚腐化”,更值得关注。

拙作《荒谬的官僚与私营化——是谁偷了我的汽车车牌?》及《公用事业私营化影响——车牌被盗后的二次伤害》指出亲身经历补领汽车车牌的荒谬遭遇,明明过去一个月可以补领车牌,现在竟然拖延了三年多!政府部门还互相推搪卸责!

架床叠屋更多官僚

笔者已经多次向新州州长柯民思办公室提出,要求讨论补领汽车车牌的亲身遭遇,以及自由党执政时期推行公用事业私营化,变成政府部门加上私营商业机构,更加架床叠屋,更加人浮于事!原本要节省政府开支,却变成令小市民付出更多!小市民原本面对的官僚,变成面对更多的官僚!

申请补领被盗的汽车车牌,过去只需由新州政府的道路交通管理局(RTA)一个部门处理,三十日之内就可以领取到原本号码的车牌。现在花了三年多时间,新州服务部(Service NSW)说本身无权处理,新州运输部也推给接手的私营商业机构。向新州申诉专员投诉,该部门还竟然失去了整个投诉的档案,需要重新再次提交资料,职员最后说没有权去处理。

即使申诉专员网页上,明明写上如果当局处理不了,可以帮忙向议会或有关方面提出修订涉及的法规,然而职员实际上却告诉笔者,得阁下自己去作出建议,职员不会帮助阁下!

逻辑关系本末倒置

汽车车牌2019年被盗,前往申请补领,原本的道路交通管理局,已经被归纳到新州服务部,并停止处理补领失窃车牌。当局理由是,补发同样号码的车牌,会令警方在道路上查核失窃车牌时,把补领车牌的汽车,误判为失窃汽车!令警方增加工作负担!

原来警方的电脑系统,只能够核对车牌号码,未能立即核对政府登记的汽车型号等具体资料?!把警方原本应该履行追缉的职责,转嫁到车主身上,要求车主放弃原本的车牌号码!以此减轻警方人员误判的工作负担!

假如整部汽车被盗,车主是否也不可以追回自己的汽车呢?这逻辑明显相当荒谬!所谓减轻警方误判,从而剥夺物主的拥有权,逻辑关系本末倒置!政府不是去解决问题(失窃),而是要去解决提出问题的人,变成对付窃案的受害者(Victim)!

车牌是否属于政府

新州政府修订法规,容许车主在六个月之后提出理由,申请补领原来的号码,以及恢复其先前的收费架构(restore the previous fee structure of it)。这也是笔者据理力争的根据,按照政府说明的程序去申请。法例还说明,期间没有人可以更改车牌的原本性质。

按照对法例的理解,车牌本来是普通车牌,就没有人可以把被盗车牌更改为特别车牌号码。当然也有可能,会不会是当局原先考虑不想把特别车牌号码,贬值变成普通号码。但经手的私营商业机构,由于掌握了发牌的权力,就在这里玩游戏,数次想方设法去解释改变了这个普通车牌,甚至说车牌是属于政府的。但车牌既然属于政府的,为什么这私营商业机构又有权去把持不属于它的车牌呢?!

可问题就出在公用事业私营化,政府已经把这原本由政府部门执行的工作,交了给“myplates.com.au”网站去做。从2010年10月1日起,名为“Plate Marketing Pty Ltd”的机构,被指派负责车牌业务,合约为期15年,这是一私营商业机构。

把车牌拆下再更换

令人存疑的是,政府如何委托或指派给一私营商业机构去承担原本政府部门执行的工作?这15年的工作合约,是否通过公开的、公平的竞争招标?政府如何监管被委托的私营商业机构的工作?如果被委托的私营商业机构做得不好,大众可以向哪里投诉?

值得郑重指出的是,笔者按照政府说明如何申请补领车牌的程序去申请,经过多番等候与催促,接获新州运输部门批准通知,要跟“myplates.com.au”联络办理补领车牌。该机构职员已经收了我47元的正常标准车牌费用,下单补领新州黄底黑字的标准车牌。然后,政府交通部门大约一个月后发信通知领取做好的车牌,说明如果不按时去领取,就会把车牌销毁。因此立即领取做好的车牌,挂上汽车。

荒谬之处是,当我重新挂上了这合法补领的车牌在汽车上后,有关私营商业机构却坚持要我把车牌拆下来,重新缴交特别费用,重新再做相同号码的另一个车牌!

庆幸在澳洲,还可以把这事公开,而不会被诬陷渲染变成“煽动仇恨政府”!对于任何不称职的执政党,澳洲选民有权去投票选择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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