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朋友爱丽丝曾经跟我说过,她原名叫爱丽丝·约翰逊,但自从嫁给布朗先生之后,她就成了布朗太太。她们的婚姻在七年之后破裂,以离婚告终。为了忘却那段不幸的日子和那个不再值得她爱的男人,她花了好大一番力气,才申请讨回自己的姓,再次成为爱丽丝·约翰逊小姐。可是,三年后,她再度婚嫁,与一个叫做怀特的男人共谐连理,于是,又不得不“变”成了怀特太太,爱丽丝·约翰逊小姐再度莫名蒸发。
爱丽斯改姓后的烦恼远不止此,她说,因为改了姓氏,银行存折和信用卡也不得不随之改动,房产证、毕业证、护照、驾照等等也都得随之改动,收寄挂号信和签收快递时也要对快递小哥耐心解释一番,证明“这个我就是我”。
澳洲女性研究协会的南特教授发现,大多数西方女性婚后都会改随夫姓。因为她们的固有观念认为,结婚以后与老公就是同属一个家庭:We are family(我们都是一家人) 。夫妻和孩子同属一个姓,显出同一个家庭的温馨感。开家长会时老师无须问孩子的妈妈“请问您贵姓?”太太跟丈夫出席社交活动时,其他人也不会问“夫人您贵姓?”确实省事得多。
爱丽斯很羡慕华人女子。华人女子没有这样的烦恼和忧虑,中国的传统文化观念认为:姓氏是祖宗传下来的,不能因为嫁给一个男人就要抛弃祖宗的姓,因此,中国女子结婚以后不用改随夫姓,离婚以后也不必抛弃前夫的姓,即使日后再婚一百次,亦无须把祖宗的姓改来改去。中国有好多女子,人们可能不知道她们的名字,但绝不会忘了她们的姓。在中国坟场的碑石上,即使没有写上女子的名字,也绝不会忘了刻上田氏、王氏、周氏……也许,在行不改名,“嫁”不改姓这一方面,华人女子似乎更能感受到男女平等。
香港是中西文化汇聚之地,女子婚前婚后的姓氏也体现出这样的文化碰撞,有些香港女子结婚后,既保留了她们婚前的父姓,又增加了婚后的夫姓。即使是名人也不例外,如郑月娥嫁给林先生就成了林郑月娥,刘淑仪嫁了给叶先生就成了叶刘淑仪。除此以外,还有如陈冯富珍、罗范椒芬、陈方安生等等。有人说她们这样更名换姓是自己给自己戴上无形枷锁;但也有人说,这些女子出嫁后在自己的名字前面加上夫姓,是追求归属感、安全感、家庭感、稳定感,她们毋须担心日后离婚又要改名,因为她们已经下定决心,这一辈子死也不会离婚。
爱丽丝可能不知道,澳洲崇尚自由平等,与时俱进,并没有硬性规定女子婚后必须改随夫姓,而是允许女性自己决定,爱随夫姓就改随夫姓,不随夫姓也无可厚非,即使一天改几次姓也没人管你。事实上,爱丽丝婚后未必一定要改随夫姓,仍当她的爱丽丝·约翰逊也很好。
我曾经听澳洲一个自称女权主义者的小姐姐说,在这个世界上,男女之间应该绝对平等,如果男婚女嫁必须更名换姓的话,为什么必须妻随夫姓,不可以夫随妻姓?为什么只要求太太在自己的姓名之前加上丈夫的姓,不可以要求男人在自己的姓名之前加上太太的姓呢?比如说方大发娶了吴小姐为妻后,不也可以叫做吴方大发吗?赵完松先生娶了李小姐后,不也可以称他为李赵完松先生吗?
日本朋友安井正子也有同样的困惑。日本女人出嫁之后,都得改随夫姓。果然,两年后,安井正子成了佐佐木正子。没有人再称她为安井小姐,人们都叫她佐佐木太太,安井小姐莫名其妙地“不见了”。
日本有这样的 “习俗”:男人如果入赘“嫁”给女方后,不仅子女要随母姓,自己的姓氏也要改随女方。日本前防卫大臣田中直纪原名铃木直纪,他“倒插门”与田中真纪子结婚后,便更名随了妻姓,变成田中直纪,铃木直纪先生从此消失无踪。
多年前,台湾歌星费玉清与日本女孩安井千惠一见钟情,安井千惠也倾慕于他。但费玉清不愿意入赘女家后夫随妻姓,变成安井玉清,遂拒绝了这门婚事,至今67岁仍终身未娶。
嫁不改姓、嫁随夫姓或冠以夫姓,都饱含着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不同文化底蕴。
作者:周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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