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在香港访学了三个月。去报到那天的座谈会上,我向一位同学介绍自己说:
我叫徐凯,内地执业律师,我是来凑数的。
这是我的真实想法,我当时想要更多的个人时间和空间,理清自己来时的路。我后来才知道,这个座谈的主要缘由,就是欢迎我过去。
这三个月过得非常充实。在港岛的街市中,在海边的小径上,在朋友家的餐桌旁,我回想起许多意义重大而暧昧不明的往事,那些害怕面对而刻意回避的事实,每一件都深埋在心底,每一件记得清清楚楚。
2004年来北京读书时,我不会想到要在这个城市住到今天。我从安徽农村来,想要学习法律,在法学院上的第一课,就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什么是法律?
法律是以国家暴力为后盾,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专政工具。
出乎意料,和我的想象相反。
然而,接下来这二十年,我每天都体会更多一点,这个定义的现实感。
因为不知道怎么和人说话,大学期间,我大多数时间都躲在宿舍和图书馆,以免和人发生接触。我在农村是没有看过报刊杂志的,因此最喜欢期刊阅览室,我经常看《经济观察报》的评论和专栏,还看了《财经》杂志的一些新闻稿件,尤其是和股市和国企有关的调查报道。复读那年,我在高中书店读过一本书,《中国农民调查》,是报告文学,也很接近新闻题材,这本书主要写安徽农民,记录了当年农业税和计划生育引发的许多事件,给我留下了至今难忘的记忆。
也许新闻行业的工作,更接近我最初的想法,而且我可以工作的名义,强迫自己和别人交流。一举两得。
大三的一天,我看到有一个讲座,《财经》编辑段老师来法学院做了分享,我等散场时去问他,我能去《财经》实习吗?就这样,2007年11月,我来到朝外大街泛利大厦,成了媒体行业的实习生。
我那时连个完整的句子都写不好。第一篇网稿写完,编辑编发后,我发现除了署名,其他句子都不是我写的。
第一次出差,是去山西太钢集团的事故现场,他们的矿渣山坍塌,吞没了半个村子,地址在娄烦县,也就是古楼烦国。我在剩下的半个村子里,看到电视机里正盛放着北京奥运会的烟花。当地政府封锁了新闻现场,我爬后山进去,拍了照片,又从后山出去,走到马路上,被当地警察发现,拖到乡政府里问话。副主编张老师打电话给乡党委书记:
要保障我们记者的安全。
书记说,你说什么呢,我们是党领导的政府!
当天深夜,政府驱车送我回太原。走盘山公路到山顶的位置,突然停车,叫我下车,在黑压压的山色中,高声问我有没有录音笔和相机。当然有,但到山顶也不能给你啊。
这就是我发表的第一篇新闻稿件,《娄烦矿渣山不能承受之重》,张老师改的标题。
但我仍然是个很差劲的记者,和同期实习记者相比,无论是采访能力还是写作水平,我都差得很远。我当时的主管编辑不认可我。她给张老师写了一封邮件说我说谎了,我说给某部委打了电话,但她查阅了我工作上的座机,发现没有通话记录。以及我各方面能力都比较差。
能力差我认,但我没说谎,那个座机它只能显示最后一次打出的号码啊。为什么要趁我不在查阅我工位座机通话记录。我回复邮件说明了情况,同时主动辞掉了工作。
就这样,入职才两个月,我就丢了第一份工作。
我太希望成为一个记者了,我给能找到号码的每个新闻刊物主编打电话,即便每一个我都不认识。
《中国新闻周刊》的主编靳老师,我给她打电话,介绍自己,她说,真抱歉,她已经换工作到上海去了,在读者文摘工作。
《中国周刊》当时创刊,主编是朱老师,我给他打电话,介绍自己,他给了我一份记者工作,我在中国周刊待了两个月,没过试用期,被辞退了。
人生前两份工作,都没有过试用期。但我仍然想要做记者。
《中国企业家》的金老师,《瞭望东方周刊》的黄老师,《中国新闻周刊》的陈老师,《中国投资》杂志的一位老师(抱歉我忘记了她的姓氏),我找到每一个能找到的记者编辑,问她(他),你能给我一份记者工作吗?每一个都帮助了我,给了我工作机会。但就如同此前一样,每一份工作我都做不长、做不好,最后我在上面这些杂志社,每个只待了几个月时间,就都离职了。
2009年底,我不知道第几次失业后,身无分文,借了一大把信用卡要还,也没有朋友,常常漫无目的地走在北京街头,走累了就坐在地坛公园的长椅上,心里想起史铁生。
此时,新闻媒体界发生了一起大事,舒立团队集体出走《财经》,创办了财新传媒。这件事的一个直接后果是,《财经》杂志大量采编职位出现了空缺。
就这样,我又回到了泛利大厦,在这里跌跌撞撞,又马马虎虎做了五年记者。
这五年期间,我努力工作,向着自己想象的方向不断尝试。渐渐地,我有一些报道得到了一些新闻奖项,但都不是我自己满意的作品。2013年,我在重庆积累了足够多的信源,去监狱中采访了正在服刑的重庆广电集团原董事长,采访了时任重庆市长,前任市委宣传部部长,以及许多环节的参与者,最终完成了一篇稿件叫做《红潮》,讲述了在重庆唱红打黑时期,当地媒体在意识形态工具化和商业化之间的冲突。到这篇报道为止,我对这份职业想象中的自我期待被实现了。
在这几年里,我不断练习提问、练习倾听,部分克制了孤僻的天性,学习和别人说话。
在香港,我常常去文欣和冬冬家做客。原来他做记者的动机,有一部分和我是一样的:正因为是一个非常内向的人,所以才选择一份外向的工作。不是因为擅长,而是因为不会。
这份职业确实训练并改变了我。慢慢学会交朋友。我渐渐认识到,与新闻热点相比,具体的个人要重要得多。我开始交到一些朋友,也在工作中伤害过别人。
2010年,财政部有一位要员落马,案涉北京的一名开发商。这位开发商的楼盘位于东二环上,叫富华大厦。我直接去富华大厦找人采访,挨个房间敲门,就这样见到了代替父亲管理公司的小王。小王当时大学刚毕业,比我还小一岁,我自报家门,他却一见如故,给我说了很多事。我后来结合其他采访素材,写了篇关于该要员的独家报道,发在了《财经》杂志上。小王看到以后,发短信痛斥我。我看到短信,心里非常难过,不知道怎么回复他。至今没有回复过他。
那时我对自己说,我的工作是提供关涉公共利益的事实,虽然辜负了他个人,但合乎职业伦理。即便如此,此后十多年,每次路过富华大厦,我心中都隐隐作痛。
在香港,和朋友们聊起这件事,我终于意识到那个被回避的问题是什么,这么多年来追索我的是什么:被公共利益掩盖的个人利益。
我之所以要写那篇稿件,是因为我想要写一篇独家稿件,向我的同事和同行证明自己,这才是我最主要的动机。这篇稿件有关公共利益,也有关我的个人利益,二者并存。然而探究我行为的实际动力,我的个人利益是更加直接和主要的。这本是人之常情,但很奇怪,当我面对质疑的时候,就想不起来我有个人利益了,我用来安慰自己,在内心深处反驳小王的,全部是公共利益,似乎我一点都没有个人利益在其中。
在具体的记者工作中,时常难以忍住越界的冲动。
2012年,陕西镇坪发生了一起七个月婴儿被强制引产的事件,婴儿的父母是冯建梅和邓吉元。镇坪是一个袖珍的县城,在这起事件中,我终于不再甘于只是一个中立的记录者,试着帮助当事人从县城逃往北京。在当年发表过的记者手记中,我记录了当时的过程:
采访结束后,邓吉元决定再次离开。这是6月22日下午两点多,他带着女儿,邓家大姐开车,载着邓家老父亲和我。由于是三省交界处,我们本来有三个方向可以走:安康方向,重庆方向和湖北方向。我提议走重庆方向,但安康市是他们最常走的,而且邓吉元还想回家拿换件衣服。
我知道这条路线的风险。既然第一次没走掉,现在盯着邓吉元的眼睛遍布整个县城。何况这条经由安康市前往西安的道路,每一步都可能被拦下来。那时,我能做的只是陪着他。我悄悄联系了张凯律师和腾讯微博的朋友,告诉他们,一旦有事,会请求他们帮助。我的想法是,就算走不掉,也要保证邓吉元不被镇政府的人带走。
车行半个小时,一辆大型卡车就停在路中间。大姐下车,换了车技很好、曾经开过大车的邓吉元,才堪堪过去。但随后,大姐就发现,一辆镇派出所的车不紧不慢跟着我们。我让大姐靠边,结果这辆车也跟着我们停下了。
往前几公里,已是下午三点多,又看到一辆横着“抛锚”的车,政府的人迅速包围了我们的车辆,声称邓吉元有问题,要带他回去。邓吉元不肯,但说不过对方。
随后,那名采访过邓家的德国记者也出现在现场。场面愈发紧张起来,几个所谓喝醉了的“村民”冲过来打邓吉元,骂他是“汉奸”“卖国贼”。
我正在和赶来劝解的曾家镇陈姓政协主席“叙旧”,突然看见离我们五六十米远处的邓吉元被人冲上去踹了一脚,我立即冲上去喊了一声:“这么多政府的人在场,怎么有人打人!你们都不管?”
随后有警察赶来。但令我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那个动手打邓吉元的所谓“醉鬼”,竟然指着我跟警察说,刚才是和我打架!于是才有了警察认为我是当事人,要带我回去调查的事。在我的坚持下,他们又改口说带我回去“作证”。
当我被诬蔑打架时,我找到事发时和我说话的政协主席,问他:你能不能说句良心话?对方嗫嗫嚅嚅说不清楚。当情绪与焦点引向在场的外国人之时,参与围堵的另一人反反复复骂我是汉奸,他说,钓鱼岛你怎么不去关注?这么大点事,你们就要来我们镇坪弄?
以上过程,通过现场的多个信息源已在微博上直播了。经过这一场风波,走是走不掉了,当晚7点多,邓吉元被带回镇坪县公安局,而我被公安跟着,最终还耗时一个多小时做了份证人笔录。
当晚10点半,在警察与宣传人员的“护送”下连夜送赶到安康。等住下,已是次日凌晨三点。(《镇坪七日》,2012年发布于财经网,链接已不可见)
那时我开始意识到,我内心最大的渴望,是守护需要帮助的人,而不是写出某篇独家报道,或者在社交媒体上引起关注。我近距离接触了一些媒体前辈和同行们,看见他们非常有意识地利用社会事件转化个人影响力并牟利,我心中的疑惑不断滋长。
2021年,为练习打坐,我去一家寺院住了两周。这是禅宗丛林,每日要在禅堂打坐几次。在寺院里,我见到很多怪事。
比如说,有一些信徒喜欢放生,因此寺院的池塘沟渠有大量死去的鱼鳖。
比如说,见方丈是要磕头的,是要给红包的。只有方丈有权为居士皈依,当我去找方丈皈依时,没有给他红包,也没有给他磕头。于是他将在我晾在一旁,置之不理,我因此在丈室待了一上午,现场观摩了这位方丈如何接待客人。
第一批客人是一家四口,一进门就五体投地,向方丈跪拜,每人手里都拿着几张百元纸钞,献给方丈。方丈接过来,直接扔到手边的抽屉里,然后面露慈悲地接受恭维。
第二批客人是一位僧人,也曾在这家寺院挂单,后来自己要出去闯一番天地,去到另外一个县城,盘了一家寺院,但诸事不利,回来向这位方丈请教。同样给了钱,同样跪拜。二者寒暄,方丈开始为这位僧人支招,应该找某某领导,佛协有一位秘书长与这位领导相熟,我现在就可以给你打电话找他,找到这位领导送点礼,他开口打招呼,事情就好办。
直到午饭时间,他仍然没有为我皈依。年轻侍僧小心翼翼提醒他,方丈才不情愿地叫我过去,草草为我执行了皈依仪式,全程没有看我。
我刚到时,大殿中仍有来自金陵刻经处的一些佛经和读物,供信徒自取。但随后有关部门整顿这类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这些佛经就从大殿中消失了。早粥时方丈训话,依据领导指示和会议精神,大殿不能再出现这些佛经,要求巡视僧务必检查落实。
当然,和任何行业的成功人士一样,这位方丈的法号前,有一堆头衔:佛协会长、政协委员、人大代表。
即便如此,在这家寺院中的暂居,给我留下了无法忘怀的体验。寺院的钟鼓、气息和禅茶,来往劳作的修行者,默默无闻的学僧,集体打坐的禅堂,样样都镌刻在我心中。
在这位宗教官僚身后,仍然活着的,是佛法的古老实践:打坐,观想,向内寻问。
不管外层有多少腐化,佛法常住。
当我回头来看那个新闻行业时,恰如我对于寺院的感受。行业的复杂性在于,最虚伪背后,也有最真实之物。即便有那么多腐化的现象,那么多虚伪的人物,事实和思想的自由市场,仍然是当代社会的必需公共产品,仍然值得最大的努力和奉献。
法律行业,亦复如是。
在座谈会上,一位老师问我为什么要转行,我说:
为了赚钱。
虽然有很多因素促使我转换职业,但收入是第一优先级的考虑。到2014年,我仍然身无长物。我希望有养家糊口的能力。而记者这份职业,在财务上的性价比实在太低了。我那时居无定所,经常搬家。有一次搬家,为了减少负担,把自己所有的纸质书都在朋友圈送人了,其中有许老师的随笔《坐待天明》,送给了湖北一位朋友。后来记起是许老师签了名送我的,内心后悔不已。我知道,这位朋友会比我更珍惜这本书,稍作安慰。
2014年,我刚转行不到一个月,浦律师的案子就发生了。
当时,他和屈律师、步律师担任杂志社的法律顾问,我们有一些稿件,涉及工商档案的,就会请杂志社委托律师查档。浦律师曾经办理过重庆劳教系列案件、浙江于其一案件时,这些是我做过的选题,为此采访过他多次。
2014年5月浦律师被捕后,公安机关找过我很多次,严重干扰了我的实习律师生涯。当时发生的情况,我如实记录了下来,并且在2015年浦案开庭前,全文公开发布在微博上,在这篇文章的结尾,我又写了一些很中二的话:
“今天我发表这篇记录,心里不是没有犹豫、怀疑和恐惧,最担心会影响到父母的生活,心里真的很害怕,我没有能力保护他们,难道还要给他们带来麻烦么?我对于包括李某在内的警察也没有任何情绪了,也许他们只是在做不得不做的工作而已。但我不能坐视浦受刑而一言不发,因为我仍然记得自己最初为何退学重考了法学院,仍然记得为何毕业去做了新闻记者,仍然记得自己对于所在国家和社会的幻想:在我想要生活的地方,我的家人朋友都有尊严,每个路人都有他的基本权利;在这样的地方,任何人都不会因为这样的微博而失去人身自由。如今浦案开庭在即,以此文为献,致意二中院的法官:我仍然相信你们有作为裁判者的良心和自重。”(《在浦案中作证》,2015年发布于新浪微博,链接已不可见)
浦律师被判缓刑走出看守所之后,我曾问他,再也不能以律师身份出庭,会不会遗憾?他反问我:
你怎么知道我的律师证永远拿不回来了呢?
是啊,我也相信,他终有一日会拿回来。
我律师执业以来,每天在想办法赚钱。我觉得,一份工作在商业层面成立,才有可持续性。在这样的商业工作里,每个具体的业务里,我喜欢那些技术层面的细节,战术层面的策略,经常沉浸其中,得到深深的满足感。
但我还想要更多。我还想要有超越性的意义。我还想要探索人之为人的真实面目,我还有很多困惑,没有被回答。
我想要提问,想要质疑,想要探索,可以这样做的前提,是表达的自由,思想的自由。围绕着这个主题,我开始做法律援助,即便很多时候,我也不喜欢乃至厌恶很多言论。但我经常会想起,霍姆斯法官的话:
那些我所痛恨的思想,同样自由。
在往后的日子里,我的心中也不断回响起这句话。
就是在这种探索中,我遇到了弦子麦烧案。2018年,当弦子和麦烧被起诉时,我主动联系了前同事麦烧。在当时的我看来,这是一起表达自由的案件,麦烧把弦子的自述文章转发到了微博上,成了名誉权纠纷的被告。之所以引发关注,只是因为涉及明星八卦。后来我慢慢认识到,这起表达自由案件格外不同的是,它正好回应了我们这个时代,社会思潮的真正重心:
性别平权。
在代理过程中,我重新理解了我的成长经历。我有两个表妹。表妹小燕和我一起在奶奶家长大,她比我小一岁,但农活却比我干得多。所有人都视为理所当然,包括我自己。
另外一个表妹,小静比我小五岁。我读大学时,她读初中。那年,她和弟弟来北京看望父母,也就是我的姑姑姑父。有一天,我过去找她们玩,遇见一家人要吃肯德基,因为我的表弟过生日。那是2004年,对安徽农村的小孩来说,去吃肯德基是件很盛大的事。于是,我看到那天上午一家人都很高兴。但在出发前,我姑父和小静说:
你就不用去了。我们会带一些回来给你吃。
我仍然记得二十年前,我的表妹当时的眼睛。
我更多回想起来的,是我的妈妈。我想起了妈妈童年的生活,她是女孩中的老三,不受宠。嫁给我父亲以后,她因为个性要强,在农村的生活网络中很孤独。
我以前写过我的妈妈:
妈妈小的时候,被外婆扔进水沟差点淹死。在家里吃饭,作为独子的舅舅吃掉了大部分米饭,她和姐妹们只能吃红薯配腌菜作为主食,这造成了她对咸菜至今抱有宗教狂热般的喜爱,每顿都得有。(《妈妈回北京扫地了》,2018年发布于简书平台,链接:https://www.jianshu.com/p/b7d396f21f8a。)
这个案件一开始我只是麦烧的代理律师,后来开始代理弦子。弦子在法庭上的发言,本身就在反对基于性别的刻板印象:弱势的、被规训的、充满羞耻感的女性受害者。我想象过她报警那天发生的事:
长夜将尽未尽,长日将临未临,21岁的女孩在大学宿舍里省思。几个小时前,夜幕降临,她走进过一间化妆室。几个小时后,太阳升起,她走进了一间派出所。这些都将成为未来故事的开端。
我看到彼时彼地,她冉冉升起的自我。那么骄傲。写满了不服。(2022年《当事人走窄门》)
正是弦子和麦烧的持续勇敢战斗,最终换来了对方不得不撤诉的案件结果。
在权利倡导型司法个案中,当事人权益和公共利益可以兼顾,前提是有效公众参与。所以在这起案件中,我们申请公开审理,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加,申请双方当事人到庭,既为查明事实,也为公众参与。但法院始终坚持不公开审理,导致重要的司法议题,比如当事人出庭、证据采信和证明标准,没有得到足够讨论。
没有充分地将社会关注转化为司法建设,是我觉得遗憾之处。
2018年几乎同一时间,我遇到了邹思聪何谦案,这起案件迫使我重塑了自己和社会的关系。
邹思聪是个年轻记者,我们通过网络认识,在该案案发之时尚未见过面。2018年,他在公众号上发表的署名C的文章时,涉及指称一位公众人物性骚扰的内容,我看到了,虽然有一些吃惊,但并没有过多关注。邹思聪问我,对方是否会起诉他,我说,大概率是不会的。事后证明,我错得离谱。
就我当时和如今的观念来说,这种事是司法不应介入的场域。有证据证明是虚构的,发布者承担侵权责任;有证据证明发生了性骚扰行为的,性骚扰者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两者皆不足证实,真伪不明,则法院不应当支持任何一方的诉请。这个中间地带,留给公民社会自行生长。
父权式的司法机关不是这样处理案件的。没有中间地带。
2018年11月,邹思聪接到起诉状,发给我,我一时不知道如何处理。我并不认识化名C的何谦,我也没有见过邹思聪。我认识对方当事人,他是媒体界前辈,某个圈子的核心人物,那个圈子也曾帮助过我。在那个时刻,我认为我的道德准则在受到考验:是对邹思聪置之不理,还是在某个帮助过我的圈子的对立面?两种选择都不是我想要的。我可以把这个案子介绍给同事,避免让自己处于这样的冲突之中。
我那时就很清楚,在我过去工作认识的圈子里,这起案子会引发纷争,卷入这种圈子纷争,就我一心只为赚钱的律师事业而言,只有损害,没有帮助。
就在我和当时的律所同事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接到了来自这个圈子的好几通电话,这些电话让我内心生出了反感,也在内心确信了某些事实,产生了帮助邹思聪和何谦的想法。
何谦回国来应诉,我第一次见她,就对她说:
如果我发现你说谎,就立刻退出这个案件。
可惜的是,在诉讼过程中,何谦从来没有给我这个机会。我看到的她,始终是诚实和准确的。
在代理这个案件的过程中,我不断地收到侮辱信息,来自过去媒体工作中认识的一些人,他们说我:
为了出名不择手段
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苍蝇
对方当事人两次向律协投诉我。在开庭前,我在这个公号上发了一篇文章,请求公开审理,他投诉我炒作。开庭后,北青报发了一篇快讯,既没有写案件实体内容,也没有采访我,他依然向律协投诉我炒作。
即便我代理被告应诉,对方才是发起诉讼的那个人;即便当时已有五位女性在微博上公开指控他;即便对方律师团队没少“炒作”(我不认可这个词,也欢迎对方律师公开发声,这里为了上下文对比使用),起诉前发文宣称“米兔运动必须回归法治轨道”,诉讼后写手记说“有人想要你社死你该怎么办”。
我在这个案件,始终面对着沉重的伦理抉择。
就我作为被告代理律师的立场,当事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是重合的。何谦和邹思聪的公开表达,旨在公开讨论,因此我们会努力促使这一目标的实现:何谦实名回应,申请公开审理,欢迎媒体关注。对方的网络发言,无论本人还是律师,我们也只做公开回应,不会像对方那样各种投诉。我认为,在公众参与的个案中,诉讼策略和诉讼目标应当保持一致,这是邀请公众参与的道德基础。
就我作为个人的立场,不能辜负她和他的诚实和勇敢,无法回避这样深刻的信赖和托付。
因为“朋友圈”的重叠,我时刻审查自己的言行,以免伤害到我自己的一些朋友。但真正创伤我的,正是来自“朋友圈”的辱骂和拉黑,我不由自主地怀疑,是不是被他们说中了?也许他们看出来了我的本性,我就是那样糟糕的人。我内心深处本来就有无限的羞耻感和自我怀疑,现在得到了他人的证实。
在香港,我问一位朋友,这些年来的工作,你觉得最难的部分是什么?她说:
社会运动创伤。
她解释说,这创伤并非来自权力,而是来自想象中的共同体。她的经验和我是一致的。给我留下创伤的,不是浦律师的案子,不是弦子的案子,也不是亮马河的案子,只有这个案子。
然而,就我个人成长来说,这个案件带给我的自由,迄今为止是无与伦比的:
我彻底成为没有圈子的人。
三十多年来,在学校、单位或圈子这样的集体里,我总感觉格格不入。即便如此,我仍然渴望被接纳,嫉妒那些受欢迎的人,自卑到迎合那些有意贬低我的人。在这个案件以后,我慢慢接受自己,不能成为圈子的成员,正是我之为我的本来面目。
承认了这一点之后,我更清楚地和他人建立连接,不是基于想象中的圈层,而是基于个体达成的共识,反而拥有了更多朋友和伙伴。
后来,我更加有意识地通过这份职业来认识社会。在马金瑜离婚案中,我和同事往返于在青海的雪山和黄河之间,看到那里的女工,改变命运需要的,可能只是一张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受王飞律师邀请参加了刘建伟桂立苹案,我才知道,中国的职业病,居然高达90%都是尘肺病。
有同事做多元性别群体的个案,我偶尔参与其中。和这个群体的接触,打破了我的一些预设。我的日常生活,隐含很多虚假的前提,是不许提问的,不被说明的。我从来没有想过,我天生是男性,喜欢女生,这件事并不是必然的。我更没有想过,我天生是男性,接受自己作为男性的身份,这件事也不是必然的。我所预设的前提,对另外一些人来说,是要打破的障碍,而她(他)将为此付出代价。
小胡的案子就是这样。小胡零零后,在北京郊区一所职高读书,学校有一个真人图书馆活动,鼓励同学们上台演讲,他就上去了,说了句,希望大家不要歧视同性恋。就这句话,老师们放在心上了,把他叫到办公室,问他是不是同性恋。这孩子说是。结果,学校就要把他劝退,不让他读书了,他妈妈在系主任办公室下跪求情,也没有用。学校说,之所以劝退他,是因为:
该生就读幼教专业,将来要进入幼儿园工作,会对孩子身心健康有影响。
我的同事们给他提供法律援助,两年多没有立上案,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法院说什么就不能给小胡立案,连个民事侵权案件的案号,都不能给他。去检察院申请了民事监督,也没回音。我说我来加入帮忙要求法院立案。我就给法院院长写了封信,我说,立案登记制,你们不让立案是违法的,这是一起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格权、受教育权和诉讼权利的案件。我说,三年了,再不立案,我就去找人大代表。
院长很重视,指示立案庭庭长副庭长见我们,记录了我们的意见。第二天,主管部门就打电话过来,问我是不是:
和法院有冲突,扬言要找人大代表?
到今天,我们这案子还没立上。我们再次向检察院申请监督,还是无果。在香港访学时,我认识了一位很可敬的老师,她听到小胡的案子,问我,你明知道没有结果还要撞墙吗?我对她说,因为我觉得我能提供程序价值;因为我觉得有些事,在更远的未来,会开花结果。
而且我仍然相信,我们是能立上这个案子的,迟早!小胡因公开表达而遭受的歧视,我们一定会为他实现司法救济,这是他生而为人就享有的权利。
我从当事人们身上,学习如何更加直接地表达自己的感受。2022年11月底那天晚上,我也去了亮马河,现场看到许许多多年轻人,深受感染。那晚我看到很多警察在维持秩序,事后我向朋友表扬了警方,我说,他们还挺克制的,现场很平和。我没有预料到后续发生的事。
三个星期后,那晚现场的参与者陆续被拘捕,包括记者小杨和她男友小林。小杨的编辑菜老师是我的朋友,她和同事们坚决地帮助小杨小林,问到我,我当然愿意帮助她们。我在当时的律所邀请了好几位同事,和我一起来为小杨小林辩护。
我们陆续知道,被抓走的年轻人越来越多。到这年一月底,春节前夕,小杨小林取保出来,另外有八九个人被批捕,绝大多数都是女性。我看到,她们的自我表达,那么鲜明,那么准确,那么有力。
又过了一年,她们的案子被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小杨们的表达准确而敏锐,她们让我知道,只要把真实感受说出来,就有可能获得共鸣,即使这感受不被体制肯定,不被圈子认可。
我渐渐学会表达自己的感受而不觉得羞耻。
在香港,我参加了一次替代性创伤心理工作坊。就是在那里,我想起了我一生中的决定性时刻。在我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家打工,我被寄养在爷爷奶奶家,我弟弟被寄养在外公外婆家。
在2018年关于妈妈的文章里,我写过我那时候的梦:
虽然有过嫉妒心,但其实弟弟和我在一起长大的时间很短。我7岁以后,父母去北京,我留在爷爷奶奶家,弟弟则去了外婆家。后来我经常做一个奇怪的梦:我在大江的岸边,弟弟在一条小船上渐行渐远,我在这边哭喊着他直到什么都看不见。然后我就把自己哭醒了,枕头上全湿了。这个梦奇怪的点有两个:虽然我老家就在长江北岸、巢湖以南,但我小时候只见过村里的池塘,根本没见过江河;我平时也不想念我的弟弟。
这篇文章的第一稿给我弟弟看了以后,他说:“话说我也做过梦,是送你离开的,我初中的时候吧,总是送你上去庐江(注:我老家县城)的车,之后就做这样的梦。我还会做飞翔的梦,持续了很长时间,虽然梦里也是短暂艰难,但感觉很好,我期待这样的梦。(2018年《妈妈回北京扫地了》)
但我没有写的,当时也没有记起来的,是白天的眼泪。我走到村口,我家屋门口,就开始哭,思念父母,一直到日落。我奶奶就会从村子另外一头过来找我,她责备我说:
你太不懂事了。
奶奶说,父母打工,是为了给我赚钱。而我动不动就哭,是不懂父母的辛苦,也给她添麻烦。
几个月后,我停止了哭泣。从那以后,我再也不会表达出对任何他者的期望。因为那期望,会被贬低、否定,不会被回应。如果发生了类似的期望,我内心就会生起羞耻感。我的身体里,从此住进了一个严厉的内在批判者,他时时刻刻要求我做一个懂事的人。
在香港,我遇到了小樊。小樊读大三,学音乐。他看不见,先天的视力只能分清楚屋内开没开灯。他学音乐之余,钢琴弹得不错,辅修了法律,对律师职业抱有激情,他说他想要:
关注边缘群体如何运用法律,以及法律在边缘群体中的运行。
从香港回来以后,他联系我,想来律所实习,我决定给他一个机会。面对视力的缺失,他用其他感官替代,比如他用听觉和触觉使用电脑和手机,用温度来理解颜色。我让他做案例检索,写文章,让他去法院旁听我们案件的开庭。然而律师这份工作,是以视觉材料为核心的,对视力障碍者来说,他要付出几十倍的努力才能完成一项基础任务。
实习结束之际,我让他把真实感受写下来,他写了一篇《成为律师,还是视障律师》,提出了他在身份上的困惑。我想,在社会身份和职业选择上,他和我一样,将有很长的路要行走。
我也要把自己的这些真实感受写下来,给朋友们看看。我想说,在各种可能性之下,个体的身份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在社会和时间中流动,我将继续在这种流动中重塑自我。
我想说,这是个人的生活,也是历史的一部分。过去的人物和事件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我们每个人身在其中、正在创造、正在体验的这段历史。
我还想说,我来世间一趟,到底不是凑数的啊。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徐潜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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