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多间裁判法院突遮盖更多被告与警员资料

香港有多间裁判法院的法庭运作突然在3月30日出现异动,原本提供给传媒查阅的新控罪书文件,有更多资料出现被遮盖的情况,包括被告的个人资料,以及负责调查的警员资料全被遮盖。司法机构回应称,提供私隐度较高的个人资料或会损害司法工作,与司法公开的合理理由不合比例,故自3月30日起不再披露有关资料。

据港媒报导,裁判法院向来会提供新案控罪书资料予传媒查阅,但法院职员会先把涉及被告个人的部份资料作遮盖,例如身份证号码或部份地址,才会发放予传媒。

不过,传媒30日发现在西九龙、九龙城及多个裁判法院的可借阅新控罪书中,突然有涉及被告的更多个人资料被遮盖,连负责调查案件的警员资料亦全遭遮盖,包括负责案件的主管人员姓名、职级和警区等,旁边则用手写有“警察”。法院职员仅表示自己只是按“上面”指示行事,不知确实原因。

港府日前以“防起底”之名收紧公司查册,称会以“先订立后审议”形式,逐步禁止公众查阅公司董事、秘书的完整身份识别号码和住址;公众及传媒日后查册,只可查阅部分身份识别号码及通讯地址,但未有提及法庭文件中涉及警方的资料会作任何改动。

司法机构表示,其不时会检视法庭运作,以在妥善执行司法工作与司法公开的原则之间取得合理的平衡。

司法机构称,近期平衡过司法公开原则、公平审讯的权利、知情权及保护私隐后,针对所有于高等法院、区域法院及裁判法院公开聆讯的刑事案件,统一和调整了向传媒发放的资讯安排。司法机构会于聆讯当天,向传媒提供被告与控罪的基本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控罪、被控罪行条文和罪行详情。为便利传媒报导裁判法院开始审理的案件,亦会就这些案件尽量提供被告的年龄、性别、国籍及职业。

司法机构明言会继续实施恰当的安排,确保司法公开和具透明度,以便传媒报导,包括在法庭内及法庭延伸部分预留记者席,以供旁听公开的法庭程序、上载判案书和裁决或判刑理由至司法机构网页,以及为各级法院选定案件的判案书提供新闻摘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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