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海外签证后尽快前往澳大利亚!

读者们需要了解,在获得澳洲移民部签发的签证后,并不意味著您已经成为澳大利亚移民或永久居民。签证被取消的可能性仍然相当高。只有拥有澳大利亚公民身份(且未提供虚假信息)才能确保您在澳大利亚的未来。

对于海外签证,附属签证持有人(主要是配偶/伴侣)面临著更高的签证取消风险。人们往往不了解的是,移民法第104条将“情况变化”通知要求延伸至签证授予后的首次抵达澳大利亚。第104条规定:第104条通知情况变化:

(1) 如果情况发生变化,使非公民申请表上的问题或本条下的答案在新情况下不正确,则他或她必须尽快书面通知有关官员新情况及其中正确的答案。

(2) 如果申请人在签证授予时在澳大利亚境内,则第(1)项仅适用于签证授予之前的情况变化。

(3) 如果申请人在签证授予时在澳大利亚境外,则第(1)项仅适用于申请之后、申请人入境前的情况变化。

(4) 第(1)项适用于所有签证的授予。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第104(3)项。如果您推迟了首次抵达澳大利亚的时间,这将只会延长通知要求,直到您抵达澳大利亚为止。

笔者举出一个多年前接触过的案例,读者会更加明白;多年前一个下午,Z先生来找笔者谘询,他是持有旅游探亲签证,他陪伴他的外甥女来澳大利亚处理她母亲的后事。原来她母亲取得澳大利亚永居身份后便递交101类别孩子移民签证申请,等待大约8个月左右孩子便取得孩子移民签证。本来是一家团聚的日子,但可惜发生意外,母亲在家中意外去世。孩子虽然取得永居签证,作为舅父的Z先生便主动到孩子居住国,澳大利亚当地的领事馆申请旅游探亲签证并向移民官员解释,外甥女的母亲(即孩子签证担保人)已经去世,要求紧急办理他的签证好让他陪伴外甥女到澳大利亚。Z先生的做法刚好符合“第104条通知情况变化”,但是这种变化却是严重影响外甥女的永居签证。原因是外甥女本人还未登陆澳洲境内,其变化在签证还未生效(入境后才算生效),在失去担保人后,外甥女的永居签证便被取消。

幸运的是,移民官员同情她的处境,同时给予她旅游探亲签证,好让两人到澳洲处理亲人的后事。笔者从业多年,遇到过很多类似的案例。

笔者强烈建议签证持有人,一旦获得海外签证,尽快前往澳大利亚,即使只是为了一天。一旦您首次抵达澳大利亚,情况变化的重要性就会减少,第104(3)条的作用也会减少。特别是,任何在抵达澳大利亚后可能发生的关系破裂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如果关系破裂发生在首次抵达澳大利亚之前,则从技术上讲,该人在首次抵达的日期上不再是附属依赖人。根据第104条,这一事实应向移民局报告。这将导致移民法第107条生效。第107条有如下规定:

第107条错误申请通知;

(1) 如果部长认为这项要求适用于所有签证类型。

(a)提供可能未遵守规定的详情;

第109条授予移民局在未遵守第104条的情况下取消签证的权力。

请注意第104(3)款,如果您推迟首次抵达澳大利亚的时间,将会延长通知要求的时间,直到您抵达澳大利亚为止。

因此,笔者强烈建议读者们在您获得海外签证后尽快前往澳大利亚,即使只是为了短暂停留一天。一旦您首次抵达澳大利亚,情况变化的重要性就会减少,第104(3)款的作用也会减少。

特别是对于配偶/伴侣签证持有人,他们面临更高的签证取消风险。如果在首次抵达澳大利亚之前发生了任何关系破裂,那么在法律上,该人在首次抵达澳大利亚时就不再是附属依赖人了。根据第104条,这个事实应该向移民局报告。这将启动《移民法》第107条。第107条规定了错误申请通知的情况,部长可以给持有人发出通知,要求其提供可能不合规的详细信息。然后,移民局有权取消签证,如果违反了第104条。

因此,在申请配偶/伴侣签证时,读者们需要特别小心,确保所有申请人都理解这些风险。如果读者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

以上专栏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谘询Stanley CHAN提供

Stanley Chan 澳洲移民及法律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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