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面前摆著两种版本的《红楼梦》,一本叫《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是“中华民国六十四年(1975)十二月十七日”由台湾“胡适纪念馆出版”的第三版精装本,深蓝布制作的硬封面,内页批语和印钤套红,20X27厘米的开本,典雅大方,笔者暂且把这套影印本简称“胡本” ;另一本叫《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是1975年“上海人民出版社5月”的版本,大32开本,新闻纸印刷,平装 ,开本是“胡本”的一半,内页除几处篡改外,全部盗印“胡本”,批语和印钤也套红,浅蓝色封面。
《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简称“十六回本”,是红学界公认的最早版本。关于此本的来历,胡适先生在后跋中说,“去年(民国十六年)我从海外归来,接著一封信,说有一部抄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愿让给我。我以为‘重评’的石头记大概是没有价值的,所以当时竟没有回信。不久新月书店的广告出来了,藏书的人把此书送到店里来,转交给我看。我看了一遍,深感此本是海内最古的《石头记》抄本,就出了重价把此书买了。”
胡适先生在《影印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缘起》一文中又说:“三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中央政府派飞机到北平接我南下,我只带出来了先父遗稿的清抄本和这个甲戌本《红楼梦》。民国四十年哥伦比亚大学为此本做了三套显微影片:一套存在哥大图书馆,一套我送给翻译《红楼梦》的王际真先生,一套我自己留著,后来送给正在研究《红楼梦》的林语堂先生了。今年蒙中央印刷厂总经理时寿彰先生与技正罗福林先生的热心赞助,这个朱墨两色写本在中央印刷厂试验影印成功,我才决定影印五百本,使世间爱好《红楼梦》和研究《红楼梦》的人都可以欣赏这个最古写本的真面目。”
胡适先生在上文中说“我才决定影印五百本。”结果读者预订踊跃,印刷厂增加到一千五百本。“在影印中一千五百部的书便已预约完了。(毛子水先生为该书《影印本再版序》)”,接著“又于中华民国五十一年六月四日再印一千部,仍由中央印制厂承印(扉页语)。”
该书正文第一页,共有朱印七枚,包括适之先生补入的“多”及“红楼”三字,为防后人误解,在修改处钤上“胡适之印”、“胡适之”和“胡适”朱印三蜕。书后有刘铨福等人的题跋,适之先生在刘铨福跋语的上方,用注道:“大兴刘铨福,字子重,是北京藏书家。他初跋此本在同治二年癸亥(一八六三),五月二十七日跋当在同年。他最后跋在戊辰,为同治七年(一八六八)。胡适”。看到胡适之先生端正秀丽的笔迹,吾侪不得不佩服他认真的治学精神。
说到胡适的治学精神,有一件小事,可作拉扯:胡适写字横平竖直,一笔不苟,那怕做笔记和写便条也复如此,夫人江冬秀见了,责怪他何苦如此认真,太累了,胡适说文字是要传世的,怕被后辈责骂……
回头再说上海人民出版社偷盗的那本“沪本”。
“沪本”是“胡本”的盗版,它盗得既很无赖又很专横,无赖者,在版权页上加了“内部发行”四字。文革前后大陆盗版的书籍,均按上这四字欲盖弥彰,因为用它作挡箭牌,凡遇上版权纠纷,可用“内部发行”遮羞之,今天看来,这是赤裸裸的盗版行为。一九八二年,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Gabriel García Márquez ,1927-2014)的《百年孤独》,在得到诺贝尔文学奖后,大陆的出版社疯狂盗窃,中文译本在各新华书店横行,有的出版社,索性连“内部发行”的标签也不打了,难怪作者到中国访问时,指著前往欢迎的出版界人士说,你们都是盗版者!
更可恶者,“沪本”将“胡本”中的胡适字迹和其印章,一概删除,消弭无痕。并在卷首按了篇“出版说明”,用战狼口气强加说辞——
“从《红楼梦》问世以来,整整两个世纪,围绕著对它的评价,始终存在着激烈的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无产阶级要按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分析和评价这部政治历史小说,指出它所反映的封建社会阶级斗争的历史内容和社会意义。为了全面地历史地对它进行正确的分析和评价,无产阶级也要充分地掌握有关的历史资料。地主资产阶级,如胡适之流,从他们的反动立场出发,则大搞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断章取义,穿凿附会,,繁琐考证,歪曲和抹杀这部小说的社会内容和历史作用,以为他们的反动政治服务。怎样对待历史资料,不同的阶级就有不同的态度……”
“沪本”盗版的出现,正是文化大革命时的一九七五年五月。读罢“出版说明”,不由使人联想,这伙人攫取天下后,以“革命的名义”搞“土地改革”,夺了别人土地,把人家打成反动地主,加以镇压,还不让他的子女翻身;继而“以革命的名义”搞“公私合营”,抢了别人的财产,把人家打成“资产阶级”,还把他们的子女打成黑六类;剥夺他们受教育的权利;文革中“以革命的名义”,抢夺民房,唆使未成年的孩子抄家杀人,将它们抢夺来的文物古董占为己有……当然包括这偷盗胡适的版权,然后又把他打成“反动文人”,反右中逼死了他的儿子胡思杜…… 他们凭什么一茬又一茬地杀戮忠良,残害俊彦。难道这是苦国(不是古国)的劫数?
历数一九零零年的义和团,到六十五年后一九六六年的红卫兵,再到五十五年后战狼的崛起,历史仿佛又回到了原点。奇怪,莫非应验了《推背图》中六十年风水轮流转的谶语,老夫愚钝,百思不得其解也!
敲键至此,突然又想起另一件与《红楼梦》有关的传说。
一九五四年的文坛,曾经发生过一场批判俞平伯《红楼梦简论》的风波,缘起是该年三月,俞平伯发表了《红楼梦简论》一文,接著九月,山东大学的两位青年学子李希凡和蓝翎,写了《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一文,用马列主义的观点,把《红楼梦》说成是一本讲阶级斗争的政治小说,对俞平伯进行驳斥。此文先在山东大学《文史哲》发表,旋即又被《文艺报》转载;后经江青的撺掇,在《人民日报》再次登载;十月十六日,《光明日报》又突然发表了毛泽东《关于“红楼梦”研究问题的信》,信中肯定了两位青年学者的观点,并不点名地批评了何其芳。这本是一件学术界研讨的小事,有了毛泽东的这封公开信做搅屎棍,顷刻间变成了一场文坛的政治运动,最后何其芳是倒了霉。他的下场,见他晚年的一句话,足资凄凉,他说:“我相信,只要中国还有理解我的人,我就会继续活下去……”当然此公在批判胡风时也是健将,冤冤相报,如此下场,也应了“报应”二字。
城头失火,殃及鱼池,传说这场风波的内幕是,权倾一时的江青,自封为“半个红学家”,她得知俞平伯手中有一部祖父俞樾传下来的《红楼梦》手抄本,就派人去借阅,不料俞平伯不识趣,不但不借,还对来人透露出江青学问不够看手抄本得话意,无意间伤了正宫娘娘的自尊心。
一次江青在《文艺报》上看到两位小人物的文章,将其呈给毛泽东。
毛泽东看到俞平伯的文章,首先想到的是胡适,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正好借“小人物”之剑,向俞平伯开祭,目标当然是对胡适,以报当年在北大受鸟气的一箭之仇;江青乞得夫君的御批,在《光明日报》煽风点火,一唱一和,“因此上,演出这‘伤天害理’的红楼梦”的夫妻档政治运动。
今日想来实在好笑,曹雪芹和马克思本是八杆子也打不著的两个先人,只因毛泽东犯了“马疯(痳疯)病”,崇马吹马拍马,偏要将两者硬牵在一起,达到他泄小人之忿,羞辱斯文的目的,孰可恶,孰不可恶!
毛泽东玩弄乾坤廿八载,饿殍载道,冤案如山,糟蹋文化,劣迹斑斑,虽天下人心知肚明,但阴魂仍在,奈何奈何,呜呼哀哉!
二〇二一年清明于食薇斋北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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