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北京《爱国法》 香港将成立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爱国主义教育法》,实施对象包括港澳台人士。香港行政长官李家超也表示要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并要成立“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

综合中央社及自由亚洲电台报导,为了响应《爱国主义教育法》,李家超10月25日在其发表的施政报告中,重点提及要设立“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及“弘扬中华文化办公室”。

李家超表示,由政务司司长领导的“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将扩大职能,新增涵盖爱国主义教育,以及成立“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协调政府部门和非政府机构推动国民教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内容对接。

此外,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将成立“弘扬中华文化办公室”,专责策画及举办推广中华文化和历史的活动,明年起将举办“中华文化节”。

此前,时事评论员桑普分析指,香港设立“爱国主义教育统筹小组”意味著中共不会用法例复制《教育法》,而是要求港府从上而下地全面推行以党国为中心的爱国主义,这种做法比“立法”更具隐性、长远,且具针对性。

桑普说:“今次不只是教育层面,是动员香港所有政府部门,每个部门也要做些事。例如邮局、图书馆,图书馆尤其要展览出一些爱国先烈、民族英雄。就算是邮局、消防,也需要交功课,每一个部门也要交功课。”

时事评论员刘锐绍也认为,港府计划成立的小组,在形式和架构上有别于西方国家,容易让人感觉向大陆体制看齐。

他说,西方或一些民主国家都设有研究小组,但研究后的决策认为,爱国教育要以软销为主,不是硬销。

刘锐绍指,北京概念的爱国主义教育具“垄断性和排他性”,即不让人有自由讨论各种思潮的空间。这种学校教育对新一代来说,肯定会产生一些效果,但也因其单向式灌输的本质,注定会“事倍功半,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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