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中国在美国申请破产保护

9月19日消息,中国房地产开发商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融创 )就美元债重组向美国法庭申请第15章认证,即依据《破产法》第15章申请破产保护,以获得美国法庭对融创在香港法庭有关协议安排重组的认可。

在房企境外债重组的过程中,据不完全统计,此前包括佳兆业、当代置业、荣盛发展等多家房企,以及瑞幸咖啡、华晨电力、协鑫新能源等其他行业企业,均在美元债重组过程中获得了第15章认证。

“由于融创美元债受美国法律管辖,因此融创在香港进行的重组,必须要获得美国第15章认证,才能确保在美国的有效性。”有业内律师对此表示,在非美国企业的重组案例中,进行第15章认证属于例行程序。

与此同时,申请第15章认证,可以防止债权人利用纽约法来规避已被香港法院裁定的重组条款,和规避履行重组条款下的有关义务。认证过程本身并不会改变重组协议的任何条款,债权人的利益将与香港法院裁定的协议安排完全一致。

今年8月,中国恒大也在纽约申请了破产保护。该公司表示,中国恒大的美元债券受纽约法管辖,根据美国法典第15章,向美国法院申请承认香港和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法律体系下,境外债务重组协议安排,系正常推进境外重组程序的一部份,不涉及破产申请。

在美国法律下,破产保护不等于破产清算,重点是保护,目的是为使债务人不受债权干扰的经营,股权和债券正常交易。如果破产保护被法院认可,将临时禁止债权人采取措施收回破产申请之前他们拥有的财产,也临时禁止对债务人的法律诉讼,索债需要破产法院的授权,将对整体债务重组产生积极影响。

反观融创,该公司的债务重组也已到关键时刻。早在今年5月,融创境外债重组方案已获约87%债权人支持,代表著方案已获实质性通过。根据9月18日最新公告,境外债务重组最终获得高票通过,债权人数通过率为99.75%,债务总额通过率为98.3%。

公告显示,债权人对强制可转债展现出较高的认购意向,融创拟再次上调美元债重组中强制可转换债券的最高限额,由22亿美元上调至27.5亿美元,综合债务重组方案中的其他债转股选项,预计融创通过债转股消减债务总额合计将超过45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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