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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多间裁判法院突遮盖更多被告与警员资料

香港有多间裁判法院的法庭运作突然在3月30日出现异动,原本提供给传媒查阅的新控罪书文件,有更多资料出现被遮盖的情况,包括被告的个人资料,以及负责调查的警员资料全被遮盖。司法机构回应称,提供私隐度较高的个人资料或会损害司法工作,与司法公开的合理理由不合比例,故自3月30日起不再披露有关资料。 据港媒报导,裁判法院向来会提供新案控罪书资料予传媒查阅,但法院职员会先把涉及被告个人的部份资料作遮盖,例如身份证号码或部份地址,才会发放予传媒。 不过,传媒30日发现在西九龙、九龙城及多个裁判法院的可借阅新控罪书中,突然有涉及被告的更多个人资料被遮盖,连负责调查案件的警员资料亦全遭遮盖,包括负责案件的主管人员姓名、职级和警区等,旁边则用手写有“警察”。法院职员仅表示自己只是按“上面”指示行事,不知确实原因。 港府日前以“防起底”之名收紧公司查册,称会以“先订立后审议”形式,逐步禁止公众查阅公司董事、秘书的完整身份识别号码和住址;公众及传媒日后查册,只可查阅部分身份识别号码及通讯地址,但未有提及法庭文件中涉及警方的资料会作任何改动。 司法机构表示,其不时会检视法庭运作,以在妥善执行司法工作与司法公开的原则之间取得合理的平衡。 司法机构称,近期平衡过司法公开原则、公平审讯的权利、知情权及保护私隐后,针对所有于高等法院、区域法院及裁判法院公开聆讯的刑事案件,统一和调整了向传媒发放的资讯安排。司法机构会于聆讯当天,向传媒提供被告与控罪的基本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控罪、被控罪行条文和罪行详情。为便利传媒报导裁判法院开始审理的案件,亦会就这些案件尽量提供被告的年龄、性别、国籍及职业。 司法机构明言会继续实施恰当的安排,确保司法公开和具透明度,以便传媒报导,包括在法庭内及法庭延伸部分预留记者席,以供旁听公开的法庭程序、上载判案书和裁决或判刑理由至司法机构网页,以及为各级法院选定案件的判案书提供新闻摘要等。

香港VPN开发商疑泄2000万用户个资

常用于“翻墙”的虚拟私人网络(VPN),并非绝对安全。有外媒指,香港一间营运七个VPN公司的开发商,疑外泄近2,000万用户个资。对此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黄继儿近日表示将关注事件,会按既定程序就事件展开循规审查。 据立场新闻引述TechNadu报导指,开发商“Dreamfii HK Limited”所营运的七间VPN公司,包括:UFO VPN、FAST VPN、Free VPN、Super VPN、Flash VPN、Secure VPN及Rabbit VPN,疑已泄漏的文件逾十亿,文件容量达1.2TB;或令近2,000万用户的个人资料外泄,包括:IP位置、电邮地址、住址及密码等。 资料被外泄的用户正面对被诈骗、勒索的风险,或当他们浏览被禁止的网站时,可能会被检控。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黄继儿7月19日表示将关注事件,会按既定程序就事件展开循规审查,联络肇事机构以取得更多有关事故发生的事实。 另据香港01报导,需要“翻墙”的网民可利用VPN,透过伺服器连线“改道”以看到被禁止浏览的网站。理论上,VPN可保护上网者身份、地理位置及浏览内容,但仍有机会被黑客入侵,甚示泄露个人资料。 目前并没有自行测试使用的VPN是否安全的方法,但有一些网站可简单测试有否泄露IP地址等,例如DNSLeak.com。

禁网封言只是时间问题?外国科技公司恐因国安法离开香港

中共强推的“港版国安法”加大香港政府截取网络通讯的权力,增强警方对网络内容和言论的控制。外界担忧香港将出现类似中国大陆的网络防火墙。尽管西方网络科技公司纷纷表示暂停与港府合作,拒绝交出用户资料,但专家认为这一做法不是长久之计,外国科技公司可能在“港版国安法”导致的隐私保护环境恶化的压力下选择离开香港。 评估港版国安法影响  “港版国安法”出台实施后,香港当局7月6日发布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授予香港警察要求网络信息平台移除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的权力。 7月7日,多家科技公司宣布,将暂停处理港府要求分享用户信息与数据的请求,其中包括脸书(Facebook)、谷歌(Google)、推特(Twitter)、微软(Microsoft)旗下的领英(LinkedIn)、网络会议技术公司Zoom和即时通讯软件Telegram的母公司。 苹果公司发言人表示,该公司正在对新法细则进行评估。 英国《金融时报》报道说,已经有至少一家西方大型科技公司正在考虑包括撤离在内的所有选项。报道没有指出具体是哪家公司。 数据隐私专家、加拿大全球隐私与安全设计中心(Global Privacy & Security by Design Centre)执行总监安·卡沃基安(Ann Cavoukian)对美国之音说:“我的理解是,脸书和谷歌现在都在考虑离开香港……因为它们知道,它们掌握的所有用户信息都可以被中国当局获取。没有人希望这样,脸书的用户当然不希望这样。” 不与港府合作只是暂时做法 中国政府则试图通过“释法”来打消公众对于“港版国安法”钳制言论自由的担忧。 有中国中央政府官方背景的“香港迈向明天关注组”6月末发表《香港国家安全立法释疑(20问),其中一项“释疑”条文说,“港版国安法”出台后,“香港市民可以如常使用Facebook、Instagram、Whatsapp等社交媒体和通讯工具,通信自由、言论自由等权利完全可以得到保障” 。 “释疑”加了一句:“国安立法只针对极少数人和少数几个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活动,对大多数公众没有影响。” 言论自由倡导者担心,北京对香港的控制愈发严厉,“港版国安法”的“国安”定义涵盖范围之广,可能让任何敢言民众都成为监管者眼中的“少数人”。 国际组织人权观察中国部资深研究员王松莲对美国之音说,“港版国安法”规定了一套“在以往的体系中不存在的政治罪名”,并“鼓励警方动用宽泛的权力来调查这些罪名”,从根本上颠覆了香港的法治。 分析认为,西方网络科技公司拒绝与港府合作只是权宜之计。 王松莲美国之音说:“可以想象,一旦当局要求他们提供信息,他们这种(拒不合作的)立场会使他们与当局发生冲突。” 她继续说:“他们的法定代表人和雇员可能会因为不遵守法律而受到惩罚。” 警方可绕开法庭直接搜查网络资料 脸书公司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该公司在2019年下半年共收到香港政府的241个分享数据请求,脸书只配合提供了其中46%的请求。 脸书公司网站发表的官方声明说,“Facebook根据适用的法律和我们的服务条款回应政府的数据请求。我们收到的每一个请求都经过仔细审核,以确保其在法律上充分性。对于过于宽泛或模糊的请求,我们可能会拒绝,或要求提供更多细节” 。 数据隐私专家卡沃基安曾担任三届加拿大安大略省信息与隐私事务专员。她说,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如果执法机关希望从脸书这样的社交媒体平台获取用户的数据,必须有合理依据,证明调查的必要性,并必须从法官取得法庭的授权令(warrant)。 卡沃基安说:“他们(政府)必须经过这个司法程序,这非常重要” 而在“港版国安法”的规定下,警察在秘密审查和删除网络内容时可以绕开这样的司法门槛。法律界人士注意到,与其他和截取信息有关的法律规章和国际普遍做法不同的是,在新的法律规定下,警方毋需获得法官的批准。 实施细则说,如果警务处长有“合理理由”怀疑电子平台上发布的信息“相当可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或“会导致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发生”,可在保安局局长的批准下,授权警务人员要求发布者、平台服务商、主机服务商以及/或者网络服务商移除相关信息,限制或停止任何人接达该信息,或限制或停止任何人接达这一平台或相关部分。 人权观察组织的的王松莲特别指出这部法律加大了警察秘密监视的权力。她说:“在使用秘密监视方面,这部法律实际上允许警察在不申请法官司法许可的情况下进行一些这样的活动。” 王松莲还说:“所以我可以想象、我们也希望这些公司正在进行一种全面的评估,以保护用户的权利,同时保持让用户获得他们的服务,并采取减轻(影响)的措施,在确保用户的权利的同时降低自身运营的风险。” 王松莲:网络设限只是时间问题 中国大陆“网络防火长城”外的香港一向秉承言论自由、通讯自由,而“港版国安法”则首次以立法形式明文规定,当局有权以网络平台信息危害国家安全为名,要求主机服务商或网络服务商(ISP)禁止任何人接达境内外网站。 王松莲说,香港从未有过任何要求审查的法律和制度,所以任何开此先例的做法都会受到广泛的关注和反对。 她特别提到香港“反送中”大规模抗议活动发生之后,警察对通讯软件越来越严格的管制:“在过去的几个月里,香港让警察实际上删除了一些人的Telegram频道内容,所以我可以想象,他们开始采取行动切断对某些网站的访问,只是时间问题。” 这意味着,即使脸书、谷歌这样的外国科技公司将业务迁移到香港之外,或者将服务器移出香港,香港当局仍然可以要求本港网络服务商切断对某些网站的访问。 《金融时报》说,谷歌、亚马逊云计算服务(Amazon Web Service)以及微软都在香港设有数据中心,脸书和推特则没有在香港的本地数据中心。 王松莲还指出,外国公司考虑离开香港,担心的不只是“恶法”的使用,还是对美中关系大环境恶化的担忧。 “美国因为(中国)侵犯人权或不正当竞争而制定的任何惩罚中国政府的措施,都可能意味着这些美国公司成为报复的目标,只是因为它们是美国公司。” 另外,虽然中国大陆禁止普通网民使用谷歌和脸书的搜索功能和社交媒体服务,但这两家公司都在中国经营广告业务。脸书广告帮助中国公司和政府部门的海外推广,大部分业务是通过香港办公室完成的。咨询机构Pivotal Research的统计表明,脸书在2018年通过中国大陆广告客户完成了50亿美元的广告销售额,中国成为了脸书在美国以外的最大广告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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