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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家庭法院近期一项标志性裁决引发司法界震动。高等法院法官安德鲁·斯特鲁姆(Andrew Strum)在涉及一名12岁跨性别儿童的监护权案件中,不仅驳回了母亲使用青春期阻断剂的申请,更对现行医疗规范提出根本性质疑。 判决书直指两位匿名专家证人的证据存在重大瑕疵,并剑指2013年“杰米案”(Re Jamie)和2017年“开尔文案”(Re Kelvin)两大司法先例,预示澳大利亚未成年性别治疗法律框架或将迎来结构性调整。 匿名专家证据链断裂 本案中,支持治疗的性别医学专家L副教授及其同事N博士的证词遭到法庭严厉质疑。斯特鲁姆法官发现,L副教授关于性别认同“绝对内在性”的核心论点“缺乏科学支撑”,其提交的研究数据也未能有效证明性别焦虑症与社会环境影响的隔离性。更引发争议的是,N博士对该儿童的性别焦虑诊断恰与庭审日期“惊人吻合”,法官直言诊断时机“不仅仅是巧合”,暗示医学评估可能受诉讼进程不当影响。 这一发现与《英国医学杂志》(The BMJ)近期调查结论形成呼应。该研究指出,美国近百家私营跨性别诊所存在“快速通道治疗”现象,部分医生仅凭患者自述即开具青春期阻断剂,而忽略系统性心理评估。 司法先例遭遇科学挑战 判决书重点剖析了澳大利亚跨性别医疗两大基石性判例: 1、 2013年“杰米案”(Re Jamie):确立父母可在无法院授权下同意使用青春期阻断剂,核心依据是该治疗“完全可逆”。但斯特鲁姆援引英国《卡斯报告》(Cass Report)最新医学证据指出,青春期阻断剂可能导致骨密度损伤、神经发育障碍等不可逆后果,其风险–收益必须重新评估。 2、2017年“开尔文案”(Re Kelvin):进一步放宽异性激素治疗限制,认为青少年具备足够认知能力理解治疗后果。然而本案揭示,涉事医院采用“无条件确认”模式,未对患儿进行充分精神共病筛查,暴露出“医学评估流程的系统性缺陷”。 法律范式重构进行时 斯特鲁姆法官明确建议合议庭重新审视既往判例,强调“当父母对治疗存在根本分歧时,法院必须成为最终守门人”。前家庭法院主席斯图尔特·林赛(Stuart Lindsay)指出,这一判决为最高法院推翻“杰米案”和“开尔文案”铺平道路,未来或需组建五人合议庭重塑法律标准。 医学界分歧同步加剧。支持方仍援引世界跨性别健康专业协会(WPATH)指南,认为早期干预可降低青少年自杀风险;反对方则依据《卡斯报告》强调,80%存在性别困扰的未成年人同时患有焦虑、抑郁等精神疾病,盲目医疗干预可能加剧健康危机。 匿名化制度再遭拷问 尽管保密法禁止披露涉案儿童及医疗团队信息,林赛尖锐批评现行匿名制度“堪比国家安全案件”,阻碍司法透明与医学监督。数据显示,澳大利亚家事法庭近五年受理的性别治疗争议案中,72%的关键证人身份被永久隐匿,导致法律从业者难以追踪案例演变脉络。 这场由法庭延烧至诊所的论战,或将重塑未成年人身体决定权的法律版图。随着国际医学界反思浪潮涌动,澳大利亚司法系统正站在重构儿童权益保护与医疗自主权平衡的关键十字路口。
大陆一名女企业家近日曝光其企业被欠债,不仅债要不回来,企业的对公帐号还被冻结,让她不禁要问“法律哪里出了问题?到底是谁在坑害中国人?” 山东淄博博明慧标志服饰有限公司负责人赵蕾,1月28日(除夕)在抖音发布视频,诉说她的企业向某公司要债,不仅债没讨回来,且其企业的对公帐号还被冻结三个多月。 赵蕾说,2023年1月,她的公司为一家“干能铸造”公司制作工作服,合同值10万元,但该公司未付预付款。当年底向该公司要帐时才发现,该公司正准备破产。干能铸造的公司代表让她从他们公司的仓库挑选5万元的货物用来抵帐。 赵蕾说,律师建议她拿些货,能抵多少抵多少;如果那家公司真的破产了,可能连一分钱也拿不到。无奈之下,她挑选了一些轴承、轮胎、流量表等物品,并与对方签署了一份以物抵债协议书。她说,“我10万块钱换了这5万块钱的破烂。” 但后来她发现这些东西根本卖不掉,最终被迫于2024年4月把这些物品当废品卖了,卖了不到4000元。 约莫过了半年,其企业的对公帐户2024年11月遭司法机关冻结,理由是:她的抵帐违法,并要求她把此前拿的抵债货物按原型号原产品一个不差地退回去,否则,就按原价5万多元从她的帐户把钱划走。 赵蕾说,她谘询了几个律师,律师建议她应诉,但没有人能保证她能打赢官司。她说,她已经失去打官司的勇气,“我(曾经)在淄博市仲裁委打经济官司,我的五脏六腑都被打碎了。” 无奈下,她只好又费了很多精力,把那些卖掉的物品再花1万多元买回来。赵蕾说,当人家把这些货拉走后,她一个人回到办公室,把门关起来嚎啕大哭。 在视频中,她哭诉道:“我不知道我错在哪里!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被来回地割,我不知道法律哪个地方出现了问题?!” 赵蕾说,她还拿到那家欠债公司的债权人名单,涉及一百多家企业,企业资产“从几万到几千万,这些厂遍布全国各地,我在里面就是个小虾米级别”。这让她十分悲愤。 赵蕾介绍,在这个债权名单上,有十多家公司像她这样被收割两次,其中一家公司因此破产。 让她气愤的是,那家欠债公司竟欠税上千万,“我都不明白怎么欠的”。 她控诉道:“我现在才知道,中国社会现在经济为什么这么差,为什么人民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难道这不是法律有漏洞吗?难道不是有人在设计陷害我们吗?” 她还质问道:“经济这么差,这一个破产企业,能引起多少人受连累?”“现在经济这么差,不是有人设计的吗?不是有人害的吗?”“我想问一问,是谁在坑害我们中国人?是谁在坑害我们老百姓?” 分析:中国经济将继续下滑 赵蕾的境遇只是中国民企惨状的冰山一角。 据大陆律新社研究中心报告,仅2024年上半年,中国已有超过48,100家企业破产,平均每天超过267家,破产企业数量远超2023年的46,112家。 美国2月4日起对中国商品加征10%关税。瑞银认为,如果此项关税持续,将导致中国出口下降,投资和消费减弱,对GDP增长造成0.3至0.4个百分点的拖累。 旅居美国的原上海企业家胡力任告诉海外中文媒体,中国经济将继续下滑,这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政治整体左转,导致国际社会对中国(中共)完全失去信心;二是出口将会衰退,现在国际社会都在不断地消减中国商品进口量;三是房地产市场暴跌带来的严重影响。 他分析,“由于房地产价格暴跌,绝大多数相关企业就停滞开发,结果就产生了连锁性的三角债。这种情况今后会越来越多。一些企业的财务隐患一旦爆发出来,这些企业就完蛋了。” 关于中国的未来,胡力任担忧会步北韩之后尘,“习近平就是走这条路,他现在回头都回不了头了,已经回不了头了。”
12月7日,澳洲昆士兰台湾商会在阳光家园活动中心成功举办了一场企业讲座,邀请三位杰出的专业人士为会员们带来丰富的知识与实用建议。此次讲座涵盖了家庭法律、昆士兰房地产市场以及澳洲移民政策三大主题,现场不仅提供了精美的下午茶,活动由副会长 Richard 主持,台商会 Anita 黄子绫会长精心准备了多份可爱萌萌包赠送给演讲者和现场问题抢答的嘉宾。此次活动再一次吸引了众多会员参与,现场气氛热烈。 商会提供多份礼品,在每位主讲人结束时,做有奖抢答互动游戏。(昆士兰台商会提供) 本次讲座特别邀请到家和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兼主任律师 Chai Hoe、澳盛地产集团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 Katrina Shi,以及环球教育和多元文化交流协会代表 Bill Yao 的 Alan Chen 三位专家,围绕各自专业领域,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并分享了实用建议。 主办单位昆士兰台商会黄子绫会长(中),与两位主讲人全球通移民公司Alan Chen (左) 及 澳盛地产集团 Katrina Shi (右)合影。(昆士兰台商会提供) Chai Hoe 律师主要就家庭法相关问题展开讲解,包括同居、夫妻财产分割、婚前财产协议和大家颇受关心的父母出资为孩子买房的风险等法律热点问题,帮助听众更好地了解如何保护家庭权益。 澳盛地产分析各州人口增长与地产价格的关系。(昆士兰台商会提供) Katrina Shi 澳盛地产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联合孙树艺高级销售顾问,重点分析了过去5年布里斯班房地产市场的趋势,并展望了未来发展方向,提供了专业见解和投资房产的重要个案实例参考。 家和律所何颖主任律师,解说家庭法和继承法。(昆士兰台商会提供) Alan Chen 全球通移民公司创始人,则对2024年澳洲最新国家创新签证(National Innovation Visa, NIV)政策进行了详细解析,帮助与会者了解最新的移民机会与申请要点。 听众们聚精会神的凝听中。(昆士兰台商会提供) 此次活动不仅为会员们带来了实用的知识与建议,更加强了商会成员间的互动与合作。昆士兰台湾商会表示,将持续举办类似活动,为会员们提供更多学习与交流的机会,助力大家在澳洲的发展之路。 (昆士兰台商会供稿)
12月7日,澳洲昆士兰台湾商会在阳光家园活动中心成功举办了一场企业讲座,邀请三位杰出的专业人士为会员们带来丰富的知识与实用建议。此次讲座涵盖了家庭法律、昆士兰房地产市场以及澳洲移民政策三大主题,现场不仅提供了精美的下午茶,活动由副会长 Richard 主持,台商会 Anita 黄子绫会长精心准备了多份可爱萌萌包赠送给演讲者和现场问题抢答的嘉宾。此次活动再一次吸引了众多会员参与,现场气氛热烈。 商会提供多份礼品,在每位主讲人结束时,做有奖抢答互动游戏。(昆士兰台商会提供) 本次讲座特别邀请到家和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兼主任律师 Chai Hoe、澳盛地产集团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 Katrina Shi,以及环球教育和多元文化交流协会代表 Bill Yao 的 Alan Chen 三位专家,围绕各自专业领域,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并分享了实用建议。 主办单位昆士兰台商会黄子绫会长(中),与两位主讲人全球通移民公司Alan Chen (左) 及 澳盛地产集团 Katrina Shi (右)合影。(昆士兰台商会提供) Chai Hoe 律师主要就家庭法相关问题展开讲解,包括同居、夫妻财产分割、婚前财产协议和大家颇受关心的父母出资为孩子买房的风险等法律热点问题,帮助听众更好地了解如何保护家庭权益。 澳盛地产分析各州人口增长与地产价格的关系。(昆士兰台商会提供) Katrina Shi 澳盛地产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联合孙树艺高级销售顾问,重点分析了过去5年布里斯班房地产市场的趋势,并展望了未来发展方向,提供了专业见解和投资房产的重要个案实例参考。 家和律所何颖主任律师,解说家庭法和继承法。(昆士兰台商会提供) Alan Chen 全球通移民公司创始人,则对2024年澳洲最新国家创新签证(National Innovation Visa, NIV)政策进行了详细解析,帮助与会者了解最新的移民机会与申请要点。 听众们聚精会神的凝听中。(昆士兰台商会提供) 此次活动不仅为会员们带来了实用的知识与建议,更加强了商会成员间的互动与合作。昆士兰台湾商会表示,将持续举办类似活动,为会员们提供更多学习与交流的机会,助力大家在澳洲的发展之路。 (昆士兰台商会供稿)
2023年,我在香港访学了三个月。去报到那天的座谈会上,我向一位同学介绍自己说: 我叫徐凯,内地执业律师,我是来凑数的。 这是我的真实想法,我当时想要更多的个人时间和空间,理清自己来时的路。我后来才知道,这个座谈的主要缘由,就是欢迎我过去。 这三个月过得非常充实。在港岛的街市中,在海边的小径上,在朋友家的餐桌旁,我回想起许多意义重大而暧昧不明的往事,那些害怕面对而刻意回避的事实,每一件都深埋在心底,每一件记得清清楚楚。 2004年来北京读书时,我不会想到要在这个城市住到今天。我从安徽农村来,想要学习法律,在法学院上的第一课,就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什么是法律? 法律是以国家暴力为后盾,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专政工具。 出乎意料,和我的想象相反。 然而,接下来这二十年,我每天都体会更多一点,这个定义的现实感。 因为不知道怎么和人说话,大学期间,我大多数时间都躲在宿舍和图书馆,以免和人发生接触。我在农村是没有看过报刊杂志的,因此最喜欢期刊阅览室,我经常看《经济观察报》的评论和专栏,还看了《财经》杂志的一些新闻稿件,尤其是和股市和国企有关的调查报道。复读那年,我在高中书店读过一本书,《中国农民调查》,是报告文学,也很接近新闻题材,这本书主要写安徽农民,记录了当年农业税和计划生育引发的许多事件,给我留下了至今难忘的记忆。 也许新闻行业的工作,更接近我最初的想法,而且我可以工作的名义,强迫自己和别人交流。一举两得。 大三的一天,我看到有一个讲座,《财经》编辑段老师来法学院做了分享,我等散场时去问他,我能去《财经》实习吗?就这样,2007年11月,我来到朝外大街泛利大厦,成了媒体行业的实习生。 我那时连个完整的句子都写不好。第一篇网稿写完,编辑编发后,我发现除了署名,其他句子都不是我写的。 第一次出差,是去山西太钢集团的事故现场,他们的矿渣山坍塌,吞没了半个村子,地址在娄烦县,也就是古楼烦国。我在剩下的半个村子里,看到电视机里正盛放着北京奥运会的烟花。当地政府封锁了新闻现场,我爬后山进去,拍了照片,又从后山出去,走到马路上,被当地警察发现,拖到乡政府里问话。副主编张老师打电话给乡党委书记: 要保障我们记者的安全。 书记说,你说什么呢,我们是党领导的政府! 当天深夜,政府驱车送我回太原。走盘山公路到山顶的位置,突然停车,叫我下车,在黑压压的山色中,高声问我有没有录音笔和相机。当然有,但到山顶也不能给你啊。 这就是我发表的第一篇新闻稿件,《娄烦矿渣山不能承受之重》,张老师改的标题。 但我仍然是个很差劲的记者,和同期实习记者相比,无论是采访能力还是写作水平,我都差得很远。我当时的主管编辑不认可我。她给张老师写了一封邮件说我说谎了,我说给某部委打了电话,但她查阅了我工作上的座机,发现没有通话记录。以及我各方面能力都比较差。 能力差我认,但我没说谎,那个座机它只能显示最后一次打出的号码啊。为什么要趁我不在查阅我工位座机通话记录。我回复邮件说明了情况,同时主动辞掉了工作。 就这样,入职才两个月,我就丢了第一份工作。 我太希望成为一个记者了,我给能找到号码的每个新闻刊物主编打电话,即便每一个我都不认识。 《中国新闻周刊》的主编靳老师,我给她打电话,介绍自己,她说,真抱歉,她已经换工作到上海去了,在读者文摘工作。 《中国周刊》当时创刊,主编是朱老师,我给他打电话,介绍自己,他给了我一份记者工作,我在中国周刊待了两个月,没过试用期,被辞退了。 人生前两份工作,都没有过试用期。但我仍然想要做记者。 《中国企业家》的金老师,《瞭望东方周刊》的黄老师,《中国新闻周刊》的陈老师,《中国投资》杂志的一位老师(抱歉我忘记了她的姓氏),我找到每一个能找到的记者编辑,问她(他),你能给我一份记者工作吗?每一个都帮助了我,给了我工作机会。但就如同此前一样,每一份工作我都做不长、做不好,最后我在上面这些杂志社,每个只待了几个月时间,就都离职了。 2009年底,我不知道第几次失业后,身无分文,借了一大把信用卡要还,也没有朋友,常常漫无目的地走在北京街头,走累了就坐在地坛公园的长椅上,心里想起史铁生。 此时,新闻媒体界发生了一起大事,舒立团队集体出走《财经》,创办了财新传媒。这件事的一个直接后果是,《财经》杂志大量采编职位出现了空缺。 就这样,我又回到了泛利大厦,在这里跌跌撞撞,又马马虎虎做了五年记者。 这五年期间,我努力工作,向着自己想象的方向不断尝试。渐渐地,我有一些报道得到了一些新闻奖项,但都不是我自己满意的作品。2013年,我在重庆积累了足够多的信源,去监狱中采访了正在服刑的重庆广电集团原董事长,采访了时任重庆市长,前任市委宣传部部长,以及许多环节的参与者,最终完成了一篇稿件叫做《红潮》,讲述了在重庆唱红打黑时期,当地媒体在意识形态工具化和商业化之间的冲突。到这篇报道为止,我对这份职业想象中的自我期待被实现了。 在这几年里,我不断练习提问、练习倾听,部分克制了孤僻的天性,学习和别人说话。 在香港,我常常去文欣和冬冬家做客。原来他做记者的动机,有一部分和我是一样的:正因为是一个非常内向的人,所以才选择一份外向的工作。不是因为擅长,而是因为不会。 这份职业确实训练并改变了我。慢慢学会交朋友。我渐渐认识到,与新闻热点相比,具体的个人要重要得多。我开始交到一些朋友,也在工作中伤害过别人。 2010年,财政部有一位要员落马,案涉北京的一名开发商。这位开发商的楼盘位于东二环上,叫富华大厦。我直接去富华大厦找人采访,挨个房间敲门,就这样见到了代替父亲管理公司的小王。小王当时大学刚毕业,比我还小一岁,我自报家门,他却一见如故,给我说了很多事。我后来结合其他采访素材,写了篇关于该要员的独家报道,发在了《财经》杂志上。小王看到以后,发短信痛斥我。我看到短信,心里非常难过,不知道怎么回复他。至今没有回复过他。 那时我对自己说,我的工作是提供关涉公共利益的事实,虽然辜负了他个人,但合乎职业伦理。即便如此,此后十多年,每次路过富华大厦,我心中都隐隐作痛。 在香港,和朋友们聊起这件事,我终于意识到那个被回避的问题是什么,这么多年来追索我的是什么:被公共利益掩盖的个人利益。 我之所以要写那篇稿件,是因为我想要写一篇独家稿件,向我的同事和同行证明自己,这才是我最主要的动机。这篇稿件有关公共利益,也有关我的个人利益,二者并存。然而探究我行为的实际动力,我的个人利益是更加直接和主要的。这本是人之常情,但很奇怪,当我面对质疑的时候,就想不起来我有个人利益了,我用来安慰自己,在内心深处反驳小王的,全部是公共利益,似乎我一点都没有个人利益在其中。 在具体的记者工作中,时常难以忍住越界的冲动。 2012年,陕西镇坪发生了一起七个月婴儿被强制引产的事件,婴儿的父母是冯建梅和邓吉元。镇坪是一个袖珍的县城,在这起事件中,我终于不再甘于只是一个中立的记录者,试着帮助当事人从县城逃往北京。在当年发表过的记者手记中,我记录了当时的过程: 采访结束后,邓吉元决定再次离开。这是6月22日下午两点多,他带着女儿,邓家大姐开车,载着邓家老父亲和我。由于是三省交界处,我们本来有三个方向可以走:安康方向,重庆方向和湖北方向。我提议走重庆方向,但安康市是他们最常走的,而且邓吉元还想回家拿换件衣服。 我知道这条路线的风险。既然第一次没走掉,现在盯着邓吉元的眼睛遍布整个县城。何况这条经由安康市前往西安的道路,每一步都可能被拦下来。那时,我能做的只是陪着他。我悄悄联系了张凯律师和腾讯微博的朋友,告诉他们,一旦有事,会请求他们帮助。我的想法是,就算走不掉,也要保证邓吉元不被镇政府的人带走。 车行半个小时,一辆大型卡车就停在路中间。大姐下车,换了车技很好、曾经开过大车的邓吉元,才堪堪过去。但随后,大姐就发现,一辆镇派出所的车不紧不慢跟着我们。我让大姐靠边,结果这辆车也跟着我们停下了。 往前几公里,已是下午三点多,又看到一辆横着“抛锚”的车,政府的人迅速包围了我们的车辆,声称邓吉元有问题,要带他回去。邓吉元不肯,但说不过对方。 网络图片 随后,那名采访过邓家的德国记者也出现在现场。场面愈发紧张起来,几个所谓喝醉了的“村民”冲过来打邓吉元,骂他是“汉奸”“卖国贼”。 我正在和赶来劝解的曾家镇陈姓政协主席“叙旧”,突然看见离我们五六十米远处的邓吉元被人冲上去踹了一脚,我立即冲上去喊了一声:“这么多政府的人在场,怎么有人打人!你们都不管?” 随后有警察赶来。但令我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那个动手打邓吉元的所谓“醉鬼”,竟然指着我跟警察说,刚才是和我打架!于是才有了警察认为我是当事人,要带我回去调查的事。在我的坚持下,他们又改口说带我回去“作证”。 当我被诬蔑打架时,我找到事发时和我说话的政协主席,问他:你能不能说句良心话?对方嗫嗫嚅嚅说不清楚。当情绪与焦点引向在场的外国人之时,参与围堵的另一人反反复复骂我是汉奸,他说,钓鱼岛你怎么不去关注?这么大点事,你们就要来我们镇坪弄? 以上过程,通过现场的多个信息源已在微博上直播了。经过这一场风波,走是走不掉了,当晚7点多,邓吉元被带回镇坪县公安局,而我被公安跟着,最终还耗时一个多小时做了份证人笔录。 当晚10点半,在警察与宣传人员的“护送”下连夜送赶到安康。等住下,已是次日凌晨三点。(《镇坪七日》,2012年发布于财经网,链接已不可见) 那时我开始意识到,我内心最大的渴望,是守护需要帮助的人,而不是写出某篇独家报道,或者在社交媒体上引起关注。我近距离接触了一些媒体前辈和同行们,看见他们非常有意识地利用社会事件转化个人影响力并牟利,我心中的疑惑不断滋长。 2021年,为练习打坐,我去一家寺院住了两周。这是禅宗丛林,每日要在禅堂打坐几次。在寺院里,我见到很多怪事。 比如说,有一些信徒喜欢放生,因此寺院的池塘沟渠有大量死去的鱼鳖。 比如说,见方丈是要磕头的,是要给红包的。只有方丈有权为居士皈依,当我去找方丈皈依时,没有给他红包,也没有给他磕头。于是他将在我晾在一旁,置之不理,我因此在丈室待了一上午,现场观摩了这位方丈如何接待客人。 第一批客人是一家四口,一进门就五体投地,向方丈跪拜,每人手里都拿着几张百元纸钞,献给方丈。方丈接过来,直接扔到手边的抽屉里,然后面露慈悲地接受恭维。 第二批客人是一位僧人,也曾在这家寺院挂单,后来自己要出去闯一番天地,去到另外一个县城,盘了一家寺院,但诸事不利,回来向这位方丈请教。同样给了钱,同样跪拜。二者寒暄,方丈开始为这位僧人支招,应该找某某领导,佛协有一位秘书长与这位领导相熟,我现在就可以给你打电话找他,找到这位领导送点礼,他开口打招呼,事情就好办。 直到午饭时间,他仍然没有为我皈依。年轻侍僧小心翼翼提醒他,方丈才不情愿地叫我过去,草草为我执行了皈依仪式,全程没有看我。 我刚到时,大殿中仍有来自金陵刻经处的一些佛经和读物,供信徒自取。但随后有关部门整顿这类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这些佛经就从大殿中消失了。早粥时方丈训话,依据领导指示和会议精神,大殿不能再出现这些佛经,要求巡视僧务必检查落实。 当然,和任何行业的成功人士一样,这位方丈的法号前,有一堆头衔:佛协会长、政协委员、人大代表。 即便如此,在这家寺院中的暂居,给我留下了无法忘怀的体验。寺院的钟鼓、气息和禅茶,来往劳作的修行者,默默无闻的学僧,集体打坐的禅堂,样样都镌刻在我心中。 在这位宗教官僚身后,仍然活着的,是佛法的古老实践:打坐,观想,向内寻问。 不管外层有多少腐化,佛法常住。 当我回头来看那个新闻行业时,恰如我对于寺院的感受。行业的复杂性在于,最虚伪背后,也有最真实之物。即便有那么多腐化的现象,那么多虚伪的人物,事实和思想的自由市场,仍然是当代社会的必需公共产品,仍然值得最大的努力和奉献。 法律行业,亦复如是。 在座谈会上,一位老师问我为什么要转行,我说: 为了赚钱。 虽然有很多因素促使我转换职业,但收入是第一优先级的考虑。到2014年,我仍然身无长物。我希望有养家糊口的能力。而记者这份职业,在财务上的性价比实在太低了。我那时居无定所,经常搬家。有一次搬家,为了减少负担,把自己所有的纸质书都在朋友圈送人了,其中有许老师的随笔《坐待天明》,送给了湖北一位朋友。后来记起是许老师签了名送我的,内心后悔不已。我知道,这位朋友会比我更珍惜这本书,稍作安慰。 2014年,我刚转行不到一个月,浦律师的案子就发生了。 当时,他和屈律师、步律师担任杂志社的法律顾问,我们有一些稿件,涉及工商档案的,就会请杂志社委托律师查档。浦律师曾经办理过重庆劳教系列案件、浙江于其一案件时,这些是我做过的选题,为此采访过他多次。 2014年5月浦律师被捕后,公安机关找过我很多次,严重干扰了我的实习律师生涯。当时发生的情况,我如实记录了下来,并且在2015年浦案开庭前,全文公开发布在微博上,在这篇文章的结尾,我又写了一些很中二的话: “今天我发表这篇记录,心里不是没有犹豫、怀疑和恐惧,最担心会影响到父母的生活,心里真的很害怕,我没有能力保护他们,难道还要给他们带来麻烦么?我对于包括李某在内的警察也没有任何情绪了,也许他们只是在做不得不做的工作而已。但我不能坐视浦受刑而一言不发,因为我仍然记得自己最初为何退学重考了法学院,仍然记得为何毕业去做了新闻记者,仍然记得自己对于所在国家和社会的幻想:在我想要生活的地方,我的家人朋友都有尊严,每个路人都有他的基本权利;在这样的地方,任何人都不会因为这样的微博而失去人身自由。如今浦案开庭在即,以此文为献,致意二中院的法官:我仍然相信你们有作为裁判者的良心和自重。”(《在浦案中作证》,2015年发布于新浪微博,链接已不可见) 浦律师被判缓刑走出看守所之后,我曾问他,再也不能以律师身份出庭,会不会遗憾?他反问我: 你怎么知道我的律师证永远拿不回来了呢? 是啊,我也相信,他终有一日会拿回来。 我律师执业以来,每天在想办法赚钱。我觉得,一份工作在商业层面成立,才有可持续性。在这样的商业工作里,每个具体的业务里,我喜欢那些技术层面的细节,战术层面的策略,经常沉浸其中,得到深深的满足感。 但我还想要更多。我还想要有超越性的意义。我还想要探索人之为人的真实面目,我还有很多困惑,没有被回答。 我想要提问,想要质疑,想要探索,可以这样做的前提,是表达的自由,思想的自由。围绕着这个主题,我开始做法律援助,即便很多时候,我也不喜欢乃至厌恶很多言论。但我经常会想起,霍姆斯法官的话: 那些我所痛恨的思想,同样自由。 在往后的日子里,我的心中也不断回响起这句话。 就是在这种探索中,我遇到了弦子麦烧案。2018年,当弦子和麦烧被起诉时,我主动联系了前同事麦烧。在当时的我看来,这是一起表达自由的案件,麦烧把弦子的自述文章转发到了微博上,成了名誉权纠纷的被告。之所以引发关注,只是因为涉及明星八卦。后来我慢慢认识到,这起表达自由案件格外不同的是,它正好回应了我们这个时代,社会思潮的真正重心: 性别平权。 在代理过程中,我重新理解了我的成长经历。我有两个表妹。表妹小燕和我一起在奶奶家长大,她比我小一岁,但农活却比我干得多。所有人都视为理所当然,包括我自己。 另外一个表妹,小静比我小五岁。我读大学时,她读初中。那年,她和弟弟来北京看望父母,也就是我的姑姑姑父。有一天,我过去找她们玩,遇见一家人要吃肯德基,因为我的表弟过生日。那是2004年,对安徽农村的小孩来说,去吃肯德基是件很盛大的事。于是,我看到那天上午一家人都很高兴。但在出发前,我姑父和小静说: 你就不用去了。我们会带一些回来给你吃。 我仍然记得二十年前,我的表妹当时的眼睛。 我更多回想起来的,是我的妈妈。我想起了妈妈童年的生活,她是女孩中的老三,不受宠。嫁给我父亲以后,她因为个性要强,在农村的生活网络中很孤独。 我以前写过我的妈妈: 妈妈小的时候,被外婆扔进水沟差点淹死。在家里吃饭,作为独子的舅舅吃掉了大部分米饭,她和姐妹们只能吃红薯配腌菜作为主食,这造成了她对咸菜至今抱有宗教狂热般的喜爱,每顿都得有。(《妈妈回北京扫地了》,2018年发布于简书平台,链接:https://www.jianshu.com/p/b7d396f21f8a。) 这个案件一开始我只是麦烧的代理律师,后来开始代理弦子。弦子在法庭上的发言,本身就在反对基于性别的刻板印象:弱势的、被规训的、充满羞耻感的女性受害者。我想象过她报警那天发生的事: 长夜将尽未尽,长日将临未临,21岁的女孩在大学宿舍里省思。几个小时前,夜幕降临,她走进过一间化妆室。几个小时后,太阳升起,她走进了一间派出所。这些都将成为未来故事的开端。 我看到彼时彼地,她冉冉升起的自我。那么骄傲。写满了不服。(2022年《当事人走窄门》) 正是弦子和麦烧的持续勇敢战斗,最终换来了对方不得不撤诉的案件结果。 在权利倡导型司法个案中,当事人权益和公共利益可以兼顾,前提是有效公众参与。所以在这起案件中,我们申请公开审理,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加,申请双方当事人到庭,既为查明事实,也为公众参与。但法院始终坚持不公开审理,导致重要的司法议题,比如当事人出庭、证据采信和证明标准,没有得到足够讨论。 没有充分地将社会关注转化为司法建设,是我觉得遗憾之处。 2018年几乎同一时间,我遇到了邹思聪何谦案,这起案件迫使我重塑了自己和社会的关系。 邹思聪是个年轻记者,我们通过网络认识,在该案案发之时尚未见过面。2018年,他在公众号上发表的署名C的文章时,涉及指称一位公众人物性骚扰的内容,我看到了,虽然有一些吃惊,但并没有过多关注。邹思聪问我,对方是否会起诉他,我说,大概率是不会的。事后证明,我错得离谱。 就我当时和如今的观念来说,这种事是司法不应介入的场域。有证据证明是虚构的,发布者承担侵权责任;有证据证明发生了性骚扰行为的,性骚扰者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两者皆不足证实,真伪不明,则法院不应当支持任何一方的诉请。这个中间地带,留给公民社会自行生长。 父权式的司法机关不是这样处理案件的。没有中间地带。 2018年11月,邹思聪接到起诉状,发给我,我一时不知道如何处理。我并不认识化名C的何谦,我也没有见过邹思聪。我认识对方当事人,他是媒体界前辈,某个圈子的核心人物,那个圈子也曾帮助过我。在那个时刻,我认为我的道德准则在受到考验:是对邹思聪置之不理,还是在某个帮助过我的圈子的对立面?两种选择都不是我想要的。我可以把这个案子介绍给同事,避免让自己处于这样的冲突之中。 我那时就很清楚,在我过去工作认识的圈子里,这起案子会引发纷争,卷入这种圈子纷争,就我一心只为赚钱的律师事业而言,只有损害,没有帮助。 就在我和当时的律所同事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接到了来自这个圈子的好几通电话,这些电话让我内心生出了反感,也在内心确信了某些事实,产生了帮助邹思聪和何谦的想法。 何谦回国来应诉,我第一次见她,就对她说: 如果我发现你说谎,就立刻退出这个案件。 可惜的是,在诉讼过程中,何谦从来没有给我这个机会。我看到的她,始终是诚实和准确的。 在代理这个案件的过程中,我不断地收到侮辱信息,来自过去媒体工作中认识的一些人,他们说我: 为了出名不择手段 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苍蝇 对方当事人两次向律协投诉我。在开庭前,我在这个公号上发了一篇文章,请求公开审理,他投诉我炒作。开庭后,北青报发了一篇快讯,既没有写案件实体内容,也没有采访我,他依然向律协投诉我炒作。 即便我代理被告应诉,对方才是发起诉讼的那个人;即便当时已有五位女性在微博上公开指控他;即便对方律师团队没少“炒作”(我不认可这个词,也欢迎对方律师公开发声,这里为了上下文对比使用),起诉前发文宣称“米兔运动必须回归法治轨道”,诉讼后写手记说“有人想要你社死你该怎么办”。 我在这个案件,始终面对着沉重的伦理抉择。 就我作为被告代理律师的立场,当事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是重合的。何谦和邹思聪的公开表达,旨在公开讨论,因此我们会努力促使这一目标的实现:何谦实名回应,申请公开审理,欢迎媒体关注。对方的网络发言,无论本人还是律师,我们也只做公开回应,不会像对方那样各种投诉。我认为,在公众参与的个案中,诉讼策略和诉讼目标应当保持一致,这是邀请公众参与的道德基础。 就我作为个人的立场,不能辜负她和他的诚实和勇敢,无法回避这样深刻的信赖和托付。 因为“朋友圈”的重叠,我时刻审查自己的言行,以免伤害到我自己的一些朋友。但真正创伤我的,正是来自“朋友圈”的辱骂和拉黑,我不由自主地怀疑,是不是被他们说中了?也许他们看出来了我的本性,我就是那样糟糕的人。我内心深处本来就有无限的羞耻感和自我怀疑,现在得到了他人的证实。 在香港,我问一位朋友,这些年来的工作,你觉得最难的部分是什么?她说: 社会运动创伤。 她解释说,这创伤并非来自权力,而是来自想象中的共同体。她的经验和我是一致的。给我留下创伤的,不是浦律师的案子,不是弦子的案子,也不是亮马河的案子,只有这个案子。 然而,就我个人成长来说,这个案件带给我的自由,迄今为止是无与伦比的: 我彻底成为没有圈子的人。 三十多年来,在学校、单位或圈子这样的集体里,我总感觉格格不入。即便如此,我仍然渴望被接纳,嫉妒那些受欢迎的人,自卑到迎合那些有意贬低我的人。在这个案件以后,我慢慢接受自己,不能成为圈子的成员,正是我之为我的本来面目。 […]
河北邯郸一位初中生在遭遇校园霸凌后,被三个男同学联手杀害后埋在蔬菜大棚里。这一恶性事件发生后,舆论的一大焦点无疑是:三名凶手都是未成年人,却犯下如此可怕的重罪,到底应该如何惩处这些“小恶魔”? 看看网上汹汹群议就会发现,很多人都主张严惩,“这幺小就能杀人,长大了还了得?”有些人不满于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成了凶手的免死金牌:历代法律规定,7岁以下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香港《少年犯条例》仍沿用,但国内刑法第17条则定为14周岁以下。 豆瓣上一位“午后的水妖”则主张让未成年的家长负起连带责任: 在权力框架中,对权力下游的保护,会转变成对权力上游的赋权。 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实际操作中变成未成年罪犯保护法,就是这样的实践结果。 要解决的方法其实很简单,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人不但需要替刑,并且因教育无方剥夺监护权。两个监护人,冠谁的姓就惩罚谁。 这样一来,不但能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还能顺带改善出生性别比,降低冠父姓的比例。 这个建议不乏有人为之叫好,认为能管用,但在实践中可能相当危险,带来难以预料的新问题。因为这一思路说到底是“一长制”的翻版:家里出了事,唯家长是问,其结果,势必会让监护人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管教,将“忤逆”的苗头尽力扼杀在摇篮中。不论出发点如何,这对儿童权益势必是不利的。 当然,那种主张严惩的声音之所以高涨,也是出于现实的恐惧,因为近年来一些恶性案件似有低龄化的趋势:2018年,湖南一名12岁的六年级男孩持刀杀死母亲;2019年,大连一名未满14周岁的男孩杀死10岁的女孩;去年夏天,湖北荆州一名未满12周岁的男孩将一名4岁半的女孩推入粪坑致死。 对于习惯了“杀人偿命”的中国人来说,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凶手只因不到年龄,就可以逍遥法外:在上述案件中,只因凶手不到14周岁,常常不予立案,甚至事后照常上学。湖南衡阳一位差23天未满14周岁的男孩,将11岁的女孩抛尸湘江,还扬言:“我杀人不用坐牢!” 每次出现这样的事,呼声最高的往往就是采取严刑峻法,有的人甚至觉得把凶手判处无期徒刑都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最好干脆肉体消灭,否则一想到这样的人有一天还能出狱,就感觉毛骨悚然。 网络图片 仅仅将凶手一杀了之,并不能解决问题,我们只有充分了解这类案件背后的社会成因,才能更好地防范、减少这些不幸事件。每次发生这样的惨剧,萦绕在公众心头的一大疑问是,“孩子为何如此残忍?” 在一般人的设想中,“孩子”应当是一个“天真纯洁”的群体,远离成人世界的污浊,至少是“未受玷污”的。这一观念的前提是“人性本善”,深信只要保持初心就能一直善良,然而现实可能更为无情。 唐德刚在《晚清七十年》一书中感叹,天京事变中,“杀人最残酷者则为太平军中之童子军”,“所有革命造反的团体中,其中都以幼童组织,最为激烈、最为忠心、最为厉害,也最为残酷”。 确实,从缅甸到非洲的娃娃兵,都以手段残酷著称,其狠毒有甚于成人。实际上,《水浒》里最残忍好杀的李逵,在很多方面也像是个巨婴。既天真又凶残,这看起来似乎很矛盾,到底是为什么? 曾获诺贝尔奖的动物行为学家康拉德·洛伦佐在《攻击与人性》中指出一个普遍现象:“在色彩如广告招贴的鱼类中,年幼者几乎更富于色彩,更凶悍,而且比成年者更坚决地向版图的所有者攻击。” 他提出了一种解释:为了物种的生存和繁衍,攻击性在物种内部必定需要得到抑制,否则狼群如果互相撕咬,那这个种群就会在进化过程中归于消亡,并且越是凶猛的动物越需要这种抑制机制(所谓“虎毒不食子”),要不然太危险了;然而,人类本身不像虎狼那样天生就有锋利的爪牙,这就需要发展出一套文化机制来抑制自相残杀。 如果顺着这个逻辑,那么孩子就不是“天生纯良”的,恰恰相反,他们需要充分社会化才能控制好自己与生俱来的攻击性——孩子残忍,正是因为他们没轻没重,也不像成年人那样清楚自己行为的后果。 我有了孩子之后就理解了这一点。小毛从小就很温和,幼儿园学前班时,一个女孩子很喜欢他,当被家长问起为什么时,她说:“因为只有他不乱打人。”然而那些“乱打人”的男孩子,并不是天生顽劣,而是不知道如何掌控自己的行为,恰到好处地表达自我。有个小男生也很喜欢小毛,但他表达喜欢的方式就是紧紧抱住小毛,甚至去打他,动手的时候又没轻重,结果就是小毛看到他就逃。 如何控制自己的力量,既不至于伤害他人又不至于压抑自我,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个挑战,也需要长久的教养,经历这样的社会化进程,最终才能成为一个文明人。然而不幸的是,在当下这个时代,许多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这都是缺失的。 网络图片 在“邯郸初中生被害案”中,三名凶手都是留守儿童。湖南衡阳14岁男孩杀死11岁女孩的案子,两人都是留守儿童;那名持刀杀死母亲的12岁湖南男孩,也是留守儿童,他弑母的起因就是母亲打工回来发现他学业很差,暴怒之下打骂了他,而他对母亲既不畏服也无感情,当下暴起伤人,甚至在弑母之后还问:“我什么时候能回学校?” 这当然不是说留守儿童都有问题,但毫无疑问,长久不能在父母身边,得到关爱和依恋的滋养,这对孩子的成长是极为不利的。这意味着他们没有被充分告知,什么才是正确的行为,也难以产生对他人的共情,只能靠自己孤独地摸索。虽然有些人依靠自己艰难走过来了(我不少朋友就是),但可想而知,势必有一些孩子迷失了方向,在歧途上越走越远。 如果是这样,那我认为这些事件中孩子身上所表现出来的残忍,不是天生邪恶,而是他们缺乏教养和引导的结果。父母不在身边,就算回家来往往也只问学业而不管内心,校园生活则更枯燥又严厉,对于一些根本不知如何处理自己情绪和攻击性的男孩来说,欺凌弱小就成了他们宣泄的渠道,直到做下可怕的事。 留守儿童,原本是城乡二元分隔体制的产物,否则父母进城打工,完全可以带着孩子一起,就近入读。这是人为制造的亲情隔离,不管它考虑的出发点是教育资源还是管控人口流动,其结果都是让无数农民工家庭承受了创伤,最终结出了苦果。 留守儿童不应该再有了。虽然这一社会解决方案未必就能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但在更多悲剧发生之前,我们至少应当正视悲剧的根源。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维舟









